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到還死人的紅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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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月 黃武/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2018年5月31日淩晨,昆明城市之光公寓,大部分人都在微涼的露氣中酣睡。幾名“雲豹”突擊隊員安靜迅速地從12層頂層滑下,破窗而入310房間。此時,房間內一名男子正躺在床上,毫無睡意地說了句:“你們終於來了。”

沒有驚恐,只有滿臉的如釋重負。這名男子就是全國首起應監委要求發出A級通緝令的主角——逃匿20天的西南林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蔣兆崗。

故事A面:一次果斷高效的通緝抓捕

“蔣兆崗跑了之後我的心理壓力太大了,20天瘦了10多斤,頭發一下子就白了。”負責蔣案的雲南省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審查室辦案人員,回憶蔣逃匿的情況時不禁狠抽了一口煙。

蔣兆崗在西南林業大學就職之前,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身份,就是資產總額突破一萬億的雲南省第一大金融機構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而此時被譽為農信社“三駕馬車”中的另兩駕——主任羅敏、理事長萬仁禮早已“落馬”,不少線索和舉報也直指蔣。

5月9日,雲南省紀委監委正式決定對蔣兆崗采取留置措施。中午,專案組同誌給蔣打電話,發現沒人接聽;又讓蔣妻(此時正在紀委談話)給他發短信也不回,專案組同誌覺得情況不太對勁,立馬直奔他家。一直等到晚上,蔣還是沒有回來,手機也放在家中。

這時專案組判斷為失聯,但尚無法判定為潛逃,馬上以監委名義協調公安機關采取偵查措施。

5月10日上午,西南林業大學有一個蔣理應參加的重要會議,專案組人員提前去學校蹲守,直到會議開始蔣還是沒有現身。專案組馬上向省紀委監委領導匯報,經分析研判確定為潛逃。省監委隨即成立追逃小組,果斷運用監察法賦予的決定通緝權力——於下午6點向省公安廳出具《雲南省監察委員會決定通緝通知書》。

晚上11點,公安廳發布網上追逃和通緝令,中間僅隔4個多小時。“監察法出臺後,這也是我們首次辦理監委決定的通緝,我們是對照監察法和《雲南省公安機關配合監察委員會查辦案件工作辦法》逐條確定的程序,分工明確、銜接順暢,自然就高效有力。”雲南省公安廳刑偵大隊情報處處長耿幫說。

高效就能贏得主動。公安廳領導經過討論,認為蔣是省管幹部,一旦逃到境外,將對國家安全產生危害,於是將通緝令定為“A級”。通緝令一經公開發出——全省各州市有關部門立即行動起來,檢查出入車輛、交通要道;民航、鐵路篩查幾十萬張人臉,蔣的頭像貼滿大街小巷……一張天羅地網就此撒開。

與此同時,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如有外逃案件必須在24小時內向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辦匯報有關要求,5月11日,雲南省紀委監委追逃辦負責人與辦案人員奔赴北京,向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報告有關情況。而此時對蔣的通緝也逐步在全國引發廣泛關註,線索源源不斷。

“餵,是省公安廳嗎,我在新加坡一賭場看見過疑似蔣兆崗的人”。一個舉報電話引起了專案組和公安廳的重視。年齡、外貌、出逃國家等似乎都十分契合蔣案。由於這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後首起廳級幹部出逃案件,雲南省追逃辦上報之後,中央紀委有關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國際合作局立即協調外交部、新加坡駐華大使館,有關領導親自帶隊去新加坡予以核實,但此人只是相貌相似。

追逃似乎陷入了困境。

“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我有一種直覺,蔣肯定就在我們眼皮子底下。”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就在陷入僵局之時,蔣妻一部棄用手機的一條短信引起了專案組的註意。這條短信是請開鎖公司打開某住處的門,而此房並不在他們家人名下。這個住所正是“城市之光”310房間。經過縝密調查核實,發現蔣的確就悄無聲息地藏匿在此處,因此,才有了文章開頭抓捕時堪比大片的戲劇性一幕。

故事B面:一次蓄謀已久又狼狽不堪的逃亡

蔣為什麼要逃?這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5月9日上午,蔣兆崗正在西南林業大學接待重要來賓。突然,一個神秘的電話“很有經驗”地打到蔣司機的手機上,秘書把蔣叫出來接聽,一個壓低的聲音從電話中傳來,“監委今天要留置你”。蔣聽完腦袋嗡的一下,猶如一盆冷水將全身澆了個透涼。蔣一邊在思考怎麼應對,一邊還強裝鎮定回到會議室與來賓繼續會談。

心不在焉陪同來賓用完午餐後,蔣給校黨委書記請假,說自己身體不太舒服,讓司機送他回家。

回到家中,蔣腦子有點亂,沒想好去哪。於是把手機扔在家裏,躲到自家樓下單間的地下車庫。他吃了安眠藥之後昏昏沈沈地睡了兩天,5月11號饑腸轆轆地醒來,在車庫裏找到幾個生紅薯啃了起來,因為不知道外面什麼情況,就一直縮在車庫裏。下午,門口傳來汽車聲,蔣趴在車庫門的一個小洞上,看見是自己妻子在停車。蔣輕輕地敲了敲車庫門,其妻聽到車庫有聲音,進來一看,十分吃驚地說:“你還躲在這裏,這下你闖大禍了,監委給你發了通緝令,現在全省都在找你。”

