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坐在蚊帳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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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案卷宗/不定期更新/細雨絲竹(撰文)|

【古案卷宗】

“我們的女兒駱復被女婿章其美殺害了!”報急家書傳來,夫人的哭訴穿透紙背,明朝楚雄知事駱問禮頓時萬箭穿心。他為愛女駱復精心物色的佳婿章其美竟是喪心病狂的惡魔嗎?趁父親遠謫雲南、鞭長莫及,吞噬了駱復風華正茂的生命?家書中的下一段話更是一記悶棍,打得駱問禮目呲欲裂、渾身顫抖:“章其美辯稱駱復私通小叔子(下文簡稱“章弟”)及僮仆阿二等人、企圖謀害親夫,他作為丈夫不得不殺奸以自衛!”

“汙蔑、無恥!”駱問禮跌坐在地,竭力振作,勉勵自己為了女兒務必盡快恢復思考能力。看不到盡頭的悲痛大顆大顆地從眼裏湧出,父親的淚水慢慢把瞬間支離破碎的往日時光重新粘黏成一幅完整的畫卷……

駱問禮,浙江諸暨人,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一職,繼而調任南京“刑科給事中”,從七品,負責監督百官、稽察南京刑部。駱問禮和夫人育有女兒駱復、兒子駱先行、駱中行等子女。駱復長成議婚,父母相中了明穆宗隆慶五年(公元1571年)進士章如鈺的次子章其美。章如鈺曾擔任黃安(今湖北省黃岡市紅安縣)知縣等職。站在古人的角度,這樁婚姻不管從哪個方面看都堪稱完美:雙方同為書香門第、仕宦之家,經濟條件匹配、教育水平相當;又是浙江同鄉,風俗習慣相近,避免因文化觀念、生活方式差異產生摩擦。駱復和章其美婚後在章家位於浙江會稽(今屬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的老宅居住,距離駱問禮的諸暨祖宅、南京任所都不甚遠,方便親屬來往。問禮夫婦盤算著:女兒嫁到會稽,想歸寧,說回就回;老兩口想去探望女兒,說走就走,豈不比遠嫁外省強百倍?

駱復婚姻生活的前半段似乎也應驗了親友們的期許。夫妻之間未曾出現明顯的矛盾,生育章經術等三子一女,公公婆婆待駱復也很和善。另一方面,駱復歸寧娘家也的確比較便利,在駱問禮所作《小女歸寧阻雨》一詩中有所體現。此詩記載駱復有一次回娘家,由於秋雨突降,只得推遲一宿,待次日雨停才能到家。駱問禮和夫人抱怨秋雨不合時宜,該下的時候不下、不該來時偏來,把他們熱切盼望的女兒阻滯在路上,但願明日早早雨過天青,駱復就能早些回來。透過詩句,駱問禮及夫人的愛女之情躍然紙上。【《小女歸寧阻雨》:經時無好雨,忽爾濕蒼苔。意外景雖變,望中人不來。松濤雲際卷,雁陣闖前川。老婦依依願,明朝日早開。】

駱、章兩家歲月的河平靜地流走十余個春秋,波瀾驟起,駱問禮本人出事了。他在明穆宗隆慶年間連續呈上《十事奏疏》、《喉論》等奏表,建議穆宗簡化議事流程,“每朝宜令諸司面奏決可否,以絕壅蔽”,並大刀闊斧裁減宮中太監名額,以免這些“刑余”之人禍亂朝綱。明穆宗大怒,將駱問禮貶為楚雄知事。不清楚是不是巧合,在駱問禮只身赴任雲南以後,女婿章其美性情大變,不斷興風作浪,家庭內部危機四伏——這是因為什麼呢?

