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自己的文章被剽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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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溫才妃

多少個午夜夢回,許然(化名)都會夢見自己在修改博士學位論文,手裏緊緊抓著筆,思緒卻如擰繩,一個字也寫不出來。夢的尾聲是答辯專家宣布論文“不合格”,每次夢到這裏,他都會驚醒過來。

夢與現實相反,實際上許然的博士學位論文非但順利寫出來了,答辯時還獲得一致好評。

但就在不久前,已畢業兩年多、在某知名企業任職的他突然收到母校發來的通知——他的博士學位論文被累計兩名抽檢專家認定為“不合格”,學校要求他重走盲審、答辯等申請學位程序。

如果仍有“不合格”意見出現,便取消其已獲得的學位。“感覺就像一道天雷劈中了自己。”許然告訴《中國科學報》。

2月8日,教育部發布2022年工作要點,其中再次提到開展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和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加大高校評估整改督導復查力度。

事實上,學位論文抽檢已然越來越嚴格。近日,中國礦業大學被抽檢的520篇2021年碩士學位論文中,有26篇被認定為“存在問題”。

而就在2月9日,南昌大學一名導師因其指導的學生論文存在多處文字錯誤,在網上被曝光後,被停止研究生招生資格。

而在嚴格的制度之下,很多高校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一旦論文被認定為“不合格”,學生和導師幾無申辯的可能,甚至導致優秀論文被“誤殺”。

“一刀切”可能會“誤殺”

如果不做刻意提醒,很多人會以為論文抽檢制度始於翟天臨“學術門”事件。

2019年,影視演員翟天臨在直播中不知“知網”為何物,被網友揪出學術不端,後被撤銷博士學位,其導師陳浥被取消博導資格。

當年,教育部抽檢了6000篇博士論文。因此,網上有人揶揄“翟天臨以一己之力推高了畢業論文的學術要求”。

實際上,早在2014年,教育部就制定了《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

根據該辦法,被抽檢的論文每篇由3名同行專家通訊評議,2名及以上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1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再請2名同行專家復評,前後累計2名及以上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

教育部對連續兩年均有“存在問題學位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學位授予單位進行質量約談。

對“存在問題學位論文”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學位授權點,責令其限期整改。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將撤銷學位授權。

雷霆般的震懾讓高校普遍提升了對學位論文質量的重視程度。一些高校紛紛加大學位論文抽查比例。

例如,中山大學在2020年將博士學位論文抽查比例提高到50%、碩士學位論文抽查比例提高到20%,相比《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規定的隨機抽取高校上一年度10%的博士學位論文和5%的碩士學位論文的指標,高了不少。

近年來,隨著碩士生、本科生論文抽檢制度相繼建立,越來越多學生“讀研被學校叫回來修改本科論文”,也在整體上大幅提升了本科生、碩士生的學位論文質量。

在接受《中國科學報》采訪時,受訪者均認為,應嚴格監控論文質量。現在有些學生的論文寫得像總結、文字“水分很多”,一些不作為的導師根本不認真指導學生論文,論文抽檢制度很有必要。

“但相比本科、碩士論文抽檢,博士論文抽檢更加復雜,如不能很好地保證科學性,‘一刀切’可能會出現‘誤殺’問題。”同濟大學教育評估研究中心主任樊秀娣說。

正如許然的情況,答辯時獲評“優秀”,抽檢時卻被認定為“不合格”。“前後兩次天差地別的結果,我和導師實難接受。”許然告訴記者。這也意味著,導師要面臨暫停招生資格等處罰,許然也要重走一遍申請學位程序,有一項不合格就會影響學位。

聽聞許然的遭遇,已經畢業的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博士劉湉祎也有了擔心,“如果學校只看重抽檢專家的結果,讓畢業生再經歷一遍申請學位程序,的確容易讓人心理崩潰”。

取消學位的尺度在哪裏

什麼樣的學位論文可能會被認定為“不合格”?

