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大全查詢夢見抓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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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陳風·衡門章》:豈其食魚,必河之鯉(魴)。

《竹書紀年》:黃帝五十年秋七月庚申,鳳鳥至,帝祭於洛水。庚申,大霧三日三夜,晝昏。帝問天老、力牧、容成曰:於公何如。天老曰:臣聞之,國安,其主好文,則鳳凰居之。國亂,其主好武,則鳳凰去之。今鳳凰翔於東郊而樂之,其鳴音中夷則,與天相副。以是觀之,天有嚴教以賜帝,帝勿犯也。召史蔔之,龜燋。史曰:臣不能占也,其問之聖人。帝曰:已問天老、力牧、容成矣。史北面再拜曰:龜不違聖智,故燋。霧既降,遊於洛水之上,見大魚,殺五牲以醮之,天乃甚雨,七日七夜,魚流於海,得圖書焉。《龍圖》出河,《龜書》出洛,赤文篆字,以授軒轅,接萬神於明庭,今塞門谷口是也。

《通鑒前編》:帝始受河圖,帝夢見兩龍授圖,乃齋戒,往河求之。忽有大魚溯流而上,負圖而進。帝跪受之,得其五要,乃設靈臺立五官以敘五事。正日月星辰之象,於是始有星官之書。

《竹書紀年》:帝舜有虞氏,蛟魚踴躍於其淵。

《雲仙雜記》:大禹治水功成,令江淮河海神曰:魚鱉衰盛,隨世安危,自此之後,年必小減,使其價遞,增以食晚末之,民應天意也。

《竹書紀年》:帝芒十三年,東狩於海獲大魚。

《尚書大傳》:呂尚釣於磻溪得魚,腹中有玉璜。

《論衡·紀妖篇》:太公釣得巨魚,刳魚得書,雲呂尚封齊,及武王得白魚,喉下文曰以予發,蓋不虛矣。因此復原《河圖》、《洛書》言興衰存亡、帝王際會,審有其文矣。

《新書》:昔周文王使太公望傅太子發。嗜鮑魚,而太公弗與,曰:禮,鮑魚不登於俎,豈有非禮而可以養太子哉。

《禮記·月令》:季冬之月,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乃嘗魚,先薦寢廟。

《穆天子傳》:辛未,天子北還釣於漸澤,食魚於桑野。

《左傳》:隱公五年,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書曰:公矢魚於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管子·輕重甲篇》:桓公曰:寡人欲藉於室屋,管子對曰:不可,是毀成也。欲藉於萬民,管子曰:不可,是隱情也。欲藉於六畜,管子對曰:不可,是殺生也。欲藉於樹木。管子對曰:不可,是伐生也。然則寡人安藉而可。管子對曰:君請藉於鬼神。桓公忽然作色曰:萬民室屋,六畜樹木,且不可得藉,鬼神乃可得而藉夫。管子對曰:厭宜乘勢,事之利得也,計議因權,事之囿大也。王者乘勢,聖人乘權,與物皆宜。桓公曰:行事奈何。管子對曰:昔堯之五吏,五官無所食,君請立五厲之祭,祭堯之五吏,春獻蘭,秋斂落原。魚以為脯,鯢以為殽;若此,則澤魚之正,伯倍異日,則無屋粟邦布之藉,此之謂設之以祈祥,推之以禮義也,然則自足,何求於民也。

《淮南子·人間訓》:晉公子重耳過曹,曹君欲見其骿脅,使之袒而捕魚。釐負羈止之曰:公子非常也。從者三人,皆霸王之佐也。遇之無禮,必為國憂。君弗聽。重耳反國,起師而伐曹,遂滅之。身死人手,社稷為墟。禍生於袒而捕魚。

《公羊疏》:晉靈公為無道,使諸大夫皆內朝,然後處乎臺上,引彈而彈之,已趨而辟丸,是樂而已矣。趙盾已朝而出,與諸大夫立於朝,有人荷畚,自閨而出者,趙盾曰:彼何也。夫畚曷為出乎閨,呼之不至。曰:子大夫也。欲視之,則就而視之,趙盾就而視之,則赫然死人也。趙盾曰:是何也。曰:膳宰也。熊蹯不熟,公怒,以鬥摮而殺之,支解將使我棄之,趙盾曰:嘻,趨而入,靈公望見趙盾,愬而再拜,趙盾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趨而出,靈公心怍焉。欲殺之,於是使勇士某者往殺之,勇士入其門,則無人門焉者,入其閨,則無人閨焉者,上其堂則無人焉。俯而窺其戶,方食魚飧,勇士曰:嘻,子誠仁人也。吾入子之大門,則無人焉。入子之閨,則無人焉。上子之堂,則無人焉。是子之易也。子為晉國重卿,而食魚飧,是子之儉也。君將使我殺子,吾不忍殺子也。雖然,吾亦不可復見吾君矣。遂刎頸而死。

《韓子·外儲說》:孫叔敖相楚,棧車牝馬,糲餅菜羹,枯魚之膳,其儉偪下。

《魯語》:宣公夏濫於泗淵,裏革斷其罟而棄之,曰:古者大寒降,土蟄發,水虞於是乎講罛罶,取名魚,登川禽,而嘗之寢廟,行諸國,人助宣氣也。鳥獸孕,水蟲成,獸虞於是乎禁罝羅,矠魚鱉以為夏槁,助生阜也。鳥獸成,水蟲孕,水虞於是乎禁罝䍡,設阱鄂,以實廟庖,畜功用也。且夫山不槎糵,澤不伐夭,魚禁鯤鮞,獸長麑䴠,鳥翼。