結合駱問禮事後調查的情況進行分析,大致可推斷章其美在學問和事業上的發展不盡理想,未能滿足父親章如鈺對子弟的期待,與其長兄章其蘊構成鮮明的反差。章其美長期為挫敗感所苦,但他既不反省自身問題,又不具備知足常樂的豁達心態,把造成自己郁郁不得誌的因由歸咎於父親章如鈺偏愛長兄章其蘊。而這所謂的“偏愛”也不過是章其美的臆想,家人並不認同。章其美聽不進任何開導,在嫉妒的泥沼裏越陷越深,竟然萌生“讓章其蘊永遠消失”的念頭,暗地裏策劃“弒兄”行動,打算趁父親章如鈺在外地任所工作、顧不上家裏,一舉消滅長兄章其蘊。千鈞一發之際,駱復察覺章其美的異常舉動。她知道自己無力阻止,當即向婆母王氏告急。王氏出面嚇阻了章其美瘋狂的計劃。筆者推測章其蘊從此搬離了會稽祖宅,只求章其美“眼不見心不煩”,兄弟各自安好。假如其美的陰謀得逞,不僅其蘊性命不保,弟弟其美也必然為兄償命。可以說,是駱復救了章其蘊、章其美兄弟的命,挽救了章家的名譽。

章其美卻不這樣認為。在他看來,弒兄未遂、進一步失歡於父親,父子關系每況愈下……上述一切的不幸都是駱復破壞他的弒兄大計所致。他遷怒於駱復,不時對其拳腳相加。章家基於“家醜不外揚”的立場,沒有把駱復的處境直接告知駱家。駱復也只是默默地隱忍,從來不肯聲張。不過,漸漸地,母親駱夫人及弟弟駱先行、駱中行還是聽見了一些風聲,在駱復歸寧娘家時當面詢問她的近況。但駱復每每否認那些傳言,並要求兒女章經術等人務必守口如瓶。母親和弟弟們相信了駱復的話,覺得章其美作為讀書人家的子弟總也壞不到哪裏去,世上沒有不鬧別扭的家庭,外面三姑六婆的加油添醋、飛短流長豈能當真?

家人哪裏知道?章其美嫌父親章如鈺給予的經濟扶持不夠多,忿忿不平,每次駱復回娘家,他都逼駱復問嶽母索取財物,以彌補他的“損失”,駱復一次也沒有對母親張過口。每當她兩手空空地返回章家,又不免招致章其美的抱怨和毆打。駱復不堪忍受,一度流露出厭世輕生的想法,被回鄉探家的公公章如鈺勸止。此後一段時間,駱復接受了公婆的好意,返回娘家小住散心,卻仍然絕口不提自己的遭遇。

駱復暫時離去,章其美也沒有閑著,火速覓得新歡陳氏,等父親章如鈺一走,他就把陳氏弄回會稽章宅共同生活。章母王氏看在眼裏,真是十萬個不順眼。士人納妾也是有規矩的,章其美的行為完全不合規矩。除此之外,王氏或許另有一層考慮:章其美性情乖戾,跟妻子一人都相處不好,再不明不白地添一個陳氏,勢必家無寧日。王氏與章其美意見相左,母子之間爆發激烈的爭執。思來想去,王氏帶著章其美及章弟前往章如鈺的任所,希望促進父子、兄弟溝通,化解章其美胸中塊壘。結果,王氏的苦心落了空,章氏父子緊張的關系未見絲毫緩和。無可奈何之下,章如鈺、王氏打發章弟陪同章其美返鄉。王氏沒有同行,估計母子間的裂縫也已嚴重加深,難以共處於同一屋檐下。走筆至此,我很想送章其美一個綽號——“鬼見愁”。事實上,圍繞他升起的一場災難級家變才剛剛開始而已。

章氏兄弟返程途中,一個令人錯愕的新狀況從天而降:感覺全家人都不待見自己的章其美,竟懷疑章弟要鏟除他,回到家更疑心章弟私通陳氏,兄弟因而失和,陳氏亦遭到章其美持械追打。

屋翻宅亂,章其美又惦念起駱復的好處來,把她接回章宅團聚——唉,駱復,不要回去、不要回去!

