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打仗被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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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梅汝璈法學講席教授 馮象

《先知書》,馮象譯註,牛津大學出版社,2021年即出

前先知與寫經人

歷史書,即希伯來聖經《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等四篇六卷。猶太傳統,這四篇歸於“前先知”(nebi'im ri'shonim),與《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等“後先知”相對。前後先知合稱“先知”,置於“聖法”或摩西五經之後,“聖錄”之前,組成聖書的第二部分。前先知記載以色列的歷史,從摩西逝世後約書亞揮師入侵迦南/巴勒斯坦(前1220-1200)講起,至巴比倫滅猶大毀聖殿,子民入囚(前587/586),猶大王耶立獲赦(前562)結束;故名歷史書。後先知則是歷代先知傳道、訓誨、譴責、預言,及頌詩、哀歌、諷喻等文字的匯編,詩體為主;習稱先知書。

古人寫經,最初是用紙草紙(葦紙)。紙頁黏接,附軸卷起,閱讀時慢慢展開。為方便閱讀與收存,書卷一般不做得太長(據說存世最長的一軸達三十九點六米)。經書長了,如《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分上下卷,便是這個緣故。先知書裏有“十二小先知”,則是篇幅較短的十二位先知抄在一處,合為一軸。

常有讀者和學生問起,《約書亞記》等四篇既是史著,為何題名前先知?原來此處“先知”二字,不是指內容體裁,而是表明聖史乃神的啟示,源自先知的記述。關於先知授經,古代拉比有一個說法:首先,摩西傳五經和《約伯記》——古人以為義人約伯生活在先祖雅各之世,娶雅各的獨生女蒂娜為妻(《創世記/石肩》,馮象:《創世記:傳說與譯註》修訂版,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年,178頁),是早於摩西的外族先知。但五經末尾八節,講摩西辭世,耶和華親手安葬,以色列舉哀,約書亞接班(申34:5-12);這些摩西身後的事,誰寫的呢?說是他的助手約書亞記錄的。約書亞還寫了《約書亞記》。接著,先知撒母耳著《士師記》《撒母耳記》跟《路得記》(路得是大衛王的曾祖母)。《列王紀》則因結尾敘述聖城傾覆,文字與《耶利米書》末章雷同,就歸在先知耶利米名下(威利克[Jed Wyrick]:《論猶太、希臘與基督教傳統中作者之確認與正典之形成》[The Ascension of Authorship: Attribution and Canon Formation in Jewish, Hellenistic, and Christian Traditions],哈佛大學出版社,2004年,22-25頁)。如此托名於先知,在古人看來,是經書之言真確而必成的保證。

Jed Wyrick, The Ascension of Authorship: Attribution and Canon Formation in Jewish, Hellenistic, and Christian Tradition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有趣的是,這說法有個明顯的破綻,拉比們居然不介意:《撒母耳記》未及一半,便寫到了“撒母耳辭世”(撒上25:1)。那麼余下的文字,包括先知死後大衛王的故事,又是誰續的呢?有拉比歸之於大衛身邊的視者賈德或先知納丹(撒上22:5,撒下7:2, 24:11)。不過依照同一邏輯,循經書線索,解作老撒母耳的亡靈自陰間上來(撒上28章,詳見下文),留給我們後人的預言也無妨。

歷史書取材甚廣,有各朝官修《實錄》和先知著作,也有神跡傳說、民間故事、古歌寓言。書中有些文本片斷,可以追溯到士師時代(前1200-1030),掃羅稱王之前。例如《士師記》五章“黛波拉之歌”,重述前一章女先知黛波拉組織聯軍,在基順河大敗迦南人鐵甲兵車的故事,語匯古樸,風格剛健,是聖經裏年代最早的詩章之一。《撒母耳記》的主體部分,大衛王故事,學界通說,作者活躍於所羅門朝(前970-931)或稍後,年代接近摩西五經裏最古的文本傳統,“J”文本。布魯姆先生曾經猜想,這天才作者是一名宮廷史官,而“J”文本則是一位公主或貴婦的手筆;兩人甚至是朋友,熟悉對方的寫作。故而“J”文本同大衛王故事之間有一種不難察覺的應答、競爭又彼此借鑒的關系(布魯姆、羅森堡[Harold Bloom & David Rosenberg]:《J之書》[The Book of J],Grove Press, 1990年,36頁以下)。當然,這只是一個美好但無從證實的假說。

