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一些熟人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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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的案件,這幾天引發大家關註。她利用職權謀取利益的手段有一個特點:打招呼。比方說,某個案件雖然不屬於她直接辦理,她卻可以通過內部打招呼或審委會上發表傾向性意見來幹預判決結果。

嚴肅剛性的司法,竟被一聲“招呼”攻破?這不是只有司法系統存在的問題。“打招呼”這種潛規則,想必大家都很熟悉。

“你的事已經打過招呼了。”與其辦事跑斷雙腿,不如托人“打聲招呼”。在一些地方,無論多難辦的事,打過招呼,就等於開了外掛,青銅變王者,一路暢通無阻。

對於一些手中有權的領導幹部來說,打一聲招呼很簡單。有時都不用親自出面,只要跟同事、下級、熟人打個電話,分分鐘搞定。

“那個項目你關照關照。”“那誰的案子麻煩給通融通融。”“這個標是不是考慮一下他們公司?”

剩下的話不用多說,懂的人自然懂。

打一聲招呼很管用。

對於海南省儋州市畜牧獸醫局原局長李昌充來說,給自己家人安排一份工作,“就是打聲招呼的事”。他憑借自己在畜牧系統的威望,不費吹灰之力把兒子、堂妹安排進畜牧系統工作。畜牧局原辦公室主任王某的兒子、原副局長張某的兒子也被李昌充安排進畜種場擔任要職。

一聲招呼,可以幫企業在競標場上“秒殺”對手。2016年7月,某公司老板程某某欲投標齊齊哈爾市公安局下屬派出所一個裝飾改造項目,找到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員工馮晶。馮晶利用在開標現場負責抽取評標專家和專家簽到的便利,為程某某“打招呼”,程某某毫無懸念“競標”成功。

在不少“保護傘”的案例裏,打招呼是他們幹預執法司法、包庇黑惡勢力的一個“有效手段”。湖北省太子鎮原鎮長請人出面打了個招呼,街頭惡霸李忠義違法犯罪的刑事案件就在移送審查起訴前被派出所撤回;西安市灞橋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於小鹿給公安機關打招呼,讓他們關照關照某黑惡頭目,導致涉黑案長期被擱置。

一聲招呼,“價值千金”。

領導幹部替人打招呼,那可不是“白打”的。事情辦成,數額不菲的“感謝費”也輕松到手。

三寰集團商業事業部、大連三寰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王愷,通過向招標代理公司打招呼及評定最高分,使得供應商中標,收受好處費4萬元。

張家慧給某法院院長打招呼,讓其照顧某公司股東的訴訟案件。公司股東達到了訴訟目的後,送給張家慧的丈夫100萬元。好貴的招呼!

一聲短短的招呼,可能扯出長長的利益鏈條。

A替B給C打招呼,D請E托F打招呼,G借H的影響力給K打招呼幫L辦事……這裏頭,錯綜復雜的人情、犬牙交錯的利益,都能用一聲“招呼”串聯起來。

打招呼這事兒,甚至不一定領導幹部本人開口,他們的身邊人,比如配偶、子女、司機、同學,都可能狐假虎威,借黨員幹部的影響力說情打招呼。

湖南省衡陽市委原書記李億龍家的保姆胡興紅,憑借與領導“說得上話”的便利,就能幫人調動工作,從中撈取好處費。

雲南前不久曝光的“鬥草”書記周忠慧,本是機關單位裏的一名司機,在外人面前有意無意營造自己在大機關當大官的假象,請他打招呼的人就越來越多。他夥同不法商人崔利彬向時任雲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鄒某打招呼,協調處理獅子山重大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事後,周忠慧收到275萬元,拿出135萬元給崔利彬,崔利彬再向相關幹部行賄5萬余元……

