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周公解夢夢到抱養一個小男嬰的信息

頻道:解夢 日期: 瀏覽:1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批露了一起拐賣婦女、兒童案,主犯黃春秋一年內作案 13 起,與另兩名同案人共獲利累計 53 萬余元,最終被判刑 15 年。法庭上,黃春秋堅稱,自己是做好事,當"紅娘"牽線搭橋,一方願意送養,一方願意收養。記者梳理發現,黃春秋參與拐賣的 13 名男童中,最小的才出生幾天,最大的已有 6 周歲。被拐賣兒童的"賣家"都是親生父母,甚至有孕婦開價 8 萬元提前"預售"腹中胎兒,買賣雙方都另案處理。

男子網上收集送養信息

轉手加價尋找"送養人"

黃春秋在從事販賣嬰兒的時候,會在全國不同的 QQ 群、微信群裏面詢問販賣嬰兒的父母具體的情況,然後整理之後再轉給有需要的人。‍‍ 比如說"未婚媽媽育兒群","圓夢之家群",黃春秋蟄伏其中,時時關註有沒有人想送養娃娃。

警方從他的生活軌跡、通話記錄,‍‍ 銀行卡的 ‍‍ 進出賬記錄進行跟蹤和調查,‍‍ 發現微信 ‍‍、QQ 裏面存在大量 ‍‍ 販賣嬰兒的聊天記錄。‍‍ 警方查明,黃春秋因賭博欠下債務,網上無意中發現"兒童送養"有利可圖。通過QQ群收集父母"送養"親生子信息,謊稱自己或親友要收養。隱瞞"送養兒童"疾病信息,隱瞞"收養人"真實身份信息,居中介紹出賣兒童給他人,賺取巨額差價。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8 日間,黃春秋和兩名幫手陳玉珠和蘇貴德,及"戴寶媽"(另案處理)等先後在福建省廈門市、泉州市、龍巖市,陜西省西安市,江西省南昌市及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等地多次居中介紹出賣兒童給他人,獲利共計 53 萬多元。

陳玉珠,女,1967 年 1 月 28 日出生,漢族,文盲,務工,福建省南安人。

蘇貴德,男,1982 年 6 月 10 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務工,住福建省安溪縣。黃春秋經常坐他的車,向他打聽哪家人要買或賣娃娃。

賣掉兒子後思子心切

夫妻投案自首

經黃春秋撮合,2018 年 6 月 3 日,趙某超、孟某瑤(均已判刑)將親生兒子趙某朔(時年 8 個月),在福建安溪縣 ×× 鎮閬苑山飯店以 6 萬元的價格出賣給廖某、葉某夫妻(均另案處理),黃春秋獲利 1.8 萬元。廖某想收買一男孩,2018 年 4、5 月,在QQ群詢問送養兒童信息。6 月,收到黃春秋回復,兩人加了微信好友。

2018 年 6 月,黃春秋從QQ群得知一網友要將親生男孩送人撫養,遂加為網友詢問送養細節,網友表示因為經濟困難無力撫養多個孩子,想送養小兒子賺點補償費。黃春秋讓孩子父母把孩子帶到廈門,看了孩子和體檢材料確定孩子沒有問題後,孩子父親簽了送養協議書,將孩子交給收養人。

將孩子送走後,趙某超、孟某瑤兩人還可以通過微信聯系黃春秋詢問或視頻觀看。後來,黃春秋將他們微信刪除,無法獲知孩子情況,後悔將孩子賣掉,因思子心切,三四次到安溪想找孩子但未成功,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淮北寶媽"未婚先孕

發貼送男嬰

安徽女子孫某培當媽時,剛滿 17 歲。男友得知她懷孕的消息,早就消失得無影無蹤。胎兒已經大了,流產很危險,帶著娃兒也不好嫁人,就想到將孩子送人。2018 年 10 月左右,孫某培在百度貼吧發布出賣孩子 , 要價 8 萬元的信息,並且加入一送養孩子QQ群。

2018 年底,黃春秋其通過QQ群了解到網友"淮北寶媽"(孫某培)要送養男嬰,就與之加了QQ,表示自己未能生育要收養。2018 年 12 月 20 日,孫某培下孩子後,黃春秋通過QQ詢問其孩子性別及健康情況,討價還價後,黃春秋 8 萬元收買,但要求親生母親其將孩子送至廈門。2019 年 1 月 8 日,在母親陪同下,孫某培把孩子到廈門,黃春秋和他帶來的"親屬"看過孩子後同意收養,給了其 8 萬元後將孩子抱走。孫某培要求黃春秋定期發送孩子視頻和照片,黃春秋在發了三個視頻、一張照片就沒再發。

