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到老公因錢財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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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被起訴判刑,連我自己都覺得很不可思議。”2019年,到案後的譚進敏告訴廣西壯族自治區象州縣紀委監委辦案人員,“沒想到花幾萬塊錢就能擺平了。”

事情要從7年前講起。譚進敏當時是象州縣黑社會組織頭目。因伐木問題,他與當地的村民發生糾紛,譚進敏組織人員將象州縣龍富村張某某等幾名村民打傷。後張某某在醫治過程中病情惡化,搶救無效死亡。

2012年10月,譚進敏涉嫌聚眾鬥毆案被提交象州縣人民檢察院辦理。“我實在不想蹲監獄了,你幫我去打點關系,需要多少錢和我說。”譚進敏委托特定關系人向時任象州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莫象生行賄。

先後三次收受好處費共計3.5萬元後,莫象生徇私枉法,明知譚進敏有罪卻故意包庇,使其逃避刑事責任追究。2020年,在掃黑除惡的強大攻勢下,惡行累累的譚進敏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這才揪出了莫象生這把“保護傘”。

說起莫象生,他在象州當地可謂是小有名氣的檢察官。三十出頭就進入象州縣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任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他業務水平很高,辦理了很多大案要案,先後多次被縣委、縣政府以及來賓市檢察院嘉獎,2017年還被評為來賓市院個人三等功。”辦案人員介紹。

然而在榮譽和光環面前,職務不斷升遷的莫象生卻放松了對紀律的要求,理想信念變得模糊,人生追求也變得物質。

辦案人員介紹,2011年至2019年,莫象生在擔任象州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利用分管偵監科、公訴科的職務便利,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給予相關涉案人員關照,先後收受多名案件當事人或特定關系人送給的財物共計38萬元。

“我清楚地記得自己收受的每一筆贓款,像在車上收錢時空調的溫度我都記得一清二楚……”莫象生在接受審查調查時坦白,“每當想到我曾為黑惡勢力譚進敏等人逃脫法律制裁,導致後來他們逐漸猖獗,禍害社會,我的心就抽痛,像刀紮一樣……”

事實上,莫象生還曾向涉案人員索賄。2017年,莫象生在辦理不法商人葉某春和其妻張某涉嫌行賄案時,多次暗示葉某春向自己行賄。為尋求關照,葉某春一次性送給莫象生20萬元,還有其他高檔煙酒。收到財物後,莫象生對張某案作撤案處理,甚至建議法院對葉某春從輕、減輕處罰。

除了收受涉案當事人錢財外,莫象生還收受公職人員、代理律師的好處費。2018年,象州縣監察委員會在辦理不法商人洪某立案件時,邀請縣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初步形成一致意見,計劃以涉嫌個人行賄罪移送司法起訴。然而,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期間,莫象生在收受洪某立代理律師給予的好處費1萬多元財物後,將洪某立個人行賄案件的性質改為單位行賄案,洪某立得以減輕刑罰。

“主要原因是思想根源出了問題,思想決定行動,內因決定外因。”莫象生在懺悔書中檢討、解剖自己,“對歷次的主題教育活動,我都是不重視、不專心、不上心,有時甚至以業務忙為由不參與;民主生活會只講表面,沒有在深層次反省自己,最終走上不歸路。”

2019年12月,莫象生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11月,莫象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1年5月,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莫象生犯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其違法所得被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坐在被告席上的莫象生追悔莫及,在過去的二十年時間裏,他都是作為國家公訴人代表人民檢察院來法院出庭,支持公訴;如今,他卻淪為被告人,身份的轉換令人唏噓。審查調查期間,莫象生寫下了11頁的悔過書:“我將以最真誠的悔罪之心接受組織和法律的處罰,也懇請組織給我機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通訊員 楊意超 彭娜 || 責任編輯 周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