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原版挖開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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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月16日清晨,位於西安郊區的秦紡二村托兒所門前,聚集了許多職工,他們的孩子都在這家托兒所上學。本來將孩子送到以後,他們就可以像往常一樣去上班了,但今天卻出現了意外,一位托兒所的女保育員因為沒有提前請假而無故曠工,導致他們的孩子無人接收,一時間只能聚集在托兒所門前等待托兒所方面解決問題。

由於孩子家長們著急上班,一時間怨聲載道,托兒所所長調查了情況,得知托兒所的女保育員方雲紅沒有按時上班,沒有請假,甚至都沒有提前和其他保育員安排接孩子的事情。所長了解情況後,趕緊另外安排了其他的保育員,負責將孩子逐一接入托兒所。突發狀況得到妥善解決後,家長們這才放心地離去,托兒所門前重新恢復了往日的平靜。

托兒所平靜下來,但托兒所所長的怒火卻並未平息,他當所長多年,如此不負責任的保育員還是第一次見到,盛怒之下,他將電話打到了方雲紅父親單位。方雲紅的父親受到所長責難後,在電話中做出解釋,他的女兒昨天夜裏一夜未歸,對無故曠工的事情也不是很清楚。所長聞言,怒火逐漸平息,兩人經過交談後,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方雲紅父親當天向單位請了假,到托兒所與所長見面詳談。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兩人分頭行動,所長逐一找方雲紅的同事了解情況,父親則去逐一拜訪他們家的親朋好友,尋找方雲紅的下落。一直等到日頭偏西,方雲紅的父親和所長都沒能找到方雲紅的下落,甚至連一點線索也沒找到,方雲紅失蹤了!

秦紡二村的這間托兒所,是秦川棉紡廠的屬區。發現方雲紅失蹤後,父親和所長兩人一同到秦川棉紡廠公安科報告此事,得到公安科和廠裏的重視,立即發動了人力再次全面尋找,可惜,仍然沒有任何線索。不得已之下,父親和所長只好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後,由於方雲紅失蹤得非常突然,當年的街頭又沒有監控,經過一番細致的尋找後,未能找到方雲紅的蹤跡。

在尋找的過程中,曾經考慮到方雲紅是被人所害,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托兒所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將托兒所內的操場、倉庫、教室,以及深溝和排水管道等許多隱蔽位置全都翻了一遍,但仍然沒有收獲。方雲紅是被人拐走、遇害,還是自己主動離開,這些事情都無法確定,再加上動用了如此多的人力尋找未果,導致方雲紅的失蹤案無法繼續調查下去,只能暫時擱置了。

一時間,關於方雲紅的去向,猜測四起。有人說,方雲紅相貌美麗,穿著時髦,肯定是離開了家鄉,去大城市過上了好日子;也有人說,方雲紅可能認識一個懂得欣賞她的富豪,兩人一起到國外旅遊了。諸如此類的猜測很多,雖然都沒有什麼根據,但從人們的這些猜測當中可以看到,對於方雲紅的失蹤,大家都抱著善意,向著好的方面去想。

時光荏苒,白駒過隙,4年的時間轉瞬即逝,方雲紅失蹤的事情早已經無人提起,就像是塵封在歷史長河中的一粒沙。

1996年,秦川棉紡廠的職工和家屬們迎來了一個好消息,秦川棉紡廠要建鍋爐房了。彼時,人們過冬還要靠爐子取暖,無論是大煙囪還是燒爐子,或者是一塊一塊地向樓上搬蜂窩煤,都讓人們十分不方便。

一旦建成了鍋爐房,情況就大不相同了,以後爐子可以拆掉,煙囪可以拆掉,再也不用去搬蜂窩煤了。建鍋爐房成了人們在那一年最高興的事情。但令人沒想到的是,就在鍋爐房的建設進入最後階段時,卻意外地挖出了一具女性的屍骨。

1996年9月7日的下午,時間在下午4點半左右。當時雖然下著雨,但仍有三名民工披著雨衣在繼續工作。當時的鍋爐房整體已經建成,只有一些收尾的工作尚未完成,三名民工為了盡快結束工程,便打算冒雨將煙囪基座旁的出渣道給挖出來。令他們沒想到的是,就在他們挖到兩尺深時,突然挖到了一些骨頭。

