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活人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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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將至,在我國古代,這實實在在是個“避毒節”,不信且翻書去。就說《帝京歲時紀勝》吧,提到五月朔日和端陽日,一會兒是“午前細切蒲根,伴以雄黃,曝而浸酒,飲余則塗抹兒童頰耳鼻,並揮灑床帳間,以避蟲毒”,一會兒是“俱不汲井水,於預日爭汲,遍滿缸釜,謂避井毒也”,感覺從身邊到地底已經被“毒”覆滿……

造成這一現象,大約是因為從農歷五月初五開始,天氣陡然炎熱,各種瘟病漸漸發作起來,加上包括蟾蜍、壁虎、蠍子、蛇、蜈蚣等等毒物都頻繁活動,導致病死或被蟄傷咬傷的人逐漸增多,因此人們認為這是“惡月惡日”,發明了很多克制的方法,從中可見我們今天過端午節很多習俗的源頭。如《後漢書》中寫:“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即桃印)為門戶飾,以難止惡氣。”如《清嘉錄》中寫:“截蒲為劍,割蓬作鞭,副以桃梗、蒜頭,懸於床戶,皆以卻鬼。”再如《燕京歲時記》所記:“每至端陽,市肆間用尺幅黃紙,蓋以朱印,或繪畫天師鐘馗之像,或繪畫五毒符咒之形,懸而售之。都人士爭相購買,粘之中門,以辟祟惡。”俱是如此。

《帝京歲時紀勝 燕京歲時記》

今天,我們就來談談古代筆記中端午節煉出的“萬毒之毒”——金蠶蠱。

一、金蠶蠱:養蠱是樁“要命的事”

先來說說金蠶。

提到此種奇物,大部分讀者第一時間想到的恐怕還是《倚天屠龍記》中,蝶谷仙醫胡青牛對張無忌痛陳華山派掌門鮮於通的卑鄙無恥:“有一個少年,在貴州苗疆中了金蠶蠱毒,那是無比的劇毒,中者固然非死不可,而且臨死之前身歷天下諸般最難當的苦楚。我三日三晚不睡,耗盡心血救了他,和他義結金蘭,情同手足,又把我的親妹子許配給他為妻。哪知後來他卻害死了我親妹子……”

金庸先生博觀古今,言下之物往往由來有自,金蠶蠱毒亦不例外。此物在古書中偶有記載,比較有名的是歷史學家談遷在《棗林雜俎》中的一則記述:“金蠶,閩中有之,形似蠶,色黃。”如果在路上看到這種蠶,往往附近會有遺落的金子,但是最好不要撿,一旦撿了必須將金蠶一起帶回家飼養,否則,金蠶就會緣足而上,無論怎麼都撲打不掉,“延及身手,膠手掣足,聵耳窒鼻,兩目眊眊,頰無色澤,四肢百骸,惝怳若失,而死迫矣”。關鍵是帶回家後,如果不好好養它,家裏每天都會死一個人,“無論親疏怨德,觸之必死,死必其日所首觸者”。想將金蠶請出家門,必須拿出好幾倍的金子放在最初撿到金蠶的那塊地方,“否則不出也”。所以閩人有不知道厲害的,“偶拾其金以歸”,等到知道了,雖然後悔也拿不出幾倍金子將之禮送出門的,或者雖然知道它的厲害但是又貪圖那塊金子的,“往往育是蠶雲”。

《棗林雜俎》

至於怎麼養,《棗林雜俎》中沒有說,而曾衍東所著筆記《小豆棚》中則給了一個令人不寒而栗的答案——用“人命”養。

按照《小豆棚》中的解釋,“金蠶”並非蠶的一種,而是“蠱”的結果:“端午日,取蛇蠍蟆諸毒物,聚於一器,聽其自咬。將盡死,獨一物生,則毒之尤者矣。以時飼之,雛匹三年,雜以五色綾錦,裂而餌之。”這樣的“毒之尤者”,名曰“金蠶”。這與《本草綱目》中的制蠱之法相類:“取百蟲入甕中,經年開之,必有一蟲盡食諸蟲,即此名為蠱。”

煉出金蠶或許不難,伺候金蠶才是費勁至極的事,活像往家裏請了個活祖宗回來,“奉之者凡一動一作,皆尊承而不敢稍狎於心,否將不利”。但飼養金蠶的獲利也是豐厚的,“祈求糧米銀錢,無不如意”,而飼養的“食物”則是活人,“按月必蠱一人以為饗蠱者”,下毒的方法則是取金蠶的糞便摻在食物或飲品中,受害者觸之即亡。