而"買家"是誰呢?網友黃某向公安機關證實,他兒子自殺身亡後,想抱養一個男嬰養老送終。通過網絡認識網友"包容"(黃春秋)。幾天後,黃春秋告訴其一女子因與男朋友分手,願意送養孩子,要價 12.8 萬元。這一單,黃春秋個人獲利 4.8 萬元。

提前訂購

"戴寶媽"為腹中胎兒開價八萬元

這是黃春秋最後一次"交易",他已收到 2 萬元"誠意金",但因自己被抓,無法最終完成"交易"。收養人黃某婚後生育一女,家中老人想收養一男孩,他通過關系認識了黃春秋。2018 年 12 月初,黃春秋告知有一朋友懷孕要生產,無力撫養想把孩子賣人,問其是否收養,如有興趣先付點費用,他帶其一起到廣州與對方面談。黃妻向黃春秋兩次轉賬約 2 萬元。

2018 年 12 月中旬,黃春秋帶黃某夫妻和其嶽母三人到廣州一酒店與一孕婦面談。黃春秋向孕婦"戴寶媽"出價 8 萬元,向黃某夫妻要價 12.8 萬元。2019 年 1 月 5 日黃春秋告知孕婦已生產,但始終未安排其與對方交易。黃春秋又怎麼知道這名戴寶媽的信息呢?

2018 年 10 月底,他在網上得知"戴寶媽"要送養一男嬰,當即表示其堂妹要收養。在"戴寶媽"懷孕期間,黃春秋帶黃某夫妻到廣州與"戴寶媽"面談。2019 年 1 月,"戴寶媽"生下一男嬰後,將情況告訴黃某夫妻,說等定好交易時間再通知他,後因黃春秋被公安機關抓獲而未能完成交易。

親生父親瞞著妻子

賣掉"病兒"

賣兒的親生父親也被起訴了。吳立華與妻子屬於重組家庭,他們已有 3 個孩子。這個孩子出生後發現是個病兒,患有蠶豆病,這是一種缺陷性遺傳疾病,二人產生送走兒子的想法。吳立華抱著孩子離開時,妻子一再叮囑不要向人家要錢,‍‍ 可是吳立華並沒有聽妻子的話。他把出生僅一個多月的孩子交給黃春秋和蘇貴德,交易成功後,黃春秋給吳立華轉了 8 萬元錢,剩下的 4.8 萬元他和蘇貴德分了。拿錢回家後,吳立華並沒有把賣孩子的事告訴妻子,‍‍ 而是大部分還了網貸 ‍‍。

在黃春秋拐賣的 13 個男孩中,除吳立華的孩子外,還有一名男嬰也是病兒,兩個病兒在收買人家裏,並沒有得到醫治。案件偵破後,被拐兒童大部分回到了親人的身邊。兩名生病的兒童被廈門市社會福利院收養,身體逐漸康復。

這一系列案件中,都是親生父母賣兒。理由五花八門:窮、無力撫養;或者未婚生子,家裏不同意這門婚事;或者家裏兒女太多,不想再要孩子。"交易"前,都要去醫院做體檢,生育證明、收養手續等齊全。為穩妥起見,有的"交易"還進行了親子鑒定,有的甚至還把接生婆帶上,把關嬰幼兒質量。

盡管有這些把關,只要能給個好價錢,黃春秋根本就不在乎收養者什麼家庭狀況,適不適合收養。一個老婆婆大兒子去世後,委托小兒媳尋找購買男嬰為大兒子續香火,花了 9.68 萬元從黃春秋手上買到一個男嬰,警方解救前,小男嬰一直是這個年事已高的婆婆在扶養。

狡辯"做好事":

不偷不搶,當"紅娘"牽線搭橋

2019 年 1 月 22 日,廈門警方開始行動,在翔安區某賓館將黃春秋抓獲,與他同時落網的還有陳玉珠和蘇貴德。法庭上,黃春秋堅稱,自己不像其他人販子搶娃娃、騙娃兒,是做好事,當"紅娘"牽線搭橋,一方願意送養,一方願意收養,自己得點勞務費。

判決書顯示,13 名兒童均為男童,多半是買回家續香火,或無生育能力想要個"後"。年齡最大的已有 6 歲,最小的出生才幾天。買賣雙方通過 QQ 群隱諱地發布信息,黃春秋捕捉到信息後,隨即私聊商談細節。每起"交易"中,黃春秋在"賣家"報價基礎上再加幾萬元,從中獲利。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廈門中院判決,被告人黃春秋、陳玉珠、蘇貴德以非法獲利為目的拐賣兒童,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被告人黃春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陳玉珠、蘇貴德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原審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黃春秋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陳玉珠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被告人蘇貴德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來源:封面新聞記者 蘇定偉、央視新聞

來源: 新快報·ZAKER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