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要買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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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在胸口的那把AK自動步槍,擊潰了王振傑最後的心理防線。

他抓起槍口,擡高頂到自己額頭,朝面前穿著白色長袍的巴基斯坦保安大喊:“有種弄死我啊。”

4個小時後,老板就會回來,在偶爾能聽到槍聲的異國他鄉,他不知道“跳墻逃離”會有什麼樣的後果,但在一次次的相親騙局和債務窟窿越來越大之後,絕望和憤怒的王振傑,只想盡快逃離這所當地持槍保安看守的院落。

這是王振傑來巴基斯坦的第171天。2019年3月7日,他從河南民權老家出發,乘火車抵京,而後在首都國際機場乘坐PK853次航班飛往巴基斯坦。在老家婚介所“包領回巴基斯坦新娘”的承諾下,繳納了16萬元費用的王振傑信心滿滿。

但希望在一天天的等待中消失殆盡。與王振傑一樣踏上這趟旅程的14名青年,無一人領回新娘,反而讓本就不寬裕的家庭,背負上了一筆筆借款。

“在巴基斯坦,我們就像是一部提款機,在一次又一次的欺騙中,送出了家中借來的錢。”王振傑稱,這場跨國婚姻騙局,把本就站在懸崖邊上的他們,推到了崖底,“以後更難娶到媳婦了”。

身陷“跨國婚姻”騙局

離開巴基斯坦前,“媳婦”明確告訴馬占勝,自己已結婚生子,不可能跟他回中國

河南民權縣城西南22公裏外,白雲寺鎮平莊村一棟貼著藍色瓷磚的小洋樓,是王振傑的家。因為缺錢,房子蓋蓋停停,用了兩年時間。

11月5日午後,王振傑從哥哥家拎出一大把裹在塑料包裝盒裏的鑰匙,穿過生滿鐵銹的柵欄式鐵門,踏過長滿荒草的院子,扭開了堂屋酒紅色的大門。

挑高4米的屋內,布藝沙發、玻璃茶幾、歐式風格的條櫃和一張席夢思大床,規規矩矩地擺在客廳和臥室內。

這些本為迎娶巴基斯坦新娘買來的家具,已蒙上了厚厚一層塵土。

“都一樣的,家家都添置了家具。”16公裏外的龍塘鎮喬口村馬占勝家,甚至還把院內男女混用的旱廁,改建成為了兩進式。

去往巴基斯坦前,當地王橋鎮金世緣婚介所的負責人張景梅告訴他們,四五十天,就能把媳婦領回來,讓他們趕快添置家具,做好迎娶外國新娘的準備。

王振傑為此還找來親戚,把原本露著水泥的毛坯房粉刷了一遍,又購置了一臺50英寸的液晶屏電視機。那時候的他,感覺這一切都值得。建成後閑置了一年的房子將迎來它的女主人,年邁的父親也將放下身上最後一副重擔。

11 月 5 日,王振傑回到家中,離家前打掃幹凈的院子已長滿了荒草。這棟新建的 小樓,是他準備用來結婚的,全新的家具都是為了迎娶巴基斯坦新娘而購置。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常年在外打工的王振傑,甚至做好了以後打算。等媳婦娶回來,他就在縣城找份工作,白天出去掙錢,晚上回家陪媳婦,從小學一年級的課本開始,教媳婦學漢語,“等3年以後,她適應了中國的生活,我們就可以一起到外面掙錢了”。

但如今,這一切都成了奢望。家具、家電在他眼裏成了債務,“包娶巴基斯坦新娘”則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2019年3月8日,包括王振傑在內的7人,由張景梅的父親張繼江帶隊,從北京飛往巴基斯坦的首都伊斯蘭堡。出發之前,他們已向張景梅繳納了2萬元的費用。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在巴基斯坦結婚後,繳納剩下的14萬元費用。

