周公解夢與好友合作生意

頻道:解夢 日期: 瀏覽:1

作者 | 李怡彭

編輯 | 石亞瓊

“幾年項目做下來,最難的不是銷售,不是執行,是回款。”在某技術服務公司做項目Leader的李飛告訴36kr。

在年末財務關賬的時間點,每一個沒有收到回款的“乙方”都壓力山大。對於跑在與客戶對接第一線的員工,這關乎這一年的提成、業績、獎金。對於財務同事來說,這事關“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的金額和至少約4%的理財收益。這對於公司老板來說,尤其是現金流不算充裕的公司來說,這筆應收賬款甚至事關公司的生死。

年底,每一筆還沒有被要回來的賬款,背後都是無數難以預料的可能風險:合同糾紛、領導換人、經營不善……任何意外都可能將應付款直接變成壞賬。

年底,要回款就成了一場拉鋸戰,“戰場”上,各自出招,甚至很多時候已經沒有“體面”。

在2021年的年底,我們收集了幾個“催回款”的故事。這些故事充滿了艱辛、心酸,他們肯定不能代表中國商業的全部,但也是正真實發生的一些真實的商業故事,我們也希望幫助這些“催款人”記錄下他們2021年的歲末故事。

和副總一起睡帳篷的十四天文玉,某營銷公司服務對象:某車企

我們公司是給大型公司做營銷服務的,墊款是常態。最早幾年,公司的總監級帶項目也只需要想著怎麼把活幹好,不太用考慮回款的事。

但長期下去,業務再好現金流也撐不住。幾年前,公司改了制度,各個項目組按季度考核,被欠款率超過30%的,從項目leader到上面的副總都要扣發獎金。

這一下可算是炸開了鍋,很多項目的合同付款期遠比單個季度長,以前不拖欠就算不錯了,現在難道為了乙方員工的獎金,還能提前打款嗎?

沒有客戶會管這個,你們公司不願墊款,願意墊款做的有的是。

果不其然,一個車企項目的付款就讓我們項目組急白了頭。

從現在看,當時其實是汽車市場增長到頂峰的一年。但在那時,這家車企的市占率已經開始下滑,現金流也不寬裕。聽對接執行的對方員工說,從換定位、到改戰略,折騰了整整半年,還換了一個外籍的大領導。新領導剛上任,就要求從前所有的采購與合作重新審查。

對我們來說,改方案行,換了領導影響付款就真要了命,上到副總下到小組長,一條線上的獎金都要泡湯。

一開始是常規的郵件溝通,發現不再像之前那樣回復迅速。到後來就是拖字訣,財務在走流程、領導沒簽字、項目執行有問題、過一陣會付的,所有理由都用過。

眼看就要到核算日,副總也被逼得沒轍,帶著我們一行四個人,就去到了人家在某二線城市的工廠。

門口有保安,我們是進不去的,其實找不到大領導進去也沒用。為了能堵到人,我們下狠心直接買了幾頂帳篷,就住在了人家廠門口。

沒想到這一住就是十四天,為了不錯過,我們吃飯廁所都是輪班倒,終於還是讓我們見到了人。

和大領導談的過程倒是比較簡單了,對方也不是真拿不出這幾百萬。外資企業和外國領導很看重臉面,幾頂帳篷天天就紮營在廠門口,也是實在看不下去。

現在想來,這樣去催還是有用的,至少讓付給我們的優先級提高了很多。

但到現在我都拒絕野營,再也不想住帳篷。

為了要到錢,我去求甲方的甲方周越,銷售服務對象:互聯網公司

我們是面向互聯網公司提供服務的,既有和大廠直接簽的合作,也有些是和中間的代理簽的。

互聯網公司尤其是大廠,采購和合作的要求是很高的,進入供應商名單並不容易。但進名單的供應商有時候並不能完全滿足需求,有些項目就通過再外包的方式轉到了我們身上。

這也算是大家共同的默契,互聯網節奏快,有些活兒只有我們能做好,走完一套流程簽合作什麼都晚了,用代理的方式效率最高。

但麻煩主要就出在付款上。可能是現金流狀況不同,我簽下的大廠付款一般都很痛快,但和代理公司合作就非常看運氣。

有一次,項目已經完全交付了,款還一點都沒到賬。一開始在微信群裏詢問,交代需求、反饋成果時一直秒回的代理商對接人,開始一天只回一句,後來直接不回復。走正式郵件沒有用,法務蓋章的催款函也沒有回音,甚至跑到對方公司也是“負責人不在”。