David Rosenberg, Harold Bloom: The Book of J, Grove Weidenfeld, 1990

聖經學界一般認可另一假說,試圖解釋,何以歷史書裏頻頻出現《申命記》的文字,尤其是教義表達。據《列王紀下》二十二章,猶大王約西亞十八年(前622),修繕耶路撒冷聖殿,祭司在殿內發現一卷“律法書”(sepher hattorah)。相傳此書即《申命記》的前身或其核心部分“申命律”(申12-26章),又名約書。約西亞隨即召集眾長老並祭司先知,“全體子民無分卑小尊大”,誦讀律法書,“在耶和華面前立約”,啟動了一場中央集權的宗教改革。其要點是:統一祭祀,廢地方祭司而獨尊聖殿;拆毀各城的神廟丘壇,包括以色列王設在伯特利/上帝之家的大祭壇;清除迦南偶像,剪滅異教祭司。教義上,則強調回歸摩西之律,恪守信約,國王及臣民若有違忤,必遭禍殃。約西亞的這一改革,對於“凈化”以色列宗教,抵制異教影響,重塑摩西傳統與一神教信條,從而結束“大衛家”的宗教寬容政策,是關鍵的一步,史稱“申命宗改革”。此後,不僅祭祀集中到了聖殿,忠信者祈禱面朝聖城,而且人神關系的維護和民族團結有了新的約書為基石。而約書所載,聖者的教導同應許,更給了苦難中的子民以獲拯救的希望和力量。因為在東方,新巴比倫王朝業已崛起,行將傾覆亞述都城尼尼微(前612),然後西進,與埃及爭奪迦南。猶大已搖搖欲墜。

學者推論,《申命記》教義“滲透”歷史書,很可能是改革風潮裏某個“申命宗寫經人”(Deuteronomist)修訂、編輯的結果。此類申命宗文字,尤以《約書亞記》為多,《士師記》中也比比皆是,唯有《撒母耳記》較少見其痕跡。換一角度,如論者指出,《申命記》亦可視為歷史書的一篇長序。鑒於《列王紀》也不乏申命宗片斷,包括對聖殿焚毀、子民流亡等災變的解讀,故學者設想,全書應有第二次修訂,即寫經人為統一教義基調所做的“潤色”。時在猶大覆滅以後,巴比倫之囚期間(前587/586-538)。

《歷史書》目錄

也因為有了這教義框架,書中描繪的以色列的興亡,便可以如宗教家主張的,讀作一部“拯救史”(Heilsgeschichte),即上帝向子民昭示救恩,或他的創世宏圖在人神關系上的展開。其奧秘之真諦,則體現在了一個個歷史人物身上。但同時,框架挪開,這些人就立刻還原為生動的性格和衝突著的意欲:有耶利哥城因窩藏以色列探子而蒙福的妓女,也有沈睡中腦袋被女人的橛釘打穿的將軍;有被耶和華拋棄而不得不向巫婆問亡靈的國君,也有逃避王後的追殺,躲進山洞又忽然與聖言遭遇的先知(書2章,士4章,撒上28章,王上19章)。

先民的歷史文字,大約先是蔔辭、家譜、王表、詔令、盟約之類,而後才發展出敘事記言的編年體。真正成熟,卻要等到能夠刻畫人物,敷演對話,剖析成敗,揭示原因,“不虛美,不隱惡”的史著出現,如《左傳》,如《史記》“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這一著史傳統在西方,其第一座高峰和典範,便是希伯來聖經的歷史書,特別是《撒母耳記》。

下面我們就“抓大放小”,舉出全書八個主要人物作一考察。從他們的故事出發,介紹背景知識,提出可供今人研究又具有現實意義的問題,略加申論;以此關照聖史之啟示,供讀者諸君參考。

約書亞做錯了什麼

奴恩之子約書亞,出自以法蓮支族。他是摩西手下一員驍將,也是親密的助手;原名何書亞,摩西替他加一聖名詞頭,改作約書亞(hoshea` > yehoshua`,“耶和華拯救”,民13:16)。這個名字希臘語七十士本轉寫為Iesous,便是中文耶穌的來歷。

以色列出埃及,四十年荒野征途,約書亞屢建功勛,忠心耿耿,深得摩西信任。摩西把他當接班人培養,所以登西奈山聆受聖法,入會幕與耶和華交談,都帶上這位年輕侍從。其他人,包括摩西的哥哥祭司亞倫,只能遠遠望著。最後,子民來到死海北邊,約旦河東岸。摩西自知命數將盡,領約書亞到祭司和全體會眾面前站定,“照耶和華的指示,手按他的頭頂”,宣告了自己的“尊榮”或統帥權的繼承者(民27:15以下)。

摩西宣告約書亞為自己的繼承者

《約書亞記》便是寫奴恩之子如何實現摩西的遺願,率以色列攻占迦南,十二支族分得福地。結構上,書中鋪敘的征戰與各樣神跡,多可對應摩西的事功。例如,渡約旦河,祭司擡約櫃斷流,對摩西舉牧杖分蘆海;子民踏足福地,對希伯來奴隸逃出埃及; 約書亞派二探子潛入耶利哥城,對摩西遣十二首領偵察迦南,等等。從戰前會眾在石圈行割禮,停嗎哪(天餅),到驅逐土著、拈鬮分地,“全如耶和華應許摩西所言”(書11:23)。古人講經,常把《約書亞記》跟摩西五經並列,合稱“六經”(hexateuchos)。