先後兩批,共有14人通過金世緣婚介所到了巴基斯坦娶親,除了2人提前離開外,剩下的12人,都在巴基斯坦跟當地女孩辦了結婚儀式,但最終都未能把媳婦領回來。

多位赴巴娶妻的當事人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們的“巴基斯坦媳婦”,在婚後兩三天內,分別以“參加親戚的婚禮、葬禮,回家過復活節、開齋節,辦理身份證”等理由,相繼離開,“一走至少是一個月,甚至兩個月”。

“隔段時間回來,就是要shopping、要money,然後再次離開。”王振傑稱,在巴基斯坦,他給女孩買衣服、化妝品、手機、戒指,以及給女孩家人的錢,加上中介費,花了約20萬元,“可最後呢,媳婦沒了,背了一身的債”。

“中介根本就是在騙,我們見的巴基斯坦女孩也不可能來中國。”28歲的馬占勝還存有與“媳婦”的聊天截圖,在他離開巴基斯坦前,他的“媳婦”明確地告訴他,“阿蔔杜拉(馬在巴基斯坦的名字),我結過婚有孩子了,不能跟你去中國的。”

赴巴娶親的單身青年們交流發現,他們的“媳婦”,多數是生過孩子的,肚子上有妊娠紋,有的還有疑似剖腹產手術留下的刀口。而這些,在結婚之前,中介從未跟他們說過。

王振傑與第他在巴基斯坦第一任“妻子”合影,他倆結婚第二天“妻子”借回門離開,不再出現。受訪者供圖

掏空家底赴巴相親

王振傑準備娶巴基斯坦媳婦的14萬,是王家幾個至親一萬、兩萬一筆筆湊起來的,擺在桌子上,厚厚一摞

在巴基斯坦177天,王振傑跟他的新娘,相處一共只有15天。31歲的潘振顯,一共只見過媳婦2次,在一起4天。馬占勝跟媳婦待的時間,算是長的,40天左右,“但很少交流,媳婦白天玩手機,晚上睡覺時,也不讓碰”。

這場短暫的“異國婚姻”猶如泡影,卻讓他們結結實實地背上了一大筆債。

王振傑家借來的14萬元,是王家幾個至親一萬、兩萬一筆筆湊起來的。去往巴基斯坦前,父親已借好了錢。“那錢擺在客廳的桌子上,是這麼厚的一摞。”王振傑把手比在高出餐桌15厘米處,“當時看著這麼多錢,心裏真不是滋味,不想難為父親了”。

26歲的王振傑,1.62m,娃娃臉,說話老成辦事幹練。在老家,他只相了3個女孩,最後見的一個帶著孩子的離異女子,最終也沒同意跟王振傑交往。

“家裏窮,那時候房子也沒蓋起來,破破爛爛的。”王振傑8歲時,父母離異,初中畢業後,因家庭貧困,學習不錯的他也不得已輟學打工。家裏那棟屬於自己的小樓,是他連續三年,攢錢一點點建起來的,“像我這種條件,在家不好娶”。

馬占勝的婚事,是父母心裏的一個老大難問題。28歲的他,在老家已見了不少於200個女孩。“每年過年,至少得見幾十個。”哥哥馬占康(化名)稱。

馬占勝,在家排行老五,三個哥哥已經成親,“土裏刨食”的父母幾乎已無積蓄。為了讓小兒子盡快結婚,馬占勝的父母找遍了親戚、鄰居,湊出了17萬元。

“在家結婚,花得更多,小見面、大見面得七八萬,大彩禮還需要20多萬。要不然也不會走國外這條路。”馬占勝的母親稱。

撿到那張“金世緣婚介所”的宣傳頁時,王振傑覺得結婚的事兒,有了希望。大紅底色的宣傳頁上印著的白色的字體格外顯眼——“包成功巴基斯坦娶媳婦”。

在金世緣婚介所內,墻上掛著跨國婚介的相關照片。受訪者供圖

“那段時間,這類的宣傳頁撒滿了農村,集市、澡堂、超市門外哪都有,瘋了一樣。”2019年農歷新年前,王振傑在集市上撿到了那張宣傳頁,“巴基斯坦女孩知書達理,來往機票、吃住行、相親接送、在巴基斯坦辦婚禮費用、女方宴請全包含”,這些內容吸引了王振傑。