起初,民工以為是豬骨頭,後來繼續挖發現,這哪裏是豬骨頭,分明是一具人的骨頭。即便如此,一名民工猜測,這可能是給誰家的墳挖開了,但這個說法卻被另外兩名民工推翻了,這才挖了兩尺的深度,誰家的墳會埋這麼淺,更何況還沒有棺木盛放?三人思來想去,覺得此事可能有問題,便停止了施工,將此事報告給秦川棉紡廠的公安科。

聽說鍋爐房施工位置竟然挖出了一具屍骨,秦川棉紡廠公安科科長劉向傑以及教導員周利群立即組織人手,帶上了一些工具前往查看。抵達發現屍骨的位置後,眾人小心地將屍骨全部挖出來,發現了屍骨有一頭長發,還有一些衣物的殘片,確定是一具女人的屍骨。劉向傑認為民工的懷疑不無道理,這具屍骨背後很可能隱藏著什麼重大案件,於是果斷地向公安機關報案。

未央區公安局接到報案後,對此事非常重視,未央區公安局局長、副局長親自帶隊趕赴現場,將現場圍觀的群眾隔離在現場之外後,法醫開始著手對屍骨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很快,屍檢的結果出來了。

女性屍骨,死亡時年紀大概在30歲左右,身高在一米六八到一米七之間,生過孩子。但是女子的死因暫時無法確定,因為在屍骨的檢查過程中,並未發現屍骨上有舊傷痕,屍骨非常完整,也沒有中毒的跡象。但有一點基本可以確定,這具女性屍骨被埋在此地,屬於埋屍滅跡,死因很大可能還是他殺。

發現這具女性屍骨後,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確定女性屍骨的身份。為此,警方對發現女性屍骨周邊的人群展開了走訪調查,又對數年來在公安機關報過失蹤的信息進行排查。很快,已經失蹤四年的方雲紅出現在警方的視線內。

無論是方雲紅死亡的時間,還是體貌特征,都與這具女性屍骨十分相似。但一切都要講究證據,為了證實女性屍骨就是方雲紅,法醫再次對屍骨進行了檢測和比對,最終在屍骨中發現了一個不銹鋼材質的節育環,經到附近職工醫院核實後,確定是屬於方雲紅。

另一方面,警方又請來了方雲紅的家人和同事,到埋屍現場親自查看,由於一些衣服尚存,還能看出一些細節,方雲紅的家人和同事也都認出了這屍骨屬於方雲紅。至此,女性屍骨的真實身份就是方雲紅得到了證實。

身份證實後,警方開始著手對方雲紅的死進行深入調查。在走訪詢問過程當中,一個名字多次傳入民警的耳中,這個名字叫王春林,是方雲紅的前夫。不過,提及王春林的人雖然不少,真正懷疑王春林的人卻並不多,方雲紅的一些同事,還表示王春林雖然與方雲紅離婚了,但對方雲紅還不錯,甚至還帶著方雲紅和孩子出去旅遊了。為了能了解更多的情況,民警決定去找王春林,結果發現,王春林竟然逃跑了。

隨著王春林的逃跑,他的嫌疑陡然升高,如果沒做虧心事,他為何要逃跑?警方經過研究決定,先全力找到王春林,再根據王春林的口供制定下一步的行動計劃。為了找到王春林的下落,警方決定先從王春林的家人開始調查,兵分兩路,一路前往王春林後娶的妻子處調查情況;另一路由一位女警察出面,照顧王春林8歲孩子的同時尋找線索。

民警在一家小雜貨店見到了王春林後娶的妻子,後妻性格耿直,為人爽朗,聽說民警想了解王春林的去向時,她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她接著告訴民警,自己最後一次見到王春林是在9月7日傍晚,就是民工挖到屍骨的那天。王春林下班後來到雜貨店,神情有些緊張。後妻對挖出屍骨的事情有所耳聞,有人猜測是屍骨就是失蹤的方雲紅。