然而,約書亞“與眾王爭戰多年,沒有一城同以色列媾和”,“全部是武力奪取”(書11:18-19),這些故事迄今未有考古發現的支持。比如福地的門戶耶利哥城,人居很早,可上溯至公元前九千年中石器時代。青銅時代中期築有城墻屋舍和店鋪,人丁興旺。但是到公元前十三世紀末,鐵器時代開端,以色列“入侵”之際,城已經毀棄兩百年了。約書亞的探子渡河過來看見的,恐怕只是一座沒有圍墻的小村。自然也無須全軍擡著約櫃,吹響羊角號,繞城走七天恫嚇守兵了(書6章)。故學界通說,希伯來人入居迦南中部,是一漸進的過程。其間或有小規模的衝突,如爭奪土地。但常態應是新來者與原住民做鄰居,交換產品,乃至通婚融合。經書強調武力征服,嚴禁通婚,是把後來的戰爭和宗教對立投射到前一個時代。而十二支族拈鬮分地,勾畫福地的疆界,則是神學化、理想化的歷史再造。

渡約旦河,約櫃斷流。

信仰是聖史的靈魂:驅逐強虜而“獨處一方”,“子民不自命於萬族之列”(民23:9),這一先知啟示的理想信念,跟忠信如一、聖俗兩分、善惡報應的申命宗倫理一樣,是後世子民在流散中企盼救恩,復興以色列的希望之所在。《約書亞記》因而可稱希望之書。

《約書亞記》既是“六經”之尾,又是歷史書的頭;這一位置意味深長。因為若我們接著往下讀,進入《士師記》,回頭再看約書亞的功業及摩西的教導,就會發現聖史的另一面:對人神關系的警示和反思。

《士師記》開篇,也講征戰,卻是各支族你打你的,我打我的,不復有統一指揮。而且戰事頗不順利,土著趕不走殺不絕,不像先前,迦南諸王的“心全溶化了”,敵族“失了勇氣”(書2:11, 5:1)。更糟糕的是,約書亞晚年最擔心的事發生了:以色列“各回各的帳篷”以後,老輩人雕謝不久,子民竟已經“不識耶和華,也不知他為以色列所行的一切”;於是“幹了耶和華眼裏的惡事,服事起眾巴力來了”(士2:10-11)。怎麼會是這樣?第二代人身上,異教“邪神”(眾巴力)就實現了“和平演變”。先知的告誡、領袖的遺訓和祭壇前的誓約,通通失效。難道約書亞做錯了什麼?

摩西的囑托,他都完成了。但作為耶和華的先知和子民的領袖,對標摩西,約書亞有一件事沒做——指定接班人,讓他也能夠蒙耶和華指引而充滿“智慧之靈”(申3:28, 31:7-8, 34:9),以團結並引領全以色列。相反,約書亞留下一個松散的支族聯盟;仿佛羊群失了牧人,子民各自為政,動輒內鬥,彼此攻殺,每每受外族欺侮,如《士師記》所述。

接班人,需要多年的鍛煉選拔,這一點約書亞深有體會。他自己在摩西身邊的經歷便是明證:從打仗、施政、頒布法令到擢立長老,摩西處處提前布局,樹立繼承者的威信。接班人的培養,事關大業之成敗。

約書亞應該也有助手,麾下更少不了忠勇之士。為什麼接班人空缺了呢?經書沒有解釋。我們只能根據一些事件和人物關系來推測。

很可能,是以艾利阿澤('el`azar,“上帝佑助”)為首的祭司集團,不贊同摩西的選賢接班模式。約書亞跟祭司艾利阿澤的關系,是摩西定下的。摩西在立接班人時宣布,約書亞雖是統帥,軍政皆交與他負責,但“他遇事要去艾利阿澤面前,由祭司用石鬮為他求問耶和華的旨意”;神諭頒下,“無論出戰收兵,都要依循”(民27:21)。還說,將來以色列進占迦南,分地須由艾利阿澤和約書亞共同主持,每支族出一位首領協助;並公布了一份“耶和華親自指定”的首領名單(民34:17以下)。

艾利阿澤和約書亞共同主持分地

這樣,約書亞選立接班人,如果老老實實照摩西的指示辦,須征得艾利阿澤的同意。摩西這麼做,讓統帥權受祭司制約,是有現實原因的。

祭司之位世襲;艾利阿澤的父親,是摩西之兄亞倫。經書稱摩西口拙(或指嬰兒摩西被埃及公主收養,在宮中長大,故希伯來語磕磕巴巴),一開始,靠哥哥做“口舌”才能向百姓說話(出4:10-16)。亞倫便趁弟弟登西奈山領受十誡,鑄了金牛犢,另立祭禮。摩西下山大怒,把拜過金牛犢的子民砍了三千(出32章)。亞倫又支持姐姐女先知米蓮,挑戰摩西的先知之權,說他娶外族女子不潔。此舉卻惹惱了上帝:米蓮身上長出“雪花般的白鱗”,染了癩病,被關在營地外,流浪了七天(民12章)。

