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仇人打我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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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月16日),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開考。很多人帶著夢想走進考場。法考之路,並不好走。有壓力、有疲倦,更有一份堅持,一份執著。有人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夠站在法庭上為無辜的人伸張正義;有人希望,自己能夠成為一名法官,為社會的公平和正義貢獻一份力量。如果通過考試,就意味著他們離自己的職業理想更近了一步。這麼多年,法考路上迎來了哪些人,催生了哪些故事?

今天,我們梳理一下這場“天下第一考”的來龍去脈。

1979年4月27日下午,福州路209號,上海市高級法院大禮堂裏,一樁“逃犯冒充知青遊行,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案子開庭。

彼時,律師制度尚未恢復,開庭前,辯護人李國機向法院提出兩個問題:我以何種身份?應用什麼法律條款來進行辯護?法院回復:就用你原來做律師時的法律。

兩天後,《解放日報》報道該案,介紹李國機時寫的是“文化大革命前做過律師的李國機”。

這條消息在電視臺播出半個小時後,日本電視臺就原封不動作了轉播,還用了一個直截了當的標題——“中國有律師了!”

這一年9月,被撤銷20年的司法部終於恢復。同年12月,《關於律師工作的通知》下發。中國大陸荒廢已久的律師制度,正式宣告重啟。此時,全國上下登記在冊的律師,僅212人。

此後數年間,律師的全國統一選拔標準一直懸而未決,都是由各地司法廳(局)自主組織命題並實施考試。

直到1986年4月12日,司法部正式下發《關於律師資格考試的通知》。律師行業開始有了自己的準入標準。

律師資格考試延續到2001年,2002年我國首次實行國家司法考試,2018年,司考“謝幕”,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接棒”……走到今年,這場法律界的“門檻考試”已經35歲了。考生範圍不再只局限於律師,考試難度也被頻頻熱議。這場考試,折射出中國法律人職業化的發展之路,也見證了中國法治的進程。

從無到有的摸索:律師資格考試階段

1985年,在上海無線電十八廠從事秘書工作的章壽安,給自己制定了年度目標:學完兼職律師必須掌握的法律科目,獲取上海大學法律系兼職律師培訓班的結業證書,為申請兼職律師打下基礎。

對法律初學者來說,這目標相當有難度,一年內要完成至少18門法學課程,需要勇氣與韌勁。“法律這學科對我的吸引力很大,社會與工作的需要是原動力,推動著我去努力。”章壽安說。

終於,在22門課程考試全部通過後,章壽安順利學成結業,並於11月到上海第三律師事務所實習。這下,他又要為1986年的律師資格考試努力了。

1986年的律師資格考試,是我國在確認律師資格方面進行的一項重大改革。

解放三十多年來,我國律師資格考試制度長久都未建立。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經過幾年的恢復,律師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但律師的數量依然嚴重缺乏。1986年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時任司法部部長鄒瑜說:“我國目前律師數僅占人口總數的萬分之零點二,遠遠不能適應需要。中國將積極擴充律師隊伍。同時,要嚴格註重質量。”

這幾年間,出現了律師資格缺乏統一標準、律師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的現象。除了數量,從業人員的質量也需要補齊,所以迫切需要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提高律師素質。

1986年9月27日至28日,全國15425名律師從業者參加了全國律師資格統一考試。考試分為法理、憲法、刑法、民法、律師業務等10個方面的內容,在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設131個考區、453個考場。

自此之後,考試合格成了取得律師資格證書的必經途徑。

司法部部長鄒瑜還提到“對已經被批準為律師的人,也將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培訓。為了適應對外開放以及開拓新的律師工作領域,將從大專院校培養一批具有雙學位的專業人才。例如,從政法院校選送一些獲得法律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去學習外語或其他專業。”

到1988年的第二次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就不對考生身份設限了,面向全社會進行,當年參加考試的人數躍至77617人。

1986年到1992年,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共舉行過4次,共有2萬多人通過考試獲得律師資格。根據司法部關於律師制度改革的精神,自1993年開始,每兩年舉行一次的律師資格考試改為一年一次。從1994年開始,港澳臺居民也被允許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當年全國參加考試的11.6萬名考生中,就包括首次允許報考的港澳臺359名考生。截至1995年年底,全國律師人數達9萬多人,比1992年翻了一番多。

新華社照片,廈門,2009年4月11日 37名臺灣居民獲得大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1996年5月15日,國家頒布《律師法》,規定實行律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具有法學專科或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可報名參加律師資格考試;法學本科以上人員,有機會通過考核授予律師資格。

隨著律師資格考試在社會的影響越來越大、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註,社會上出現了一股“律考熱”。1998年的第10次律考,全國報名人數為142284人,創歷史最高。

1998年,人民日報刊發標題為《上海律師行當吃香》的消息,其中提到:隨著上海經濟的發展,律師的數量要越來越多、質量要越來越高。最近幾年,非法律專業考生的比例、學歷層次呈上升趨勢,考生的年齡趨向年輕。一些經濟、外貿、外語專業的人員紛紛加盟律師行業,一些有長遠眼光的律師事務所對上述專業人才如饑似渴,采取了一系列“引鳳”措施,向高等院校“預訂”,與涉外企業爭奪人才。律師行業成為令人崇尚的行業之一。

