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男上司和我媽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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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露回憶,當時李某和她說了很多有壓力之類的話,表現得很沮喪,“然後他突然要求我誇誇他,給他鼓勵,我就說了同事們平時都會用的客套話,敷衍地說‘你很厲害,很棒’之類的話。”

事發後的第二天,牛露與李某的對話,李某提到“對不起”。受訪者供圖

文 | 新京報記者 苑蘇文 實習生 楊潤苗

編輯 | 胡傑 校對丨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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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北京某科技公司女員工牛露(化名)向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遞交了《不予批捕申訴書》,稱不服檢察院此前做出的對嫌疑人不予批捕決定,要求檢察院作出批捕決定,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牛露稱,6月3日晚,她在一次飯局後,被老板李某單獨留下,隨後被帶去酒店發生性關系。“我是被迫的。”她說,次日早晨,她回到宿舍後報警稱被強奸。

記者獲悉,李某涉嫌強奸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立案,李某於事發後次日即被羈押,7月初,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認為此案證據不足,不予批捕,要求公安部門補充偵查,李某被取保候審,目前此案仍在偵查中。

一年前入職“董事長助理”

牛露告訴記者,她今年26歲,四川人。2020年9月,她在某招聘軟件應聘某單位“總裁秘書”的職位,獲得了認證為“創始人”的李某的回復。牛露說,面試通過後,她被告知的職位是“董事長助理”,擬入職李某控制的成都某家公司。

正式入職前,牛露同意公司將自己外派至“北京分公司”。她告訴記者,同意外派到北京,是因為男朋友在北京工作,可以解決異地戀問題。

北京某科技公司高管楊帆(化名)告訴記者,牛露入職的那家子公司,最初由李某成立,後來被北京某科技公司全資收購,由於李某是北京某科技公司的董事,依舊分管這家子公司,因此牛露在日常工作中,受到李某的直接領導。

牛露告訴記者,她到北京入職時,她的勞動合同上的職位寫著“董事長助理”,她管理公司的公章,擔任行政、出納、人事和網站設計的崗位,直接向李某匯報。

牛露稱,自己在企業微信群裏被登記的工作崗位是行政,但實際上做的是出納、運營 (視頻剪輯和平面設計等)、教務、人事、行政等工作。牛露說,她並不認為身兼數職是一種“優待”,她還表示,自己雖然直接向李某匯報,但言語沒有超過上下級之間的界限,她平時在北京,與李某見面不多。

6月7日,牛露去回龍觀醫院門診的病例。受訪者供圖。

飯局

楊帆說,李某大多數時間在成都辦公,平時遠程管理子公司,“今年好像也沒來幾回。”

6月3日,北京某科技公司召開股東會,李某到北京參會。

根據牛露提供的聊天記錄,當天下午4點,她接到李某通知,在兩家酒店分別訂了兩個晚餐包間。下午6點左右,她和同事及其他股東去其中一個包間吃飯,李某先趕赴另外的飯局,到了晚上8點半,李某才與其他股東匯合。

楊帆回憶,8點半之前,在場的五六名男士已喝了一瓶半白酒,牛露在內的三名女士喝了一瓶紅酒,“紅酒酒精含量13%左右”,李某到了之後,又帶來了白酒,“那晚整桌人喝了差不多兩斤白酒。”

出發去往飯局前,牛露與同事田雨(化名)約好結束時一起走。

田雨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酒桌上有人給牛露敬酒,她不清楚牛露喝了多少酒,她只記得自己那天喝酒喝了不少,“喝得我有點暈”。

當晚21時56分,牛露給田雨發微信“說李某要和我聊”,田雨回“那我只能先走了?”之後牛露拜托田雨幫她去附近酒店歸還充電寶,田雨以喝多了為由拒絕,最後,充電寶被田雨帶回家。

