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被大海裏的活物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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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駝和土牛被法院“活封” 標價32萬元的“一萬斤野豬”引來近千人網絡圍觀

“活物”如何進行網絡司法拍賣?

拍賣網頁

除了房產、汽車、文玩字畫可以司法拍賣,駱駝、鱷魚、梅花鹿等活物也能進行司法拍賣。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在司法拍賣平臺上發現不少奇特的拍品,不僅有土牛、馬匹、娃娃魚,甚至野豬都能論斤拍賣,拍品花樣百出。

那麼,這些活物拍品如何查封及評估?拍賣過程中將如何飼養?誰可以參與競買?帶著這些疑問,北青報記者經過一個月的調查走訪,為您揭開活物拍品的“正確打開方式”。

拍賣案例

駱駝和土牛被法院“活封”

定期還要在草原上跑一跑

今年4月19日12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人民法院在阿裏拍賣平臺上對一頭3歲的駱駝和一頭5歲的土牛進行拍賣。駱駝的起拍價格為22400元,土牛的起拍價格為18000元。截至2021年4月20日12時,兩只活物標的物最終流拍。

4月23日,北青報記者聯系到兩件拍品的負責人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阿裏哈別克,他表示,活物拍品與木壘縣當地生產情況相關,“我們這兒是牧區,牲畜較多。被執行人欠錢還不上,會把這些牲畜拿出來賣了。”牲畜執行不同於房產、車輛等物,標的物需要活動、進食、照料,而照料人必須有足夠的經驗,所以采用“活封”的方式,一般由被執行人繼續飼養。

除了飼養難的問題,法官說,為了保證駱駝和土牛身體健康,還需要經常讓它們去草原跑一跑,“像這種活物標的物的查封,執行人員通常會在其脖子、耳朵、屁股上打烙印或剪毛,以此作為標記。”一旦標的物成功拍賣或者變賣,也方便法官對其進行處理。

談到活物在執行、拍賣過程中的難點,阿裏哈別克深有感觸,“最難的就是估價”。活物大多沒有一個統一的市場價格,只能協調雙方議價,敲定起拍價格後才能上拍。

32萬元拍賣一萬斤野豬

近千人圍觀卻無人競拍

在司法平臺拍賣平臺上,一件“在養野豬一萬斤”的拍品,起拍價為32萬元,加價幅度為2000元。截至4月8日拍賣結束,雖然有998人次圍觀,卻因無人報名拍賣,這些野豬最終被流拍。標的物描述中顯示,拍賣對象為江西省新余市分宜縣高嵐鄉一萬斤在養野豬,每頭野豬的大小和公母以實際為準。

負責此次執行的分宜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張文華介紹,被執行人是一家養殖場,豬的數量充足,由於拍賣對象是活物,所以並未對這一萬斤野豬進行查封,只是給被執行人做了筆錄,由其繼續飼養,但其必須保證拍賣成功時,能夠提供一萬斤的野豬。“這一萬斤野豬按實際出欄的數量,就和賣豬一樣,讓豬上秤。”張文華介紹,由於豬肉市場價比較公開,所以評估議價時很便利。

據了解,這“一萬斤野豬”已經兩次流拍。張文華表示,拍賣活物具有一定的難度,首先是市場對野豬需求量不是很大;其次,活物會有損耗,如拍賣中途有可能會生病;第三就是辦相關手續很麻煩。

拍賣網站顯示,運輸和買賣在養野豬需要具備生產地檢疫手續,這些都要由買受人自行查驗、辦理。此外,買受人還需要自備運輸工具,並承擔交接運輸等相關費用。

由於疫情原因,豬的檢測流程比較復雜,辦理手續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交易完成,法院會給買受人一定時間,若規定期限內沒有將豬拖走,那麼豬的飼養費和飼料費也需要買受人承擔。”張文華透露,目前這些野豬仍然在豬欄之中。因拍賣過於困難,兩次流拍,被執行人和申請人目前正在協商采取以物抵債的方式進行執行,過一段時間申請人會直接把野豬拖走拿去賣。

網拍模式

各地法官不斷拓寬

網絡司法拍賣拍品種類

據最高法院執行局指揮調度室主任劉永存介紹,相較於傳統拍賣模式,網絡司法拍賣模式的一大特點是實現了拍賣的便捷高效和交易成本的低廉。24小時在線,社會公眾均可以隨時關註和參加,大到房地產、飛機,小到茶葉罐、日常用品,包括上述文中關註的活物拍品都能在網上拍賣,這在傳統拍賣中是難以想象的。

