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不讓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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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指控涉嫌強奸醉酒女員工,江蘇男子周列(化名)一審被判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但周列母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其子並未強奸對方,而是雙方自願發生的關系,且事後女方還曾出具諒解書,“最重要的是,警方在女方的血樣中並未檢出酒精成分。”

據悉,周列在一審宣判後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江蘇省宿遷市中級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認定周列犯強奸罪的事實不清,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宿市中院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周列他確實犯了錯,與蔡甜(化名)發生了性關系,但他並沒有犯罪。”周母表示,希望法院能夠公正審理,讓兒子周列早日回家。

聚餐後與女員工發生性關系

火鍋店老板被指強奸

2019年7月,剛大學畢業的周列在江蘇某縣城,與同學一起開了一家火鍋店。該年11月3日,因員工蔡甜的妹妹男友王某過生日,周列便與員工馬某、陳某、蔡甜等人一同在火鍋店裏聚餐、喝酒。

周列的母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晚12時左右,眾人逐漸散場離開。因蔡甜不願回家,周列和馬某便帶著她一起到馬某的住處留宿,“在房間裏,周列和蔡甜發生了性關系。這期間,蔡甜沒有表現出任何的不願意,她也一直與外界聯系,但從未求助過他人。”

周母說,第二日早上7時許,蔡甜因男友謝某在火鍋店等她,便趕了過去。等到9時許,周列接到了店員電話,說蔡甜與謝某在店裏找他,“等周列趕過去後,謝某就質問他是否強暴了蔡甜,周列否認了。後來,謝某便報了警。”

據了解,2019年11月5日,周列因涉嫌強奸罪被刑拘,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2020年7月1日,該縣檢察院指控周列涉嫌犯強奸罪,向縣法院提起公訴。

據一審判決書顯示,當地檢察院指控稱,2019年11月3日22時許,周列與員工馬某、陳某等人在店內吃飯、喝酒,同為店內員工的蔡甜、劉某、王某在鄰桌吃飯、喝酒。11月4日0時許,周列與馬某將蔡甜帶離火鍋店,後帶至馬某租住的房間。在該房間大臥室內,周列明知蔡甜處於醉酒狀態,與其發生性關系。公訴機關認為,周列違背婦女意誌,利用蔡甜醉酒狀態與其發生性關系,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刑責。

對此,周列辯稱,蔡甜沒有醉酒,是自願與其發生性關系的。周列的辯護人則提出,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周列有強奸事實,蔡甜沒有醉酒,她的身體沒有暴力傷害、衣著沒有撕破跡象,能夠看出其系自願發生關系。

↑一審判決書。

該縣法院在審理後認為:經查,公安機關從案發現場調取的現場監控視聽資料,顯示周列與蔡甜等人吃飯並飲酒直至離開的長達約兩小時相關經過。其中顯示,蔡甜不斷飲酒,於當日23時30分至0時左右持續出現對幾名男同事拍臉、摟抱、抱腿等異常行為,還有多次摔倒在地、躺在地上被人拉起的行為。且蔡甜自己的陳述,以及同案關系的馬某、吳某、劉某等人的證言均證明蔡甜當時喝醉了。以上證據能夠相互印證,足以認定蔡甜在案發前離開火鍋店時已處於與平常明顯不同的醉酒狀態。

法院還認為,蔡甜與謝某的微信聊天記錄證明了蔡甜在案發後及時告知其自己被人強奸,因受到傷害而向其哭訴後報警的經過,證明其並非自願與被告人周列發生性關系,且案發後報警自然、及時。蔡甜因醉酒,在周列違背其意願與其發生性關系時無力反抗,自然也未能產生暴力傷害等痕跡。另外,蔡甜與周列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二人在案發前幾天還因辭職扣工資問題發生過爭執,證明二人並無自願發生性關系的感情基礎。綜合上述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鎖鏈,足以認定周列趁蔡甜醉酒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事實,因此對周列的辯解及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不予采納。

多名店員稱被害人當晚並未醉酒

血樣檢測中也未含酒精成分

最終,當地法院認為周列違背婦女意誌,利用其醉酒狀態與她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公訴機關指控他犯強奸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周列得到被害人蔡甜的諒解,酌情從輕處罰。

2021年3月31日,當地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即被告人周列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因不服該判決結果,周列向江蘇省宿遷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一審判決書。

“周列他確實犯了錯,與蔡甜發生了性關系,但他並沒有犯罪。”周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事情發生後,她從相關人員處了解了當時的具體情況。其中,多名店員告訴她,蔡甜曾是當地步行街的陪酒人員,酒量較好,在事發當晚並未醉酒。

“當晚蔡甜飲酒量並不高,且系自願喝酒,無任何人強迫。而且在發生性行為的前中後,蔡甜的思路都很清晰,不僅能正常的與男友進行數十次視頻通話、語音交流,還能發起語音群聊,準確的使用錄音保留證據。”周母聲稱。

紅星新聞了解到,在蔡甜等人報案後,警方就提取了其(蔡甜)5ml血液,封裝在A/B瓶中,檢驗她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宿遷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檢驗報告顯示蔡甜的血液中未檢出酒精成分。

↑周母提供的一段蔡甜親屬與火鍋店店員的微信對話視頻。該親屬表示,當天蔡甜並未醉酒,自己作了偽證。

此外,周母還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了一段蔡甜親屬與火鍋店店員的微信對話視頻。視頻顯示,一微信名為“心罪”的用戶稱,自己是蔡甜的妹妹劉某,之前說蔡甜是被強行帶走系偽證,願意幫周列翻案,“她(蔡甜)那個是半醉半醒,不是全醉。”

該用戶還說,家裏的其他人都知道當時蔡甜是自願跟周列走的,但他們不讓她說,而她一開始也沒想過要做偽證,但不這樣做在家裏會待不下去,“我本來就愧疚……我家人不讓我說,我姐不承認,但是我沒喝酒我可以肯定她是自願的。”

“事發後,蔡甜的家人曾提出索賠要求,我們支付錢款後,她男友謝某稱要分一半的錢,未果後他們把那筆錢退還給了我們。”周母說,後來,蔡甜收取了他們幾萬元後給周列出具了一份諒解書。

↑被告人家屬提供的諒解書。

在周母提供的一份摁有手印的諒解書上,紅星新聞記者看到,2021年3月5日,蔡甜表示自己各方面情況都很好,對於她和周列之間發生的事情,她願意諒解,並懇請司法機關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此,紅星新聞記者根據周母提供的相關電話號碼,多次聯系蔡甜未果。

據了解,該案曾在6月24日下午進行二審審理,直至當晚9時許才結束,法官宣布擇日宣判。

“最新進展是案子發回重審。”9月27日,周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在日前收到了江蘇省宿遷市中級法院關於此案的刑事裁定書。中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周列犯強奸罪的事實不清,裁定撤銷之前的一審判決,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判。

紅星新聞記者 羅夢婕

編輯 張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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