宜良有章姓夫婦,“赤貧”,家裏有三女一子,“無以為生,遂蓄一蠱,蠱成,家巨富”。然後重金買了很多小廝和奴仆,不知為何接長不短就會死掉一個,一開始外人還不明究竟,後來才打聽出來,這家人養金蠶,那些小廝和奴仆都當了金蠶的美食,這下子,家裏再窮也不敢賣兒賣女到他家了。“章雖多金,而門致可羅雀。”於是設酒肆於通衢,單等客人上門時將其“黑了”饗蠱,但不久又被人們知道了,於是酒肆也無客登門。眼看月底將至,“蠱之索食甚急”,而章家現在可真是求之去而不得矣。章姓夫婦盤算了一下家庭成員,大女兒荷珠嫁人了,女婿入贅,二女蓮珠、三女露珠都還待字閨中,還有一個兒子尚未娶親,盤算的結果是,大女婿做了金蠶的幹糧,消息傳出,蓮珠和露珠也嫁不出去了。而這月事了,下月如何,又是件令章家頭疼不已的事情。

《小豆棚》

二、捕金蠶:兩只刺猬擒一蟲出

有個名叫畢路的湖北人,來到雲南做生意,三十而鰥。被章家看中了,想招他贅之次女。畢路剛來不久,一看蓮珠貌美而嶽父多金,以為是撿到了個大便宜,十分高興。只是新婚之夜,妻子愁容滿面而嘆息不已,畢路問她怎麼了,蓮珠不說話,接著畢路見荷珠、露珠亦是如此,越發不解,再三問:“大姨、小姨,何覿面黯然而神傷也?”蓮珠還是不答。

這一天,畢路晚上回到臥室,搖搖欲倒的樣子,蓮珠一見嚇得臉色慘白,問他是吃了什麼?畢路說是嶽父請他喝酒,過了很久,蓮珠見他沒事,才放下心來。而畢路也覺察到這其中一定是大有問題,反復追問,蓮珠才流著淚水吐露實情,告訴丈夫:招你入贅純粹是為了給金蠶做食物。畢路大驚,忙問怎麼辦才好,蓮珠說只能聯合姊妹,三個人一起千方百計防止父親給畢路的食物中下毒。這麼僵持了好一陣子,蓮珠想帶畢路逃出這個家,而章姓夫婦“亦如女之防其蠱之防其去,如是遂皆不安”,眼看月底將至,金蠶又待餵食了。

這一天,章某讓畢路代自己寫一封信寄給別人,“畢吮筆而書”,寫完回到自己的房中,蓮珠聽說後,掩面大哭,說我父親必定是把金蠶的糞便下在墨汁裏,待你含毫濡墨時便中毒了。果不其然,不久畢路毒發身亡,待餵食金蠶畢後,將殘體“槁葬於野”。

蓮珠悲愴不已,一咬牙一跺腳,跑到昆明府告官。昆明令朱某是個有膽有識的人,他查閱了史籍後,帶著一群差役包圍了章家。章某當然矢口否認養蠱之事,朱某遂讓人拿來兩只刺猬,當庭放掉,刺猬“入其家周遭尋剔,凡榻下、墻孔,稍可匿之處,莫不聞嗅”。後來跑到大廳左柱間,開始打洞,一直打了三個時辰,“兩猬擒一蟲出,如赤蛇一圈,無頭,臂大可圍”,正是金蠶!朱縣令立刻將章姓夫婦抓捕,他們在獄中供述為了飼養金蠶“掠騙毒殺,不可勝計”,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在古代筆記中,對金蠶的樣貌記載不一,《棗林雜俎》只寫其“形似蠶,色黃”,《小豆棚》中的這篇,像是“臂大可圍”的無頭蛇,而唐代的筆記中則記載其“屈如指環,食故緋錦,如蠶之食葉”,更符合蠶本身的模樣。

在這則故事的結尾,朱縣令打開畢路的棺材檢驗,發現“屍未損”,便把殺死的金蠶烹了,用甕萊汁灌進畢路的肚子裏,畢路於是蘇醒,“腸作痛,瀉三日。視其穢,而死蠱大小糾結相纏,如鎖子環”。雖然是荒誕不經的情節,但想到這幕情景,還是令人作嘔。

《棗林雜俎》

三、捉紙鬼:巡街有如“定向越野”