蔣拿過妻子的手機,網上那張大大的通緝令讓他深感害怕、恐慌、丟臉。然而他一錯再錯,還想找個更隱蔽的地方藏起來,做那只把頭埋進沙子的鴕鳥。

事實上,對藏匿蔣早有謀劃,2017年蔣被紀委紀律審查後,他就在著手準備。一方面有意拉攏腐蝕紀檢幹部,為自己安插眼線;另一方面費力找尋自己的後路。“城市之光”是商住兩用公寓,樓裏有許多小公司和雜貨店,人員眾多,又挨著汽車北站和自己家,交通便利,正所謂“大隱隱於市”。蔣處心積慮以他妻子閨蜜的名義買下這間毫不起眼的小公寓,並提前讓家裏人往房間裏放上方便食品和礦泉水,以備“特殊情況”。

5月11日,蔣兆崗喬裝打扮後,平躺在汽車後座上由他妻子將其帶出了車庫,下車後,他沿著河邊沒有監控的地方繞了幾個大圈,然後悄悄地溜到310房間。蔣兆崗如同一只驚弓之鳥,通緝讓他害怕,更讓他害怕的是監委的堅決態度和霹靂手段,改革後反腐敗統一領導加強的強大震懾力。他臆想只要水表一轉、電表一轉就會被專案組和公安機關發現,所以不敢開燈、不敢用水,惶惶不可終日,十分狼狽。被抓捕時,他胡子拉碴、散發異味,專案組的人都不太認得出他來了。

藏匿時蔣也沒閑著,在房間裏寫了許多信,打算向中央、省裏寄出,把整件事描繪成有人在迫害他,企圖形成輿論,把水攪渾,結果當然是癡心妄想。

“實際上蔣藏匿起來,是打算以空間換時間。他自認為人脈廣泛,躲起來有一個回旋的余地等待他的關系網發揮作用。”省紀委監委一室辦案人員說。事實上,等待蔣的並沒有什麼神通廣大的關系網,而是那張越織越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抓捕網。

“出乎自己意料的是,監委如此果斷地對我進行了通緝。在正義面前,在強大的紀法面前,哪裏會有藏身之地、法外之地。”留置談話時蔣後悔不已。

紅色小車處為蔣兆崗藏匿車庫。

蔣兆崗被抓獲。本文圖片均來自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留置之後:一場看不見硝煙的正面較量

抓獲蔣兆崗只是第一步,等待紀檢監察幹部的,是一場剛剛開始的“正面較量”。

一決定留置就逃跑,明顯背後有人跑風漏氣,在還沒查清誰是“內鬼”之前,省紀委監委果斷把專案組全員換血,另行成立“5·09”專案組。蔣抓獲之後,“內鬼”浮出水面,打那個神秘電話的竟然是一名年輕的紀檢監察幹部黃某(已另案處理,判處有期徒刑)。

留置初始,面對工作人員的訊問,蔣兆崗抵觸情緒強烈、態度傲慢。他並非全無底氣,因為“牌局”還沒正式開打,“眼線”已經向他透露監委這邊掌握的“底牌”。蔣覺得監委只是掌握了一些皮毛,沒法對他“傷筋動骨”。

但蔣兆崗不知道,在他逃亡期間,省紀委監委抽調骨幹力量重新組建專案組後,充分發揮人員轉隸融合的互補優勢,充分利用監察法賦予監委的12項措施,案情早已有了新的突破。新成立的專案組以在紀委工作十余年的“老紀委”率領談話組,由有著豐富偵查經驗的檢察院轉隸幹部帶頭外圍調查組,一場思想政治工作攻心與外圍事實做實的攻堅戰同步進行。

通過梳理分析案情,調整思路,將行賄人的調查作為案件突破方向。5月29日,在掌握外圍證據的基礎上,省監委對涉案企業主、某地產公司負責人閆某實施留置。對行賄人進行留置,是監察法規定的監察機關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利於更加方便地收集、固定證據,形成穩定的證據鏈。

隨著調查的深入,留置的威力很快顯現。短時間內,閆某交代了其多次行賄蔣兆崗以獲取企業貸款,並為其情人安排工作、支付薪水、在新加坡購買房產等問題,案件取得突破性進展。在留置閆某期間,省監委依法組織工作人員對其公司進行搜查,獲取了公司與蔣兆崗曾任職的省農信社經濟往來的重要證據,之後專案組還運用了除勘驗檢查外的11種調查措施,進一步查清了相關事實。

面對辦案人員喚醒其黨員意識、分析形勢、講清政策的心理攻勢,面對掌握的大量證據,蔣兆崗的心態逐漸轉變,由最初對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的抵觸、對辦案人員的敵視,轉變為對專案組談話人員的信任,徹底心服口服,聲淚俱下地稱自己“把雲南政治藍天捅了個窟窿。”

2018年11月22日,檢察院對蔣兆崗提起公訴。在法庭上,蔣兆崗陳述了兩層意思,一是認罪悔罪、認罪服法,二是希望法官看在他後期主動交代的態度上,能對他從輕處理。

庭審結束,蔣兆崗被帶走時,眼光在旁聽席上搜索與他長期談話的辦案人員,因為之前約定好他們要來旁聽。看見他們之後,蔣兆崗如釋重負地點頭示意;專案組同誌看著本有大好前途卻 “機關算盡反被聰明誤”的蔣兆崗則五味雜陳、百感交集,發出沈重的喟嘆。

本期編輯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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