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老公取了個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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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國今報

來賓市籍男子潘某虎在與妻子蘭女士婚姻存續期間,居然另娶妻生子,同時擁有兩段“婚姻”。一直被蒙在鼓裏的妻子發現後,向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欲以重婚罪追究丈夫潘某虎與其重婚女子的刑責,卻遇到各種難題。

01 22年婚姻毀於“婚外情”

蘭女士於1999年4月7日與潘某虎在合山市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後兩人育有一女。回想多年來與丈夫的摩擦,與一個名叫熊某萍的女子有很大關系。

女兒上小學時,夫妻倆通過朋友介紹為女兒找了一個英語老師補習,補習老師就是當時在一家私立學校任教的熊某萍。之後,蘭女士發現潘某虎與熊某萍的關系似乎並不簡單,雙方因此經常爭吵。

這份蹊蹺的判決書,經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確認系偽造。(受訪者供圖)

直到2008年的一天,蘭女士在來賓市河西水廠的一套房子裏,看到了居住在此的熊某萍,房間裏還擺著潘某虎和熊某萍的親密合影。

起初,蘭女士以為潘某虎只是養小三,但她多次在親屬的朋友圈偶爾看到一些視頻和圖片,顯示潘某虎身邊還帶有小孩,因此判斷他婚外育有子女。夫妻倆為此爭吵不斷,蘭女士也曾想到過離婚,但為了女兒,雙方都沒有將離婚付諸於行動。

直到2021年女兒上了大學,蘭女士決定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02 追究丈夫重婚受阻

今年4月,法院立案受理後,通知潘某虎前來領取應訴通知書,然而潘卻稱,他和蘭女士“已離過婚了”。蘭女士一下懵了——自己未曾與潘某虎協議離婚,也未曾因此對簿公堂,怎麼就“離過婚”了?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蘭的代理律師於4月27日到當地民政部門依法調取潘某虎的相關婚姻登記檔案時發現,原來潘某虎以離異身份,於2016年4月12日與熊某萍登記結婚。

得知這一事實,蘭女士遂委托律師前往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欲以重婚罪追究丈夫潘某虎與熊某萍的法律責任。

然而,法院立案庭初審核認為,僅憑蘭女士手中的結婚證,以及潘某虎與熊某萍的結婚登記檔案,無法證實潘、熊兩人重婚。

03 一份蹊蹺的離婚判決書

為了弄清楚還在婚姻中的潘某虎,是如何以離異身份申請登記結婚的,蘭女士在來賓、合山市、南寧市等多地法院查詢,均未能查詢到判決她與潘某虎離婚的法律文書。

5月8日,蘭的代理律師再次到民政部門查檔,該部門提供了潘某虎和熊某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和一份有審判員“潘偉強”簽署的判決文書生效證明復印件(以下簡稱判決書),判決書於2016年3月28日生效。判決書上還寫明,蘭女士訴訟中“聘請”了來賓市桂中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劍峰作為代理人出庭參與訴訟。

對此,蘭女士感到奇怪,她並不認識趙劍峰,在與該律師事務所取得聯系後得知,“趙劍峰”律師身份屬虛構,且當地並無“來賓市桂中律師事務所”這個機構。

於是,蘭女士的代理律師將查檔後涉嫌造假的判決書提交給了法院立案庭,但一直沒能得到法院答復。

04 離婚判決確認系偽造

蘭女士告訴記者,這個查檔結果讓她感到很憤怒,沒想到,潘某虎最終竟與熊某萍發展成“合法夫妻”,而這份蹊蹺的“判決書”,便成了潘某虎是否構成重婚罪的關鍵。

為核實判決書真偽,5月24日,記者隨蘭女士及代理人一起,持判決書等材料來到法院檔案室查檔,並沒有查到該判決書的相關檔案。接著,檔案室的工作人員聯系“判決書”上的“承辦法官”潘偉強。潘偉強法官明確答復稱,該判決書系偽造,此前他曾見到過該份偽造的判決書,建議蘭女士到公安機關報案。

5月25日,法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廖曉妮告訴記者,法院接到記者反映後才知道有人偽造判決書,該判決書經法院認定系偽造,他們已經從民政部門調取偽造的相關材料,並以當事人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來源 | 南國今報記者王緝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