2019年2月,抱著了解的態度,王振傑在父親、哥哥的陪同下,來到了離家約50公裏的王橋鎮金世緣婚介所。王振傑記得,不僅婚介所的門頭上打著“中巴婚介”的字樣,屋內還懸掛著多位跨國夫妻的結婚照片。

張景梅給他們看了營業執照,還表示,一切都是合法的。擺在金世緣婚介所內的易拉寶宣傳架顯示:迎娶巴基斯坦新娘,一切手續合法。男方需到巴基斯坦相親、結婚後辦理相關手續,並通過巴基斯坦政府部門和中國大使館認證後,帶女孩回國到當地派出所、民政局辦理入戶等事項。

這些,並未徹底打消王振傑的顧慮。越南新娘嫁到中國後逃跑的新聞,早年就已經傳開。巴基斯坦女孩回到中國後會不會跑?語言不通,雙方如何交流?起初,馬占勝也對娶巴基斯坦媳婦持懷疑態度,“外國人為啥願意來中國呢?”

但張景梅的話,說到了他們的心坎裏。多位受害者向新京報記者講述稱,張景梅自稱舅舅在大使館工作,母親在巴基斯坦有別墅,介紹的都是當地有文化的女孩,前期可以通過翻譯軟件交流。在巴基斯坦結婚後,女方的身份證上有丈夫的名字,回國後女孩戶口也會直接遷到中國,5年內女孩都不能回巴基斯坦,回去的話那邊的警察會抓女孩的父母。

多個網絡平臺上充斥著“中國人娶巴基斯坦新娘”的短視頻,以及張景梅手機上不少“操辦過的娶巴基斯坦媳婦的婚禮”,也讓他們覺得跨國婚姻可行。

張景梅朋友圈中發布的婚介所開業時的視頻,招牌上可見“中巴跨國婚介”字樣

一面之緣的婚姻

第一次見面只有10分鐘。當天晚上,中介告訴王振傑,女孩願意跟他結婚,讓家裏趕緊準備好剩余的14萬

27歲的王洋(化名),28歲的馬占勝、25歲的馮威(化名)、35歲的李永亮(化名)、陳家祥(化名)、36歲的付寶磊(化名)、王振傑,在王橋鎮金世緣婚介所的承諾及安排下,一同踏上了去往巴基斯坦的娶親路。

他們,成了婚介所印發的那張宣傳單上“有膽識的單身男士們”。

出發時,按照婚介所的要求,他們帶上了西裝、白襯衣、紅領帶,旅行包裏裝著體檢報告、兩寸白底的證件照、單身證明,以及為女方準備的金戒指和一部新的智能手機。

11月6日,新京報記者采訪期間,王振傑從手機裏翻出他與一位巴基斯坦女子的合影,攤在記者面前問,“你覺得這個女孩漂亮嗎?”

照片中,女子側身站在王振傑身旁,微胖,圓臉、穿著一襲黑色長裙,約莫35歲左右。這是王振傑在巴基斯坦娶到的第一個“媳婦”。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經歷了無所事事的一周後,王振傑等3名單身青年被安排到巴基斯坦的第二大城市拉合爾一棟租來的別墅居住。經由張景梅介紹來的他們一行人,均由中國人趙天龍(化名)提供住處。幾人習慣稱趙天龍為“老板”。

王振傑、馬占勝等7人在剛到巴基斯坦時,在伊斯蘭堡住所內一起拍照。 受訪者供圖

3月15日下午4時許,王振傑、王洋、馮威等3人在趙天龍的帶領下,在拉合爾郊區一戶當地人家中見了他們在巴基斯坦的第一個相親對象。

馮威還記得,見面的地方是一處破舊的平房,三間屋子。他和王振傑三人當時按照年齡大小依次排坐,26歲的王振傑坐在中間。趙天龍告訴他們,當地女孩看上去比較顯老,實際只有20歲。