《吳越春秋》:公子光謀殺王僚,伍子胥求勇士薦之公子光,欲以自媚。乃得勇士專諸。專諸曰:凡欲殺人君,必前求其所好。吳王何好。光曰:好味。專諸曰:何味所甘。光曰:好嗜魚之炙。專諸乃去,從太湖學炙魚,三月得其味,安坐待公子命之。公子光伏甲士於窋室中,具酒而請王僚。僚白其母,曰:公子光為我具酒來請,期無變悉乎。母曰:光心氣怏怏,常有愧恨之色,不可不慎。王僚乃被棠鐵之甲三重,使兵衛陳於道,自宮門至於光家之門,階席左右皆王僚之親戚,使坐立侍,皆操長戟交軹。酒酣,公子光佯為足疾,入窋室裹足,使專諸置魚腸劍炙魚中進之。既至王僚前,專諸乃擘炙魚,因推匕首,立戟交軹倚專諸胸,胸斷臆開,匕首如故,以刺王僚,貫甲達背。

吳王有女滕玉,因謀伐楚,與夫人及女會蒸魚,王前嘗半而與女,女怒曰:王食魚辱我,不忘久生。乃自殺。闔閭痛之,葬於國西閶門外。

《吳郡諸山錄》:吳王魚城在田間,當時養魚於此。

《晏子外篇》:晏子治東阿三年,景公召而數之,晏子請改道易行而治東阿。明年上計景公迎而賀之,晏子曰:前臣之治東阿也,屬托不行,貨賂不至,陂池之魚以利貧民,當此之時,民無饑。君反以罪臣,今臣之東阿也,屬托行,貨賂至,陂池之魚入於權宗,當此之時饑者過半矣,君乃反迎而賀臣,臣愚不能復治東阿,景公乃下席而謝之。

《雜上篇》:公遊於紀,得金乃發視之中有丹書,曰:食魚無反。公曰善哉知苦言食魚,無反則惡其鱢也。晏子對曰:不然,食魚無反,毋盡民力乎。公曰:紀有書何以忘也。晏子對曰:有以忘也,嬰聞之君子有道懸之閭紀有此言,註之其不亡何待乎。

《呂氏春秋·必己篇》:宋桓司馬有寶珠,抵罪出亡。王使人問珠之所在,曰投之池中,於是竭池而求之,無得,魚死焉。

《孔子家語·致思篇》:孔子之楚,而有漁者,而獻魚焉,孔子不受。漁者曰:天暑市遠,無所鬻也,思慮棄之糞壤,不如獻之君子,故敢以進焉。於是夫子再拜受之,使弟子掃地將以享祭。門人曰:彼將棄之,而夫子以祭之,何也。孔子曰:吾聞諸惜其腐,而欲以務施者,仁人之偶也,惡有受仁人之饋,而無祭者乎。

《屈節篇》:宓子賤治單父三年,孔子使巫馬期遠觀政焉。巫馬期陰免衣,衣敝裘,入單父界,見漁者得魚輒舍之。巫馬期問焉,曰:凡漁者為得,何以得魚即舍之。漁者曰:魚之大者名為,吾大夫愛之,其小者名為鱦,吾大夫欲長之,是以得二者,輒舍之。巫馬期返,以告孔子曰:宓子之德,至使民闇行,若有嚴刑於旁,敢問宓子何行而得於是。孔子曰:吾嘗與之言曰:誠於此者形乎彼。宓子行此術於單父也。

《說苑·君道篇》:晏子沒十有七年,景公飲諸大夫酒,公射出質,堂上唱善,若出一口,公作色太息,播弓矢。弦章入,公曰:章,自吾失晏子,於今十有七年,未嘗聞吾過不善,今射出質而唱善者,若出一口。弦章對曰:此諸臣之不肖也,智不足以知君之不善,勇不足以犯君之顏色。然而有一焉,臣聞之:君好之,則臣服之;君嗜之,則臣食之。夫尺蠖食黃,則其身黃,食蒼則其身蒼;君其猶有諂人言乎。公曰:善。今日之言,章為君,我為臣。是時海人入魚,公以五十乘賜弦章歸,魚乘塞塗,撫其禦之手,曰:曩之唱善者,皆欲若魚者也。昔者晏子辭賞以正君,故過失不掩,今諸臣諂諛以幹利,故出質而唱善如出一口,今所輔於君,未見於眾而受若魚,是反晏子之義而順諂諛之欲也,固辭魚不受。君子曰:弦章之廉,乃晏子之遺行也。

《荀子·大略篇》:曾子食魚,有餘,曰:泔之。門人曰:泔之傷人,不若奧之。曾子泣涕曰:有異心乎哉。

《述異記》:洞庭湖中有釣洲,昔範蠡乘扁舟至此,遇風止釣於洲上,刻石記焉。有一陂,陂中有範蠡魚,昔範蠡釣得大魚烹食之,小者放於陂中。

《戰國策》:蔡靈侯南遊乎高陂,北陵乎巫山,飲如溪流,食湘波之魚,左抱幼妾,右擁嬖女,與之馳騁乎高蔡之中,而不以國家為事。不知夫子發方受命乎靈王,系己以朱絲而見之也。

《列子·殷湯篇》:詹何以獨繭絲為綸,芒針為鉤,荊條為竿,剖粒為餌,引盈車之魚,於百仞之淵、汨流之中;綸不絕,釣不伸,竿不撓。楚王聞而異之,召問其故。詹何曰:當臣之臨河持竿,心無雜慮,惟魚之念;投綸沈鉤,手無輕重,物莫能亂。魚見臣之鉤餌,猶沈埃聚沫,吞之不疑。所以能以弱制強,以輕制重也。

《莊子·外物篇》:任公子為大鉤巨緇,五十犗以為餌,蹲乎會稽,投竿東海,旦旦而釣,期年不得魚。已而大魚食之,牽巨鉤陷,沒而下,驚揚而奮鬐,白波若山,海水震蕩,聲侔鬼神,憚赫千裏。任公子得若魚,離而臘之,自浙河以東,蒼梧以北,莫不厭若魚者。已而後世輇才諷說之徒,皆驚而相告也。夫揭竿累,趣灌瀆,守鯢鮒,其於得大魚難矣。