米蓮和亞倫死在摩西之前。但艾利阿澤鞏固了祭司的權柄,兒子菲尼哈(pinehas,埃及名:黑人)更是個心狠手辣的角色。以色列抵達約旦河東岸,在金合歡甸子紮營時,不少人找當地姑娘“行淫”,招致耶和華降怒,瘟疫流行。菲尼哈就闖入閨帳“捉奸”,拿長矛刺穿了一對:西緬支族一個首領跟米甸酋長的女兒(民25章)。罪證呈上,為求聖怒停息,摩西只好下令“向米甸復仇”,雖然那是摩西夫人的家鄉。十二支族各派一千精壯,領軍的卻不是約書亞,而是祭司菲尼哈,“手持聖器並施令銀號”(民31:6)。凱旋獻俘,艾利阿澤又同摩西一起制定了屠殺和潔禮的準則。

所以凡屬聖事,如聖戰、分地、祝聖庇護城、指定利未城,約書亞皆請艾利阿澤拈鬮(書14:1, 21:1),這一制度設置實為摩西對祭司集團的讓步。經書的表述,兩人出場,總是艾利阿澤在前,約書亞在後。審案,如業主/亡父身後無子,五個女兒請求按摩西之律承業,也是祭司為首,統帥和眾頭領在側(書17:4)。征戰結束,河東兩個半支族返回領地,築大祭壇,引起其余支族不滿,認為是挑戰“全以色列”的示路聖所。派代表前去訓誡,便是菲尼哈領隊,率河西支族的十位頭領(書22:13-14)。

可見,倘若艾利阿澤父子反對,拒絕拈鬮或膏油,約書亞是無法自行選立接班人的。當然,我們不知道他是否有過合適的人選,可曾就此求問神諭,或爭取祭司的支持。經書沒說。但如果此事未成,一定是遇上了阻力,他顧全大局,讓步了。

讀者或許會說,幹脆稱王得了。王位世襲,一統福地,不更好嗎?是的,換作別人,有他的資歷戰功和威望,連同子民全體目睹的約櫃斷流、日月不走等神跡佑助(書3:16, 10:13),再看周邊列族,都是王公統治:怕是會有這心思的(撒上8:5)。

戰爭中,約書亞祈求日月不走。

然而,約書亞沒有走這條道。古代拉比的說法是,統帥無後,聖史不載他有兒子。但他若是決意稱王,王位傳子,完全可以收養一個,或認接班人為義子。近東古俗,君王稱神的兒子。以色列後來也接受了這一觀念;上帝藉膏禮認大衛和所羅門為子,賜承永約:“你是我的兒子,今日生你的——是我。”(詩2:7, 89:26-27,撒下7:14,路3:22)因此,稱王在宗教上亦是極高的尊榮。約書亞如果受膏承約,便可以親自主祭並遴選祭司,甚而改革教規。而整個祭司集團,一如族中長老和頭領,就成了神的兒子的臣仆,權柄大大削弱。

約書亞不受王權的誘惑,大約是尊奉祖制(部落制),循摩西的教導。摩西貶抑君主制,視之為外族的統治方式。他雖然不禁止以色列立王,但對覬覦寶座者提出了嚴格的道德要求和警告:國王應敬畏上帝,遵行聖法,而不“妄自尊大、蔑視同胞”;他不可“添購駿馬”或“廣置嬪妃,以免心入迷途”,也“不可聚斂金銀,貪圖財富”。否則,王位必不獲保佑,不會久長(申17:15以下)。摩西的意思很明確,君主制能夠不要是最好,免得塵世的王觸罪於天上的王,把子民引入歧路。而這也是約書亞之後一位英雄,士師基甸(gid`on,“斫者”),拒絕稱王的理由。

當時,米甸已蹂躪以色列達七年之久——沒錯,前述《民數記》的故事誇張了,菲尼哈的聖戰只是小勝米甸,或打了個平手——百姓困苦不堪,直至瑪納西支族小鹿莊一個打麥子的青年蒙召,基甸砸了莊裏的巴力祭壇,砍倒木柱女神。他帶領族人,聯合兄弟支族,趕跑了侵略者;還乘勝追擊,殺了四個米甸酋長。眾人遂勸他稱王,子子孫孫統治以色列。可是基甸回答:不,我不會統治你們,我兒子也不會;統治你們的是耶和華呀(士8:22-23)!意謂士師奮起,只是受聖靈激勵,在上帝面前殺敵,絕非取代那天地間唯一的統治者。這是部落制社會的理想。

基甸感謝上帝

基甸妻妾眾多,有七十個兒子。士師去世後,他的石肩妾生的兒子吾父王('abimelek)說動了舅舅家和石肩居民,拿神廟的銀子招募一支雇傭軍,突襲小鹿莊,把異母兄弟一總斬了。石肩人擁他為王(士9:1-6),但政權僅維持了三年。如此血腥的王位爭奪,應是約書亞可以想見而決心避免的。

可是,接班人空缺,誰來引領以色列呢?約書亞晚年肯定也意識到了,立約本身並不能保證子孫走耶和華的道:不與外族通婚,不呼異教神的名,而全心全意侍奉那救以色列出埃及的上帝。誓約能約束這一代,是因為他們吃過苦、打過仗,曾親眼“見識了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種種偉績”(士2:7)。但他們的後裔就難說了。所以他搬來一塊大石,按祖規立在石肩聖所內那株橡樹下,向會眾宣布:耶和華告誡我們的每一句話,這石頭“都聽見了。它必作證指控你們,倘使你們對上帝作假”(書24:26-27)!