見面整個過程只有10多分鐘。“3個男孩同時見一個女孩,男女雙方基本都沒有說話。”王振傑稱,當時女孩幫他們倒了杯水,他禮貌性地說了聲“thank you”,過了一會兒,老板趙天龍告訴他,女孩看中了他,他倆才有了那張合照。

相親完之後,女孩就提出了要買衣服。馮威和王洋被先送回住處,趙天龍駕車帶著王振傑和他的對象去了一個挺大的服裝市場。趙在車裏等著,王振傑則跟在女孩後面一次次地“結賬”。化妝品、上衣、牛仔褲、高跟鞋,“花了大概4萬盧比,折合人民幣約2000元”。

當天晚上,他就接到了張景梅打來的電話,張景梅告訴他,當天他見的那個女孩願意結婚,讓他給家裏打電話,準備好14萬元。

“這才哪到哪兒啊!”見了一面就結婚,這讓王振傑有些無法接受,他甚至還不知道女孩的名字。但電話中,張景梅勸告他稱,他們在巴基斯坦一共就40多天,最好能快些,後面還需要辦理各種手續。

王振傑最終還是答應了下來。3月16日,父親通過微信發給他的小視頻顯示,那天,張景梅到了他家,數走了一沓沓的現金,“14萬”。

新娘回門全家失蹤

回門的“媳婦”答應王振傑第二天來接她,可王振傑來到“嶽父”家時,才發現屋裏座椅、摩托車什麼的全搬空了

“錢交以後,又沒女孩的消息了。”王振傑稱,他一連等了好多天,並催問什麼時候能結婚,趙天龍告訴他,女孩的爺爺去世了,她得回家參加喪禮,過幾天就會回來。

直到4月2日,王振傑才又有了“媳婦”的消息。而這次,就是結婚。

在拉合爾的一家餐館內,王振傑在趙天龍的帶領下,見到了女孩及其家人。在這家擺著塑料桌椅、如“大排檔”一樣的餐館裏,王振傑舉行了他的跨國婚禮。

那是一場極其簡單的儀式。

兩人切了一塊12英寸的蛋糕,分給了大家,而後在長者指導下,王振傑為媳婦戴上了從家鄉買來的金戒指。

婚後,王振傑和媳婦回到了別墅。一同去的還有女方的父母和弟弟。

王振傑記得,那天晚上,女孩的家人一直在他們房間裏說話到淩晨三四點。淩晨四點,剛打算入睡,馬占勝敲開了他的房門,“趙天龍通知馬上搬家”。

幾公裏外的新家,有持槍的保安看守。

王振傑稱,當晚他和已辦完婚禮的“媳婦”睡在了同一個房間內,當王振傑準備摟著新婚妻子睡覺時,靠在床邊上的媳婦,特別不耐煩地說了聲“NO,stop”。

王振傑不知道什麼地方得罪了她,用翻譯軟件詢問,女孩回復說“今天太累了”。事後,王振傑回憶稱,“媳婦”人前高興、人後冷落,像是在配合家人“演戲”。

“結婚”次日下午,為王振傑主持婚禮的長者,帶著一名手捧鮮花女孩來到他們的住處。趙天龍告訴王振傑,他們是要接女孩回門了。王振傑出於禮貌與尊重,提出了陪女孩一起回家的想法,“當時感覺女孩不太樂意,但沒有拒絕我”。

王振傑稱,女孩的家人很熱情,又是唱又是跳的,“嶽父”摟著他的脖子,親了一下,他也笑著回應。在“嶽父”家吃了一頓飯後,王振傑用翻譯軟件詢問“妻子”,明天來接你好嗎?女孩點了點頭。

