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頭頂上一坨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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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晚7點,南寧市民小陸跟朋友在南寧市鵬飛路童樂嘉園小區的一家餐館排隊等位吃飯時,突然一個東西是從天而降,不僅砸到了小陸的身上,還弄得大家連吃飯都沒了胃口。

南寧市民小陸:後來我就摸了一下我的頭發,然後一摸,整個手都是黑色的,然後聞到很臭的味道。然後我朋友幫我看了一下,我的頭發上肩膀上都是屎。

小陸說,她無法分辨墜落的糞便是人的還是動物的,這樣的行為讓她十分氣憤。

南寧市民小陸:首先是無語,然後很生氣,怎麼會有這麼沒素質的人。就感覺吃飯的心情都沒有了。 我現在是站在昨晚小陸被糞便砸到的位置,在我頭頂的這個擋雨棚邊上還可以看到殘留的黑色痕跡。

這家餐館的店員告訴記者,這已經不是他們店門口第一次出現高空墜物了,之前墜落的東西也是五花八門。

韓食記店員劉女士:就是垃圾和礦泉水瓶和碗。(有砸到人嗎?)有一次差不多一點點。

童樂嘉園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雷經理告訴記者,小區之前確實發生過幾起小孩往樓下扔玩具的事件,但由於高空是小區監控的盲區,想要找到當事人比較困難。

南寧寶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童樂嘉園物業服務中心物業經理雷齊榮:我們也沒辦法,就是當時查了,每家每戶我們都上去敲門了,都不承認。這個是靠自覺,不是靠我們物業能承擔這個責任的。

雷經理說,由於安裝防拋物探頭需要征得業主們的同意,所以目前他們只能在小區每個單元樓下都設置“請勿高空拋物”的警示牌。下一步,他們還會在業主群內發布提醒,每層樓的電梯口張貼相關提示。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實施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中明確提到,對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對於高空墜物構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處罰。因此,小陸覺得對於高空拋物的行為絕不能姑息。

南寧市民小陸:我希望的是那個人可以給我道歉。

陸倍羽朋友小林:文明城市需要更多的市民一起來努力維護,杜絕高空拋物的這種不文明現象。

延伸閱讀: 防高空拋物,安裝“仰頭向上”或“低頭向下”的監控都有用

因為高空拋物時有發生,居民從樓下經過總是提心吊膽快步通行,生怕樓上掉下來什麼東西。而高空拋物往往發生在一瞬間,如果不是現場正好目擊到,很難在事後尋找到肇事者。

為了解決問題,一些小區物業想到了安裝監控攝像頭的辦法。從使用效果來看,這些攝像頭或起到了震懾作用,或在之後再次發生拋物案件時提供了視頻線索,方便警方破案。而在沒有物業的小區,安裝監控攝像頭仍有一定難度。

24個“仰頭向上”攝像頭 抓到一名“潑水者”

位於太陽宮地區的安新路6號院,是一個交房還不到一年的新小區。走在小區內,可以看到很多監控攝像頭,但與其他小區的攝像頭大多朝下拍攝路面不同,這裏還有一些“特殊”的攝像頭,以60度左右的仰角由下往上拍攝居民樓的外立面。

這種“仰頭向上”的攝像頭共有24個,分布於小區兩棟居民樓的樓前樓後。小區物業負責人介紹,這些攝像頭是一年前小區建成時由開發商安裝的,目的是監控可能出現的高空拋物現象。

或許是攝像頭的功勞,這一年來,安新路6號院沒有發生過一起高空拋物事件。為了驗證攝像頭是否能真正起到監測高空拋物的作用,記者進行了一次試驗。在小區2號樓6層的一處空房內,確認樓下沒人之後,記者向下拋了一包紙巾,之後回看中控室的監控系統,這次拋物的過程果然被清晰完整地記錄了下來。

距離安新路6號院不遠,新紀家園小區曾在一周之內發生過三起高空拋物事件,扔下的還都是危險的磚頭。但因為當時沒有監控,又沒有現場目擊者,肇事者始終沒能找到。

為了防止這種現象再次發生,物業在小區的九棟居民樓外都安裝了高空拋物攝像頭。在曾發生高空拋物的9號樓內,每層公共區域也安裝了攝像頭。物業經理表示,攝像頭的作用還是很明顯的,安裝之後的一年多以來,小區高空拋物現象已近乎消失。