這是他“送子民上路,各回各的產業”前,最後的訓言。

參孫復仇

如果說《約書亞記》是以色列進占迦南,節節勝利的“回憶錄”,《士師記》恰好相反,寥寥幾筆就顛覆了那份美好回憶:統帥剛走,各支族便開始“追隨異神”,“給巴力與阿思塔為奴”。於是觸犯聖威,耶和華將他們“賣到四周的仇敵手裏”。可是子民一呻吟祈禱,天父又垂憐了,遂“擢立士師(shophtim),從掠奪者掌下拯救他們”。然而士師過世,那些人馬上“調轉頭去腐敗,比父輩還壞”;“諸般邪行同死犟的路,一樣不落”(士2:11以下)。

中文“士師”,本是先秦的官職,掌獄訟刑罰緝盜,相傳臯陶為堯舜之士師;借作譯名,指受聖靈激勵,平日為百姓斷案施教,戰時領軍禦敵的部落首領。理論上,受賜靈恩的唯一條件是神的意願。士師因而是無門檻的聖者(qadosh);任何人,無分血統、性別、階級或資歷,都可以起身而蒙恩,忽然間聖靈附體,或聽到耶和華的使者召喚(士3:10, 6:12)。

士師皆英雄人物,百姓歌頌,呼之為救星(moshia`)。傳統上,生平事跡記錄較詳細者,稱大士師;簡略者,稱小士師。《士師記》共載十二位士師,六大六小。

但是為什麼以色列出了這一撥救星,仍舊無法驅除土著,時時被敵族欺壓、奴役呢?經書給出兩條理由:一是會眾不守誓約,沒有搗毀異教祭壇,反而叩拜偶像,故而受罰;其二,上帝在福地留下諸多外族,“未交在約書亞手裏”,目的是考驗子民,教育後人(士2:20-23)。這樣,《士師記》裏一幕幕的流血殺伐,便成了提示申命宗教義和道德教訓的例證:一切不幸皆源自違犯聖法,是報應也是考驗。

有趣的是,幾乎所有故事都保留了“前申命宗”的史料。例如,尾聲一“米迦的祭司”:不僅百姓追隨異神,耶和華的青年祭司也坦然供奉著家神像,不羞於把自己的神職賣個好價錢而背棄恩人米迦。而這位“經濟理性人”不是別個,乃是摩西的長孫約納單(士18:30註)。顯然,這是福地新一代會眾的普遍心理:敬拜耶和華固然是祖宗的教誨,可也別得罪了迦南新家園的神祇。

再如大士師耶開(yiphtah,“他[耶和華]開[口]”)的故事。出戰前,他向上帝許下誓願:待我戰勝亞捫子孫,平安歸來,那第一個從家門出來迎接我的,必歸耶和華——必獻作全燔祭(士11:31)。仇敵果然被交在耶開手裏,亞捫屈服在了以色列面前。只沒想到,那跑出門來迎接士師的,既非院子裏的牲口,也不是奴隸,而是心愛的獨生女兒!然而他已經“開口”許願,那聖名見證的誓言不能收回,必須拿女兒還願,獻上祭壇。但是,天父為何如此折磨人父,非要納他的女兒為祭品呢?這是聖法禁止的人祭,迦南異教的陋習(利18:21,申12:31,王下16:3),不是嗎?可知耶開那時,以色列人對上帝的理解還比較“原始”。便是士師,心被聖靈吹拂,也不太明白聖法所謂“耶和華的道”或“正道”與異教之別(創18:19,申9:16, 11:28)——抑或明白了也不在乎?

耶開歸來

歷史地看,以色列部落制道德秩序的崩潰,刺激了神學教義的抽象化、普世化。但後起的教義跟經書記述的人物故事不吻合,又使得《士師記》的敘事充滿了倫理張力,促人反思而自省。一個膾炙人口的範例,便是十二士師的最後一位:參孫。

士師蒙召,受賜靈恩,多是突發事件。丹支族黃蜂崗的參孫(shimshon,詞根同“太陽”,暗喻大力),卻是在娘胎裏就歸了天父。他母親多年不育。一日,忽有天使向她顯現,預言懷孕生子,還說:這孩兒是奉獻於上帝的,註定要擔當大任,“從非利士人掌下拯救以色列”(士13:5)。所以參孫甫一出生,就做了獻身者(nazir),頭不沾剃刀,酒不飲,各種不潔不食。他在山鄉長成一個力士,受耶和華賜福,為聖靈所驅策(士13:25)。奇怪的是,他對同胞的苦境和非利士的壓迫漠不關心,只想著找非利士女人。

