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雙腳用紅頭巾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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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湖南郴州城內局勢混亂,出於對“焦土政策”的不滿,在各界組織挑動下,當地農民動了反叛的念頭,開始無差別攻擊黨內人士。

黑雲壓城,時間一秒一秒流逝,氣氛越發凝重緊張。看著山下持槍扛刀的農民,彼時的曾誌深知風雨欲來,對於自己人打自己人的行為,她看不慣,卻不得不舉起手中的刀。

為了保命,在農民們圍攻自己與同伴時,曾誌做出了反抗。

革命道路,從不缺鮮血。

這一點,曾誌很早就領悟了。可她萬萬沒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會站在浸滿愛人鮮血的道路上前進。

看到仰面躺在血泊裏的夏明震,曾誌楞住了。前幾天還和她笑談風生,討論革命事宜的人,如今卻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屍體。那明明是她最熟悉的人,可此刻,曾誌的心頭卻湧上一種陌生感。

從肩膀到雙腳,夏明震沒有一處是完好的,就連衣服,都被扯得破破爛爛。

她記憶中的夏明震,從沒有這麼狼狽過。

夏明震是曾誌的第一任丈夫,若要用一個詞來形容他們的結合,那便是“猝不及防”。

“當我對戀愛毫無準備之際,夏明震和衣躺在了我的床邊。”

圖 | 夏明震

從農民運動講習所畢業後,曾誌成了專職的婦女幹事,直接住在婦女部機關的房子裏,這裏同時也是湘南特委的秘密聚會地點,基本每天都有領導在開會,其中一員便是夏明震。

身為組織部部長,夏明震經常需要找人談話開會,人一多,話也多,這會議自然也就得開到深夜。許是習慣了人來人往以及嘈雜的談話聲,到了睡覺的點,曾誌也沒有去趕人,反而是自顧自上了床,照舊睡覺。

平常這些人開完會就離開了,所以曾誌很放心,連房門都不鎖。

不過,生活並不是按部就班的。

一天夜裏,當曾誌睡下的時候,夏明震一如既往地在開會。聽著外頭起起伏伏的聲音,曾誌慢慢進入了夢鄉。半夜醒來,屋內外黑漆漆一片,一點聲音都沒有,曾誌心想他們開會應該是結束了,翻個身打算繼續睡時,她發現旁邊有個人。

還沒來得及尖叫,曾誌便認出那人是夏明震,趕忙推醒他問道:“他們都走了,你為什麼不走?”

夏明震睡得迷迷瞪瞪,但言語清晰,回道:“我的住地遠,外面戒嚴我回不去了。他們有的住得近,有的另外找到了地方,我沒處去,只好在你這靠一靠,天一亮就走。”

這番話有理有據,曾誌一時之間找不出漏洞可駁斥。而且,看著夏明震不僅和衣睡覺,還不蓋被子,她也就不再多問,任憑夏明震睡在旁邊。

次日醒來,她身邊已然無人。

圖 | 青年曾誌

曾誌以為這件事只是一個小插曲,便也不再去想。殊不知,在她還沒起床的時候,兩人共睡一張床的事早已傳遍組織內部。

“昨晚一定過得很高興,很愉快吧?”

聽見總務主任的問話,曾誌一下子就反應過來了,當即翻臉走人,主任的話讓她感到了恥辱。

當天下午,同樣被人打趣過的夏明震前來找曾誌解釋,卻被趕出門外,曾誌並不想見到他,也不想聽任何無用的解釋。畢竟,兩人確實同睡了一夜,就算他們是清白的,也難以讓別人相信。

曾誌的上級,婦女主任龍淑看得通透,前來做思想工作時就說:“現在這事已有很多議論,你怎麼解釋人家也不會相信,這已經是騎虎難下了。夏明震原來也沒什麼思想準備,但他對你的印象很好,現在革命者講自由戀愛,他願意同你結合,我看你們倆就結婚算了,我給你們做介紹人。不然你怎麼辦,輿論對你不利。”

話雖如此,但是曾誌也非膽小怕人言之人,對於龍淑的提議,她沒有立即作出回應,而是想多考慮一下。

偏偏有人沈不下氣,開始主動追擊了。

第二天早上,曾誌剛起床開門,夏明震就衝進去了,不給她一點反應時間,抓住她的雙手,語氣誠懇地說:“我是真心愛你的,你就不要拒絕了,同我結婚吧!”

