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手機掉到水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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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特約評論員 守一

近日,教育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4883號建議的答復中稱,對於“禁止中小學生將智能手機帶入校園”的建議,教育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網絡安全長效機制。

該答復還提及,2018年教育部已聯合衛健委等8部門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

從網上的輿情反饋看,教育部的答復收獲不少點贊,很多將之直接解讀為“教育部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現實中很多家長確實苦孩子癡迷手機遊戲久矣,這則禁令能讓家長約束孩子有了更名正言順的理由。不過也需要看到,多數不代表全部,每個孩子、每個家庭、每個學校的情況不同,一刀切地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未必是最合理的選擇。

比如有家長就提到,孩子上初中住校,如果不帶著手機,無論來回通勤路上或者是住校期間,溝通都很不便利,家長會更擔心。而有些學校早就開始嘗試多媒體教學,學校都組織購買平板電腦,不允許學生使用自己的,意義何在?如果說小學生使用手機還顯得過早,那現在中學生用手機已經很尋常,查資料或者出行掃碼打卡等都可能用得上。不允許帶手機,顯然會增加更多麻煩。

當然,教育部的規定還是有“模糊”的空間,嚴禁的只是帶入課堂,帶入學校要求的是統一保管。這一精神在最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也有體現,具體法律條文是——未經學校允許,未成年學生不得將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應當統一管理。

這其實給了學校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過去有的學校,是在“從嚴”執行這一規定,只要發現有學生違規把手機帶進學校,有現場砸掉的、有扔進水桶的,力求實現的效果,就是校園裏不出現學生帶的手機。但這些用力過猛的手段,常常引起爭議,本身也未必是值得倡導的教育方式。

有些地方的學校,則相對包容一些。比如有媒體報道,上海有些學校沒有硬性規定不能帶手機,帶了手機的只要在學校不打開使用,交給班主任或者放在書包都可以。有的學校還嘗試不同的管理方式,比如制作公共手機袋,學生帶了手機進課堂插進手機袋就可以。其核心是,只要課堂不使用、不影響正常教學,課余時間還是可以適度使用。

未成年人自制能力弱,確實很容易被手機分心,沈迷於網絡遊戲的可能性更大,適度加強對使用手機的管控可以理解。但一個教育常識不能忘記,因勢利導地培養學生的自我管理意識,永遠比當洪水猛獸的嚴防死守好。手機已經全面融入現代人的生活方式,想要讓孩子在中小學期間都不接觸,是不現實的。無論學校還是家庭,對於孩子玩手機這件事,都需要更智慧、更耐心地處理和引導,從“正門”把孩子帶到信息時代,比一刀切地禁止使用更重要。

責任編輯: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