劉永存指出,網絡司法拍賣大大降低了拍賣中介服務成本、信息公開成本、參與競拍成本及拍賣過程中的場地費等實際支出,實現了交易信息的公開透明。自2012年浙江、江蘇等地人民法院率先推行網絡司法拍賣,到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全面推行網絡司法拍賣,實踐證明,網絡司法拍賣是實現各方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方式。

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法院開展網絡司法拍賣案件255161件。劉永存說,各地執行法官充分發揮司法智慧,不斷拓寬拍品種類,根據處置財產的不同類型確定不同的處置方法,極大地提高了執行效率,保障了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追問

誰能參與競拍? 部分拍品競拍者需要特定資質

“我們大到馬匹、鱷魚,小到放養山雞、金龍魚都曾拍賣過。”阿裏司法拍賣平臺工作人員李欣告訴北青報記者,活物的拍賣雖然與其他拍品內容有所不同,但從流程來講和其他拍品比並無區別,只要不是特別冷門的或者被撤回的拍品,幾乎不會流拍。

“但活物拍賣並不是人人可以參與,像梅花鹿、鱷魚之類比較特殊的動物,雖然合法,但需要有特定資質才能參與競拍。”李欣說,競買人即便具備相關特殊動物的引進、收購、馴養繁殖、銷售、運輸、檢疫等事宜,也需自行咨詢有關林業部門、相關方和專業人士,並在此基礎上自行判斷,最終決定是否參與競買。

各式各樣的拍品中,李欣說,貓、狗、魚等寵物,要比馬、鱷魚、豬、牛、羊更受人關註。2018年北京朝陽法院拍賣的那只日本柴犬,截至目前仍穩居“人氣榜”首位,受到32.9萬人圍觀。

雖然寵物拍品引人眼球,但成交量卻遠不及其他動物拍品。李欣透露,對於很多涉及拍賣寵物的,被執行人都會出於情感因素,盡快還錢,以至於大部分拍賣活動被暫緩甚至撤回。“其實無論結果如何,只要能幫助法官為申請人拿到案款,就是好的。”她說。

價格如何評估? 多種手段讓買賣雙方利益最大化

北京大興法院執行法官趙鑫告訴記者,隨著執行工作的改進,現實生活中財產形式多種多樣,處置方法也是多種多樣。活物拍賣屬於鮮活物品處置的一種,存在季節性差異明顯、保管困難和管理費用過高等特點。

趙鑫稱,一般情況下,鮮活物品除了活物,還包括蔬菜、水果等易腐爛的、具有季節特性的或保管費用過高的產品,這些法院可以決定變賣處理。面對執行活物的工作,法院所做的工作會比一般執行案件多一些。每一種活物,都有自己的特殊性,沒有較為固定的價格評定標準,這類小眾拍品的詢價也是最讓法官頭疼。“如果是豬肉、牛肉,雖然定價有難度,但我們能去就近的農貿市場進行評估詢價,轉換執行思路去確定它的價格,可是像活物或寵物這一類型,就很難評估價格。但法官會選擇讓雙方利益最大化方式進行價格評估工作。”

據介紹,在大興法院辦理的一起執行養馬場11匹馬的案件中,雙方經過多次議價,也沒有達成一致意見。趙鑫說,為了充分體現馬匹的價值,法院最終決定通過拍賣形式,請專業評估機構對每一匹馬都做了身份認證,並利用評估報告和網絡拍賣的宣傳,讓公眾知悉範圍擴大,彌補了線下處理的弊端,影響更多的競買人參與其中。“最終拍出的價格,遠高出雙方議價時價格,被執行人除支付了相應案款,還剩余了一筆可觀的錢款。”趙鑫表示。

活物拍品誰來養?

查封執行中多交給被執行人飼養

趙鑫介紹,在鮮活物品查封執行中,法官出具查封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之後,法院會根據物品情況,確定標的物保值或增值的條件,指定當事人飼養,被指定方可能是申請人,也可能是被執行人。如果是申請人負責保管,不用擔心,保管所產生的費用,也會由被執行人來承擔。但一般情況下,拍品大部分會繼續由被執行人進行飼養。每每到了這個環節,申請人就會質疑“被執行人會不會把拍品轉移走?會不會不配合不好好養殖?”

“其實不存在這個情況。”趙鑫說,法院指定後,被執行人有義務對標的物進行保管,如果丟失、出現意外甚至死亡,被執行人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的。同時如果因為標的物生病、死亡,造成標的物價格貶值或“沒人買”的尷尬局面,首先承擔損失的是被執行人本身。“從盡快變現這一點來說,已經被查封財產的被執行人,和申請人的目標應該是一致的。”(王浩雄 實習生 郭涵 楊陽)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