說完,他還跪下了。

向來吃軟不吃硬的曾誌見此景,內心開始動搖,緩了一會便點頭同意了。

兩人結婚儀式就在“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前夕,由於社會形勢嚴峻,說是說結婚儀式,但其實不過是好友們聚在一起熱鬧一下罷了。

沒有酒宴殿堂,沒有八擡大轎,也沒有鞭炮鑼鼓,只有花生瓜子仁,和喜糖小糕點,大家湊在一起邊吃邊聊天,這婚就算是結成了。

圖 | 50年代曾誌肖像

對這婚姻,曾誌形容道:“它是那樣的偶然,又是如此的簡單。”

除了偶然和簡單之外,更多的其實還是“突然”。

這“從天而降”的婚姻,是不是出於愛情,彼時的曾誌也無法確定。她雖然是這場婚姻的主角,但新婚的幸福和甜蜜,她並沒有來得及享受。

她匆匆地結了婚,又匆匆地回到了革命前線。

事關人生大事的小插曲戛然而止,攸關國家存亡的戰爭仍在繼續。

1927年5月21日,“馬日事變”爆發,長沙陷入白色恐怖之中,各地反動派紛紛趁機鬧事,黨組織不得不作出決定,開展暴動計劃,消滅反動派。

由於曾誌和夏明震二人各有各的職責所在,結婚沒幾天,他們就得面臨離別。

好在,兩人都是以國家為重的優秀革命者,不管是分開做任務還是一起完成潛伏工作,他們都願意接受。

然而,當曾誌和夏明震一同被分配到地下工作時,曾誌是無奈的。

“由公開鬥爭轉入地下鬥爭後,我很不適應;小家庭的家務我根本不會做,最苦悶的是不能隨便上街;我整天待在家裏,經常對夏明震發火。”

讓曾誌持槍打仗,滿分為十分的話,她起碼還能拿個八九分;可讓她在家洗衣做飯,那估計就只能拿個兩三分。

生火做飯,曾誌做出來的成品要麼半生不熟,要麼不好吃;打水洗衣,要麼打不到水,要麼就是把手搓到流血,衣服還沒能洗幹凈。

事事不順心,心情自然就煩躁。曾誌是個急性子,脾氣一上來,就會衝夏明震發火。

好在,夏明震理解曾誌內心的苦悶,被罵了也不生氣,反倒過來勸導她。

比起早前兩人各忙各的工作,完全無暇顧及對方,這次任務其實也算是增進了兩人關系。至少,這次地下工作是兩人結婚以來相處時間最長的。

但隨著各地暴動形勢愈發緊張,曾誌開始坐不住了,懷著滿腔熱血,她又重新回到了鬥爭前線。

剪短頭發,脫下一身旗袍,換上男學生服,紮著紅腰帶,再裹塊紅頭巾,背起紅纓大片刀,昔日那颯爽豪邁的“紅姑娘”曾誌回來了。

帶著對革命的狂熱,曾誌直接燒了那經常阻礙革命軍進城的城門樓。

火勢太大,當時曾誌險些逃脫不了,急急忙忙從門樓跑出來後還撞見了朱德。朱德問起她為何要燒城樓,曾誌當即回答:“這個城門樓太可惡!妨礙革命,我把它給燒了。”

朱德聞言,笑了笑便走了。或許他也沒見過這麼勇猛無畏的女子。

重新回到前線的曾誌很是亢奮,基本各個活動都有她。她就像是被禁錮許久的鷹,解開束縛後開始四處翺翔。

如若她知道,夏明震的生命正在進入倒計時,她還會不會跟著隊伍四處竄?還會不會對昔日的地下工作有抗拒心?