牛露告訴記者,當晚的高管飯局她並不想參加,但作為董事長助理,她要負責定包間和結賬。

在飯局上,李某通過微信給牛露轉賬52元。牛露說,這錢是在當晚其他股東要求李某感謝她的“紅包”,她看金額不大就收下了,這是她第一次收李某的錢。

牛露說,飯局結束後,她接到了給李某訂酒店的任務,跟隨李某去了距離飯店3公裏、步行約20分鐘的北大博雅酒店。

牛露告訴記者,在走路去酒店這幾十分鐘裏,她向李某匯報了同事離職和績效的事情,又說了公司財務情況,李某當時就公司財務,人事問題責怪了她, “我當時非常懵,不知道自己哪裏出了問題,腦子一直處於混亂狀態。”

牛露手機軟件顯示,酒店預定時間是22時32分。她說,訂單是在酒店門口處下的。酒店登記資料顯示,當晚酒店房間登記入住人員只有李某一人。

到了酒店,牛露隨著李某上了樓。在牛露向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遞交的《不予批捕申訴書》中,她解釋當時以為李某還會出來吃烤串,就陪同李某上樓放東西。

6月4日牛露從民警手中領取的立案告知書。新京報記者 苑蘇文 攝

報警稱“被上司侵犯”,警方立為刑事案件

牛露說,她進到酒店房間後,應李某要求用手機播放音樂。

牛露回憶,當時李某和她說了很多有壓力之類的話,表現得很沮喪,“然後他突然要求我誇誇他,給他鼓勵,我就說了同事們平時都會用的客套話,敷衍地說‘你很厲害,很棒’之類的話。”

“他突然就興奮起來。”牛露說,她當天穿了緊身運動褲和運動內衣,但李某強行拉扯她的衣服,還一把將她摔在床上,在掙紮過程中,她的內衣紐扣脫落,肩帶開線。“在此過程中,我本身精神就處於擔憂、恐懼狀態,再加上紅酒後勁使我的意識處於模糊狀態,由於男女力氣相差較大,我酒後身體控制力較弱,最終被他得逞。”

手機短信顯示,6月4日淩晨3時29分,牛露註冊某平臺下單了事後緊急避孕藥。酒店監控顯示,半小時後,牛露出現在酒店大堂取藥。微信通話記錄顯示,淩晨4時10分,李某給牛露打電話,隨後李某下樓將牛露接上樓。

牛露告訴記者,上樓之後她又在房間內呆了兩個多小時。牛露在《不予批捕申訴書》中解釋自己再次上樓的理由稱:突然遭受侵犯不知所措。而侵犯已經發生,當時最可怕的是懷孕,所以只一心想解決不要懷孕的問題;自己的包、鑰匙、身份證還在房間內,包裏有公司重要的東西,怕丟了要承擔很大責任;還有就是性格上的軟弱,當時不敢忤逆上司。

打車軟件顯示,6月4日早晨6時20分,牛露從酒店附近打了網約車,7時06分回家。聊天記錄顯示,6時47分,還在車上時,她給田雨發消息傾訴“我不想幹了”、“夠了,沒意思”。在接下來的聊天中,她告訴田雨,“他(李某)還強吻我,我受不了了”。

牛露告訴記者,當時之所以只告訴同事被“強吻”,是內心的羞恥感作祟。

7時21分,牛露給李某發微信:“李老板,我辭職。”李某在回復中表達了驚訝,強調對牛露的“信任”。7時57分牛露說:“今晚給我帶來的傷害是終身的”,李某回復:“誠摯誠懇道歉,我也是心被傷透了當時情緒沒控制好;對不起”。

牛露說,她此後在網上搜索“被上司性侵怎麼辦”這類關鍵詞,得到的建議是報警。於是她去詢問另一名在成都的同事趙石(化名):“李老板昨晚騷擾我了,我報警合適嗎?”在趙石的追問下,牛露承認自己“被侵犯”。

趙石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建議牛露報警,得知牛露還沒把此事告訴父母,他購買了當天下午飛北京的機票。“牛露去北京之前,我們在成都的公司處得比較好,後來我們基本上三天兩頭都有聊天,我認為牛露這個人性格單純,比較幼稚,有好多事兒很容易被人帶偏。”