他下到亭拿鎮,看中一個女子,就要父母去提親。父母望他娶本族姑娘,可是參孫眼裏只有那個非利士女兒。寫經人旁白:“父母卻不懂,這事出於耶和華,是要尋一由頭懲處非利士人。”(士14:4)

但這神學解釋好似耶開的誓願,是一把雙刃劍。參孫是士師,耶和華的獻身者,不是普通百姓。士師聖者若是為愛欲而不守潔,陷於個人恩怨而拋開聖法,對於會眾是什麼影響?而他本該是子民的虔敬生活的模範。

婚禮在新娘家辦,自然是順著非利士人的習俗和異教儀式,宴席上的飲食也不可能符合潔凈律(利11章)。參孫卻拿個人秘密做謎語,跟當地人伴郎賭三十套新衣。他們猜不出,便去嚇唬新娘,逼她哭哭啼啼纏著丈夫討謎底。參孫懷疑妻子與人有染,一怒之下,跑到秤港殺了三十個非利士戰士,剝了盔甲,當作賭輸的新衣,送去給贏家。然後拋下新婚妻子,回家鄉去了。

嶽父以為他不要新娘了,就把女兒嫁與一個伴郎。力士便向亭拿人報復,捉了三百條狐貍,尾巴綁住,插上火把,燒莊稼和果園。眾人怪罪他嶽父,把父女倆扔火裏燒了。他又殺回來,“小腿鋪上大腿,砍了偌大[一堆]”(士15:8)。非利士就發兵進剿。他撿起一塊驢腮骨做武器,旋風般一場屠戮,殺掉一千。

參孫用一塊驢腮骨做武器,殺掉一千。

參孫的第二個女人,是濱海加沙城的娼妓。加沙屬於非利士五城聯盟,他去那裏買春,真個是膽大包天。但敵人關門打狗的計策失敗了。力士半夜起來,走到城門,讓他們眼睜睜看著,他拔起兩扇門連同門閂門柱,扛在肩頭,上了山。

第三個女人——是明媒正娶、寡婦相好還是妓女,經書不言——住在紅葡萄溪谷,卻是他的真愛,名叫德麗拉(delilah,詞根諧音:賣弄風情、嬌小、黑夜,對應參孫/太陽力士)。但德麗拉愛的是銀子。因為非利士酋長答應她一筆巨款,要她協助制伏力士,她馬上同意了。試探了三次,纏著士師問他大力的秘密,沒成。“他掙斷捆臂膀的[索子],像掐一段線頭”。第四次,女人使出絕招,怪他不愛自己;參孫被她的“愛”催逼著,“靈中煩得要死”,終於透露了秘密:力氣在他的沒沾過剃刀的七綹長發(士16:4以下)。

參孫與德麗拉

士師抵不住“愛”的催逼,似乎性愛才是吸引他、驅策他的“靈恩”,而耶和華的靈早被拋在了腦後。當德麗拉“哄他在自己膝上睡著”,剃去那七綹長發,她剪掉的不僅是獻身者的大力,也是他身上殘留的最後一點聖潔。

非利士人來抓你了,參孫!她喊。他從睡夢中驚醒,臂膀卻動彈不得。他被非利士人按倒,剜去雙目,押到加沙,用銅鐐鎖了驅趕著推磨。然而,慢慢地,他的頭發又長回來了。他向耶和華呼喚,求再賜力量,“一舉報還我的兩眼之仇”。上帝遂了他的祈願——太陽力士扳倒了大鯀神廟的兩根中柱,與圍觀他跳舞取樂的非利士人同歸於盡,百姓連同酋長(士16:20以下)。

參孫扳倒大鯀神廟的兩根中柱,與非利士人同歸於盡。

論勇力或勝績,參孫無疑是一個傳奇英雄。但放進聖史的教義框架,他的行事就“政治不正確”了。首先,他打殺非利士人純是報私仇,幾次衝突皆因找女人或娶妻而起。同胞的苦楚他從未放在心上,遑論收復失地、減輕徭役,雖然上帝揀選他的“初心”,是要他做子民的救星。其次,身為士師和獻身者,卻沈溺於情欲,罔顧聖法的教導;長期跟“留包皮的”敵族廝混,生活在偶像“朽木”面前,更是犯耶和華眼裏的大忌。故而第三,以約書亞的遺訓同石肩之約觀之,太陽力士的齜牙必報、濫殺無辜,還標誌了士師制的衰敗,靈恩失效,摩西之民墮入一個人人為己、自私自利的罪惡世界——“那時候,以色列沒有君王,凡事人覺得對就做了”(士17:6, 21:25)。

這一點,聖言其實也有暗示。英雄死後,“他的親族和家人下來,把他擡了回去,葬於黃蜂崗……他父親麻挪亞的墓塋”(士16:31)。是的,加沙人沒有報復,沒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將參孫的族人圍起來砍倒;也沒有懸屍示眾,褻瀆死者和他的上帝(書8:29, 10:26)。相反,他們允許親友收屍,安葬。換言之,非利士人把神廟慘劇跟之前力士的殺伐視為個人承責的個人行為了——一個流浪漢的情殺,中了邪的癲狂;而且,大鯀神保佑,終於過去了。相比以色列子孫動輒聖戰,屠滅婦孺,加沙人強忍著哀傷,展現了高度的文明和極大的寬仁。

失明的參孫

那麼,救星之世,救主把子民交在這樣的異族統治者手裏,究竟是他們應得的懲罰,還是救恩之考驗?

