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去世親人的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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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喪葬對於農村人來說一直是個非常嚴肅的詞,當家裏有人去世,從閉眼咽氣那一刻起,無數看不見摸不著的規矩就開始發揮其作用。

  這些規矩都是不成文的,但人人都在遵守。

  我們看到有人說某人去世時年齡時,最喜歡用的一個詞是“享年”,比如享年多少歲。

  我們初看這個詞時感覺是個尊稱,似乎用在什麼年齡都可以。其實並不是這樣的,這裏面有大講究。比如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去世,如果說享年多少歲,這在懂行的人眼裏就是鬧笑話。

  另一個特別容易弄錯的地方是家裏人去世時,別人怎麼稱呼自己或者自己怎麼自稱。這些都有講究。比如年紀輕輕,父母雙亡,自己寫喪帖時,或者看到別人後如何自稱?直接用兒子嗎?那樣會讓人產生混淆。

  所以,它這時面有一套說辭,也有一套專門的用語,並不是隨便用的。更不能動不動就說別人享年多少歲,要看去世人的年齡是多大,再來決定用什麼字。

  那麼,不同年齡的人去世,用什麼來表達?家中不同人去世,用什麼詞來表達自己的身份?

  咱們分別來說一下。

  Ⅰ:關於不同年齡的敬辭

  我們的所有喪葬規矩來源於古代,在古代時,人去世時用什麼字和他的身份有直接關系,比如:崩、薨、卒、不祿、死。

  帝王去世叫崩,我們經常在電視劇裏看到皇上駕崩了什麼的。王去世稱薨。大夫去世叫卒,《唐書》中說的是二品以上官員去世稱薨,五品以上官員去世稱卒。士去世稱不祿,普通百姓去世稱死。

  我們可以看出來,在古代,人去世後用的字跟自己的身份有直接關系。那同樣,不同年齡去世後,用的字詞也是有巨大區別的。但一般都是三種,分別是:得年、享年、享壽。

  先來說得年,得這個字本來無所指,有時候用於動詞,有時候用於助詞。在過去的農村,人如果沒滿三十歲就去世了,別人寫敬辭時稱得年。

  比如某人二十五歲意外去世,寫敬辭時說成是得年二十五歲。

  所謂得,就是得到。

  有人可能會疑惑,為什麼是三十歲以前這樣稱呼。古人講三十而立,三十歲對於過去的人來說非常重要,一個人到了三十歲,應該有所成就。也就是說,拼搏的年齡在三十歲以前。

  但尚處在拼搏的年齡時,人卻意外去世了,只能稱得年。

  此外,以前的人壽命短,留全發,很多人到三十歲就自稱老夫了,三十歲對於過去的人來說是個重要的分水嶺。

  再來說享年。

  這是一個很多人會用到的詞,也是在寫敬辭時被廣泛用到的詞,但它真的並不適合所有年齡段。比如很多人寫一個上歲數的人去世時也用享年多少歲,這並不適合。

  享年適用的年齡段是三十歲以上,六十歲以下。

  為什麼是三十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三十歲對於過去人的重要性我們上面已經說了,這裏不再重復。

  古人稱六十年一個甲子,在壽命普遍較短的過去,活一個甲子的人占少數。過去人說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就是四十歲時不再有疑惑,泄心勁了。到了五十歲就該知天命了,命裏有的已經有了,命裏沒得就不要強求了。

  而這時候去世,也就可以用享年多少了,享就是享用,或者是享受。此外,享字在甲骨文裏的樣子就是宗廟,用到享年,有代去世人表達滿意的意思。

  最後來說享壽。

  這個詞在喪葬敬辭中非常重要,但卻很少有人用到,因為它沒有享年那麼出名。

  事實上,過了六十歲去世,統用的敬辭用詞應該是享壽。

  為什麼是過了六十呢?我們知道,六十歲是一個甲子,而古人常說人活七十古來稀。

  也就是說,能活過六十歲就了不得了,那就算得上是高壽了,畢竟平均壽命較短嘛。

  在人均壽命普遍不高的過去,一個人能活過六十歲,就可以稱得上是壽星了,也配用到壽這個字了。

  故,享加壽,說明這個人是壽終正寢,是壽星去世,是不折不扣地敬稱。

  我們看這三種稱呼,享年常用,第一個和第三個都不怎麼常用。但在人均壽命七十多歲的現在,用享年顯然並不符合這個詞的意思,可還是有很多人用,這是一種錯誤的用法。

  正確的應該是享壽。

  Ⅱ:父母去世,兒子如何稱呼

  與多大年齡去世用什麼相對應的,就是父母去世時,他們的兒子如何稱呼?有人說直接稱父母名字加孩子,比如某某孩子。

  這當然也是可以的,但僅限於口頭用語,如果要寫敬辭時,總不能也這樣寫吧?比如寫某某人去世,留下某某孩子兩名?這顯然是胡來呢。

  所以,這也是一件挺重要的事。

  那麼,到底都有什麼稱呼呢?在稱呼上分別有四種:孤子、哀子、孤哀子、棘人。

  我們分別來解釋一下。

  當家裏父親去世,而母親健在時,稱為兒子為“孤子”。古人說人生四苦,鰥寡孤獨。中年喪婦說鰥,中年喪夫稱寡,幼年喪父稱孤,老年喪子稱獨。

  所以,當父親去世,家裏母親健在時,稱兒子為孤子就非常容易理解了。這個字的單獨解釋是像是沒有根的瓜,也引申為沒有父親的孩子。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解釋這個字時說:孤,無父也。

  當家裏父親健在,但母親去世時,兒子稱哀子。

  哀的本義是悲傷,從春秋時開始,將失去母親的孩子稱為哀子,出自《儀禮·士喪禮》篇。

  而當家中父母皆去世,只剩下兒子時,稱其兒子為孤哀子。

  這個比較容易理解,就是將上面的字給統一用了起來。喪父稱孤子,喪母稱哀子,父母皆喪稱孤哀子也就一眼明了了。

  棘人是個自稱,而且是有特指的,它特指在居父母喪時的自稱。

  古代守孝時間長,甚至有三年之久,在為父母守喪期間,自稱就是棘人。比如給別人寫信或者談話時,自稱棘人,使對方一下就明白這是個為父母守孝之人。這是對父母的尊敬,同時也在表明自己現在的處境。

  因為在以前,守孝的人有很多事不能去做,等於是亮明自己的身份。

  Ⅲ:當然了,現代有人會說哪裏有這麼些講究,講究這些又有什麼用?不過是迷信罷了。

  其實這怎麼能稱得上是迷信呢?敬語到了什麼時候也不是迷信,往往說別人迷信的人,連迷信的真正意思都不知道是什麼。迷信就是對某種觀點或者事物盲目迷戀和相信。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不客觀的說別人迷信其實也是一種迷信。

  在喪葬這種事上,的確存在不少的糟粕,但也有不少值得傳承的精華,這些從古代流傳下來的東西,早已經融入到我們的傳統文化中。對於敬辭和敬稱,粗暴說成迷信是最大的不客觀。

  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才應該是正確態度,您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