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大全夢見妹夫有外遇

頻道:解夢 日期: 瀏覽:1

1.失蹤的妻子

2019年1月27日下午,江蘇省常熟市市民芝某,急匆匆地來到吳山派出所報警稱:妻子(朱某)不見了。

因為上夜班的緣故,朱某平時下了班,都會直接回家休息。可1月26日這天,她卻沒有回家,且於當晚,芝某還收到了妻子的一條語音微信。

“我要出去玩幾天,你不用擔心也不要找我。”

就算要出去旅遊,起碼也要回家收拾行李吧,怎能說走就走?芝某立即撥打了妻子的電話,可卻始終沒能接通。

第二天,芝某又來到朱某所在的工作單位,同事們也紛紛表示不知其下落。奇怪的是,而後的幾天,朱某竟主動給芝某以及同事發消息。

當時距離除夕只有一周的時間了,在這個節骨眼上一向老實本分的妻子,怎麼可能和別的男人出去玩?也沒和家裏人打招呼,就突然連夜失蹤了?想不通的芝某選擇報警。

與此同時民警發現,轄區內有一輛電瓶車,在朱某失蹤的時間裏,一直放在某地無人認領。經調查確認,該車主正是朱某本人。

一系列反常的現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覺,失蹤的朱某身上很有可能發生了什麼事情。

不僅如此民警還發現,朱某一直以來的打字習慣是:字與句子之間加標點符號;可失蹤後的卻變成了:詞與句子之間用空格隔開。

這未免也太奇怪了。

2.兩人進去,一人出來?

據悉1月26日深夜,朱某下班後便獨自一人,騎著車電瓶車離開了單位,門衛也證實了這一點。

民警調取了朱某平時下班、回家的沿路監控,發現當晚她確實是回到過住處附近,可是沒過多久又在監控裏消失了。“因為路程較短,本應該很快出現在下一個監控畫面裏的朱某,卻沒有出現。”

民警繼續擴大監控搜索範圍,終於發現了一名可疑女子。

監控顯示:當晚22:55分左右,這名可疑女子身穿黑色外套,手拿鐵鍬,朝著朱某下班回家必經之路的路口走去。

從監控判斷,朱某下班後並沒有回家,而是騎著電瓶車在半路接上一名陌生女子,之後兩人合騎一輛車,朝著長江堤壩駛去。

芝某再三表示從未見過該陌生女子,寒冬臘月又是三更半夜,朱某與這名女子到荒無人煙的長江堤壩邊,去幹什麼呢?

大約三小時後,朱某的那輛電瓶車再次出現在監控範圍內,然而奇怪的是,從堤壩上出來的只有那名陌生女子,她穿戴著朱某的衣服與頭盔,而朱某與鐵鍬卻不知所蹤。

陌生女子將電瓶車停在一個小型超市門口,隨後將摘下的頭盔、脫掉的外套、以及手裏的背包一同扔進垃圾箱內,然後上了一輛黑色轎車離開。

經勘查,民警找到了這輛黑色轎車,車主姓張,是一名黑車司機。

張某說,當時是去接一位姓何的女性朋友,其他的事並不知情。與此同時伏擊守候的民警,將前來取電瓶車的一名女子抓獲。

該女子姓何,正是當晚與朱某同行的人。

在民警的審訊下,她如實交代了殺害朱某的犯罪事實:“我在長江堤壩邊殺害她後,將其屍體就地掩埋了”

根據何某的指認,民警沿途進行了挖掘,很快在堤壩下面挖到了屍體。

3.愛在足療店

其實何某與朱某素不相識,案發當天是她們的初次見面,甚至當天朱某才知道何某的存在。可她殊不知,這個女人早在2017年,便已插足到了她原本幸福平靜的生活。

那時何某在足療店打工,第一次遇見了朱某的丈夫芝某。

何某和芝某本是各自有家庭的人,但兩人的相遇還是讓他們有了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共同的興趣愛好、聊不完的話題為他們搭起了愛情橋梁。