然而駱復終究跟著章其美走了。她自幼讀書識字,也把書本灌輸的封建“婦德”深植於心,自覺地困守在精神的囚籠之中。按照明代的觀念,她是章家的人,沒有長住在娘家的道理。母親駱夫人和弟弟先行、中行蒙在鼓裏,想著過些日子再見面,卻想不到這就是他們和駱復的最後一面。

章其美對章弟、陳氏的猜疑並沒有隨著駱復的歸來而消除。駱復心地仁善,眼見陳氏境遇淒慘,不忍心袖手旁觀,悄悄幫助她逃走。章其美獲悉此事,對駱復“新仇添舊恨、一起湧心間”。非但如此,他那獨樹一幟的腦回路還蹦出一個天馬行空的新思維:他懷疑章弟與嫂子駱復之間存在不可告人的私情。

試想,章家的門第必定嚴格遵守“叔嫂不通問”的古代禮儀,何況攤上章其美這個不可理喻的“活寶”,風口浪尖上,章弟絕對不敢接近兄嫂的住所半步,更不要說跟嫂子眉來眼去。誰也不明白章其美用哪只眼睛看出駱復對章弟感情非比尋常,理由大約只有一條:“章弟愛陳氏,駱復救助陳氏,就是愛章弟之所愛,證明駱復也愛章弟。”不管別人指出這般邏輯何等滑稽荒謬,章其美都不接受,他不止一次持棍棒、鐵尺毆打駱復。章家人勸駱復盡快離開章宅,駱復沒有聽從。最近兩年,駱夫人和駱中行一直病弱,駱問禮遠謫雲南,也許駱復不想負傷跑回駱家、致使竭力掩飾的真相暴露在家人面前,增添他們的煩憂。

有一天,駱復終於因傷病臥床。她質問章其美:“萬一我去世了,我父親能饒恕你嗎?”章其美回罵:“你以為只有你有父親嗎?”即便如此,駱復依舊認為章其美只是言行衝動,不至於害她的命,氣頭一過就會好轉。

章其美的偏激情緒並沒有因為駱復的忍讓而有所消減。僮仆阿二做湯做水地照顧駱復,再次引起章其美的懷疑。他覺得自己壓抑到頭了,忍無可忍,急需以實際行動向世人展示存在的意義;他要強調自己不只是一個讓父母失望透頂的不肖之子。科舉,他是沒有能力像父親和嶽父那樣進士及第、金榜題名了;他只能通過任意宰割家人來證明自身的價值、宣泄十多年的積怨。正好父母、長兄不在家,他章其美就是會稽章宅的主宰。章弟是身強力壯的青年男子、不好對付,況且弟弟對他敬而遠之;陳氏,已經逃之夭夭。擺在章其美面前的發作對象只剩兩個:駱復、阿二。

案發當日二更時分,章其美猛然躍身起床,持刀闖到廚房,喚出不明就裏的阿二,揪著他的頭發拖進駱復的臥室,以刀捅刺,阿二倒地身亡。駱復驚醒,在蚊帳內問章其美:“你幹什麼?”章其美獰笑:“幹什麼?已幹掉你所私愛的人,馬上來幹掉你!”他隨即撞破床帳,抓住駱復的發髻,持刀亂刺。駱復最後呼叫一聲:“天地救我。”停止了呼吸。

筆者搜索了有關資料,推測章其美很可能具有“偏執型人格障礙”。對照《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列舉的癥狀,章其美的表現至少命中其中四種:

“--無端懷疑他人正試圖利用、傷害或欺騙自己;

--對朋友或同伴的忠誠或可靠性無理由地懷疑;

--容易記仇;

--極易猜疑,毫無根據地懷疑配偶或性伴侶的忠誠。”

其成因則有可能是以下一種或數種因素:

“--後天受挫:成長中連續地遭受生活打擊,經常遇到挫折和失敗。

--自我苛求:自我要求標準極高,並與自身存在某些缺陷之間構成尖銳的矛盾。但是從不公開承認自身的某些缺陷。如個子不高、長相不出眾、才能不突出等,其實,意識深層正為此自卑。