《韓子·外儲說》:公儀休相魯而嗜魚,一國盡爭買魚而獻之,公儀子不受。其弟諫曰:夫子嗜魚而不受者,何也。對曰:夫惟嗜魚,故不受也。夫即受魚,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將枉於法;枉於法,則免於相。雖嗜魚,此不必能自給致我魚,我又不能自給魚。即無受魚而不免於相,雖嗜魚,我能長自給魚。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於人之為己者不如己之自為也。《說苑》:楚王謂淳於髡曰:吾有讎在吳子寧,能為我報之乎。對曰:臣來。道旁見野人持一頭魚,上田祝曰:高得萬束,下得千斛。臣竊笑之,以為禮薄而望多也。《戰國策》:齊人有馮煖者,貧乏不能自存,使人屬孟嘗君,願寄食門下。孟嘗君曰:客何好。曰:客無好也。曰:客何能。曰:客無能也。孟嘗君笑而受之曰:諾。左右以君賤之也,食以草具。居有頃,倚柱彈其劍,歌曰:長鋏歸來乎。食無魚。左右以告。孟嘗君曰:食之,比門下之客。魏王與龍陽君共船而釣,龍陽君得十餘魚而涕下。王曰:有所不安乎。如是,何不相告也。對曰:臣無敢不安也。王曰:然則何為涕出。曰:臣為臣之所得魚也。王曰:何為也。對曰:臣之始得魚也,臣甚喜,後得又益大,今臣直欲棄臣前之所得矣。今以臣之兇惡,而得為王拂枕席。今臣爵至人君,走人於庭,避人於塗。四海之內,美人亦甚多矣,聞臣之得幸於王也,必褰裳而趨大王。臣亦猶曩臣之前所得魚也,臣亦將棄矣,臣安能無涕出乎。魏王曰:誤。有是心也,何不相告也。於是布令於四境之內曰:有敢言美人者族。

靖郭君將城薛,客多以諫。靖郭君謂謁者無為客通。齊人有請者曰:臣請三言而已矣。益一言臣請烹。靖郭君因見之。客趨而進曰:海大魚。因反走。君曰:客有於此。客曰:鄙臣不敢以死為戲。君曰:亡,更言之。對曰:君不聞大魚乎。網不能止,鉤不能牽,蕩而失水,則螻蟻得意焉。今夫齊,亦君之水也。君長齊,奚以薛為。失齊,雖隆薛之城到於天,猶之無益也。君曰:善。乃輟城薛。

《韓子·內儲說》:齊人有謂齊王曰:河伯,大神也。王何不試與之遇乎。臣請使王遇之。乃為壇場大水之上,而與王立之焉。有間,大魚動,因曰:此河伯。

《新序》:楚人有獻魚楚王者曰:今日漁獲,食之不盡,賣之不售,棄之又惜,故來獻也。左右曰:鄙哉。辭也。楚王曰:子不知漁者仁人也。蓋聞囷倉粟有餘者,國有餓民;後宮多幽女者,下民多曠夫;餘衍之蓄,聚於府庫者,境內多貧困之民;皆失君人之道。故庖有肥魚,廄有肥馬,民有饑色,是以亡國之君,藏於府庫,寡人聞之久矣,未能行也。漁者知之,其以此喻寡人也,且今行之。於是乃遣使恤鰥寡而存孤獨,出倉粟,發幣帛而振不足,罷去後宮不禦者,出以妻鰥夫。楚民欣欣大悅,鄰國歸之。故漁者一獻餘魚,而楚國賴之。

《搜神記》:冠先,宋人也。釣魚為業。居睢水旁,百餘年,得魚,或放,或賣,或自食之。

《符子》:太公涓釣於隱溪五十有六年,而未嘗得一魚。魯連聞而觀焉,太公涓跪於隱崖,不餌而釣。仰詠俯吟暮則釋竿,其膝所處。若背其跗觸崖,若路魯連曰:釣本所以在魚,無魚何釣。太公涓曰:不見康王父之釣乎,涉蓬萊釣巨海摧崖投綸,五百年矣。未嘗得一魚,方吾猶一朝耳。

《史記·秦始皇本紀》:八年,河魚大上,輕車重馬東就食。〈註〉索隱曰言河魚大上,秦人皆輕車重馬,並就食於東。言往河旁食魚也。一雲,河魚大上為災,人遂東就食,皆輕車重馬而去。

《漢書·五行誌》: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劉向以為近魚孽也。是歲,始皇弟長安君將兵擊趙,反,死屯留,軍吏皆斬,遷其民於臨洮。明年有嫪毐之誅。魚陰類,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將不從君令為逆行也。其在天文,魚星中河而處,車騎滿野。至於二世,暴虐愈甚,終用急亡。京房易傳曰:眾逆同誌,厥妖河魚逆流上。

《史記·秦始皇本紀》:三十七年,方士徐市等入海求神藥,數歲不得,費多,恐譴,乃詐曰:蓬萊藥可得,然常為大鮫魚所苦,故不得至。願請善射與俱,見則以連弩射之。始皇夢與海神戰,如人狀。問占夢,博士曰:水神不可見,以大魚蛟龍為候。今上禱祠備謹,而有此惡神,當除去,而善神可致。乃令入海者賫捕巨魚具,而自以連弩候大魚出射之。自瑯邪北至成山,弗見。至之罘,見巨魚,射殺一魚,遂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

《三齊略記》:始皇祭青城山築石城,入海三十裏射魚,水變色如血者數裏,於今猶爾。

《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崩於沙丘平臺。丞相斯為上崩在外,恐諸公子及天下有變,乃秘之,不發喪。棺載辒涼車中,故幸宦者參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獨子胡亥、趙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高乃與公子胡亥、丞相斯陰謀,詐為丞相斯受始皇遺詔沙丘,立子胡亥為太子。更為書賜公子扶蘇,死。行,遂從井陘抵九原。會署,上辒車臭,乃詔從官令車載一石鮑魚,以亂其臭。行從直道至鹹陽,發喪。太子胡亥襲位,為二世皇帝。

《漢書·陳勝吳廣傳》:秦二世元年秋七月,發閭左戍漁陽九百人,勝、廣皆為屯長。行至蘄大澤鄉,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斬,勝、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不得立,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在。今誠以吾眾為天下倡,宜多應者。廣以為然。乃行蔔。蔔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蔔之鬼乎。勝、廣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眾耳。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卒買魚烹食,得書,已怪之矣。又間令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夜構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卒皆夜驚恐。旦日,卒中往往指目勝、廣。