次日,王振傑特意到超市裏買了香蕉、蘋果,還帶著一束花,準備把“妻子”接回別墅。但當他再次回到“媳婦”家時,眼前的情況讓他驚呆了。

“家竟然搬空了。”王振傑扒開門縫,傻眼了,屋內原有的桌子、凳子、摩托車全沒了,空蕩蕩的。

當場,王振傑就把情況告訴了張景梅。五分鐘後,趙天龍打來電話:“先回去等著吧”。後來,張景梅、趙天龍告訴王振傑,他們也是受害者,“再給你介紹”。

與王振傑的經歷相似,結婚後,潘振顯的媳婦,住了一晚,馬占勝的媳婦住了4天後,均以回家過“開齋節”的理由離開了。

“一走就是一個月。”馬占勝稱,開齋節之前,媳婦斷斷續續跟他在一起10多天,分別以要車費、買衣服回家辦身份證為由,問他要走了近6萬盧比,最多的一次要了3萬盧比,說“開齋節就是過年,全家人都要買新衣服”。

潘振顯稱,他的媳婦每次離開時,除了帶走他給新買的衣服外,房間內洗頭水等生活物品,也一掃而光,甚至他的刮胡刀也被拿走。

王振傑後來的第二任“媳婦”每次來,都要買東西,要money,女孩走的時候也同樣把屋內的生活用品帶走。王振傑從老家帶來的雙肩包,也被女孩順走了。

大使館的警示通知

看到赴巴相親的8名中國人因涉嫌拐賣人口被拘的新聞後,王振傑幾人才發現駐巴大使館此前就發布過“非法涉外婚介”的警示通知

王振傑和馬占勝他們,不知道“媳婦”什麼時候才能跟他們回中國。

6月份的拉合爾,溫度高達40攝氏度,房間內只有一臺吊扇降溫。無聊、悶熱的夏日裏,困在簡陋別墅內的他們只能靠打牌、睡覺、玩手機打發時間。

社交軟件裏推送的新聞讓他們害怕起來:8名到巴基斯坦娶妻的中國人,因涉嫌拐賣人口,被警方拘留。當地還有新聞報道稱,有人拐賣巴基斯坦女孩到中國,從事賣淫、倒賣器官的活動。

王振傑開始翻看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的網站,他發現,早在他們來巴基斯坦之前的2月25日,大使館就曾發布提醒通知,提醒中國公民抵制非法跨國婚介活動。文中稱,去年以來,國內一些婚介機構利用多種渠道傳播涉巴婚姻信息,借涉外婚姻介紹之名,向當事人收取高額費用,非法謀利。

據公開報道,4月24日至5月8日,中國公安部刑偵局陳士渠副局長率公安代表團赴巴基斯坦,就加強中巴警務司法合作、共同打擊非法跨國婚介機構等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

6月25日,駐巴大使館再次發布“來巴基斯坦娶親 遠離婚介”的提醒,稱不少中國男青年受國內非法婚介機構介紹來巴基斯坦娶媳婦,卻因不了解國內相關涉外婚姻法律和巴基斯坦當地法律法規及傳統習俗,發生“娶不了新娘,卻進了牢房”的悲劇。不要以為女方或其家庭接受金錢(彩禮)可以作為認可交往的證據,金錢彩禮通常是當地法院判定拐賣人口的重要依據。根據巴基斯坦習俗,新郎一般送給新娘家人不超過5000盧比(約合230元人民幣)禮物。

24歲的李涵星(化名),曾兩次被當地警方帶走。一次他們在伊斯蘭堡的住處被鄰居舉報,他被警方帶走詢問了兩個小時。另一次,他陪同“媳婦”到拉合爾一派出所辦理認證手續時,警方發現女孩的身份證有問題,把他也拘留了起來。

李涵星稱,那時候他看到了“媳婦”的身份證才知道,女孩已結過婚,29歲了。而結婚前,老板告訴她女孩只有19歲,“虛報了10歲”。

潘振顯、馬占勝以及第二批到達巴基斯坦相親的張坤(化名)、劉林(化名)等人,相繼發現,他們的“媳婦”肚子上都有妊娠紋,肉松松垮垮的,而馬占勝“媳婦”的小腹上,還有一條長約20厘米的刀口,“可能是剖腹產留下的”。

當時趙天龍還帶女孩去醫院檢查,但他們並未見到檢查報告。趙天龍稱女孩妊娠紋是蚊子叮咬後撓的,有刀口的,則解釋為闌尾炎做了開刀手術。“傻子都知道闌尾炎開刀是在側面,刀口也小,怎麼可能在小腹上橫著開刀。”王振傑說。