樊秀娣指出,博士論文抽檢中,有三類問題不能放過,一是是否存在學術不端,二是有沒有明顯的大面積文字、邏輯錯誤,三是學術框架嚴重缺陷。而“論文具體內容的質量如何,已過去若幹年再去追究,沒有太大的價值”。

就在《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出臺當年,北京大學教育學院教授陳洪捷以全國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檢專家評閱意見為研究對象,組織調查發現,不合格學位論文大致存在“作者科研能力不足”“論文規範性欠缺”“論文創新性和價值性不高”“文獻綜述質量較低”“作者學術態度和行為不端正”及“選題意義和嚴謹性不夠”六大問題。

陳洪捷指出,被認定為“不合格”的論文,在我國還有一種較為典型的情況——論文的學科屬性與學生所屬的學科不相符。

比如,法學學位的論文寫成了社會學或教育學論文,抽檢時一般會被當作問題論文。

這是由於我國高校的博士學位點分布存在差異,一些沒有博士點的學科借助於有博士點的學科來培養自己的博士,由此產生授予的學位、學科與論文實際寫作有較大差別。

那麼,交叉學科論文的認定是否也會受影響?他補充道,交叉學科論文同樣存在認定問題,不只是在事後,早在事前的盲評等環節論文就可能被質疑。

從根本上說,這是由交叉學科與現有學科制度的矛盾造成的。值得註意的是,“與學科不符的論文,並不是因為論文跨學科了,而是作者所研究的問題根本就不在該學科範疇”。陳洪捷說。

事實上,並不是被認定為“不合格”的所有論文都會被撤銷學位,因此才有了讀研被喊回去修改論文的情況。那麼,究竟什麼樣的畢業論文才會因抽檢作撤銷學位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十七條,學位授予單位對於已經授予的學位,如發現有舞弊作偽等嚴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情況,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復議,可以撤銷。

教育部在2021年公布的《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中明確指出,如查實畢業論文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將撤銷已授予學位,並註銷學位證書。

《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中僅強調,學位授予單位應將學位論文抽檢專家評議意見作為本單位導師招生資格確定、研究生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但並未提及對學生的處理。

許然的論文並未涉及學術不端,他收到的教育部督導局、國務院學位辦和教育部信訪處的反饋均明確表示,論文抽檢的目的是督促高校整改教學質量,而非處理學生。已通過合法流程獲得學位的畢業生,高校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國務院有關學位管理條例去追責畢業生。

也就是說,“教育部僅管到高校層面,而高校要求‘不合格’者重走申請學位程序、甚至取消學位,只是校方自行的規定,並沒有相關文件支持”。樊秀娣告訴《中國科學報》。

建立論文抽檢申訴機制

《中國科學報》記者查閱了高校有關論文抽檢的處理作法,發現重走申請學位程序並涉及學位撤銷的,並不只是許然所在的高校。

如東部某“雙一流”高校規定,凡是出現抽檢“不合格”者,其論文必須修改,經盲審通過後重新組織答辯,答辯通過方可保留學位;若兩年內沒有完成修改和重新答辯,則取消已授予的學位。

中部某“雙一流”高校規定,抽檢“不合格”者修改好的論文須重新進行盲評、答辯。盲評結果中,有1篇或1篇以上不合格、論文答辯未通過者即認定為不合格。無故不參加以上程序者,將被認定為不合格者,學校將撤銷其學位。

“嚴厲打擊不良學風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整人,讓人無路可走。”在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程方平看來,論文抽檢的著眼點在於讓學科純化,幫助已有80%基礎的人成長起來,而非把他們毀於最後的20%,因為“解決矛盾遠比激化矛盾更有意義”。

“高校正確的做法應是,要求導師認真指導,幫助‘不合格’者修改論文,使其達到畢業水準,而不是動輒取消學位。”程方平說。

令許然寒心的正是學校“一刀切”的態度,一旦論文被認定為“不合格”,學生、導師就會非常被動、幾無申辯可能。

劉湉祎指出,這會導致學生為了追求順利畢業,在選題的創新性上束手束腳。特別是對於交叉學科的論文,不同學科的範式不同,更可能存在認定上的分歧。

在指導博士生時,程方平也遇到過類似問題。指導老師認為選題好,但與學界主流觀點不一致,情況就會很被動。

“在預答辯上,如果我一味堅持、為學生爭辯,卻導致答辯專家不給學生投票,就可能適得其反。因此,我只能跟學生商量,選題雖好,但從現實角度來說,還需要調整。如果不涉及學位論文,而是純科研論文,我是不會做這樣的改動的,因為一改動就有可能把一個重要問題掩蓋了。”