《陶朱新錄》:河南廣武山漢高皇廟在其麓,殿前有八角井曰漢泉。井中有三魚:一金鱗、一黑鱗、一如常。而一邊鱗肉與骨皆無,獨其首全。與二魚並遊水中但其遊差緩不復有揚鬣撥,剌之勢觀者,憑欄俯窺雖異之,而猶未審。一日有墮井而死者,因濾之,遂得三魚鱗,色如在水中時,半邊者五內皆無,方大異之。後復置井中,至今三魚尚存,俗傳漢高皇食膾庖人治魚及半,而楚軍至倉皇棄魚井中而遁。

《三輔黃圖》:昆明池通白鹿原,原人釣魚,綸絕而去。夢於武帝,求去其鉤。三日,戲於池上,見大魚銜索,帝曰:豈不谷昨所夢耶。乃取鉤放之。間三日,帝復遊池,池濱得明珠一雙,帝曰:豈昔魚之報耶。

《西京雜記》:武帝作昆明池,欲伐昆。吾夷教習水戰,因而於上遊戲養魚,魚給諸陵廟祭祀,餘付長安市賣之。

郭憲《東方朔傳》:武帝暮年,好仙術。一日謂朔曰:朕欲使愛幸者不老,可乎。朔曰:臣能之。帝曰:服何藥。曰:東北地有芝草,西南有春生之魚。

《漢書·食貨誌》:耿壽昌白增海租三倍,天子從其計。禦史大夫蕭望之奏言:故禦史屬徐宮家在東萊,言往年加海租,魚不出。長老皆言武帝時縣官嘗自漁,海魚不出,後復予民,魚乃出。

《宣帝本紀》:神爵元年三月詔曰:東濟大河,天氣清靜,神魚舞河。

《五行誌》:成帝鴻嘉四年秋,雨魚於信都,長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魚,長六尺,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東萊平度出大魚,長八尺,高丈一尺,七枚,皆死。京房易傳曰:海數見巨魚,邪人進,賢人疏。遁甲開山圖,遼東有襄平山多饒鬼目之菜生,而有神虎龍蛇大魚守之。

《玉壺冰》:漢侍中習郁於峴山南,依範蠡養魚法作魚池,池邊有高堤種竹及長楸芙蓉,緣岸菱芡覆水。

《後漢書·鄧禹傳》:光武自薊至信都,使禹,攻拔樂陽。從至廣阿。〈註〉東觀記曰:上率禹等擊王郎橫野將軍劉發,大破之。上過禹營,禹進炙魚,上餐啖,勞勉吏士,威嚴甚厲。眾皆竊言劉公真天人也。

《劉盆子傳》:盆子入長安城,更始來降。時掖庭中宮女猶有數千百人,自更始敗後,幽閉殿門,掘庭中蘆菔根,捕池魚而食之,死者因相埋於宮中。

《羊續傳》:續為南陽太守。時權豪之家多尚奢麗,續深疾之,常敝衣薄食,車馬羸敗。府丞嘗獻生魚,續受而懸於庭;丞後又進之,續乃出前所懸者以杜其意。

《範丹傳》:丹為萊蕪長,遭母憂,不到官。以黨錮,有時絕粒,窮居,閭裏歌之曰:甑中生塵範史雲,釜中生魚範萊蕪。

《五行誌》:靈帝熹平二年,東萊海出大魚二枚,長八九丈,高二丈餘。明年,中山王暢、任城王博並薨。〈註〉《京房易傳》曰:海出巨魚邪,人進賢。人疏臣昭謂此占符靈帝之世,巨魚之出,於是為徵寧獨二王之妖也。

《風俗通》:汝南鲖陽有於田得麇者,其主未往取也。商車十餘乘,經澤中行,望見此麇著繩。因持去,念其不事,持一鮑魚置其處,有頃其主往不見所得,麇反見鮑魚澤中,非人道路,怪其如是大,以為神轉相告語。治病求福多有效驗,因為起祀舍眾巫數十帷帳鐘鼓,方數百裏皆來禱祀,號鮑君神。其後數年鮑魚主來歷祠下尋問其故,曰:此我魚也,當有何神。上堂取之,遂從此壞。傳曰:物之所聚,斯有神言,人共獎成之耳。

《外史·燕言篇》:徵君歸見郭泰立於庭。郭泰問曰:子焉適而至暮也。曰:甫釣於汝水之濱,樂而忘歸,是以暮也。曰:然則子何為而有憂色耶。曰:不得魚則樂,得魚則憂。曰:子何以不得魚為樂乎。曰:甫亦樂魚之樂而亦憂魚之憂也,不得則縱,得之則烹魚。樂於縱而憂於烹。今吾之憂是魚得其餌而吾得其魚也。故憂然則今之為士者皆餌之魚乎。

《龜丘篇》:晉人練刺士假為謁者,以刺楚王。於是楚王始疑晉人之讎。楚頃之徵君書至,楚王怒曰:此必黃憲設刺客計也。遂收徐淵周岑於獄徵,君將避難以歸故邦。魯狷曰:子之歸善矣,其若岑淵,何莫若返。楚以調二國之釁,徵君曰:汝不見遊魚之逝,千仞之藪,而無患者,以其能與水相信也。故浮沈得揚其意,出入得暢其情,是水益深則魚益逝,君益信則士益歸。而況士之於諸侯哉,使遊魚遇無水之壑則偃蹇而困於泥,求咫尺之遊亦不可得已。今楚無水之壑也,欲以藪澤之魚而遊之,必蹇矣。故魚不厭深,士不厭信,或止或行,其知幾乎。

