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把黑公雞掐死的簡單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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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雞的族運波折。做過神話裏的天雞神獸,在西遊裏制服過蠍子精,與虎並未十二生肖中辟邪之物,甚至被漢代韓嬰冠以“文、武、勇、仁、信”五德,一些描畫五子登科吉祥喜事的畫裏,畫的也是母雞帶小雞。但近一千年以來,隨著世俗社會的發展,雞變得生活化了許多,要麼象征瑣碎無聊,要麼與犬連用更無好事,比如雞毛蒜皮和雞犬不寧。雞形象的世俗化,是元、明、清以來社會世俗化的一種反映。士大夫社會逐漸變成了市民社會,而市民社會首先想到的不是道理,而是生活。雞迎來了新的使命——罵人必有雞,被卷入生殖崇拜的雞,總是出現在與下三段相關的俗之又俗的說辭之中。

經出版社授權,界面文化從歷史考據達人侯磊最新出版的文化隨筆集《聲色野記》中節選了一篇文章,以期與讀者一同了解雞的汙化之路。

《司晨:雞的汙化之路》

文 | 侯磊

雞翁一,值錢五,雞母一,值錢三,雞雛三,值錢一。百錢買百雞,問雞翁、雞母、雞雛各幾何?

——《張丘建算經》

外面鞭炮隆隆,家人們一起包餃子,無意中說了句“殺雞問客(qiě)”這句絕跡江湖的北京話來,意思是,招待客人不實誠,拎著雞問客人吃不吃,待客人說吃再殺,說不吃就不殺了。它透露的意思是,雞是用來吃的,不是用來拜的。

漢代韓嬰所著的《韓詩外傳》歸納了雞有“五德”:文、武、勇、仁、信。

文:頭上戴冠,寓意加官晉爵,封侯拜相。

武:足搏距者,雞爪子是武器,能打善戰。

勇:敵在前敢鬥,鬥雞走犬過一生,天地安危兩不知。

仁:見食相呼,勤勞、互愛、護雛。

信:守夜不失,雄雞一唱天下白。

在這五方面,雞都是吉祥的象征。母雞撫養小雞,還代表著撫育與教養。竇燕山的五個兒子都考中科舉,反映五子登科的畫多是畫一只母雞帶著五只小雞。又有傳統的吉祥畫,畫四只柿子和三只公雞,寓意“四世三公”,四代人有三代都位列王公,這與“滿床笏”一樣,是美好的寓意。可雞在古代始終貴不起來,據說5到10文錢一只,《射雕英雄傳》裏,楊過童年時流落市井見郭靖與黃蓉,手裏還提溜著一只公雞。

我們還是先來看看鐘表出現以前的雞。那時候,它的內涵更有意思。

中國文化最善於使用事物的引申義。雞司晨報曉迎來光明,在神話中,自然會認為,人間有雞,天上也有雞。南朝梁的任昉在《述異記》中記載,有一座桃都山,上面有棵大樹叫“桃都”,樹枝間廣袤得能相去三千裏。樹上有只天雞,每當日出照到這棵樹時,天雞則鳴,天下雞皆隨之鳴。李太白詩雲:“半壁見海日,空中聞天雞。”佛教中有種神鳥名叫迦陵頻伽,又稱妙音鳥,是人首鳥身,但更像人身鳥翅雞足。太陽中有三足烏,因此太陽也叫金烏。這些都是與廣義的雞有關的神話。

在神話中,天上有一位昴日星官。在《西遊記》琵琶洞一回中,孫悟空遇到了號稱最強女妖的蠍子精。原著中寫,悟空與八戒聯手,僅三五回合就被蠍子精打得大敗。後經過觀音菩薩的指點,孫悟空上天來請尖鼻子的昴日星官下界,先是吹仙氣治好了悟空和八戒的蜇傷,再請悟空引蠍子精出洞,星官現出本相,長鳴一聲,蠍子精毫無武力,再叫一聲,現出了原形。而這星官的本相原來是只六七尺高的雙冠大公雞。