“目前只有一次,居民投訴樓上有人往下潑水。報警之後,民警查看了監控視頻,確認了是誰家。”到現場一看,原來是家裏小孩調皮向外潑的水,物業和民警隨即對家長和孩子進行了批評教育。

安裝在綠地的攝像頭 拍到個扔酒瓶的人

在新紀家園小區,物業為九棟居民樓的外立面配置了21個攝像頭。但與安新路6號院不同,這裏的攝像頭大多安裝在了樓頂,方向朝下,僅有少數攝像頭采用仰角方式從地面向上拍攝。

物業經理介紹,由於高空拋物的物體是向下掉的,最理想的拍攝角度是從下向上拍,但如此安裝的攝像頭,必須要和居民樓保持一定距離才能起到效果。因為新紀家園部分居民樓的間距較近,達不到仰拍攝像頭的安裝條件,只能退而求其次改為在樓頂安裝攝像頭。記者發現,樓頂的俯拍攝像頭,大約只能拍攝到對面居民樓六七層往上的範圍,再往下的區域則是攝像頭的盲區。

相比之下,安新路6號院的小區空間就要寬余很多,24個攝像頭全部是從下往上拍攝。從物業中控室看到,這些攝像頭拍攝角度不一,所有畫面加起來能夠覆蓋到居民樓的每一個窗戶。物業負責人介紹,這些攝像頭不能拉近,而且存在一定仰角,並不會照到居民家中的情況。

除了把攝像頭覆蓋到小區的每一棟樓,也有物業采取了盯控“重點樓”的辦法。在十裏河附近的弘善家園,315號樓外就有兩個高空拋物攝像頭。物業負責人介紹,315號樓此前曾發生過多起高空拋物事件,去年6月,物業在樓前的綠地上裝了這兩個攝像頭,安裝五個月之後,還真發現了一起從樓上拋擲酒瓶的事件。物業報警之後,警方通過查找監控鎖定了高層一名嫌疑人,將其拘留。

難點 有些小區想裝探頭有難度

在小區裏安裝的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或是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或是能幫助警方進行偵查。但還有的小區,雖然居民受高空拋物所擾,提出過安裝攝像頭的要求,但攝像頭卻遲遲沒能裝成。

老付是甘家口34號樓一層的一戶居民,他家南側窗戶外的綠地幾乎成了高層居民的垃圾場,時不時就會扔下個東西來。“情況持續好幾年了,有垃圾袋、破皮球,最多的是煙頭,要是燒著了多危險啊。”

老付曾經多次向居委會投訴過相關情況,居委會工作人員和社區民警也進行過實地調查,但並沒能確定肇事者。綠地上丟棄的香煙品牌是長白山,但工作人員挨家挨戶排查後,並沒有發現抽該牌香煙的住戶。

高空拋物的問題到底如何解決?老付也曾想過裝監控攝像頭的辦法。但居委會表示,攝像頭拍攝的方向是對著居民樓,會涉及隱私問題,因此不能隨意安裝,必須先征集全樓居民的意見。而因為高空拋物影響的主要是一層居民,高層居民安裝攝像頭的意願普遍不高。

此外,攝像頭應該由誰來出資安裝也是一個問題。目前在其他小區裏安裝的高空拋物攝像頭,基本都是由物業花的安裝費。但甘家口34號樓並沒有物業負責管理,因此也沒有物業費等經費可以用來安裝攝像頭。

建議 監控內容只能警方調取

針對高空拋物,目前已經有多部法規條例對其作出了規定。其中,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明確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茂表示,根據《民法典》的表述,物業管理單位對小區內的高空拋物現象是有一定管理責任的。但具體何為“安全保障措施”,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按照我的理解,貼警示標誌、建護欄,包括安裝監控攝像頭,都屬於安全保障措施。”

對於安裝攝像頭引發的隱私權問題,趙茂表示,高空拋物屬於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出於對公共安全的考慮,適當限縮公民的隱私權,而在公共區域安裝攝像頭是具有合理性的。

“但因為攝像頭拍攝的數據是作偵查之用,安裝攝像頭的物業,必須要事先與警方進行溝通,並對拍攝的視頻數據作妥善保存。如果發生了高空拋物事件,只能由警方調用並查看監控數據。”趙茂表示,如果物業對監控數據管理不善造成泄露,將承擔侵犯隱私權的責任。

(原標題:南寧一女子在餐館門口排位等吃飯,頭上突然掉下一坨屎)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南國早報 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