《華佗傳》:廣陵太守陳登忽患胸中煩懣,面赤不食。佗脈之曰:府君胃中有蟲,欲成內疽,腥物所為也。即作湯二升。再服,須臾吐出三升許蟲,頭赤而動半身猶是生魚膾。

《邛都夷傳》〈註〉:南中八郡誌曰:邛河縱廣岸二十裏,深百餘丈。多大魚,長一二丈,頭特大,遙視如戴鐵釜狀。

《夫餘國傳》:初,北夷索離國王,侍兒生男,名曰東明。東明長而善射,王忌其猛,復欲殺之。東明奔走,南至掩水,㠯弓擊水,魚鱉皆聚浮水上,東明乘之得度,因至夫餘而王之焉。

《鮮卑傳》:鮮卑檀石槐種眾日多,田畜射獵不足給食。檀石槐乃自徇行見烏集秦水廣從數百裏,水停不流其中,有魚不能得之。聞倭人善網捕,於是東擊倭人國,得千餘家,徙置秦水,上令捕魚以助糧食。

《汝南先賢傳》:周燮好潛養靖誌,唯典籍是樂,有先人草廬在於東坑,其下有陂魚蚌生焉。非身所耕食則不食也。

《宋書·符瑞誌》:魏文帝初鑊中生赤魚。

《拾遺記》:吳主潘夫人以姿色見寵,權與夫人遊釣臺,得大魚。王大喜,夫人曰:昔聞泣魚。今乃為喜,有喜必憂,以為深戒。吳主於是罷宴,至於末年漸相譖毀稍見,離退時人謂夫人知幾其神。

《魏誌·郭皇後傳》:黃初六年,帝東征吳,至廣陵,後留譙宮。時表留宿衛,欲遏水取魚。後曰:水當通漕運,又少材木,奴客不在目前,當復私取官竹木作梁遏。今奉車所不足者,豈魚乎。

《王肅傳》:肅為光祿勛。時有二魚長尺,集於武庫之屋,有司以為吉祥。肅曰:魚生於淵而亢於屋,介鱗之物失其所也。邊將其殆有棄甲之變乎。其後果有東關之敗。

《晉書·五行誌》:魏齊王嘉平四年五月,有二魚集於武庫屋上,此魚孽也。王肅曰:魚生於水,而亢於屋,介鱗之物,失其所也。邊將其殆有棄甲之變乎。後果有東關之敗。幹寶又以為高貴鄉公兵禍之應。二說皆與班固旨同。

《劉元海載記》:劉豹妻呼延氏,魏嘉平中祈子於龍門,俄而有一大魚,頂有二角,軒鬐躍鱗而至祭所,久之乃去。巫覡皆異之,曰:此嘉祥也。其夜夢旦所見魚變為人,左手把一物,大如半雞子,光景非常,授呼延氏,曰:此是日精,服之生貴子。寤而告豹,豹曰:吉徵也。吾昔從邯鄲張囧母司徒氏相,雲吾當有貴子孫,三世必大昌,仿像相符矣。自是十三月而生元海,左手文有其名,遂以名焉。

《水經註》:郭頒世語曰:晉文王之世,大魚見孟津,長數百步高五丈,頭在南岸,尾在中渚。

《吳誌·孫皓傳》:建衡三年,司空孟仁卒。〈註〉《吳錄》曰:仁,本名宗,避皓字,易焉,除鹽池司馬。自能結網,於以捕魚,作鲊寄母,母因以還之,曰:汝為魚官,而以鲊寄我,非避嫌也。

《孝子傳》:孟宗事母至孝,母亦能訓之以禮。宗初為雷池監,奉魚於母,母還其所寄,遂絕不復食魚。後宗典知糧谷乃表陳曰:臣昔為雷池,監母三年不食魚。臣若典糧谷,臣母不可以三年不食米,臣是以死守之。

《拾遺記》:瀛洲一名魂洲,亦曰環洲。東有淵洞有魚長千丈,色斑鼻端有角,時鼓舞群戲,遠望水間有五色雲,就視乃此魚噴水為雲,如慶雲之麗,無以加也。

《世說新語》:王祥事後母朱夫人甚謹。〈註〉晉陽秋曰:祥母患病,方盛寒冰凍,母欲生魚。祥解衣將剖冰求之,會有處冰小解魚出。

《宜都記》:限山縣東六十裏有山名下魚城,四面絕崖唯兩道可上,皆險絕。山上周回可二十裏,有林木池,水人田種於山上,昔永嘉亂土人登此避賊,守之經年食盡,取池魚擲下,與賊以示不窮,賊遂退散,因此名為下魚城。

《孝子傳》:杜孝巴郡人也,少失父,與母居至孝。後在成都,母喜食生魚。孝於蜀截大竹筒盛魚二頭塞之,以草祝曰:我母必得此,因投中流。婦出汲乃見筒橫來觸岸,異而取視有二魚,含笑曰:必我婿所寄,熟而進之,聞者嘆駭。

《重慶府誌》:杜孝,事母以孝。聞母喜食魚膾,孝役成都,買魚置於竹筒,以草塞之,投於中流,祝之曰:願吾母得此食。婦汲於江,忽見竹筒橫來觸岸,婦異,拾之,見二魚,曰:吾夫所寄也。熟,以進姑。聞者嘆其孝感。

《世說新語》:陶公少時,作魚梁吏,嘗以坩䱹餉母。母封䱹付使,反書責侃曰:汝為吏,以官物見餉,非唯不益,乃增吾憂也。〈註〉《幽明錄》曰:陶公在潯陽西南一塞取魚,自謂其池曰鶴門。按吳司徒孟宗為雷池監,以䱹餉母。母不受非侃也,疑後人因孟假為此說。

郝隆為桓公南蠻參軍。三月三日會,作詩。不能者,罰酒三升。隆初以不能受罰,既飲,攬筆便作一句雲:娵隅躍清池。桓問:娵隅是何物。答曰:蠻名魚為娵隅。桓公曰:作語何以作蠻語。隆曰:千裏投公,始得蠻府參軍,那得不作蠻語也。

桓車騎在荊州,張元為侍中,使至江陵,路經陽岐村。俄見一人持半小籠生魚,徑來造船,雲:有魚,欲寄作膾。張乃維舟而納之,問其姓字,稱是劉遺民。張素聞其名,大相忻待。劉既知張銜命,問:謝安、王文度並佳不。張甚欲話言,劉了無停意。既進膾,便去,雲:向得此魚,觀君船上當有膾具,是故來耳。於是便去,張乃追至劉家,為設酒,殊不清旨。張高其人,不得已而飲之。