雞何以是神仙而不是妖精?這與二十八宿有關,二十八宿是天上的星宿,被分為二十八個星區,每個星區名字都是仨字,首字是星宿名,中間字是七曜(日、月、金、木、水、火、土)之一,末字是動物名。這裏與雞有關的是三樣:胃土雉、昴日雞、畢月烏,即野雞、雞、烏鴉,它們都被算作雞。昴日星官就是上述的昴日雞,當然是蟲子的克星,能吃蟲子能解毒,降服蠍子精天經地義。在盤絲洞一回中,孫悟空又打不過蜈蚣精了(就沒幾個能打過的),還是被黎山老母化作的村婦指點,去紫雲山千花洞請毗藍婆菩薩,她是昴日星官的母親,用星官眼睛裏煉出的一枚神針戰勝了蜈蚣精。孫悟空還特意說,那昴日星官是只大公雞,這毗藍婆菩薩一定是只老母雞了。而佛教中沒有這位菩薩的記載,只說毗藍婆是十位羅剎女之一,如何成了大公雞的母親還不可考。

雞與蜈蚣的恩怨之說不止於此。《射雕英雄傳》中洪七公要吃蜈蚣,在華山之巔山峰絕頂的雪地裏埋了一只死去的大公雞,待將其挖出來時,雞身上咬滿了百來條七八寸長的蜈蚣,接下來是一大段吃蜈蚣的經典描寫。

歷史上沒有記載多少只雞修道成仙,倒是記載不少雞沒修成仙反成妖的。劉義慶的《幽明錄》記載了一個故事:晉兗州刺史沛國宋處宗買了只長鳴雞養在書房的窗戶下,那只雞居然學會說人話了,宋處宗沒事就和雞練口語,練得口才暴漲,學問增進。於是書齋有了個別名:雞窗。“雞窗夜開卷”“三更燈火五更雞”,雞與讀書聯系在了一起。還有一個故事說,有個人喜歡吃雞,每次都把活雞的雙腳砍掉放血,說這樣方能去除腥氣。後來此人身染重病,雙腿潰爛,一碰就流血,連日不好,痛苦了很久才死去。又有故事說書生夜裏遇鬼,鬼用一只手吹笛子,書生問:“你手指頭夠嗎?”鬼說:“夠啊。”一下子變出好多手指頭,書生拔寶劍把鬼砍了,發現它是一只大雞。

在歷史上,雞更重要的神功是用於祭祀、占蔔、辟邪之類。在十二生肖中,只有老虎與雞能辟邪。老虎能辟邪是因其威嚴、兇惡,雞能辟邪是因為妖魔鬼怪都在夜間行動,雞鳴預示著天亮,妖鬼無處藏身。雞還被認為是純陽之物,以陽勝陰。古代凡是歃血為盟,新建了戲臺舉行“破臺”儀式,都是殺雞用雞血,古人以為雞的血具有某種神力,以告神明。也有的地方出殯時將一只白公雞帶到墓地殺了,把雞血圍著墓坑灑一圈,以防止邪鬼入侵。

用雞占蔔的方法比較有趣,有一種蔔法是找來一只雞、一只狗,一起祈禱,把雞和狗都殺掉,煮成一鍋,單獨取雞眼睛部位的骨頭,看那骨頭的裂紋。裂紋像人的形狀就主吉祥,否則主兇。宋代有一本講地方風物的書叫《嶺外代答》,其中記載,嶺南人用小公雞占蔔,焚香祈禱後將其殺掉,取雞的兩根腿骨和一根竹棍綁在一起繼續祈禱,左邊的腿骨主自己,右邊的主別人,“乃視兩骨之側所有細竅,以細竹梃長寸余者偏插之,或斜或直,或正或偏,各隨其斜直正偏而定吉兇。其法有一十八變。大抵直而正或附骨者多吉,曲而斜或遠骨者多兇”。有興趣的話可以一試。

上古時期,祭祀與飲食同等要緊,人們把生死看得十分神秘,雞被看成具有神力,可與天地溝通。而近一千年以來,隨著世俗社會的發展,雞變得生活化了許多。雞個頭不大,價格不高,太常見,甚至有些土氣,漸漸地被視為俗物,成為漢語中“小”的、“碎”的、不起眼的形容詞,還常常與犬並稱。與雞有關的成語中好詞不多,呆若木雞、殺雞儆猴、殺雞取卵、雞犬不寧、雞飛蛋打……雞能司晨是好事,但也因此被認為是小臣或小人物,只能管報時這類的小事,上不得臺面。此外,牝雞司晨,女人當國,要天下大亂,被視為“雞禍”。