答案應該是會。因為在曾誌心裏,革命事業高於一切。

1928年3月22日,天空灰蒙蒙一片,看著城中心一片殘墻斷垣,曾誌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又緩緩地嘆了一聲。

“焦土政策”明明是用來應對國民黨的攻擊,最後卻成了敵方洗腦農民的手段。但確實,把“從宜章至耒陽一線四百裏長的公路兩側各五公裏內城鎮農村的房子燒掉,片瓦不留”,這一點無疑是損害了農民的利益。

事實上,曾誌等人並沒有實行這個政策,農民們聽信了敵方的話,組成反叛隊伍,不聽勸阻就向組織開戰。

那時遠在城外南塔嶺的曾誌特意趕了一天路,跑回城內援助,一路上血跡斑駁,屍體東倒西歪。眼前之景讓她不由得心慌,開始擔憂起夏明震的安全。

之前為了躲避敵人追捕,在停了十幾副靈柩的亂墳崗躲了一夜都沒有害怕過,如今每看見一具屍體,曾誌卻怕得不敢直視,生怕那是夏明震。

當曾誌四處打聽夏明震的下落時,有人站出來主動說“被殺死的幹部都在河邊”。她急忙往河邊跑去,遠遠看見河灘邊有九具屍體,不用等她走過去,她就認出了地上那兩腿伸直,一腳光著,臉部青紫的人是夏明震。

旁邊的屍體,則是她的戰友們。

一時之間,曾誌不知道該作出什麼反應,周圍同伴都已經忍不住哭出了聲,而她卻忍住了。從找棺材把遺體收好到送葬,她沒有掉過一滴眼淚,甚至連送夏明震的最後一程,她都沒有去。

晚年回憶起這事,她說:

“有生以來,我就討厭那種哭哭啼啼的送葬儀式。送葬時,我克制住自己的感情,沒有為親人送這最後的一程......夏明震悲壯的死,深深地震撼了我,但痛定之後,是加倍的堅強。我覺得自己不應該哭,我不願讓人看見我的軟弱。犧牲了那麼多的戰友我都沒有掉過一滴眼淚,我也不願只為自己親人的犧牲而哭泣。”

然而其實早在回到郴州城內的那一晚,她就已經哭過了。

還沒有確定夏明震生死時,曾誌飯都吃不下,但為了不讓戰友擔心,她還是端起了飯碗,在角落就著淚水吃完了飯。

再強大的人,也有繃不住的時候。夜晚悄悄哭泣,白天投入收復郴州的工作,假裝自己一切都好,這就是曾誌。

當然,她確實是很快就走出了夏明震犧牲的陰影。

跟著部隊轉移到井岡山後不久,曾誌就同第七師黨代表蔡協民結婚了。兩人同在師黨委辦公室工作,朝夕相處處出感情,他們都不是拖泥帶水的性格,確定彼此喜歡就直接定終身了。

同上一次結婚一樣,她和蔡協民的結合也是沒有儀式,沒有喜宴,這一次甚至連茶宴聚會都沒有,得到組織師長的同意,這婚就算結成了。

對於自己的“閃婚”,曾誌一開始也有不安心理,認為對不起夏明震,但很快這種想法就不復存在了,她說:“夫妻生活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政治生命。人既然犧牲不能復生,最好的紀念就是把他留在心中。”

圖 | 蔡協民(右)

於是,連帶著夏明震的革命信念,曾誌一直專註於工作,新婚第二天就回到崗位上了,剛懷孕時她還跟著隊伍一起連日行軍,骨頭快散架了也在走。

懷胎十月,前七個月曾誌沒有落下過組織的任何行動,做宣傳工作發動群眾,牽制敵人,建立發展蘇維埃區域等等這些活動,她都參與了。直到毛主席發現她肚子的異樣,曾誌才被勸回後方留守處。

也正是因為如此,聽過曾誌事跡的人都認定她是個彪悍女子。蔡協民後來去廈門匯報工作時,還有人問他:“聽說你的愛人長得不錯,但很厲害,是否像《水滸傳》裏的“母夜叉”孫青孫二娘?”