6月底的時候,在巴基斯坦找到“媳婦”並結婚的12人中,有7人陸續回國了。王振傑後來得知,多數人回國之前,被要求簽署了一份聲明。聲明中提到,本人來巴基斯坦是旅遊的,一切花銷自己承擔,與他人無關。

簽了聲明的張坤稱,在巴基斯坦因為語言不通,他連打車都不會。不簽那份聲明的話,老板不給他買回國的機票。而這一聲明,趙天龍並不承認。其稱,他只是在巴基斯坦開賓館的,並未直接收取過來相親的中國人的錢,他們把錢交給張景梅,張景梅則為他們支付食宿、翻譯、車輛接送等費用。

第一個回國的馮威告訴新京報記者,趙天龍並未要他簽“聲明”,離開之前,他曾因未能領回媳婦詢問過老板退錢的事兒。趙天龍稱,他只是在巴開賓館的,退錢得回去找張景梅。

在王振傑等人居住的巴基斯坦拉合爾的別墅內,有多名持槍保安,王振傑翻墻逃跑時就被保安持槍逼回。受訪者供圖

翻窗逃跑被AK逼回

王振傑和潘振顯剛翻過窗臺,就被發現了,保安舉起了天天挎在身上的那把AK步槍

王振傑不願意簽那份“聲明”。況且,那時候,他的第二任“媳婦”,並未明確說不願意去中國,“一直在拖”。

王振傑不想讓張景梅抓到他“主動放棄”的把柄。出國之前與金世緣婚介所的合同約定:若因男方條件苛刻相親不成功,所有費用不退,若中介不能提供可靠的相親對象,男方花費由中介承擔。

王振傑已經交出的16萬元,是一大家人湊出來的辛苦錢。媳婦娶不回,他想再把那錢要回來。

8月23日,王振傑的第二個媳婦再次以“辦理身份證”離開了他們居住的別墅,“說是回去三天,結果10多天也不見來”,王振傑向趙天龍提出了要回家的想法。

“錢花得越來越多,實在呆不住了。”王振傑稱,與他結婚的第二個巴基斯坦女孩,從4月12日他們結婚後,就說要辦身份證,到8月份底已經近4個月了,始終沒有辦出來,“明擺著是在騙”。

而在第一批人離開巴基斯坦後,剩下的王振傑、潘振顯、馬占勝、李涵星、劉東風(化名)5人,雖然住在拉合爾的別墅內,但已沒人再管他們的吃飯問題了,沒有一點收入來源的他們,只能不斷地向家裏伸手要錢。

王振傑稱,在他向趙天龍提出要離開的想法的次日,趙找他單獨談話,以在當地居住太久花超了和違背了與女方的婚約為由,讓他再拿5萬元人民幣。趙天龍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只是告知了王振傑欠了住宿費,不到一萬元,並未提出違約金等問題,“他們相親的事兒,應該找張景梅”。

馬占勝看到了從趙天龍辦公室出來的王振傑,臉色蒼白的他,倒在床上不言不語,幾個小時後才爬起來,“他跟我們幾個說,打算跳墻逃出去”。

王振傑算好了時間。當天下午,趙天龍要從拉合爾去伊斯蘭堡,兩地大概6個小時的車程,他在老板離開兩小時後,爬上了窗臺。

王振傑幾人住的房間內有一扇封閉著窗紗的窗戶,爬到窗外跳下去,就是一片空地,而且持槍的保安並不經常往那邊走。

但讓王振傑沒想到的是,當他和潘振顯剛剛站在窗臺外的水泥板上時,保安正好轉悠到墻角,轉頭就看到了他們。

“隔了七八米,保安當即舉起了天天挎在身上的那把AK。”31歲的潘振顯稱,當時他倆都嚇蒙了,乖乖地退回了房間,“那把槍是有子彈的,怕他真開槍。”