真是一聲招呼,牽出一串糖葫蘆。

從近年來查辦的案件來看——人事安排、招標投標、貸款審批、資質辦理、行政執法……“打招呼”在各行各業都屢見不鮮:有環境監察執法人員,為化工企業逃避環保檢查出面打招呼;有領導幹部以親屬名義與他人合作入“幹股”註冊公司,向關系密切的民營開發商打招呼幫助“合夥人”承攬工程,以“分配利潤”的名義收取好處費;有經信委的領導向工作人員打招呼,讓液化氣站在不符合相關工作原則的情況下,獲得燃氣經營許可證……

一個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只要擁有了某項權力,能對某個環節產生影響,就有各種人通過各種渠道,或直接或迂回地請他們“打招呼”。手中權力越大,管轄範圍越廣,提著錢物上門來請求“打招呼”的人就越多。

“打聲招呼”,聽上去輕描淡寫,破壞力卻巨大。它本質上是濫用職權,繞開制度,暗箱操作。當“打招呼”變成了一種潛規則,人人都被裹挾其中,做事不老老實實按規定來,習慣於托熟人“打招呼”,程序和規則形同擺設,那社會還有什麼公平和秩序可言?

“打聲招呼”,隱晦的字面下,掩藏著權錢交易的本質。

某些領導幹部之所以打個招呼那麼管用,沒別的原因,就因為他們手中的職權。

延邊州公安局原副局長金京日就看得很“明白”:“我手裏有權、你手裏有錢,你給我錢,我就可以為你擺平‘麻煩’。”在他的“關照”下,送錢企業的車輛可以超載,酒吧、歌廳可以不被檢查。

而“被打招呼”的人又是怎麼想的呢?為什麼就甘於聽這一聲“招呼”?

如果打招呼的人在職務晉升、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等方面具有影響力和相應決定權,被打招呼的人飯碗掌握在他們手裏,也就不得不從命。也有的人被打招呼,礙於情面幫了忙;當然,有的也能從非法利益中分得一杯羹。

一聲招呼,破壞了上下級、同事間、政商間清清爽爽的關系,汙染政治生態,破壞公平正義,絕對不能姑息。

“打招呼”是要付出代價的。不管是“打招呼”的人、“聽招呼”的人、請托別人“打招呼”的人,一旦問題曝光,誰也逃不了黨紀國法的嚴懲。

通過打招呼謀取利益,可能涉嫌受賄。打招呼的人與被打招呼的人,可能涉嫌共同受賄。利用領導幹部的影響力打招呼謀取利益,可能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送錢請托別人打招呼為自己謀取非法利益的人,可能涉嫌行賄。

破解“打招呼”的怪圈,要加大查處力度,震懾那些不守規則的人;同時,紮緊制度的籠子。

比如,紀檢監察機關為了防止內部“打招呼”幹預案件,制定了報告和登記備案制度。根據規定,如果紀檢監察幹部有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幹預的,受請托人應當向審查調查組組長和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並登記備案。

制度是外在,最終得靠黨員領導幹部的內心自覺。

當別人請你幫忙“打聲招呼”,請堅持原則,管住自己的嘴。一聲“招呼”出去,你必被裹挾其中,最終害人害己。

那如果你被“打招呼”了該怎麼辦?

有人稀裏糊塗聽了招呼,幫人辦事,結果就被牽扯進去,悔不當初。

但也有人堅持了原則,面對別人的“打招呼”,勇敢地說出了“不”。

浙江平湖市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張凱明在查辦一起違紀案件時,被調查人托了張凱明的一位老同學前來說情。“如果是為了案件的事情,就什麼都不要說了。”張凱明還沒等對方開口,就堵了回去。對方一聽,也只好打消了說情的念頭。後來該案的被調查人受到留黨察看和政務撤職處分。

在張家慧“打招呼”的多名司法工作人員裏,也有一些人不讓她如願。他們雖然在電話裏答應,但之後沒有向合議庭打招呼或過問案情。

只有心存戒懼、敬畏手中的權力,才能行穩致遠,不在“招呼聲”裏翻車。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