牛露說,她決心報警後,先打電話給酒店請求不要收拾房間,當天中午去派出所報警,警察帶她檢查身體,勘查現場,在當天下午控制了李某。

趙石回憶,他到達北京已經是晚上,之後他在派出所見到了牛露,“她狀態很不好,精神很頹喪。”作為公司職工和牛露的同事,趙石也作了筆錄。從派出所出來已經是晚上11點,趙石說,他留意到牛露過馬路時心不在焉,有幾次差點被車撞上,“要不是我拉著她,估計就會出事兒。”

時間落款為6月4日的《立案告知書》顯示,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將李某涉嫌強奸一案立為刑事案件。

7月初,李某被羈押三十余天後獲取保候審。記者從牛露的代理律師處獲悉,當時海澱檢察院認為此案證據不足,不予批捕,要求公安部門進行補充偵查。

9月3日,記者聯系辦案民警提出采訪要求,該民警稱不方便透露案件進展,並建議記者直接咨詢牛露及其律師。

另一名自稱受到李某猥褻的前員工提供的離職協議,裏面有一筆額外的補償。受訪者供圖

一女子自稱被同一上司猥褻

在牛露被李某涉嫌強奸一案補充偵查期間,一名曾經的“董秘” 張珊(化名)與記者取得聯系,自稱被李某猥褻。

張珊告訴記者,自己2019年畢業後,通過某招聘軟件應聘了李某的“董事長秘書兼總裁助理”,此後進入李某控制的成都某公司工作,在工作三個月後提出辭職。

張珊回憶,發出辭呈後過了三天,李某請她吃火鍋,席間一起喝了一瓶公司自營白酒,之後送她到租住處。房子是公司租的,李某提出上樓看看,進了房間後,李某開始指責她不懂感恩,“他的情緒突然變得不好,我有點慌亂,僵在原地。他突然強行摟抱我,我雙手交叉於胸前與他隔出距離,且拒不擡頭,避免他的強吻。”

張珊說,李某未得逞後,假裝要走,但到玄關處與她擦身而過時,又一次強行樓抱她,倆人糾纏了數十分鐘,張珊稱要報警,李某才離開。

張珊出示了一份《勞動關系解除書》,上面約定了一筆66000元的補償,在詳細條款中,這筆補償被用來約定“乙方(張珊)持有的其本人和甲方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於李某)所有的工作或男女感情方面的視頻、錄音以及聊天記錄等相關資料,全部永久刪除”,否則按照66000元的三倍支付違約金。

“簽了合同後李某才和我道歉,表示自己的行為十分不妥,稱自己是一時衝動,不會對他人再造成此類傷害。”張珊說。

男方接受采訪稱此事為“糾紛”

8月27日,新京報記者微信聯系了李某,在微信交流中,他稱用“糾紛”形容此事更加“客觀”。8月29日,李某稱願意進行交流,但在之後幾天,李某拒絕進行電話或書面交流,只同意與記者見面聊,他稱自己在成都,可以來北京,但在最終約定見面的9月1日,他突然稱“可能這幾天這個事情有重大變化,我不能直接來面對您”,對於記者提出電話交流請求,他稱“那樣也會影響變化,我現在是非常被動,因為我的事情,原單位的很多同事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很大影響。”

在與記者的交流中,李某推薦記者參考《對26宗強奸案不捕的分析和思考》、《女方陳述常見的100個邏輯錯誤》兩篇文章。

在8月2日的一份會議錄音裏,李某曾向員工解釋此事的發生,是“她(牛露)用一個謊言掩蓋另一個謊言”。

6月7日,牛露在北京回龍觀醫院普通精神病/抑郁癥門診科進行了檢查,醫生對牛露的臨床印象為“創傷後應激障礙”,診治意見包括心理疏導和心理治療、防自殺和按時服藥等。

記者聯系采訪本案期間,李某托多位中間人聯系牛露請求和解。牛露告訴記者,她不會和解。“我和警官強調過我不會和解,我只要李某付出法律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