後妻知道方雲紅是王春林的前妻,就故意問王春林,聽說挖出的屍骨是方雲紅,大家都去現場看熱鬧了,你怎麼不去呢?人不會是你殺的吧?王春林聞言有些不自然,斥責後妻不要胡說八道,後妻也沒想到王春林會生氣,就不言語了。王春林離開雜貨店後,晚上回家也沒見到王春林,不知道他去哪裏了。

另一邊,由於王春林的下落不明,警方將後妻以及王春林的父母暫時傳到警局接受調查,王春林8歲的兒子暫時由一位女民警照顧。這個小孩是王春林與方雲紅生的孩子,目前在讀小學二年級。女民警照顧他的時候,與他聊了很多。孩子告訴女民警,9月7日晚上,他和爺爺、奶奶,以及來走親戚的老姑在屋裏,王春林回到家以後,直接跪在地上向父母磕頭,並承認4年前是自己殺了前妻方雲紅。

王春林的父母聞言,又悲又怒,雖然對王春林進行了責罵,但父母畢竟都有私心,為了保護兒子,他們選擇了隱瞞事情的真相,沒有選擇報案。孩子接著說,當時爺爺、奶奶和老姑,都勸王春林快跑,不要讓警察叔叔抓到。女民警聽到孩子的話,基本掌握了王春林逃跑前的情況,隨後向上級作了匯報。

綜合兩方面調查的結果,警方確定王春林有重大嫌疑。遺憾的是,王春林具體逃往何地無人知曉,孩子也知道爸爸要逃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其他的一概不知。這種情況下,如果貿然組織警力尋找,無異於大海撈針,找到王春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很可能還會因此打草驚蛇,令王春林更加註意隱蔽。

經過分析後,警方決定,暫時控制住王春林的父母以及後妻,防止他們給王春林通風報信。另一方面加強對王家的布控,24小時派人在王家附近蹲守。警方認為,王春林外逃十分匆忙,隨身攜帶的財物很可能無法維持他長期外逃的開銷。另外,警方除了控制住幾個關鍵人物外,並未公開表現出對王春林的追捕,也未曾透露半點消息。王春林本身就是自己做賊心虛外逃,很有可能在資金窘迫之下,產生僥幸心理重新返回家中。

警方的這個判斷非常準確,王春林外逃僅僅5天時間,就已經受不了離家的苦,他見到警方似乎並未針對他進行調查,抱著僥幸心理趁夜回到家中。沒想到的是,剛剛邁入家門的王春林,就被時刻蹲守在此地的便衣民警給抓住了。

警方沒有給王春林片刻的喘息機會,抓住他的當晚,就不顧連日來蹲守的疲憊,對他展開了審訊。由於警方在此之前就已經掌握了他兒子的口供,對王春林逃跑前的許多細節都知道得非常清楚。起初還一口咬定自己與方雲紅的死沒有任何關系的王春林,逐漸在警方淩厲的訊問下開始亂了陣腳。

王春林從死不承認,逐漸變為閉口不言,民警也不著急,就這樣陪他坐了將近5個小時。隨著民警不斷透露一些從他的兒子和家屬處得知的信息,王春林的心理防線逐漸崩潰。心力交瘁的王春林,終於開口說出了他與前妻方雲紅的過往,並交代了他犯罪的整個過程。

王春林的祖上在河南,他本人則出生在西安。1986年春天,王春林到秦川棉紡廠參加工作,時間過了一年多,期間王春林在秦川棉紡廠的工作表現還不錯。1987年末,廠裏組織了一次民兵的集訓,所有員工都要參加,王春林成為這次集訓的“軍事教練員”,負責對部分民兵進行集訓。

在王春林負責的民兵當中,有一位女民兵吸引了他的註意,這位女民兵容貌美麗,身材修長,名叫方雲紅。方雲紅雖然也是廠裏的職工,卻並不與王春林在一個地方工作,集訓的時候,王春林是第一次見到方雲紅。

漂亮的方雲紅在廠裏工作期間,有很多優秀的年輕男子追求,其中不乏一些家境殷實的幹部子弟,但方雲紅卻一直保持單身,沒有接受任何人。這樣一來,就給了王春林機會,他得知方雲紅還沒有男朋友,便利用自己“軍事教練員”的身份多次接近她,在指導她射擊的時候,更是手把手教學。