眼看就是年底,財務每天催到我要爆炸。實在沒有辦法,我找到項目同事,聯系上了交付對接的大廠負責人,和對方約了一個咖啡。

是以項目結果反饋的名義去的,沒想到對我們的產出非常滿意。聊到最後,我委婉地點出還沒有拿到項目款的事。對方表現得很驚訝,因為他們早就付款給了代理商。

當著我的面,對方在微信上私信了代理商的對接人詢問情況。不到一分鐘,兩個月沒有理我的代理商主動發信息給我,說立刻走付款流程。

這時我才明白,有時候同一個項目,發布需求的甲方部門也是有選擇權的,不是非這家代理不可。甲方的一句話,比我努力兩個月有用一萬倍。

當然結果是好的,在甲方負責人的幫助下,我們在一年後進到了供應商庫裏。

告我們吧,告贏了就能批下來康波,活動策劃公司服務對象:某國企

都說國企的生意不好做,我經歷過回款周期最長的項目還真是一家國企。但回想起來,真不該賴到人家身上,更該被吐槽的是我們自己。

那是一個旅遊項目,按合同要求,我們要做到人流量相比去年提高10%。

在我們行業,從沒有承諾人流量的慣例。在此之前,我們幾乎沒接過國企的生意,也對非一線市場不熟悉。剛剛上任的A副總,在內部很積極地推動接下了這個不被看好、利潤率也不高的單子。

項目過程中,對方從領導到下面員工,反饋都是“太棒了,你們太專業了,北京來的真不一樣。”

可項目結束時,關鍵的人流量數據連去年的70%都沒有到。我們倒黴地趕上了天氣問題,去年足足80天的活動,在今年只辦了53天。

為了項目能談成,我們的A副總沒有加入任何免責條款,甚至連根據項目情況按比例付款的約定都沒有。按照合同,我們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好在一般的合作還是講究個人情,對方的一些領導私下答應過,還是會付一部分。

沒想到就在這時,甲方的新大領導上任了。這位財務出身的新領導,暫停了所有未付款項目,要做重新審查。那之後的幾個月,項目的幾個負責人不知道飛過去多少次,但在嚴查賬務的大環境下,沒有人敢推進這件事。

一分錢不付確實不合情理,也是被逼得沒辦法,對方的對接人甚至私下建議走訴訟流程。“告我們吧,法院判下來就能走賬了。”

這確實是我們最後的辦法。因為提前有過溝通,對方也不至於認真應訴,大家走個過場彼此方便。

就在這個時間點,我們的B副總又玩了一手騷操作。為了後續的合作關系,B副總認為即使是走訴訟,也要提前打個招呼,一個電話打給了對方的董事長。

可對方的董事長是不知道這些前因後果的,聽說我們要訴訟勃然大怒,請了當地最好的經濟律師應訴。

事情走向了我們最不希望的方向,所有人都覺著,這單黃了。

訴訟意料之中的曠日持久,光是在哪邊的法院做審理,雙方就爭議了多次。到後面趕上了疫情,又拖長了審理周期。

到了今年,所有參與這個項目的人都已經離職,包括當時推動這個項目A副總。到了新公司,很多人還被要求出庭或書面作證。

最後,是對方的資產重組“救”回了這筆錢。存在爭議,法院就一直將合同約定的這幾百萬凍結,為了不讓這樣的爭議影響重組,雙方達成了調解,才了結了這個曠日持久的項目。

辛苦一年,我只換回一倉庫紅酒菲玲,工程承包商服務對象:工程建設

我們做工程的,按現在的話說,十年以前就非常內卷了。幾乎沒有預付款這回事,把活兒給你就很好了,不想幹有的是人搶。

為了活下去,不只要能搶活,也得能認得出哪個項目是能拿到錢,或者至少不會被拖太久的。

近幾年給我教訓最大的,是一個機場相關的項目。這樣的大項目其實是不會拖欠結款的,但像我這樣的小公司,不可能進入招標。都是大企業競標後,把各個環節再分層轉包,到我這都不知道是第幾層。

