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前夫拿刀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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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國今報

近日,央視《現場》欄目報道了去年發生在柳州市的一起命案,女子楊月在與兒子的租住處持刀將前夫曾某捅死。5月19日,記者向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後,被告人楊月沒有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110深夜接到重大刑案警情

2020年5月26日的深夜,柳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一名女子打來電話報警稱:“我殺了我老公,我也喝敵敵畏自殺了!”

轄區民警接到指揮中心的指令,迅速趕到案發現場。

在位於柳州市永前路一棟居民樓最下層的出租房中,民警看到一名男子身中數刀倒在門邊,地上流了許多血。床上躺著一名口吐白沫的女子,房中還有一名10歲男孩。

經趕到現場的120急救人員確認,倒地男子已經沒有生命體征。女子經送醫搶救後,轉危為安。

警方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因為家庭矛盾引發的兇殺案,於是對現場那名叫楊月的女子展開訊問調查。

據楊月陳述,她與曾某曾經是夫妻,兩人於2009年結婚,次年兒子就出生了。2016年,兩人協議離婚。後來因為孩子,割舍不下這個家,兩人又於2018年復婚。

楊月在法庭上受審。今報通訊員鄧煜 攝

他們第二次婚姻只維持了半年,楊月和曾某再次離婚。離婚後,兒子由楊月撫養,曾某每個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

女子刀刺上門挑釁的前夫

楊月為何會對曾經的丈夫痛下殺手呢?柳州中院於2020年11月11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5月26日晚,在柳南區的一處夜宵攤,楊月與曾某因為付錢給小孩過生日的問題發生爭執。其間,曾某用拳頭毆打了楊月,後被他人勸開。

當晚10時許,楊月先行回到其位於柳南區永前路的租住房中。不久,曾某來到楊月的租住房外。楊月開門讓曾某進入房內,隨後手持尖刀多次捅刺曾某胸腹等部位。曾某倒地後當場身亡。

之後,楊月服農藥自殺。當晚11時許,服下農藥的楊月撥打110電話報警,公安民警接警後趕至現場,將楊月送醫治療。

公訴機關認為,楊月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楊月辯稱,她並不想殺害曾某,只是曾某要打自己,她慌忙中才拿起刀自衛。

楊月的一名辯護人認為,楊月系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應認定其構成故意傷害罪。另一名辯護人認為,楊月作案後主動報警自首,且本案因追索孩子撫養費的家庭糾紛引發,案發前被害人曾毆打楊月,並追至楊月住處挑釁,存在一定過錯,建議對楊月從寬處罰。

法院依據案情依法從輕處罰

案件發生時,楊月和曾某年僅10歲的兒子就在現場。庭審中,公訴人宣讀了孩子的證言。

孩子在證言中稱,案發當晚,爸爸和媽媽在出租房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爸爸還說要殺了媽媽,但當時他並沒有動手打媽媽。

隨後,孩子看到媽媽拿了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他害怕地躲進被子裏,然後聽見了刀子捅人的聲音。

過了一會兒,孩子從被子裏出來,看見爸爸倒在洗手臺旁邊。媽媽說她要喝農藥,孩子很害怕。楊月倒在床上後拿她的手機給兒子,讓兒子撥打110。

辯護人當庭出示了兩封案發後孩子寫給楊月的信,證明本案被告人已獲得被害人部分家屬的諒解。

2020年12月7日,柳州中院經過審理作出一審認定,被告人楊月不能正確處理與被害人的矛盾糾紛,非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辯護人所提的楊月的行為系防衛過當,與查明事實及法律規定不符,法院不予采納。

但是,楊月在作案後主動報警,且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楊月在向曾某追索撫養費的過程中,與曾某發生爭執並被曾某毆打;楊月被勸離回到出租房後,曾某仍追至楊月住處與楊月爭吵、向楊月挑釁,曾某的行為對引發本案存在過錯。

綜上,法院決定對楊月從輕處罰。

柳州中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月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作案工具雙刃尖刀一把,予以沒收銷毀。

來源 | 南國今報記者鐘華 通訊員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