穿著白色長袍的持槍保安,喊醒了值夜班的另一名保安,兩人共同看守逃跑失利的王振傑和潘振顯。其間持槍保安用槍口抵在王振傑的胸前,警示他不要想再逃跑。在憤怒和絕望之下,於是就有了開頭那段拿槍口頂腦門的場景。

王振傑抄寫的中國駐拉合爾總領館電話,這張紙張至今還留在潘振顯的錢包裏。 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逃離”拉合爾

受中國駐拉合爾總領館委托去別墅接人的曾先生,將他們救出送到一家華人賓館後,王振傑直接跪在了曾先生面前

憤怒之後,王振傑冷靜了下來,他想了想還是得逃。

王振傑稱,巴基斯坦的治安不好,很多人都有槍。他曾見過老板的堂哥拎著槍,在他們屋裏翻找“說是錢丟了”。他怕等老板回來後,以他偷錢為理由,問他要更多的錢,或以此為借口讓他簽了那份“聲明”。

王振傑撥通了早已存在手機裏的中國駐拉合爾總領館的電話。本不抱希望的王振傑告訴對方,他來巴基斯坦相親,被困在當地,已經兩天沒有吃飯了,如果今天不能離開,很可能就死在這了。

王振傑稱,當時總領館的一名工作人員留下了他的電話,之後一位曾先生加了他的微信,確認了他的被困位置,並告訴了他大概當晚8時40分能到。

8月24日晚8時40分許,趙天龍的堂哥回到了拉合爾,剛進別墅的大門,曾先生就跟著進入了院子。在得知曾先生要接走兩個人後,趙天龍的堂哥回應道,“沒人需要接啊”。

已經站在院內等待的王振傑和潘振顯,走向了門口,但被持槍的保安攔住了去路。後來王振傑才知道,曾先生用烏爾都語(巴基斯坦官方語言)告訴了保安,“你這樣囚禁中國人,是要坐牢的。”保安才讓他們出門。

王振傑和潘振顯坐上車前,趙天龍的堂哥還讓兩人簽了那份“旅遊聲明”再走,並把已接通了的趙天龍的電話,讓王振傑接聽。“我跟你說不著。”王振傑硬氣了一回,他稱電話中趙天龍仍在威脅他,竟然敢找大使館。而趙天龍的說法則是,王振傑之所以跳墻逃跑,是因為明知欠了他錢,保安不讓走,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後,他還曾到大使館詢問過,得到的答復是,“即使有此事,也只是協助。”

坐在車上離開的王振傑雙腿發抖,他向曾先生回憶著,在巴基斯坦177天的遭遇,憤怒、無奈、感激、慶幸,“當時的情緒太復雜了。”

曾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在巴基斯坦生活已近30年,那天他是受總領館工作人員囑托去幫助王振傑。當時王振傑已經兩天沒吃飯,“接他們走的路上,王振傑講著他們在巴基斯坦的經歷,幾乎都要落淚了。”

當車停在一家華人賓館外時,王振傑跪倒在曾先生面前。曾先生勸他們快些離開,在當地有人去了一年也未能領回新娘。

曾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巴基斯坦確實有一些女孩願意嫁到中國,但最近兩年來巴基斯坦娶親的越來越多,一些黑中介就找人合夥騙中國人的錢,找的所謂女孩,甚至是妓女。

閉門的“金世緣婚介”

當初“包領巴基斯坦新娘”的金世緣婚介卷簾門緊閉,民權警方告訴當事人,此前傳喚過婚介負責人,已立案調查

8月27日,王振傑與潘振顯登上了拉合爾飛往烏魯木齊的CZ6018次航班。

登機之前,王振傑把中國駐拉合爾總領館的電話,抄在一張一根中指大小的紙上。兩人約定,在登機之前,如果遇到趙天龍等人,兩人各跑各的,不要管對方,誰跑掉了就再尋求大使館的幫助。

那張寫著總領館電話的小紙條,至今還存在潘振顯的錢包裏,“關鍵時刻,這個電話是救命的”。

直到飛機關閉艙門,潘振顯才舒了口氣:“終於安全了”。

回到民權時,126斤的王振傑已瘦到了108斤,白色的上衣破爛不堪,與出發時得意洋洋的他,判若兩人。在縣城的商場裏,王振傑買了新衣服,把那身從巴基斯坦穿回來的衣服,全扔在了垃圾桶裏,“晦氣”。