無獨有偶,許然認為自己的論文之所以被認定為“不合格”,很大程度上也在於“選題過於前沿、交叉”。

在《中國科學報》采訪時,專家們均表示,建立相應的申訴機制十分必要。比如,樊秀娣建議如果對抽檢結果不認可,應該由第三方機構處理相關申訴,在專家人選的選擇上,應更貼合“小同行”專家的原則。

陳洪捷則建議,教育部應主導建立申訴機制,所依托的專家由教育部督導局派出,復審專家的人選應較之前有所更換、數量也可以做相應增加。

程方平認為,導師、學生的申訴程序應該是透明的,“不能說跟校領導關系好就有此程序,不好就無此程序”。

此外,學生的論文要允許外界檢索,而非只在校內、國家圖書館庫內公開,這樣既會在過程中提高學生的質量意識,也便於接受外界監督。

保證“小同行”專家審稿

“通過論文抽檢暴露出的問題,有必要倒推一下,從導師、盲審、答辯專家到抽檢專家,整個環節中的把關人各自應該負起怎樣的責任。”樊秀娣指出。

對於導師是第一責任人這一點,目前高校已十分明確。導師的職責在於指導學生完成論文。有質量問題的論文被查出,導師須承擔最主要的責任。

但也有學者指出,導師是第一責任人並不等於導師是唯一責任人,需要構建導師能履責、敢履責的制度環境。

然而,在記者翻看的高校有關論文抽檢的處理做法中,絕大多數高校只有對導師的懲罰,如取消研究生指導資格,停招碩士生、博士生若幹年,當年不得評優等。

除此之外,誰還應該為“不合格”的論文負責?

在樊秀娣看來,評審專家既然承擔了評審職責,就應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只是因為關系而相互“擡轎”,那為何還要設置盲審、答辯等環節?

事實上,我國的學位評審制度已經較為嚴密、完善,問題往往就出在“一路放水”上,這才導致問題論文蒙混過關。

相反,“還有一些評審專家習慣性打低票,以此彰顯自身的公正、權威,甚至將個人主觀好惡情緒帶入評審當中,導致論文被錯判、誤判”。程方平提醒道。

他指出,公眾普遍認為科學標準是第一位的,但科學標準更適用於自然科學,對於人文社科卻未必完全適用。比如,哲學更看重文化標準,拿科學標準,如經濟學範式、數學範式去要求,通常無法準確評價。而一些評審專家受專業局限,在標準的選擇上未必妥當。

《中國科學報》記者在查閱過程中發現,高校明確將盲審專家、答辯專家的誤判處理寫入書面者僅有極少數,如3年內不得聘其為盲審專家等,但也不排除其他高校雖無明文規定,後續在盲審專家、答辯專家的選取上有同樣的操作。

“論文抽檢送審是否嚴格遵守確保同行專家的送審規則,這也是值得追問的。” 樊秀娣補充道,不少評審專家都收到過與其專業領域大相徑庭的博士論文。教育部的學位論文評審專家平臺相當龐大,嚴格意義上說,更像是一個“大同行”專家庫。

專家收到與其專業領域有差別的評審任務,有一部分人會出於專業角度等原因拒絕,還有一部分人則會來者不拒,因為這也是他們年終考核的業績。

而“博士學位論文是博士生花費至少兩三年時間的專業學術問題探究,理論上只有‘小同行’專家才能符合評審專家的要求” 。

“如何保證‘小同行’專家審稿,是下一步抽檢制度亟待完善之處,通過技術手段的革新,或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實現。也只有解決好這一問題,才能既達到學位論文抽檢保證質量底線的目標,又能打消學生為了順利畢業而求穩、不敢嘗試創新選題的擔心。”樊秀娣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