歷史上,雞鳴時,把守城門阻攔孟嘗君的看守打開了城門,祖逖和劉琨起來舞劍,而周扒皮則忽悠佃戶們下地幹活兒。《鬼吹燈》中雲“雞鳴燈滅不摸金”,足見雞司晨打鳴被視為一種契約。《詩經》中有首鄭國民歌叫《女曰雞鳴》:“女曰雞鳴,士曰昧旦。子興視夜,明星有爛。將翺將翔,弋鳧與雁。”雞叫了,天快亮了,丈夫要去打獵射雁。而男女相會,春宵一刻,若聽到雞鳴就是天亮,預示著要“拜拜”了。馬王堆漢墓出土的漢簡中也多記載為了夫妻和好而施行的巫術。其中一種是用雄雞或其他雄性鳥的左爪四只、年輕女子的左指甲四枚在一起熬治,塗在對方衣服上,可使夫妻和好。雞和鳥類的大腦也有此類功效,把鵲腦燒成灰,放入酒中,飲此酒之人會相思。可見雞可以使得男女相好,而它的鳴叫又使得男女分別,寸斷肝腸。南朝時有首《讀曲歌》:“打殺長鳴雞,彈去烏臼鳥。願得連暝不復曙,一年都一曉。”大意是,想把能打鳴的雞都掐死,能報時的鳥都轟走,願情人永息溫柔鄉,長夜漫漫,終年不天亮。從這時起,雞開始不招人待見了。

歐陽修《玉樓春》中雲:“百年心事一宵同,愁聽雞聲窗外度。”宋詞中的雞大多被賦予了這樣的意象,若就閨怨一題延伸,對於雞,人有了“白發”“黃雞”的感嘆。“黃雞”“白發”引自蘇軾的《浣溪沙·山下蘭芽短浸溪》中的“休將白發唱黃雞”。而原典出白居易的詩《醉歌示妓人商玲瓏》:

罷胡琴,掩秦瑟,玲瓏再拜歌初畢。

誰道使君不解歌?聽唱黃雞與白日。

黃雞催曉醜時鳴,白日催年酉前沒。

腰間紅綬系未穩,鏡裏朱顏看已失。

玲瓏玲瓏奈老何?使君歌了汝更歌。

人總有些美夢,而雞鳴必然會將美夢打破,使人回歸現世的慘淡人生。“腸斷一聲雞,殘月懸朝鏡”,(呂渭老《生查子》)不由得令人感嘆人生無常。對於羈旅之人來說,天明了就要登程上路,繼續饑餐渴飲、曉行夜住的生活。溫庭筠有詩雲“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雞鳴被賦予了閨怨與羈旅的意象。雞的文化意蘊暗中漸變。從這些變化中,能看出不同朝代的古人取哪些舍哪些,能看出中國式的思維。

人在黃雞一天天的鳴叫中朱顏辭鏡,看一年年花紅花落,鬢添秋絲,這一切大悲苦又無法有絲毫的改變。生命如逝水東流,如晝夜交替,雞鳴不會打破鐵幕般寒冷的長夜,而只會催促日月更疊。

雞形象的世俗化,是元、明、清以來社會世俗化的一種反映。隨著明代雕版印刷的發展,長篇小說、戲曲唱本可以大肆印行,這使得前朝一切高大上的東西,所謂的仁義禮教的管束,多少有些消解,士大夫社會逐漸變成了市民社會,而市民社會首先想到的不是道理,而是生活。而雞這種動物也開始被汙名化。早已被林語堂等人贊揚過的中國豐富偉大的罵人藝術中,雞是每罵必提之物。若真是背後說誰誰就打噴嚏的話,那麼雞肯定一天到晚不停地打噴嚏。

雞指代妓女並不是自古以來的用法,而是來源於當下的生活。以北京為例,民國時期管妓女叫“妓女兒”,也稱“窯姐兒”“姑娘”,當紅姑娘的穿戴遠超過富家小姐,並不叫“雞”。查《性文化詞語匯釋》,雞指妓來源於香港,“雞竇”指妓院,“雞頭”指拉皮條的人或接送妓女的人,“北姑雞”指從內地到沿海一帶的性工作者,“飛雞”指暗中“兼職”的空姐。如今這些用法流行於全國了。在古書中,是先有了“野雞”,後有了“雞”。現今“野雞”用來指代私下裏不在勾欄不掛牌的性工作者,即私娼,特指她們的“野生”。從《九尾龜》到《海上花列傳》,再到各地生活中,都有這個詞。這也會讓人推測,興許是先有了“野雞”再造出“雞”這個詞。雞與妓音近,被用作代稱再合適不過。除了雞以外,兔子、貓、馬、黃魚都曾在不同時代和地區代指妓女,而“鴇母”之稱多少也與此有關。鴇是一種水鳥,據說這種鳥生性最亂,能與任何鳥類交配,因此被用在開妓院者身上,因為老鴇多是老妓出身,姐兒愛俏,鴇兒愛鈔。

