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漁船主機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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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月19日)下午,浙江省公安廳召開“劍鋒4號”統一收網行動新聞發布會。今年4月底以來,浙江省公安機關部署開展以打擊非法捕撈犯罪為主題的“劍鋒4號”統一收網行動,對“電、毒、炸”等非法捕撈犯罪行為開展集中打擊行動,對重點犯罪案件特別是有組織、成規模的犯罪線索,立即開展專案偵查。截至目前,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共偵破非法捕撈類刑事案件464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888人,現場查獲非法捕撈工具1600余具,查扣作案漁船53艘,收繳漁獲物22.5噸,涉案總金額1.2億余元。

浙江水系發達,淡水水域面積7500余平方公裏,海域面積22萬余平方公裏,魚類資源豐富。行動期間正值浙江省“禁漁期”,但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犯罪分子無視漁業捕撈相關法律規定,采取晝伏夜出、結夥作業等手段,頂風作案。浙江公安聯合漁政、海警等部門,開展了一系列聯合執法和統一行動,形成嚴打高壓態勢。

會上公布了浙江省公安機關打擊非法捕撈犯罪的多起典型案例。

溫州蒼南“5·11”特大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2021年5月以來,浙江溫州蒼南縣公安局根據工作發現線索,經縝密偵查,成功破獲“5·11”特大違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42名犯罪嫌疑人,查獲涉案“三無”漁船3艘、“流刺網”18張,涉案車輛3輛。經查明,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林某軍等人多次在禁漁期使用“流刺網”非法捕撈水產品,通過中介將海鮮販賣獲利,涉案水產品100余噸,涉案金額達1000多萬元。目前,該案已采取刑事強制措施78人,移送起訴46人。

舟山羅某某等人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

2021年6月,浙江舟山市公安局通過線索研判發現該市新城某創業園區內有人販賣國家一、二級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數量巨大。接到線索後,新城公安分局迅速組織精幹警力開展調查,並在創業園區內端掉一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窩點,當場查扣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鸚鵡螺制品326只,二級保護動物法螺制品246只、唐冠螺制品7只,抓獲犯罪嫌疑人羅某某。經循線深挖,又在江蘇連雲港、廣西北海等地抓獲羅某某供貨上家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徐某某、劉某某3人,查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制品164只。現已采取刑事強制措施4人,查實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鸚鵡螺、法螺、唐冠螺制品743只,涉案價值1000余萬元。

臺州臨海王某某特大非法捕撈團夥案

2021年7月28日,浙江臺州、臨海兩級公安機關在臨海、舟山等地統一收網,一舉打掉集“捕運銷”為一體的非法捕撈團夥,抓獲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84名,現場查封、扣押漁船5只,漁具100余套,涉案車輛2輛,凍結涉案資金30余萬元。經查明:2021年5月至7月期間,王某某等人明知處於禁漁期,仍組織人員在臨海及舟山漁場海域以撒網方式非法捕撈帶魚、梭子蟹等水產品150余萬公斤,銷往浙江、福建等地,該團夥近幾年來非法捕撈漁獲物價值7500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65人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麗水慶元黃某某等人非法毒魚案

2021年2月期間,福建籍男子黃某某等人以非法盈利為目的,先後在浙江慶元縣嶺頭鄉、舉水鄉等鄉鎮附近河段投放一種叫滅掃利(又稱甲氰菊酯)藥劑進行非法毒魚捕撈,導致河段的魚類大量死亡,經統計,共計被毒魚類種類達30余種,數量達1000余斤,對生態造成毀滅性打擊。

案發後,慶元縣公安局迅速成立工作專班,通過走訪周邊群眾及對附近所有村莊、道路的視頻監控數據分析研判,成功鎖定並抓獲黃某某等犯罪嫌疑人4人。據民警介紹,這種使用農藥毒魚的方式是漁業法明確禁止使用的捕撈方法,其不僅對投放毒藥範圍內的魚類會產生影響,還會對水域生態系統造成持續性破壞,是屬於不分魚類品種、大小的滅絕性捕撈行為。如果一旦食用了這種中毒魚之後,輕者會產生頭痛、頭暈、惡心,重者甚至會產生嘔吐、抽搐等癥狀,對人體危害極大。

(總臺央視記者 於晨)

(編輯 孫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