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到挖坑塌陷的簡單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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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房主獲刑5年

因私挖地下室導致德勝門內大街93號門前發生坍塌,原徐州人大代表李寶俊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建築施工隊負責人盧祖富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李寶俊入獄服刑後,事件並未完結,當初參與救援搶修的各家單位、屬地街道辦事處以及受到影響的公司陸續起訴索賠。北京青年報記者檢索發現,在目前法院已判決的案件中,李寶俊個人及盧祖富要連帶賠償的總額已近700萬元。

“挖坑代表”私挖地下室獲刑5年

李寶俊此前是江蘇徐州市人大代表、海熒集團董事長。2009年,他在北京德內大街買下一座四合院,之後開始翻建。當時他跟施工方約定的是將四合院翻建成一座地上三層地下兩層的建築,但是由於地上沒有加蓋成功,為了達到想要的面積,他選擇在地下深挖。

2015年1月24日淩晨,德勝門內大街93號門前突然發生坍塌,出現一個長15米、寬5米、深10米的大坑。經過調查,坍塌的原因是李寶俊私挖地下室造成,經勘查,李寶俊私挖的地下室深度達18米,相當於在地下挖了五六層樓。

早在2014年10月,北京市規劃委曾經要求李寶俊停止違建,並由相關部門就私挖地下室一事向其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李寶俊當場表示願意配合整改,但沒有執行。

事發後,李寶俊徐州市人大代表、海熒集團董事長的身份被曝光,他因此被稱為“挖坑代表”。2015年1月30日,李寶俊通過助理發表公開道歉信,稱“本人已與人大代表的身份不符,並立即申請辭去人大代表身份”,後他的徐州人大代表的資格自行終止。

後李寶俊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建築施工隊負責人盧祖富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現場負責人李海輪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多家受影響單位獲賠

在法院查明的事實中,因施工現場發生坍塌,造成東側毗鄰的德勝門內大街道路塌陷,北側毗鄰的部分民房倒塌損壞,西側、南側毗鄰的辦公樓受到損壞。經鑒定,因93號院施工現場坍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人民幣583萬余元。

北青報記者檢索北京審判信息網發現,事發後對排水管網進行搶修的北京北排建設有限公司、進行路燈設施維修的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緊急搶修恢復周邊供電的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搶修坍塌道路的北京市西城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臨時安置受災居民的什剎海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在李寶俊入獄服刑之後,陸續對他提出了民事索賠。

國網北京電力公司稱,垮塌造成公司電力管線受損,導致公司在積水潭路等路段的5條架空線路供電中斷,經公司組織搶修恢復供電,公司支付了電力設施維修費86萬余元。李寶俊等人違法施工損壞公司的線路,導致供電中斷,應承擔公司搶修線路的實際支出。法院經過審理,判決李寶俊、盧祖富賠償國網北京電力公司70余萬元。

北京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稱,因坍塌導致公司的路燈受損,經公司搶修恢復原狀,支出受損路燈搶修費10.3萬余元,李寶俊、盧祖富兩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法院經過審理判決兩被告賠償10.3萬余元。

個體戶王某將自己購買的挖掘機租給盧祖富在李寶俊的工地上挖土,事發時,挖掘機隨著地陷,被深埋地下,一直沒能取出。王某於是起訴李寶俊和盧祖富二人,最後獲賠22萬余元。

此外,根據判決,北京北排建設有限公司獲賠搶修費用20萬余元;北京市西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獲賠搶修工程款184萬余元;北京宏偉旺業科貿發展有限公司獲賠租金損失、工資損失共計25萬余元;北京中恒基業印刷有限公司獲賠印刷設備損失、搬運費、廠房使用費等共計34萬余元,共計367萬余元。

街道辦起訴李寶俊賠321萬

事發後,什剎海街道辦事處承擔了應急搶險工作和周邊受災居民三年來的臨時安置工作,街道辦隨後也對李寶俊提起了兩起民事訴訟。

在一起訴訟中,街道辦稱,坍塌給周圍居民和多家單位正常生活、工作造成嚴重影響。事發後,李寶俊派人向什剎海辦事處提供了50萬元,用於受災居民的臨時安置,什剎海辦事處按照每人每日150元的標準發放。該筆款項用完後,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權益,辦事處繼續墊錢為受災居民發放臨時補助費,截至起訴時共發放264萬余元。法院經過審理,在扣除李寶俊前期給付的50萬元及部分無法證明因果關系的支出之外,判決李寶俊返還給什剎海街道辦事處213萬余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事發之後在李寶俊沒有能到現場、現場仍然有可能發生二次事故的情況下,什剎海街道辦事處對93號院及周邊房屋采取搶險加固、垃圾清運等措施,避免了李寶俊的利益受損,什剎海辦事處由此支出了相關費用。法院經過審理,判決李寶俊向什剎海街道辦事處支付打撈搬運、應急搶險、房屋檢測等各項費用共計108萬余元。

這兩起案件跟其他幾起案件不同的是,被告僅有李寶俊一人,這意味著除了需要承擔367萬余元的連帶賠償責任,李寶俊自己還要承擔這兩起案件共計321萬余元的賠償,共計688萬余元。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