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見活著的長輩去世周公解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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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農村,當家裏長輩或者親人去世後,不管是立碑還是對別人稱呼這些人,都是有講究的。而且在用的場合也是有大講究的。比如一個女人可以對別人稱自己已經去世的丈夫為“先夫”。但她不能給去世的丈夫立碑,更不能在碑上刻“先夫”某某某。

  因為立碑是小輩們做的事,而且一般都是男女都去世後才一起立碑。

  所以,如何對別人稱呼自己已經去世的親人,同輩之間怎麼稱呼,稱長輩用什麼字,這些都有大講究,不是隨便用的。

  與此相對應的,還有諸如母親和父親去世時,寫敬辭的區別,還有一些是非正常去世時能用和不能用的字,這些都有一套規定。

  有人可能會覺得奇怪,說這些是誰規定的,其實如果要找出處,都是可以找到的。但在農村沒有人找出處,他們當成是一套看不見摸不著的規矩,雖然沒有寫在紙上,可人人都在遵守。

  那麼,對別人稱呼自己已經去世的親人都有什麼?這些規矩都是怎麼來的呢?

  我們今天簡單說一下這些問題。

  Ⅰ:小稱呼,大講究

  我們上面舉了“先夫”的例子,就是一個女人丈夫去世了,她可以在跟別人說話時稱“先夫”,但需要註意的是,這些都是平輩之間或者活著的人是去世人長輩時用的字。

  這些平輩之間或者活著的人是去世人長輩時能用的字分別有:先、亡、故。

  這個先字,通常用在同輩之間,或者是夫妻之間。

  比如女稱自己已經去世的丈夫,可以是“先夫”,比如先夫某某某。同理,如果是夫妻中妻子先離世,那麼丈夫在對他人時,也可以用這個先字來稱呼自己已經亡故的妻子,但可不是什麼“先妻”,而是“先室”。

  室有室內的意思,古時候稱自己媳婦也稱室內人,也有稱拙荊的,這都是謙稱。所以,丈夫對他人稱自己的亡妻時,也可以用“先荊”。

  這是平輩之間,夫妻之間。假如活著的人比去世的人輩分大,那就不能用這個“先”字了,而要用亡字。比如一個家庭中,兒子出意外去世了,父母對別人如何稱呼他?一般用的詞是“亡兒”。當然了,這個亡字不僅僅局限於兒子,如果是女兒不幸離世,也是可以用這個字的,可以稱為“亡女”。

  還有就是“故”字,故在稱呼時,特指兒媳婦。比如父母對別人稱呼自己不幸去世的兒媳婦,用法是“故媳”。

  以上就是平輩或者活著的人比去世人輩分高用到的稱呼,接下來我們說一下對長輩的稱呼。

  對長輩的稱呼非常重要,因為這涉及到寫挽聯或者是立碑,如果不小心,這個是會鬧大笑話的。

  我們通常會混淆的稱呼是“先考”和“顯考”。這兩者其實都是稱呼去世的父親,這是不折不扣地敬稱,有人說這兩者用法一樣嗎?

  想知道一樣還是不一樣,我們得明白兒子稱去世的父母用什麼敬辭,然後才能明白。

  對於去世的父母,用的敬辭一般有四種,分別是:顯考、先考、顯妣、先妣。

  考為父,妣為母。

  我們常聽到一個成語叫“如喪考妣”,這是一句非常難聽的話,意思是說別人如同死了父母。

  顯考稱的是去世父親,先妣稱的是去世母親,而且它用的地方也有講究。比如自己和別人說話時,可以這樣稱呼,立碑時也可以這樣稱呼。比如和別人聊天時,可以說“先考常常教我做人要誠實”。聽者很容易明白,說話者父親已經去世。或者是在立碑時,可以刻成“先考劉二公林朝”。看到的人也一眼就能明白,這是個在家裏排行老二,姓劉叫林朝的人埋身地。

  先妣也是同樣,只不過這個表達的是已經去世的母親。

  那同樣,顯考其實也是一樣的。但是,顯考和顯妣一般是刻在碑上的,它在談話時能用嗎?也是可以用的,可一般談話時都用“先考或先妣”。而刻碑時,則習慣用“顯考”和“顯妣”。

  換句話說,兩者是一樣的,都是對別人稱呼自己已經去世的父母。口頭語可以用,刻碑也可以用。但在通常的口頭語言表達中,都是用先,而刻碑時,先和顯兩字的用法一樣,用意一樣。

  解釋了父母之後,後面還有祖父和祖母,它們的用法是“先祖考”或“先祖妣”,具體用法和用意咱們上面已經談過,所以在這裏不再重復。

  說完了這些稱呼後,我們再來說一下當父母到了一定歲數正常去世後可以用到的字詞,以及不正常去世可以用的字詞。

  Ⅱ:正常去世和不正常去世用的字詞

  我們在寫某人去世,或者說某人去世時,很容易用到一個成語叫“壽終正寢”,比如說某某老先生,壽終正寢,享年八十歲。某某女士,壽終正寢,享年七十五歲。

  這些裏面並沒有廢話,某某老先生,某某女士,都在交待去世人的身份,後面再說去世人是正常死亡,比如身體器官老化什麼的,人老了嘛,無法維持身體機能,所以去世了。再後面就是去世人的年齡了。

  但是,這裏面是有錯誤表達的。

  首先,壽終正寢不是男女通用的,然後享年用法是有規矩的。

  沒錯,人正常去世,是用壽終正寢,但男女是有區別的,男人用壽終正寢,女人用壽終內寢,這是不能混淆的。然後享年在喪葬用法裏,是三十歲以上六十歲以下用的,超過六十歲用的是“享壽”。

  所以,這些都是需要特別註意的。當然了,用錯了,也並不一定會引起別人看笑話的心態,可在正規場合用錯還是挺尷尬的。

  說完了正常去世,再來說非正常死亡。

  非正常死亡所指非常多,但泛指一切橫死。比如吞藥自殺、上吊自盡、車禍離世等等等等。這些都屬於非正常去世範疇。

  而這些非正常去世的,在用字上有特別的講究,像是壽終正寢,那能用嗎?像是享年多少歲,那能用嗎?都是不能用的。

  非正常離世,通常用的有兩個字,分別是“終”和“卒”。

  比如一個人車禍去世,人們在寫訃告或者是通知親戚朋友時,會寫成“某某於2015年五月七日遭遇車禍,不幸離世,終年35歲。某某生於1985年,卒於2015年……”

  所以,非正常去世和正常去世用到的字詞都是不一樣的,使看到的人一眼就能明白,這個人他不是正常去世的,是遭遇了突然的變故或者禍事而去世。

  Ⅲ:當然了,關於這方面的字詞還有很多。有些人覺得麻煩,說人都去世了,搞這麼多講究幹嘛?去世人還能知道嗎?

  當然無法知道,但斯人已去,痛苦是活人的。人們搞一些紀念,是為了思念這個人。所以,在用字用詞上的講究就體現出來了,不能亂用。就拿立碑來說,上面刻對了字,不管到了什麼時候,人們看到都不會生出看笑話的心,如果用錯,會時刻成為別人嘲笑的對象。一番孝心,落個嘲笑,情何以堪?

  還有人會說立碑這種事也是糟粕,但這是全世世界都通行的一種紀念方式,不是農村獨有。傳統文化不是糟粕,看見傳統文化就說是糟粕的,才是最大的糟粕,您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