就這樣,王春林與方雲紅的關系越來越近,兩人逐漸熟絡起來,曾經拒絕過許多優秀男子追求的方雲紅,神不知鬼不覺地愛上了王春林,和他走到了一起,成為一對情侶。方雲紅對王春林的愛情非常真摯,兩人確定了關系後,方雲紅便將他們的事情向父母和盤托出,並帶著王春林到家中和父母見了面。

方雲紅的父母見到王春林後,對他並不滿意,無論是王春林的個人條件,還是他的家庭背景,與那些追求方雲紅的優秀幹部子弟相比,都要差上很多。但方雲紅的父母又都是非常開通之人,他們的想法是,只要女兒喜歡,確認要嫁給這個男人,他們就不會橫加幹預,給女兒自由選擇的權利。方雲紅當然會選擇王春林,經過一番準備後,就嫁給了他。

婚後,王春林與方雲紅的感情非常好,一年後他們又生下了一個男孩,三口之家的生活非常幸福。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方雲紅在王春林內心的地位逐漸出現了變化,曾經的新鮮感逐漸消失,隨之而來的是家庭中生活的瑣事,王春林對方雲紅逐漸變得沒有以前那麼體貼了,他的心思也不再繼續放在家庭中。

王春林當時在廠裏負責管理武器彈藥,工作性質大概就是庫管。但王春林自己卻不這樣認為,他覺得自己管理武器彈藥,這是他的權利。他看到別人的生活比他好,就覺得眼紅著急,打算利用手中的“權力”換一些錢。但是他管理的武器彈藥可不能隨便拿出去賣,這可是大罪。

思來想去沒想到如何換錢的好辦法,王春林決定,先利用手中職權偷一些子彈放到家裏再說,雖然暫時沒想到有什麼用,但放在家裏總歸會派上用場。有一天,他認識的一個朋友聽說他手裏有子彈,就向他要幾顆子彈,稱自己拿回家玩玩。當時確實有人喜歡搜集子彈,將子彈中的彈藥倒出去後,做成項鏈等飾品。

王春林也沒多想,就隨手從家裏拿了幾顆子彈給他,令他沒想到的是,他的這位“好朋友”竟然在幾天後去搶劫了銀行。警方順著子彈的來源就查到了王春林身上,所幸,那位搶劫犯並未使用他提供的幾顆子彈搶銀行,而是放在家中被搜了出來,王春林這才避免了蹲監獄的下場。但王春林偷子彈的事情被廠裏知道了,再也不敢讓他負責廠裏的武器彈藥了,將他安排到車間裏成了一名輔助工。

方雲紅當年嫁給王春林的時候,父母對王春林就不是很滿意,礙於女兒的情面才同意這門婚事。方雲紅對此心知肚明,她最大的心願就是希望王春林在婚後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幹出點成績,讓她在父母面前能夠真正地直起腰板。但結婚幾年時間,王春林不僅對她的關心減少了,如今又差點卷入一場搶劫案,由原來的管理崗變為輔助工。這樣的情況讓方雲紅對王春林心灰意冷,最終決定和王春林離婚。

王春林自然是不肯同意,並以孩子為要挾,聲稱方雲紅要想離婚,就必須把孩子留給自己。雖然方雲紅對年紀尚幼的兒子心有不舍,但最終還是決定離婚,哪怕將孩子留給王春林撫養,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好的生活環境,方雲紅甚至將夫妻共有的房子也留給了王春林。

1991年4月,方雲紅為了遠離王春林,主動辭了自己在廠子裏的工作,到廠裏的一家托兒所上班,成為托兒所的保育員。當年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寧願圍著機器忙,不願當個孩子王”,從側面反映了當時的女工寧願在廠裏工作,也不願意去托兒所看孩子。但方雲紅不一樣,其一,她可以借此遠離讓她心灰意冷的王春林;其二,她的兒子雖然不歸她看管,但也在這個托兒所上學;其三,她雖然離婚了,但非常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對小孩子都當成自己的孩子來看待。所以,方雲紅當保育員,並不感到厭煩。