按慣例,項目結束前是沒有預付款的,中間的所有成本都是自己墊。到我負責的部分驗收完成,發包的公司還是說不能結款,理由很常規:要等他們上面一層先結賬。

但工人工資是不能欠的,眼看年底,我的現金流也支撐不住。被逼沒轍,我開始三天兩頭的上門要賬。A領導不在就找B領導,總經理不在就找主任。

最後他們也是實在沒辦法,說錢是真的沒有,什麼時間能回完全不知道。如果著急,還有倉庫的紅酒,可以直接搬走抵賬。

最後,我拉回了幾車的紅酒,抵了這幾十萬的施工款。折算價格是300-400元一瓶,標簽產地是在澳洲。但回去一查,主流電商平臺上這酒是真賣不出這個價格。我這樣沒有售賣資質的,要出手還要再折價不少。

接每個項目都像是開盲盒,不到結款不知道會遇到什麼。

為了老板的錢,他進了公安局小凡,某教育公司

我們公司算是“被催賬”的對象。

2020年是在線教育最大的紅利期,為了搶占市場,各家都加大了投入。這家四川的公司,是為我們提供渠道推廣的供應商之一。

後來才知道,這就是個草臺班子,一共就一個老板,帶著兩個工作沒幾年的年輕人。季度結算的時候核查發現,這家公司有三分之二的數據是造假得來的。

肯定不能按全價付款,我們沒有追究造假的問題,只提出按真實服務來結算費用。沒想到對方反而大怒,還威脅要來鬧事。

自那之後,微信溝通群開始了“直播”,做橫幅、訂機票酒店,對方把每一步進度都放在群裏直播。我們也一直很克制,只說如果要來協商隨時接待。

按群裏“通知”的日期,兩個年輕人,帶著“總監”的title和橫幅來到我們公司,我們這邊也由好幾個中高管接待。但無論怎麼商量,對方只有一句話:要全款。

眼看協商不成,兩個年輕人表示不談了。不管我們怎麼好言相勸,他們還是出門就開始拉橫幅。

這也是我後來才學到的知識,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拉橫幅是可能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

正趕上北京當時有本地新增確診,兩個剛進京的人在大街上舉著橫幅,沒兩分鐘就引來了民警。聽說到了派出所,兩人還是不聽勸阻、不接受調解的狀態。

原本按照民警通知,雙方會在次日協商調解。沒想到第二天,派出所直接通知我們不用去了,二人已被正式拘留……

作為“被討債”方,事情鬧成這樣也讓我們哭笑不得。聽說領導回去後,給對方公司的老板打電話大罵了一通,生意歸生意,兩個年輕人就這樣被影響了前途實在過分。

回款很重要,但還是得選對方法……

結語

生意面前,現金流最重要, 對甲乙雙方均是如此。

正因此,“賬期”、“回款”就往往成為影響商業合作的因素之一,撕扯著甲乙雙方。

回款問題,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回款問題,一直是長期存在的問題。對於在“供應商”隊伍中占大頭的中小微企業來說,現金流直接決定著生死。

近兩年,受新冠疫情影響,不少甲方客戶經營也受到影響,甲方也更看重現金流,對賬期、回款也更加苛刻。 與此同時,乙方供應商不得不提供更長的賬期從而擴大銷路。

企業交易條款,屬於市場行為,但不能僅僅靠市場約束。因此,國家也在出臺一系列政策規範賬期和回款行為。2020年7月1日,國務院公布《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大型企業采購也需按照行業規範、交易習慣合理約定付款期限並及時支付款項。

2021年12月30日,工信部印發《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暫行辦法》,宣布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督查制度,對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審計機關依法對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型企業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情況實施審計監督。

全文完

(應受訪者要求,文玉、周越、康波、菲玲、小凡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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