雞被卷入中國古代的生殖崇拜,從此便走了下三路。太陽每天東升西落,亙古不變,古代的先民也希望子嗣如同太陽般連綿不絕,由此引發對太陽和鳥類的崇拜。郭沫若在《青銅時代》裏說“玄鳥生商”的神話時認為,“玄鳥舊說以為燕子”,“玄鳥就是鳳凰”,“但無論是鳳或燕子,我相信這傳說是生殖器的象征,鳥直到現在都是(男性)生殖器的別名,卵是睪丸的別名”。過去北京城裏多“老公”(“公”為輕音),即太監。老北京管雞蛋叫木須,攤雞蛋叫攤黃菜,雞蛋肉片叫木須肉,用醋溜的做法叫醋溜木須。木須是訛誤,原本作木樨,就是桂花,攪碎的雞蛋色如桂花,即木須=木樨=桂花=雞蛋。為了尊重早已雞飛蛋打的公公們,特意繞了這麼一大圈來避諱。久而久之,這種稱法就成約定俗成的了。雞即是鳥,鳥即是屌。雞、蛋是男性生殖器的俗稱,雞頭與那話兒部分相似,雞蛋與睪丸相似,蛋白與精液相似,雞站立前傾則與那話兒整個兒相似,等等。至今在吳語、閩南語等方言,鳥與屌發音一致,都指男性生殖器。屌字源於吊,其物下垂也。從《水滸傳》中開始,李逵滿嘴罵著“鳥人”,俗話中有“吊兒郎當”,這些解釋起來都不好聽,即鳥=屌=吊=雞=男性生殖器,蛋=卵=球=毬=睪丸。

這類詞語在古代俗之又俗,難以啟齒,唐宋以來沒人寫進詩文,我們不知當時是否這樣稱呼。目前較早的與之相關的文獻是元代楊景賢所作雜劇《西遊記》,第五本第十七出《女王逼配》中,師徒四人到了女兒國,唐僧差點兒被女兒國王拿下,幸好在韋陀尊者幫助下才脫身。行者雲:

師父,聽行者告訴一遍:小行被一個婆娘按倒,凡心卻待起。不想頭上金箍兒緊將起來,身上下骨節疼痛,疼出幾般兒蔬菜名來:頭疼得發蓬如韭菜,面色青似蓼牙,汗珠一似醬透的茄子,雞巴一似腌軟的黃瓜……

描寫雖粗俗卻生動,此處非寫不可,不必避諱。之前的猴戲中提到孫悟空的形象最早是妖猴,以後才漸漸變成了美猴王。這段描寫說明元代孫猴兒尚未斷絕人欲,只是被頭上多功能的金箍兒毀了好事。興許此般報菜名的孫猴兒更惹人喜愛。

在《紅樓夢》裏頭,雞被寫作左毛右幾,作為臟話共現身過三回,分別由呆霸王薛蟠、寶玉的小廝茗煙,還有一個取笑陪邢大舅與賈珍喝酒的兩個小幺的人口中說出,都是千古金句,值得玩味。書裏頭有身份的人不說雞也不說蛋,說“囚攮的”,有解釋其意指罵對方為囚犯的子女。其實沒這麼文明。《水滸傳》《金瓶梅》《紅樓夢》《醒世姻緣傳》中,哪個不是滿紙“鳥人鳥事”,談及臍下三寸之處,絕不似今天這般遮遮掩掩、欲言又止。

元、明、清三朝的戲曲小說已在化俗為雅。民國時期報業發達,小報裏同樣是滿版“雞”“鳥”“屌”亂飛。著名報人林白水被殺,是因為他在報紙上罵潘復攀附張宗昌,他們的關系是“腎囊之於睪丸”。那時生活中人們不避諱。有位搭荀慧生班的京劇老生演員一上臺就一副病懨懨的樣子,觀眾一瞅他出來就起堂上廁所,上廁所必然會低頭瞧自己的話兒。這位演員被人送綽號曰“雞巴老生”。國民黨元老吳稚暉一向崇尚科學,鄙視文學,他把科學比成雞腿,把文學比成雞巴,罵人愛文學不愛科學,是“咬住雞巴不放,(給個)雞腿都換不過”。有些地方養父、幹爹被稱為“寄爸”,無良之輩拿此找女士開下流的玩笑,對不起人,更對不起雞。

本文書摘部分節選自《聲色野記》一書,經出版社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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