蔡協民一聽樂了,沒想到自家媳婦在外界除了被傳為“紅姑娘”外,還有“母夜叉”這等稱號。當然,也怪不得他們這麼想,畢竟,對於曾誌不參加夏明震葬禮以及不落淚的事,大家夥都看在眼裏,個個都覺得她冷酷無情。

此外,曾誌連續把親生孩子送人一事也讓人們震驚。

1928年11月7日,曾誌難產,足足花了三天,走了一趟鬼門關後才把孩子生下來。但彼時的她才17歲,心思又都在革命事業上,完全無法撫養孩子,所以26天後,她把親生兒子送給了部隊一連長的妻子。

三年後,曾誌再次生下一子,此刻的她雖然也就20歲,但至少比之前要成熟得多,還沒有生下這孩子前就寫信告訴母親,說自己還是養不了,要不就送人吧。曾母急得當晚回信,讓她不準送人,帶回家給她養。

但就在曾誌打算把孩子帶回家時,廈門中心市委急需要錢,當時幫忙照顧孩子的王海萍自作主張將孩子“送”給組織一位同誌,從而換來一百塊大洋,當作組織經費。

知道此事後,曾誌大怒,這哪裏是送孩子,分明就是賣!可組織又需要錢,這一百大洋拿也拿了,說退也不好退。無奈之下,曾誌妥協,說:“既然組織上已經決定了,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事後蔡協民還為此怪過曾誌,埋怨她不爭取一下,又把孩子給別人了。

把親生骨肉送走,曾誌自然也是不舍的,可在她心裏,“革命利益高於一切,除了信仰之外,一切都是可以舍棄的,包括自己的鮮血和生命”。

抱著這樣的想法,曾誌在1938年生下第三個兒子,並於13天後將孩子送人。

圖 | 曾誌和後來的丈夫、女兒

十年內三個孩子,個個都送人了,任誰聽了都會覺得她太無情。然而,局外人之所以為局外人,那便是他們揣測不到當事人的真實感受。

說曾誌對夏明震沒有感情,那她又何必在晚年去埋有夏明震骨骸的文帝廟悼念他?只可惜,時局動蕩,她那一趟撲了個空,文帝廟被拆,夏明震的骨骸不知所終。

夫妻一場,沒有愛情,至少也有戰友情。

對於沒有去夏明震的葬禮,曾誌是內疚的,晚年她也坦言:“我的心裏至今還十分不安啊!後悔當初沒有去送他那最後的一程。”

至於孩子,那都是從曾誌身上掉下來的肉,沒人比她更心疼了。

自送走大兒子後,曾誌就沒有見過他,直到孩子24歲了,兩人才重逢。也是這時她才知道,自己第一個兒子居然一直在井岡山務農。

二兒子她則是再也見不到了,他在送人後的半個月內就已經夭折。而三兒子半歲時,曾誌曾去偷偷見過他一面,不去看還能假裝孩子過得好,一看,她心都碎了。

明明是半歲的娃,卻和三個月的孩童一般大,幹瘦得像只猴子,渾身臟兮兮,衣服破爛不堪。曾誌看不下去,把手中的饅頭泡水給他吃,淚水一直在眼眶裏打轉。為了不讓人發現她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她只能強忍著,把苦楚和心疼咽回去。

直到解放後,曾誌才敢把這個孩子找回來。再相見時,“小瘦猴”已然17歲,仍是皮包骨,渾身臟兮兮,腿還跛了。

若當初知道兒子們的生活會是如此,她還會將他們送走嗎?曾誌不是沒想過這個問題,她知道自己作為母親不稱職,也想過彌補沒有感受過母愛的孩子們。可要是能有時光機回到17歲那年,20歲那年,亦或是27歲那年,在革命事業與孩子之間,她還是會選擇前者。

因為她首先先是一位黨人,後才是一位母親,一位妻子。

圖 | 晚年的曾誌和外孫女

文 | 千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