到了1999年,全國報考律師資格考試的人數已經超過了18萬,比1995年增加了61%。與之遙相呼應的是,高等院校的法律專業在文科各系中錄取分數高居榜首。連續數年,北京大學法律系錄取的各省高考文科“狀元”人數在全校文科各系院中名列第一。

2006年9月16日,天津, 無臂青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新華社)

1999年媒體的報道中,還有一對有意思的年輕夫妻——張家口市宣化公安分局政治處副主任劉宏偉、宣化鋼鐵公司工程師安豐濤。

1995年金秋時節,兩人喜結伉儷。花燭之夜,高朋貴友喜鬧洞房,問他們夫妻相愛,信物是什麼?小兩口異口同聲:學習成績。丈夫說:兩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妻子說:兩年通過“托福”。新婚之家,書本和筆記就是他們的主要家當,在攀“學”氛圍中,兩人都提前以超高成績通過考試。

2000年7月,司法部發布《律師資格考試辦法》,再對律師資格考試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和規範,明確了考試科目,還設立考試命題委員會、確定考試錄取實行“數額制”。

歷經14年的改革、完善和發展,律師資格考試已走向成熟和規範,成為一項在中國社會生活中具有重要影響的國家級考試,被稱為繼高考、研究生考試之後的中國第三大考試。

這是個很大的進步:國家統一司法考試階段

2001年6月30日,九屆人大第22次會議通過了《法官法》和《檢察官法》修正案。兩法修正案附則明確規定:“國家對初任法官、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實行統一的司法考試制度,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會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實施。”

這標誌著,合律師資格、初任法官和初任檢察官三項考試於一身的國家司法考試制度正式確立。

消息一出,社會轟動。

關於統一國家司法考試的討論由來已久,原來的“三考”在試題難度、考試紀律、分數評定等方面存有較大差距——律師資格考試是全國公開考試,初任法官、檢察官考試則是內部考試。

因為入職遴選不規範,“門檻”不高,早年各種學歷背景、職業背景的群體都有機會進入法院、被任命為法官,由法院司機、廚師、打字員成長起來的法官也不少見。有的法官、庭長乃至院領導文化程度不高,寫個判決書都有不少錯別字。

時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強調,在實施依法治國方略過程中,統一司法考試勢在必行,是一件好事,也是件大事,一定要認真研究,註意總結經驗,使之逐步發展成為公認的正規的權威考試。

“這將是對法官的嚴峻考驗。在原來的3種考試中,律考是最成熟、最規範,無疑也是難度最高的,以往的及格率是很低的。”上海市楊浦區法院院長方倫貴當年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提到,“三考合一”有利於提高審判、檢察、律師工作質量,也有利於法律專業的人才流動。

法官、檢察官心存擔憂,但律師們卻幾乎一致支持這項改革。上海邦信陽律師事務所的胡光律師直言,“這,就是最大的進步。”

2002年1月24日,首次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工作正在進行,部分考生在北京第三十三中學的報名現場等待領取準考證。(新華社)

2002年3月,首次全國統一司法考試舉行,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通過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獲得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職業資格。

此次考試共有36萬人參加,錄取人數約2萬名,錄取率僅7%,有的基層法院報考者“全軍覆沒”,還有偏遠省份僅通過不到10人。因為難度高、題量大、競爭性強和通過率極低,首次國家司法考試被稱作了“中國第一難考”。

第二屆國家司法考試進一步提高了門檻,持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才可以報考。這使報考者從36萬人陡降了45%,報名者不到20萬。

2003年10月21日,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剛在網上公布,一家網站的留言就達到了2萬條:參考答案是否正確?試題定位是否合適?組織工作是否嚴密?通過人數如何確定……討論熱度非常高。

無疑,考試對司法人員隊伍、法學教育等領域形成的強烈衝擊,遠遠超出了“資格準入測試”的範圍。

司法考試在塑造法治中國面貌的同時,也在悄然改變著一些人的命運。

北京大學法學院大四學生小張,從進入大學那天起,就立誌做一名鐵面無私的法官。他在北京大學學了3年多的法律,成績在年級名列前茅,但因為沒有通過司法考試,不能從事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律師等幾乎所有的法律職業。

“司法考試內容涉及面廣,需要記憶很多法條,感覺和大學期間學習的內容差別很大。”小張無奈,和他面臨同樣困惑的,還有在法院工作多年的法官老劉,連續多年被評為辦案能手的老劉,考了5年都沒能通過。

通過率低,使得許多考生更熱衷於選擇各種培訓班、速成班,在短期內集中學習、突擊提高。

“各種培訓班、速成班熱熱鬧鬧,正規政法院校課堂冷冷清清,接受了數年法學專業高等教育的學生或者從事了多年司法審判工作的法官,卻考不過一個突擊學習兩個月的普通人,說明當前的司法考試和法學教育、司法實踐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脫節。”2012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表示,這無形中造成了教育資源的浪費和法律人才的流失。

2008年9月20日,重慶, 在校大學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新華社)

司法考試難度大,還體現在一些題目頗有爭議,甚至被編成了流傳坊間的“段子”——

“甲將乙價值12000元的項鏈一把抓走,然後逃跑。跑了50米之後,甲以為乙的項鏈根本不值錢,就轉身回來,跑到乙跟前,打了乙兩耳光,並說:‘出來混,也不知道戴條好項鏈’,然後將項鏈扔給乙。問:項鏈都還了,算不算犯法?”