金蠶的傳說跟巫蠱之術一樣,起源很早,細細想起,固然是偏遠地區因愚昧迷信而產生的一種民俗,但寫到文章裏則大有寓意:養蠱以富家,而稍不稱被養者之意,便有破家滅門之報,因此便必須以更多無辜者的犧牲來供奉之——這樣的養蠱者固然可恨,亦有可憐之處,但更可恨的乃是“蠱”本身。

《舊京風俗誌》寫京城每年五月初五端陽日,有一風俗名曰“都城隍爺巡街”。黎明時分,“先將所備之鑾駕、儀仗等類陳列廟外,如開道鑼、肅敬迥避牌、都城隍及別種封號之官銜牌、旗燈傘蓋、迎娶所用之金執事,莫不應有盡有”。上午十時左右,活動正式開始。首先是鳴放鞭炮,鳴鑼開道,然後將都城隍廟中的都城隍爺塑像,由神龕移置官轎——這裏需要補充說明的是,我國的城隍廟是朱元璋於洪武二年(1369年)正月詔封的一個“平行官僚系統”,不僅首都有,各府、州、縣都建有城隍廟,而且也有明確的職銜,比如府城隍被封為正二品,州城隍是正三品,縣城隍是正四品……而位於北京復興門內成方街的都城隍廟,地位自然可想而知,是以“京中各廟神像均系泥塑,亦兼有木雕銅鑄者,惟此城隍像,為備出巡,特用藤條編制,再以布帛糊裱而成,然後加以衣冠,可以任意移動,亦不沈重,便於擡扛也”。

巡街正式開始了,在隊伍前面扮演神役的,是真的衙役牢頭,手執皮鞭、竹板、木枷鎖諸刑具,在前面負責開路,驅趕閑雜人等;又有妙齡少女,青年童男,身穿鮮艷的彩色衣服,手提青煙裊裊的香爐,扮演八仙人物,又有男女老弱,身穿囚服,披枷帶鎖,扮成罪囚,成群結夥行於轎前,他們大多是自己或親屬生病而用懲罰自己的方式來許願康復的信徒。此外更有戲班子隨行演奏,熱熱鬧鬧一路喧囂。“正值天氣炎熱,所有隨駕燒香之人,莫不喘息苦熱,揮汗如雨”,隊伍出發前,隨行的廟祝道士為了降溫,會在城隍爺塑像的神冠裏放幾塊冰,走上沒多久,“即有冰水由神冠邊津津流出”,於是圍觀群眾就會喊:“天氣太熱,城隍爺滿頭大汗啦!”愚昧男女們蜂擁而上給“城隍爺”扇扇子,卻擋不住城隍爺汗流滿面……這麼從西城到東城,再由東城繞一大圈回到城隍廟,整個巡街就算結束。

整個巡街過程中,最詭異的是“捉鬼”活動。“傳城隍之所以出巡者,乃稽查各處遊魂怨鬼、邪魔外祟”,所以沿線各街市及附近地方倘若有死於非命之人,往往會提前設置“替代”,供城隍爺捉拿。“如某處曾有一縊死之女人,即預先用紙糊一自縊女鬼之形,安置原處,某井內曾有一淹斃之男屍,亦須預糊一淹斃男鬼之形,懸於井內……”等到巡街隊伍走近時,已經提前得到消息的“神役”們便會像定向越野中的蓋戳般一擁而上,“手執拘牌,尋至安放紙鬼地點”,然後一邊大喊奉城隍爺諭派前來拿你,一邊出鐵鏈將紙鬼鎖住,帶回城隍廟一把火燒之,然後再公諸於眾,聲稱“此冤魂已經被城隍爺拘去,永久再無祟人之事矣”。

耐人尋味的是,整個端午節的都城隍爺巡街活動,承辦者“多系當步軍統領、刑部、順天府、大宛兩縣各營翼司坊之牢頭,皂隸”,即京諺稱之為六扇門兒的人,百姓又管他們叫“吃黑門坎兒飯”者,這些人“為京中官場最兇狠之職務,訴訟者多受若輩之淩虐,若輩亦知其行為惡劣,必得孽報,遂思獻媚城隍,以冀輕減罪狀”——在古代封建社會裏,這恰恰是一群窮兇極惡,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蠱”,偏偏又是他們,在端午節時扮演“捉鬼者”的角色,把那些實質上為蠱毒所害的冤魂再拖出來示眾一番,以證明養蠱的必要……只委屈了被迫當“托兒”的城隍爺,在那麼熱的天氣裏,頂著放了冰的神冠,照樣活活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