撒母耳和掃羅

掃羅(sha'ul,[自上帝]“求得”)原是本雅明支族殷實人家的兒子。他受膏稱王,中簽登基,是上帝派先知撒母耳操辦的(撒上10章)。可是後來“有耶和華之言降於撒母耳”,道:真後悔立了掃羅為王,因他背離了我,不執行我的指示(撒上15:11)。

全能者全知,過去未來一切盡在他的眼前,按理不應有可後悔或改變心意之事。聖書中的上帝卻不止一次說到“後悔”,從“後悔造了人在世上”開始(創6:6,《以賽亞之歌/後悔》,馮象:《以賽亞之歌》,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7年)。揀選掃羅即是一例。

然而天父之悔,真的是因為國王違命,像撒母耳說的?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掃羅奉神諭,對以色列的世敵亞瑪力發動聖戰,大勝,生擒了阿甲王。但掃羅沒有按聖戰之律就地“禁絕”(herem),人畜殺光,而是把敵酋帶回了石圈,連同擄獲的“上好的牛羊”並“各樣細軟”。撒母耳便趕來質問,指國王抗拒聖言,“幹耶和華眼裏的惡事”。掃羅回答:耶和華的話我怎敢不聽?我擒來阿甲王,將士們留出部分繳獲,是想在石圈祭上帝呀。孰料先知上綱上線起來:究竟耶和華喜歡燔祭與犧牲/還是人聽從耶和華的命令?當然,聽命勝於獻祭/公綿羊的脂肪不如遵從。還說,抗命等於搞異教占蔔、膜拜偶像;鄙棄聖言者,必遭擯棄(撒上15:19-23)。

撒母耳質問掃羅

掃羅十分謙恭,馬上認錯,說回來獻祭是軍民的呼聲,自己沒敢違背;故請求赦罪。但撒母耳寸步不讓,預言王位將轉手,賜予一個“鄰人”(即大衛)。還撂下一句狠話:“以色列的榮光不會撒謊,不會後悔;他不像人,常變心。”(撒上15:29)意思是至高者(“榮光”)旨意已定,別心存僥幸。

掃羅大概很吃了一驚。因為上帝愛人,人能認錯悔改,他總是歡迎的。先知卻不願替國王祈禱,只同意主祭。然而,他獻的是人祭——仿佛執意要為會眾演示一遍殘忍的“異教陋習”,他親手肢解了俘虜阿甲王。

撒母耳與掃羅

禮畢,撒母耳即回家鄉拉瑪,與國王決裂,“至死未再見掃羅”。“而耶和華後悔的是,立了掃羅為以色列王”(撒上15:33-35)。

明明上帝說了“後悔”(niham),撒母耳卻強調“不會後悔”。這是怎麼回事?不無諷刺意味的是,這“不會後悔”一句是有來歷的,借自一位外族先知比蘭的預言:“上帝不是會撒謊的人,他不像亞當子孫,常變心。”(民23:19)但比蘭在米甸死在了以色列人劍下,因為菲尼哈認定,金合歡甸子的女人勾引子民背叛耶和華,是比蘭設的“詭計”(民31:8, 16,書13:22)。撒母耳為何要引用一個異教罪人的話,來否認聖言,不容國王悔過呢?

聖戰而禁絕未盡,據聖法,屬於糾正錯誤即可赦罪一類。菲尼哈伐米甸那次,男丁不留,城寨燒光,但擄回了婦孺和牛羊財物。案情與掃羅這回相仿。摩西糾錯之後,上帝並無處罰菲尼哈或任何子民(民31章)。另一案例,約書亞在禍谷殺牙頇一家,是因為牙頇私取禁絕之物,令以色列破了聖戰之誓(書7章)。但掃羅和麾下將士沒有私吞擄獲,不過是想帶回石圈,“在耶和華面前”舉行祭禮,性質不同。撒母耳既是先知,理應替國王求情,化解聖怒,學習聖祖亞伯拉罕和摩西的榜樣,訴諸救主的大愛及信約義務(創18章,出32章)。但是他舍棄了這一先知的中保與祈禱之責(賽53:12)。

而聖者一再啟迪,只要違命者願意悔改,天父是可以反悔而“收回定旨,不降災禍”的(耶18:8, 26:3)。因為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富於仁愛”(出34:6,珥2:13)。何況國王回來石圈獻祭,只是順從民意推遲禁絕。之前撒母耳反對以色列立王,上帝不也是要他傾聽“子民的呼聲”麼(撒上8:7)?