《法苑珠林》:晉桓衝為江州刺史,遣人周行廬山,冀睹靈異。既陟崇巘,有一湖,匝生桑樹。湖中有敗艑赤鱗魚,使者渴極,欲往飲,赤鱗魚張鬐向之,使者不敢飲。

《王承傳》:承遷東海太守,政尚清靜,不為細察。小吏有盜池中魚者,綱紀推之,承曰:文王之囿與眾共之,池魚復何足惜邪。

《王延傳》:延字延元,西河人也。九歲喪母,泣血三年,幾至滅性。每至忌日,則悲啼至旬。繼母蔔氏遇之無道,恒以蒲穰及敗麻頭與延貯衣。其姑聞而問之,延知而不言,事母彌謹。蔔氏嘗盛冬思生魚,敕延求而不獲,杖之流血。延尋汾叩淩而哭,忽有一魚長五尺,踴出水上,延取以進母。蔔氏食之,積日不盡,於是心悟,撫延如己生。

《吳隱之傳》:隱之為廣州刺史,常食不過菜及乾魚而已,帷帳器服皆付外庫,時人頗謂其矯,然亦始終不易。帳下人進魚,每剔去骨存肉,隱之覺其用意,罰而黜焉。

《苻生載記》:初,生夢大魚食蒲,又長安謠曰:東海大魚化為龍,男便為王女為公。問在何所洛門東。東海,苻堅封也,時為龍驤將軍,第在洛門之東。生不知是堅,以謠夢之故,誅其侍中、太師、錄尚書事魚遵及其七子、十孫。

《異苑》:西秦乞伏熾磐,都長安端門外有一井。人常宿汲水亭之下,而夜聞磕磕有聲,驚起照視,甕中如血,中有丹魚長可三寸而有寸光,時東羌西虜共相攻伐,國尋滅亡。

《交州記》:有一湖去合浦四十裏,每陰雨日百姓見有銅船出,水上又有一牛在湖中,以雞酒為祭,便獲大魚。若此禮不設,唯得牛糞而已。

《三秦記》:河津一名龍門,水險不通,魚鱉之屬,莫能上。江海大魚,薄集龍門下,數千不得上,上則為龍。

《酉陽雜俎》:晉時錢塘有人作篊,年收魚億計,號為萬匠篊。

《幽明錄》:成彪兄喪,哀悼結氣,晝夜哭泣。後釣於湖經所共飲處。釋綸悲感,有大魚跳入船中。俯視諸小魚,彪仰天號慟,俯而見之,悉放小魚。大者便自船躍出。

《異苑》:永嘉郡有百簿瀨郡人,斷水捕魚宰牲禱祭以祈多獲。逾時了無所得,眾侶忿怨,棄業將罷。其夕並夢見一老公雲:諸君且可小停,要思其宜。夜忽聞有跳躍聲。驚起共看,乃是大魚剉以為鲙,頓獲百簿,故因以百簿名瀨。

《宋書·王弘之傳》:弘之性好釣,上虞江有一處名三石頭,弘之常垂綸於此。經過者不識之,或問:漁師得魚賣不。弘之曰:亦自不得,得亦不賣。日夕載魚入上虞郭,經親故門,各以兩頭置門內而去。

《南史·江泌傳》:泌母亡後,以生闕供養,遇鮭不忍食。

《卞彬傳》:彬嘗於東府謁高帝,高帝時為齊王。彬曰:殿下即東宮府,則以清溪為鴻溝,鴻溝以東為齊,以西為宋。仍詠《詩》雲:誰謂宋遠,跂予望之。遂大忤旨,因此擯廢數年,不得仕進。乃擬趙壹《窮鳥》,為《枯魚賦》以喻意。時有廣陵高爽,博學多才。坐事被系,作《鑊魚賦》以自況。

《戴僧靜傳》:僧靜少有膽力,便弓馬。事刺史沈文秀,俱被魏虜,後將家屬叛還淮陰。齊高帝撫畜,常在左右。後於都私賫錦出,事發,系南兗州獄。高帝遣薛深餉僧靜酒食,以刀子置魚腹中。僧靜與獄吏飲酒及醉,以刀剖械,手自折鎖,發屋而出,歸高帝。帝匿之齋內。

《南齊書·祥瑞誌》:永明五年,南豫州刺史建安王子真表獻金色魚一頭。

《五行誌》:永明九年,鹽官縣石浦有海魚乘潮來,水退不得去,長三十餘丈,黑色無鱗,未死,有聲如牛。土人呼為海燕,取其肉食之。

《虞願傳》:願遷中書郎。明帝寢疾,願常侍醫藥。帝素能食,尤好鱁鮧,以銀缽盛蜜漬之,一食數缽。謂揚州刺史王景文曰:此是奇味,卿頗足不。景文曰:臣夙好此物,貧素致之甚難。帝甚悅。食鱁鮧積多,胸腹痞脹,氣將絕。左右啟飲數升酢酒,乃消。疾大困,一食汁滓猶至三升,水患積久,藥不復效。大漸日,正坐,呼道人,合掌便絕。

《南史·齊武陵昭王曄傳》:尚書令王儉詣曄,曄留儉設食,盤中菘菜䱒魚而已。儉重其率真,為飽食盡歡而去。〈註〉䱒音謁鹽漬魚。

《齊竟陵文宣王子良傳》:子良隆昌元年,加殊禮,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進督南徐州,其年疾篤,謂左右曰:門外應有異。遣人視,見淮中魚無算,皆浮出水上向城門。尋薨。