在巴基斯坦的177天裏,只有一身替換衣服的王振傑,沒舍得給自己買一件衣服,錢都花在了相親娶妻上。

馬占勝與李涵星於9月回國,但在他們回國前一天的淩晨,一名當地男子闖進了他們的房間,讓他們交出護照和手機。趙天龍告訴他們,這名男子是警察,他們住的地方被舉報了。

但馬占勝覺得,那名男子既沒穿制服又沒有配槍,而且只有一個人,不可能是警察。後來,他們每人向家裏又要了5000元,交給趙天龍才贖回了護照,但手機被扣下了。趙天龍表示,確實是警察收走了手機和護照,最終只歸還了護照。

劉東風至今還留在巴基斯坦,他的巴基斯坦新娘願意跟他來中國,但因“非法婚介”問題嚴峻,中國駐巴大使館已經不給女方發簽證了。

11月6日,金世緣婚介所原有的招牌已被拆掉,店面閉門停業。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11月6日、8日,新京報記者曾兩次到位於民權縣王橋鎮的金世緣婚介所,該店的招牌已經不見,卷簾門緊閉,一旁釘著的一塊鐵牌上,寫著“金世緣婚慶”。

新京報記者以咨詢婚介為由,希望該店隔壁的超市老板能幫忙打電話給金世緣婚介的人員,詢問是否開業。但電話接通後,一名男子先是稱在家,而後又表示婚介不幹了。

張景梅的父親,在王橋鎮開設了一家電動車車行。但新京報記者兩次造訪,均未見到張景梅,自稱是其弟妹的女子稱,該店與張景梅沒有任何關系,不知道張景梅去哪了。張景梅的父親張繼江對此也未作答。

據該店周邊商戶稱,在記者采訪的當天上午,還曾見到張景梅在店內。

新京報記者註意到,金世緣婚介所宣傳頁面印有的兩部電話,一部已提示為空號,另一部則無人接聽,其中一部手機號綁定的微信為“繼江車行”。

11月24日,趙天龍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只是在巴基斯坦開賓館,並非在當地做婚姻中介,此前張景梅通過網絡聯系到他,說有一批人要去巴基斯坦,“我也知道是來相親的,中國人來巴基斯坦這邊相親的比較多。”

趙天龍稱,在巴基斯坦他只為通過張景梅介紹來的人提供食宿、車接送、翻譯等服務,並不負責幫他們找對象,只是認識一些當地人,幫他們介紹過,另一些是張景梅自己聯系的媒人介紹的。其稱,男孩在當地的食宿等費用,他都是與張景梅對接結算,像王振傑在當地住的時間比較久,一共花費是13萬左右,但是張景梅只向他支付了11萬多元。

至於多名受害者提及的女孩年齡的問題,趙天龍則表示,當地的女孩確實沒辦身份證,而且他也無法核實女孩年齡,當地的媒人介紹來女孩的年齡,翻譯就這樣翻譯。

這一說法,與張景梅的說法並不一致。

據11月13日民權縣公安局回復給王振傑的一份告知書稱,10月18日,該局將張景梅、張繼江傳喚到案,張景梅稱其在網上認識一個叫趙天龍的人,趙天龍讓張景梅註冊一個婚介所,負責給他推薦男子,只要人去了就給張景梅2000元介紹費,趙天龍安排每人收16萬元婚介費,所收款項全部打給趙天龍。

11月6日,新京報記者陪同當事人到民權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了解案情進展,辦案民警表示已立案偵查。

多名當事人稱,回國後找張景梅退款,對方按赴巴花銷結算,退回了部分錢。但王振傑、潘振顯、李涵星等人均未被退款。交了17萬,退了3.2萬元的馬占勝說,第一次張景梅給他核算的時候,花銷超過20萬,“我還欠她錢”。

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編輯 甘浩 校對 賈寧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