--處境異常:某些異常的處境也使人偏執。如沒有學歷的人,厭惡別人談論學歷;經濟狀況不好的人,回避談論經濟收入問題(單親家庭的孩子,怕別人知道自己的家庭情況。”

資料同時顯示,偏執型人格障礙者“遇到嚴重應激或特殊情況,會出現短暫精神病性癥狀”。那麼,這是否意味著章其美加害駱復、阿二時處於精神病發的狀態、無需為加害行為承擔責任呢?筆者認為答案是否定的。依據一是事發前,駱復提醒道:“我父親能饒恕你嗎?”章其美回應:“你以為只有你有父親嗎?”表明章其美懂得駱復的意圖,堅信父親章如鈺在重大關頭終歸會袒護兒子,於是,他當場對駱復作出敏捷、尖銳的回應,邏輯非常清晰,並未失去行為控制力;

二是事發後,章其美陳述自己的行動理由——駱復私通他人、謀害親夫,表明他能準確理解《大明律》的有關條款,並加以利用,企圖逃脫處罰。由此可見,他具備正常辯識自身行為性質及後果的能力。

既然章其美的偏執型人格障礙不是引致其加害行為的充分條件,並未喪失自控能力的他,為什麼會有恃無恐,持續對妻子施以暴力、最終殘忍地奪走妻子和無辜第三人的生命?僅僅因為相信父親章如鈺會拉他一把嗎?當然不是。章其美的“底氣”還來自《大明律》對於男性家暴行為的寬容。明律規定,丈夫毆打妻子,造成骨折以下的創傷,“勿論”。縱然章其美把駱復打得遍體鱗傷,只要駱復沒有骨折,章其美就不會受到追究。如果造成妻子骨折,必須由妻子親自告發,衙門才會過問。如雙方願意離婚,則判決離異,對丈夫進行懲處,且丈夫所受處罰要比普通人減輕二等;如雙方不離異,丈夫可繳納財物或服一定的勞役以代替處罰。譬如在明憲宗成化年間(1465-1487年)大理寺卿王槩審理的一樁“夫毆妻”案中,江西人張瑔踢打懷孕的妻子李氏、致使李氏流產,僅處以杖一百,允許以做工替代杖責。

在明代,丈夫唯有在毆打妻子致亡的情況下,才會被判處絞刑。但是,如果丈夫主張妻子“有罪”(包括忤逆公婆、通奸、謀害親夫等)並得到衙司認可,丈夫只須受杖一百。章其美之所以指控駱復私通、謀害親夫,用意正在於此。

假設嫁給章其美的是本系列上一期的女主角——明成化年間的兇悍四川女子張氏,那就說不定誰把誰打趴下。然而偏偏是飽受吃人禮教熏陶的浙江世家小姐駱復,落入了偏執型人格障礙者章其美的魔爪。

駱問禮驚聞噩耗,“五內俱裂”,由於本身處境困難,至此更加“進退維谷”,便給一些朋友寫信,備述駱復的冤屈,尋求各方支持,得到了馬具泉、帥視吾等人的幫助和安慰。不過最重要的還是親家章如鈺夫婦明辨是非,在“良知”和“血親”之間選擇了前者。他們駁斥了章其美的不實之詞,將事實公諸於眾,還駱復以清白。不過,章其美是否受到應有的處罰?筆者窮盡所有途徑,也未能查到資料,估計在駱問禮的《萬一樓外集》和《萬一樓續集》中有線索,但這兩套書據查僅在浙江圖書館等地有少量館藏,筆者無法前往。如果各位讀者能查閱上述資料,煩請留言告知,謝謝大家啦!

本文參考資料:明代駱問禮《萬一樓集》、《大明律集解附例》、王槩《王恭毅公駁稿》。

作者簡介:細雨絲竹,又名淺樽酌海,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金融從業者,文史控、推理迷、言情癡、考據癖,主要作品有唐代歷史背景推理+言情小說《神探王妃》、《魚玄機》等,均已出版或簽約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