《樂頤之傳》:吏部郎庾杲之嘗往候,頤之為設食,唯枯魚菜菹。杲之曰:我不能食此。母聞之,自出常膳魚羹數種。杲之曰:卿過於茅季偉,我非郭林宗。

《南齊書·五行誌》:永元元年四月,有大魚十二頭入會稽上虞江,大者近二十餘丈,小者十餘丈,一入山陰稱浦,一入永興江,皆暍岸側,百姓取食之。

《顧歡傳》:始興人盧度,亦有道術。屋前有池養魚,皆名呼之,魚次第來,取食乃去。

《南史·齊廢帝海陵王本紀》:時宣城王鸞輔政,帝起居皆咨而後行。思食蒸魚菜,大官令答無錄公命,竟不與。

《孔休源傳》:休源初到都,寓於宗人少府孔登。曾以祠事入廟,侍中範雲一與相遇,深加褒賞,曰:不期忽覯清顏,頓祛鄙吝,觀天披霧,驗之今日。後雲命駕到少府,登便拂筵整帶,謂當詣己,備水陸之品。雲駐著命休源,及至,命取其常膳,止有赤蒼米飯,蒸鮑魚。雲食休源食,不舉主人之饌。高談盡日,同載還家。登深以為愧。

《隋書·五行誌》:梁大同十年三月,帝幸朱方,至四塹中,及元武湖,魚皆驤首見於上,若望乘輿者。帝入宮而沒。

《洪範五行傳》曰:魚陰類也,下人象。又有鱗甲,兵之應也。下人將舉兵圍宮,而睨乘輿之象也。後果有侯景之亂。

《南史·王僧辯傳》:侯景既陷郢城,元帝以僧辯為征東將軍,仍攻郢。景歸建鄴。僧辯於是發江州直指建鄴。及發鵲頭,中江而風浪,師人鹹懼。僧辯再拜告天曰:僧辯忠臣,奉辭伐罪,社稷中興,當使風息;若鼎命中淪,請從此逝。言訖風止,自此遂泛安流。有群魚躍水飛空引導。

《述異記》:古說雍州雨魚長八尺。

《梁書·何遠傳》:遠為武昌太守。車服尤敝素,器物無銅漆。江左多水族,甚賤,遠每食不過乾魚數片而已。

《傅昭傳》:昭為安成內史。郡溪無魚,或有暑月薦昭魚者,昭既不納,又不欲拒,遂餵於門側。

《陳書·王固傳》:固清虛寡欲,居喪以孝聞。又崇信佛法,及丁所生母憂,遂終身蔬食,夜則坐禪,晝誦佛經,兼習《誠實論》義,而於元言非所長。嘗聘於西魏,因宴享之際,請停殺一羊,羊於固前跪拜。又宴於昆明池,魏人以南人嗜魚,大設罟網,固以佛法咒之,遂一鱗不獲。

《張昭傳》:昭,字德明,吳郡吳人也。幼有孝性,色養甚謹,禮無違者。父熯,常患消渴,嗜鮮魚,昭乃身自結網捕魚,以供朝夕。

《南史·周迪傳》:迪陰與留異相結。及王師討異,迪疑懼,文帝討迪。迪與十餘人竄山穴中。後遣人潛出臨川郡市魚鮭,臨川太守駱文牙執之,令取迪自效。誘迪出獵,伏兵斬之。

《水經註》:丹水出丹魚,先夏至十日夜伺之,魚浮水側赤光上照如火網而取之。割其血以塗足,可以步行水上長居淵中。

江之左岸有巴鄉村,村人善釀,故俗稱巴鄉。清郡出名酒,村側有溪,溪中多靈壽,水中有魚,其頭似羊,豐肉少骨美於餘魚。

肥川之北石盧塘,塘池八頃,其深不測。有大魚常至,五月輒一奮躍水。湧數丈,波襄四陸,細魚奔迸,隨水登岸不可勝計。又雲大魚將欲鼓作,諸魚皆浮聚水側。

《洽聞記》:汾陽有天池,在燕京山上,周回八裏,陽旱不耗,陰霖不溢,故老言常有人乘車風飄墮池。有人獲車輪於桑乾泉。後魏孝文帝,以金珠穿魚七頭,於此池放之。後於桑乾原得穿魚,猶為不信。又以金縷拖羊箭射著此大魚,久之,又於桑乾河得所射箭。

《北史·魏任城王雲傳》:雲薨長子澄襲封。車駕還洛,引見王公侍臣於清徽堂。帝曰:此堂成來,未與王公行宴樂之禮。今與諸賢,欲無高而不升,無小而不入。因之洗煩池。帝曰:此池亦有嘉魚。澄曰:所謂魚在在藻,有頒其首。帝曰:且取王在靈沼,於牣魚躍。

《酉陽雜俎》:平原高菀城東有漁津,傳雲,魏末,平原潘府君字惠延,自白馬登舟之部,手中算囊,遂墜於水,囊中本有鐘乳一兩。在郡三年,濟水泛溢,得一魚,長三丈,廣五尺,刳其腹中,有得一墜水之囊,金針尚在,鐘乳消盡。其魚得脂數十斛,時人異之。

《隋書·五行誌》:齊神武武平七年,相州鸕鶿泊,魚盡飛去而水涸。

《洪範五行傳》曰:急之所致。魚陰類,下人象也。晏子曰:河伯以水為國,以魚為百姓。水涸魚飛,國亡人散之象。明年而國亡。

《北齊書·陸法和傳》:法和所泊江湖,必於峰側結表,雲此處放生。漁者皆無所得,才有少獲,輒有大風雷。船人懼而放之,風雨乃定。晚雖將兵,猶禁諸軍漁捕。有竊違者,中夜猛獸必來欲噬之,或亡其船纜。

《顏氏家訓》:江陵高偉,隨吾入齊,凡數年,向幽州澱中捕魚。後病,每見群魚齧之而死。

《周書·陸通傳》:通,字仲明,吳郡人也。曾祖載,從宋武帝平關中,軍還,留載隨其子義真鎮長安,遂沒赫連氏。魏太武平赫連氏,載仕魏任中山郡守。父政,性至孝。其母吳人,好食魚,北土魚少,政求之常苦難。後宅側忽有泉出而有魚,遂得以供膳。時人以為孝感所致,因謂其泉為孝魚泉。

