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有人屋內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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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柳州市民葉先生反映,他住在龍泉路九龍印象小區1棟1單元16樓。今年春節期間他返鄉23天,2月24日回到家時發現糞水反冒,家裏一片狼藉。事後,物業協調他樓上的兩家住戶就賠償事宜進行協商,但尚無定論。3日,記者就此進行了走訪。

反冒汙水致部分物品損壞

葉先生說,糞水反冒是因下水道堵塞所致。他所住的樓棟是兩梯四戶。即1號房至4號房共有4根排汙管,從1樓至18樓同房號的共用1根排汙管。因此,葉先生估計是他樓上兩住戶導致堵塞問題出現。

他是今年1月31日返鄉過年的。2月24日回家當天發現屋內到處是糞水,廁所裏還有大量的汙物。“這些糞水泡壞了房間的木地板、房門和一些小家電,同時還導致家裏有一股明顯的惡臭。”

當天,葉先生花費200元請工人疏通下水道,還花費335元請保潔人員清理汙物及垃圾。經疏通,工人撈出一些拖布條、棉簽和小木棍等雜物,下水道暫時疏通。

房子裏到處是糞水、汙物

不料,2月25日又發生了堵塞,葉先生又花費50元請工人疏通。葉先生在小區保安的陪同下到樓頂排汙管道氣壓口查看情況,當時該氣壓口是封閉狀態,經工人處理才將氣壓口的蓋子打開。隨後,大家發現卡住的異物是一個易拉罐。經物業公司詢問,17樓及18樓的住戶均表示不是他們所為。

汙水將房間的木地板泡壞。

葉先生還說,早在1月28日,下水道也發生過堵塞。他當時請人疏通,曾撈出衛生巾、沐浴球及零食包裝袋等。

據葉先生統計,此次糞水反冒導致他損失了1.7萬余元。他認為樓上兩家住戶應承擔賠償責任。

房門也被汙水泡壞。

賠償問題協商不下

3日上午,記者來到該小區,看到該小區1棟共有18層。記者在小區物業公司了解到,每次接到葉先生反映下水道堵塞後,物業都及時幫其聯系疏通工人前來處理,或是聯系樓上住戶進行協商處置。同時還配合住戶到樓頂打開排汙管道氣壓口查看情況。

18樓的住戶董女士承認,拖布條是她衝入下水道的,但其他物品堵塞下水道並非她所為。她願意承擔葉先生家的損失。但是葉先生所報的賠償數額多次發生變化,且維修木地板前沒有與她溝通,維修之後的報價她無法接受。她希望請第三方機構鑒定葉先生家的損失。

17樓住戶則表示,他沒有將這些物品丟進下水道,他還認為物業公司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不應由他和樓上住戶負全責。

葉先生說,他原來給董女士報的損失是初步估計的,後來發現損壞的東西不斷增多,數額才有變化。而木地板的維修,他原來是和董女士溝通過的,並非是他隨意報價。

目前,雙方就賠償問題仍協商不下。

律師建議向樓上所有住戶追責

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黃華律師認為,葉先生應先向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反映家中下水道堵塞並反冒糞水的情況,再與物業管理公司共同對上述情況的原因予以確認。

如果上述情況確實是樓上住戶造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葉先生可以先與樓上兩個住戶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月3日,葉先生已經到法院遞交了相關材料,法院方面告知他將先行組織各方進行調解,以促進此事解決。

(原題為《損失上萬!柳州一業主房屋被臟水泡,律師:建議向樓上所有住戶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