是不是國王昏聵,辜負了天父呢?應該也不是。掃羅受膏不久,就聯合南北支族,營救幹城百姓,擊敗蛇王,深得民心。石圈加冕前,親隨要求處死拒絕擁立者,掃羅卻寬待他們,成功團結了子民(撒上11章)。隨後攻伐周邊敵族,征討亞瑪力,“打到哪裏都能揚威”;又“常與非利士苦戰”,積極招募勇敢善戰之士(撒上14:47-52)。侍奉上帝他也殷勤,在國中禁了巫術。耶和華似無可不滿。

所以,上帝後悔的主因不是掃羅,而是立王,即由立王而起的一系列人事變遷,包括掃羅“違命”,也包括撒母耳的墮落。

母親漢娜把撒母耳送至祭司俄理面前

撒母耳(shemu'el,“大神/上帝之名”)為人冷酷自私,卻熱衷於呼喚聖名。他是母親漢娜去示路聖所許願求來的孩子,斷奶即送至祭司俄理面前,獻歸上帝(撒上1章)。俄理死後,撒母耳鼓動子民抵制異教,反抗非利士,獲神佑而稱士師。晚年,敵族侵掠壓迫日甚,他卻權欲膨脹,安排兩個不成器的兒子接班做士師。結果他們“貪財受賄,屈枉正義”,搞得民怨沸騰(撒上8:3,平斯基[Robert Pinsky]:《大衛傳》[The Life of David],Schocken Books,2005年,166頁)。以色列眾長老遂一起來見撒母耳,請求立王。老士師很不高興,說這是作惡。不料天上的王要他聽從民意,接受君主制,哪怕將來會眾舊病復發,“拋棄我,去服事異神”。撒母耳只得遵旨,立一個“比眾人高出一肩”的英俊青年掃羅,給他施了膏禮(撒上9:26以下)——士師制就此滅亡。

然而撒母耳老想著操控新王,不成則百般刁難(奧特[Robert Alter]譯註:《古以色列:前先知》[Ancient Israel: The Former Prophets],W. W. Norton & Company,2013年,230頁)。國王調兵抵禦非利士人,先知卻爽約不來主祭。見了面又橫加指責,說掃羅的祭禮違反誡命,“耶和華已經另覓一人”做子民的領袖(撒上13:14);致使軍心動搖,逃散大半。幸而上帝垂聽了掃羅的祈求,賜王子約納丹擊潰非利士(撒上14章)。但老士師依舊一臉陰雲,說是在“悲悼掃羅”。

Robert Alter, Ancient Israel: The Former Prophets: Joshua, Judges, Samuel, and Kings: A Translation with Commentary,W. W. Norton & Company,2013

掃羅終歸還是失了天父的歡心,盡管他生性老實,不善謀斷,為子民征戰了一生。“耶和華的靈離棄了掃羅,並有惡靈降自耶和華,令他恐懼”(撒上16:14以下)。廷臣建議,尋一個琴手驅邪;有人推薦耶西之子大衛。於是大衛抱著三角琴來到國王身邊,伺候被惡靈驚擾的受膏者——登上了歷史舞臺。

大衛與掃羅

掃羅的命途卻坎坷了。一次又一次,他被“說話謹慎,人也俊朗,耶和華與他同在”的大衛利用。每當惡靈附體,他就想除掉這個彈琴的,但事後又悔恨不已,認罪認罰(撒上24:18, 26:21)。末了,非利士又來討伐。吉波山之戰,他已經與聖言隔絕,祈禱、托夢、出鬮一概無效。只好易服扮裝,帶兩個隨從,到多爾泉找女巫求問神諭。女巫作法,喚起撒母耳的亡靈。緣何攪擾,招我起來?傳來熟悉的話音,仍然如生前那般嚴厲,還揪著亞瑪力事件不放。“明天,你和你的兒子就要[下陰間]陪伴我了”,他詛咒國王。掃羅嚇懵了,猝然癱倒在地:他一天一夜沒有進食,虛脫了(撒上28章)。

女巫作法,喚起撒母耳的亡靈。

這一回,撒母耳的亡靈贏了他的主公。以色列軍大敗,“從非利士人面前潰逃,栽倒,被刺穿在吉波山上”。掃羅的三個兒子戰死,自己也被亂箭射中,傷勢沈重,無望突圍了。他命令隨從拔劍:“把我捅了,免得那些留包皮的過來捅我,淩辱我。”可是隨從不敢,因為國君的身體不可侵犯(撒上31章)。是的,這受亡靈詛咒的,他在戰士心目中始終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會眾愛戴的領袖,而非像撒母耳說的,一個被“撕掉王位”的廢人。

“掃羅於是拿起劍來,伏了上去”。這是聖書記錄的第一樁自殺:他雖然被救主擯棄,卻至死不棄以色列子民和他的上帝。通觀聖史,以色列的王能夠做到這一點的不多。

掃羅之死

那麼,全能者果真後悔立王,他是後悔立了這樣一個老實人為王呢,還是嘆息他的生不逢時,受惡靈驚擾,直至壯烈犧牲,捐軀沙場?

責任編輯:丁雄飛

校對:劉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