《隋書·乞伏慧傳》:慧為荊州總管,又領潭、桂二州總管三十一州諸軍事。其俗輕剽,慧躬行樸素以矯之,風化大洽。曾見人以簺捕魚者,出絹買而放之,其仁心如此。百姓美之,號其處曰西河公簺。

《虞慶則傳》:慶則子孝仁,授《大業雜記》:大業四年二月,帝自京師還東都,造天經仙都二宮,九月自漠北還至東都,改胡床為交床,胡瓜為白路。黃瓜,改茄子為昆崙紫瓜。梁都有清泠泉水周闊二裏許,即衛平所得火龜之處,清泠水南有橫瀆,東南至碭山縣西北入通濟渠,忽有大魚似鯉,有角從清泠水入通濟渠,亦唐興之兆。

《歷象匯編.庶征典》

參知政事魏子平,嗜食魚。廚人養魚百余頭,以給常膳。忽夢群魚集其身,揮斥不去。復夢為魚所鯁,痛不能出。悶亂久之,乃寤。自是不食魚。

《辟寒》:政和中,濟南府禹城縣孝義村崔誌,有女甚孝。母臥病久,冬忽思食魚,而不可得。其女曰:聞昔者王祥臥冰得魚,想不難也。兄弟皆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汝女子何妄論古今。女曰:不然,父母有兒女者。本欲養生送死。兄謂女不能耶。乃同乳媼焚香誓天,即往河中臥冰,凡十日,果得魚三尾。鱗鬣稍異,歸以饋母,食之,所病頓愈。人或問方臥冰時,曰:以身試冰殊不覺寒也。

《武進縣誌》

崇禎十二年歲大旱,蝗蝻被野邑人邵文燦建議,請於縣令。馬令民捕蝗,詣縣者計石給錢。文燦願輸其家私錢助給。是歲掩捕略盡蝗不為災。令義之為白於臺,臺給冠帶旌其門。文燦性至孝母病思鮮魚不即得,後遂終身不食魚。

南唐韓希載雲:江南之旴村有老母生三子,掛五銖衣遊於物外。久之,能變化母,喜食魚。日於黎沮澤中取二鯉。數年,挈其子登洪西山而仙去。當時號旴姥江。

《華寶傳》:寶,晉陵無錫人也。同郡薛天生,母遭艱菜食,天生亦菜食,母未免喪而死,天生終身不食魚肉。與弟有恩義。

《胡光遠傳》:光遠,太平人。母喪廬墓。一夕,夢母欲食魚,晨起號天,將求魚以祭,見生魚五尾列墓前,俱有嚙痕。鄰裏驚異,方共聚觀,有獺出草中,浮水去。眾知獺所獻。以狀聞於官,表其閭。

至順間,永平龐遵,母病腫,三年不能起。忽思食魚,遵求於市不得。歸途嘆恨,忽有鯉躍入舟。作羹以獻,母悅,病瘥。

《河南通誌》:實穎,商丘庠生。父病思食魚,入水溺死,妻姚氏痛夫之亡,不食而死。

《明外史·姚玭傳》:玭,松江人。元至正中,苗帥楊完者兵入境。大掠。玭奉母避於野,阻河不得渡。母泣曰:兵至,吾誓不受辱。遂沈於水。玭急投水救之,負母而出。後母疾思食魚,暮夜無從得,家養一鳥,忽飛去攫魚以歸,行省聞其賢,辟之,以親老不就。

《神仙傳》:樊夫人者,劉綱妻也。俱行道術,各自言勝,綱唾盤中,即成鯉魚。夫人唾盤中成獺,食魚。與試術事事不如。

《春渚紀聞》

吳興藺村沈氏子嘗具舟載往平江中,道有僧求附舟尾,生因容之。行十餘裏生晨炊,僧求飯,遂分共之,且謂僧曰:適與舟人羹魚為饌,無物為盤,羞不罪也。僧曰:無問魚與菜施,當在子心耳。生意僧欲得羹,因分餉之,食竟僧謂生曰:汝量出數金為襯施。生曰:食魚而須襯施,非余所當獻也。僧曰:無問魚與菜,在汝心施耳。生復意其欲金,量與襯。僧問生齋,僧一員欲何所獻,生曰:食魚非齋,何獻之有。僧曰:無問魚菜,在汝心獻耳。生不得已,戲謂之曰:請獻藺村大王。僧遂合爪祝獻,既行數裏,登岸而去。明年正月生與社人祭神廟中,神降於稠人中,謝生曰:去歲深承輟飯,齋僧而無心布施,得福最多,以是一僧之故我,甚增威力。生已忘前事,神人謂生曰:汝至某村,有僧附舟,汝以魚飯之,次有惡獸欲截汝舟,我時已陰護之矣。生始記憶,因語其詳於社人雲。

《太平廣記》:葉法善字道元,

法善顧舟人曰:爾可廣召宗侶,沿流十裏之間,或蘆洲菼渚,有巨鱗在焉,爾可取之,當大獲其資矣。舟人承教,不數裏,果有白魚長百尺許,周三十餘圍,僵暴沙上。就而視,腦有穴嵌然流膏。舟人因臠割載歸,左近村閭,食魚累月。

《安福縣誌》:楊惟十,家貧織履為業。母性不喜粥,惟十貨履得米輒以其米炊飯,而自飲米羹。母病十余年不能動履,惟十時負往返不懈一日。得痢病思食魚羹,惟十乍理釣便得雙鯉。人以為孝感。母既歿,居喪不與宴會。聞者為之感動。

中魚毒治法

《歷象匯編.歲功典》

白雲忌曰:二月九日,不可食魚鱉,仙家大忌。

百一歌曰:勿食魚鱉,令人飲食不化,神魂恍惚,發宿疾。

《千金方》曰:三月辰寅日,勿食魚,兇。

又李時珍曰:食魚中毒煩亂,或成癥積燒灰水服二錢。《別錄》曰:諸魚鱗燒灰主魚骨鯁。

「文言文閱讀」蘇軾擬作,擬侯公說項羽,擬孫權答曹操,史公筆法

《文言文閱讀》西廂記中的張生,非別人,正是元稹,且看崔鶯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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