“甲對仇人王某猛砍20刀後離開現場。2小時後,甲為尋找、銷毀犯罪工具回到現場,見王某仍沒死,突然覺得王某可憐,最後把他送到了醫院。問:甲最後送受害人去了醫院,還算犯罪不?”

有人總結了一些所謂司考題命題“規律”——法院管轄都會出錯,偵查機關都會刑訊,出國一定會有外遇,去世的人國外都有兒子,不滿14歲的都會犯罪,殺人後一定救不回來,有擔保的一定不還債,子女總是不扶養老人,老爺子總想把遺產遺贈給保姆,殺人犯後悔了把受害人帶去醫院肯定會有車禍,持槍殺人一定會打中無辜的路人甲……

對於有爭議的答案,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在網站上開辟了異議專區,聽取專家學者、法律實務工作者和考生的意見,並根據意見做出調整。

2014年9月5日,在上海友誼會堂,新任法官助理在宣誓儀式上宣讀誓詞。 (新華社)

從2002年我國建立並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制度,到2017年收官,司法部共組織實施了16次司法考試。16年間,報考人數從2002年的36萬余人增加為2017年的64.9萬余人,連年遞增的數字,說明“天下第一考”吸引著有誌者向法律職業群體不斷邁進。

2013年7月1日,廣州,收貨郎終圓律師夢(新華社)

16年間,全國共有619萬余人次報名,513萬余人參加考試,有98萬余人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中,有近一半的人員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公證員等法律職業,還有大量人員從事立法、行政執法、公司企業法務等法律工作,為法治中國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新的變革: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從2018年開始,“國家司法考試”改為了“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這一年被稱為“法考元年”,也是重新組建的司法部承擔中央依法治國辦職能的第一年。

從“司考”到“法考”,蘊含著我國法律人才培養體系的深刻變革:從源頭抓起,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這是歷史之必然,也是時代之需求。

從律師資格考試制度設立時就曾參與過命題的中國人民大學陳衛東教授直言:“為什麼改?是必須要改,不改不行了!”

具體地,從“法考”的兩大變化就能看出來:變化之一是應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範圍,從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4類職業擴展為9類,增加了初次擔任法律類仲裁員、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等。

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介紹,這些人員要麼涉及公民、法人權利義務的保護,要麼具有準司法性質,其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和職業倫理水平直接影響到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要通過這樣的考試制度,選拔法治隊伍。

變化之二是在提高了報名門檻。雖然司法部在制度設計時進行了充分的調研,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體現了對考生的溫暖與關懷,但不可否認的是,考試制度調整之後,適當提高了對一般地區報名人員的專業學歷條件要求,非全日制、非法學本科生在未來將不會像以往那樣不受任何限制。

“考試設置的門檻有多高,直接關系法律職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標準。”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賈麗群介紹,“從長遠來看,高門檻的設置有利於推進法治工作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人才保障。對於個體的專業素養和標準提升,也是一種倒逼。”

為嚴防甲流,在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牡丹江師範學院考點,一位考生在進入考場前接受體溫檢測。 (新華社)

家住北京市水南莊社區呂鐵馬在家潛心備考,他時年66歲。作為首批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之一,心情忐忑。此前,他參加了5次司法考試和1次全國律師資格考試,都沒有通過。很多“銀發考生”都和他一樣,是從“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一路考過來的,大家為的,就是那份對法律職業的向往。

老呂是78級的大學生,當年讀的是中文系。90年代,他在為企業處理法律糾紛時和法律結緣,發現了法學的魅力,退休後,他重新拾起這個心中埋藏已久的律師夢,屢敗屢戰。

2018年9月22日,老呂和47萬余人一起走進首次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場。在奮戰六年後,他終於通過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67歲這年,終於入職律所成為一名實習律師。

上海市司法局內的指揮中心(圖自:上海市司法局)

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據調研,曾經連續幾年,接受法學教育的法科學生反而考不過非法科學生,單一的背法條卻更容易獲得高通過率,諸如此類的現象都催生了“司考”到“法考”的轉變,也使命題方式面臨更大的變革。

從“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每次改革,不是單純名稱上的變更,而是貫穿始終的制度建設,是中國法律人職業資格考試制度不斷在規範化和專業化。作為中國法律人才最重要的選拔途徑,職業資格考試制度的不斷發展,為中國的法律職業群體輸送了大量的法治人才,也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

欄目主編:王海燕 文字編輯:劉雪妍 題圖來源:新華社,2002年3月30日,首次國家司法考試在全國統一舉行

來源:作者:劉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