令何某難忘的是,一次在與芝某約會的過程中,芝某在得知兒子生病時,依舊選擇陪在何某身邊,全然不顧兒子。這樣的行為讓何某十分感動,她說:她感受到了自己的重要。

交往了一段時間後,兩個人都產生了離婚念頭。

4.小三轉正路真難

2018年年初何某發現自己懷孕了,沈浸在幸福和甜蜜中的她,第一時間將消息告訴給了芝某,卻被要求將胎兒打掉。

“他說我大著肚子嫁給他,會讓他家人蒙羞,罵我風氣不好。”

芝某承諾何某,他們將在2018年6月領證結婚。於是打胎後,何某滿心歡喜地憧憬著與芝某的未來。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進,芝某卻遲遲沒有與朱某離婚的意思,這讓何某心中十分不安。於是何某的姐姐找到芝某,想看看這未來妹夫究竟是什麼態度。

芝某說:他之所以反悔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那段時間裏發生的一件事。

原來何某曾經用另一個男人的微信號,加過朱某聊天,大概意思是告訴她:她的老公在外面有了外遇,且二人已經有了孩子。

這件事令芝某第一次有了危機感,他認為何某是一個心機頗深極其危險的女人。而她的步步緊逼,也讓本就沒有離婚決心的芝某逐漸反感。另外何某的某些行為,更加打消了芝某與其走下去的心。

有了對比才會看到差距,芝某打心眼裏認定了妻子還是原配的好。甚至為了能與何某分手,芝某不惜同意交付其三萬元的分手費。

5.“我要看看是誰阻礙了我的幸福”

如果這段婚外戀能夠就此打住,以賠錢了事收場,對於芝某和何某都不算壞事。可是這二人偏偏藕斷絲連。

就這樣,在往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裏,芝某繼續以“朋友”的身份陪在何某身邊。盡管沒有斷了聯系,但是他對何某的態度卻大不如前。

漸漸地,何某產生了扭曲的心理。

案發前一段時間,何某頻繁去往朱某所在的單位蹲點。她說:“我就喜歡我能看到她,她看不到我的那種感覺。”

後來這件事還是被芝某發現了,何某也因此受到了警告。芝某保護家人的行為,深深刺激到了何某,她難以接受這樣殘酷的現實。

於是案發當晚,何某抱著魚死網破的心情堵到了朱某。

爭執過程中,失去理智的何某用隨身攜帶的鐵鍬,用力拍打朱某的頭部直至死亡。

最後,芝某也向警方承認了自己在監控識人時,因心虛而作出的撒謊行為。

說道:

張曉彤:當我們遇到失敗的婚姻時,應先選擇結束原本的婚姻,再去尋找新的情感契機從而結成新的婚姻,這是人們對婚姻感情的正確認知。但這起案件中,芝某與何某雙方都在感情認知上都存在著問題。他們都是在婚內時,各自找到了所謂的真正的感情,這種行為就已經突破人類正常認知,而犯罪嫌疑人何某的認知更加奇特:首先她在婚內與別人發生了不正當的男女關系,其次她還強逼對方離婚與自己結婚。這反映出她有嚴重的自我不接納,不尊重自己的表現。同時她也不接納現實,表現在逼迫芝某離婚的一事上。甚至在其姐姐都明確表明看法的情況下,她還是堅持自己的想法。

在何某所有行為的過程中,都能反映她處於一種失智狀態。一方面是理智,一方面是智力。當一個人被不良信念和過激情緒籠罩的時候,那麼智力與理智都會衰退甚至消亡。何某完全被情緒和自己認為的信念所控制,所以她才會做出殺死朱某的事。在她看來,她只是在鏟除影響並且導致她不能被確立身份的人。這時,她已經沒有了理智與智力,而是變成了一個暴徒和野獸。

張越:朱某因芝某而死,何某因芝某而瘋狂,而導致這一結果的恰恰是:芝某沒有掌握好自己的情感。何某本來在第一次打掉孩子之後,已經對他們的關系喪失信心。而在他們分手後,當何某再次聯系芝某時,芝某卻沒有選擇拒絕,也沒有刪掉聯系方式,這只會讓何某的感情死灰復燃,且變得更加猛烈。何某又是一個極其偏執的人,所以整個過程,對於芝某行為的評價就是“貪吃沒膽”。芝某遇到問題躲為先,不去積極處理,最終導致不可控的結果。總結來說,芝某就是一個懦弱惹事的男人。

編審/李文娟

策劃/周紀文

編輯/余豆豆

記者/呂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