王春林與方雲紅分開一段時間後,這才真正明白了方雲紅的好,她不僅人長得漂亮,而且善解人意,操持家務更是沒得說。如今只剩下他一人帶著孩子生活,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難。王春林明白過來以後,趁著接送孩子的機會,開始嘗試與方雲紅搭訕,一開始只是打聲招呼,後來就趁放學的時候,與方雲紅聊上幾句。

王春林逐漸產生了復婚的希望,他找方雲紅的次數越來越多,由於有孩子的緣故,方雲紅並未對此過分抗拒,每次王春林說話的時候,方雲紅就可以與自己的孩子親近。方雲紅的態度有所緩和後,王春林提出了自己想復婚的想法,一開始方雲紅並未同意,讓王春林打消念頭。

王春林卻並未因此放棄,開始利用孩子打起了感情牌,他對方雲紅誠懇的表示,自己現在已經痛改前非,一心撲在工作上,不僅工作已經有了起色,他還存下了一些積蓄。他知道方雲紅喜歡旅遊,卻一直都沒有機會成行,他打算拿出自己的積蓄,帶上兒子,一家三口出去好好遊玩一次。最後,王春林還表達了希望孩子有一個完整家庭的想法,這讓方雲紅心軟了,答應了他的請求。隨後,方雲紅請了假,與王春林和兒子一起出去旅遊了。

就在一家三口沈浸在旅遊的甜蜜之中時,突然接到了一條消息,廠子要求他們立即回去。三人回去以後,方雲紅這才知道,原來王春林請她旅遊的錢並不是他口中所說的積蓄,而是他偷了廠裏的電視賣來的贓款。得知真相的方雲紅,原本已經打算復婚的想法,頓時煙消雲散。

方雲紅與廠子裏協商後,雙方決定私下裏解決這件事情,方雲紅告訴王春林,這筆錢她會用自己的工資來償還廠裏,他以後不要再到托兒所找自己,復婚的事情更不要再提。此後,王春林多次找方雲紅請求復婚,均被方雲紅嚴詞拒絕。

1992年9月15日,惱羞成怒的王春林帶上了一根尼龍繩,前往托兒所去找方雲紅。當時托兒所已經放學,孩子們和老師都已經離開,就剩下方雲紅還在收拾辦公室。方雲紅見到王春林後,如往常一樣冷著臉。王春林跪地痛哭,求方雲紅再給他一次機會,但此時的方雲紅已經鐵了心,再次拒絕了他。

王春林這時一臉怒氣,拿出了兜裏的尼龍繩,方雲紅見狀並未害怕,大聲質問王春林,是否想用繩子勒死自己?王春林盛怒之下,用繩子纏住了方雲紅的脖頸,直至她停止掙紮,癱軟倒地後,王春林才放手,逃離了現場。

王春林離開後沒有回家,而是到農貿市場買了兩個肉夾饃吃,又喝了一瓶啤酒,時間大概到了晚上8點左右,他不知道方雲紅是什麼情況,再次返回托兒所,發現方雲紅還躺在地上,已經斷了氣。

王春林這才意識到,自己殺人了。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他將方雲紅的屍體拖到了托兒所西南方向的一片樹林中,在那裏挖了一個大坑,將方雲紅的屍體埋了進去。事後,為了掩蓋土被挖開的事實,又在上面栽了一些草,再以雜草鋪蓋,如果不是特意翻看,根本看不出這裏曾經被挖過。事後,王春林逃回家中。

直到四年後,廠裏蓋鍋爐房正好選在了那片樹林,方雲紅的屍骨這才被民工挖了出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隨著方雲紅的屍骨重見天日,王春林的罪行也浮出水面。警方隨後帶著王春林逐一指認了現場,王春林又在案件的卷宗上按了手印。當他被問及此刻有什麼想法時,他痛哭著回答:“希望自己的死刑早點執行。”對於此刻的他而言,或許死才是最好的解脫吧!

所以說,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不能貪婪無度,只有靠自己雙手努力換來的美好,才能長久的維持。我們每一個人都該擔負起自己的責任,不要讓信任自己的人失望,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