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豬肉脯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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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報警!河裏漂著那個東西,好像是人的……屍塊!”

1997年12月至1998年1月期間,有市民在上海松江區洞涇港橋南側及在車墩鎮新余村某小河溝內,陸續發現人體骨骼及屍塊。

經屍檢,這些人體組織為同一被害女子。根據現場物證,警方確認死者為張某,在松江某菜市場內以販賣塑料袋為生。經向張某家屬了解,其於當年5月失蹤。

現場勘查了一遍又一遍,卻找不到什麼有效信息。唯一的線索,就是警方在塑料袋上提取到一枚生物痕跡。

但是,由於當時技術所限,未能比對出結果,案件偵辦一時陷入了僵局……

當年案發現場

23年來,警方追兇腳步從未停歇。定期梳理案卷材料、回訪當年偵查員還述案件細節,並根據這枚僅有的生物痕跡線索,不斷嘗試用新的刑事科學技術進行比對,逐漸縮小排查圈半徑。

“雲劍-2020專項行動”中,上海松江警方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工作專班,再次對陳年案件展開了偵破攻堅。這一次,案件出現轉機——最新的指紋算法技術 ,加上細致的人工復驗,終於有了新線索。

指紋來自豬肉攤老板蔡某。近期,松江警方在蔡某的家中將其抓獲。

蔡某現場辨認(警方供圖 下同)

據蔡某供述,1997年5月15日,其在松江區某菜場賣豬肉,遇到正在兜售馬夾袋的被害人張某,遂以購買大量馬夾袋、需要送貨上門為由,將張某誘至其住處後圖謀不軌,因擔心該女子報警告發自己,最後將其殺害。蔡某將屍塊放置於冰櫃內藏屍,後拋於草叢河溝內。

被捕後,一開始,蔡某對自己犯下的罪行矢口否認。最後警方根據現有證據還原了蔡某的犯罪現場,並讓蔡某重回這個模擬的犯罪現場,才攻破了蔡某的心理防線,讓蔡某交代自己的罪行。目前,蔡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依法批準逮捕。

蔡某接受審訊

據蔡某交代,作案後,他到一家摩托車生產廠家務工,後又輾轉多處求生,惶惶不可終日。

“我不認,不現實,人本身就是我殺的……”蔡某說:“有好多東西……我親手把她殺的東西……我根本無法忘記。”

可是,遲到的悔恨並不能洗贖罪過,正義的審判終於到來。

案發時,被害人年僅25歲,結婚後育有一子,年僅3歲多,如今兒子已經結婚成家。得知案情告破後,全家人拿著錦旗和鞭炮來專案組致謝。

“鞭炮不能放,錦旗收下了。”松江分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郭銳說。

能夠告慰亡靈,這已經足夠。他仰起頭,眼眶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