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入室持刀搶劫

頻道:解夢 日期: 瀏覽:1

許多人不知道的是,在持刀入室搶劫中,持刀不是一個加重處罰的情節,與普通搶劫量刑上沒有區別,但是,入室就不同了,是一個加重情節,那麼,持刀入室搶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搶劫罪既遂是怎樣認定的?

網友咨詢:持刀搶劫罪量刑標準,搶劫罪怎麼認定?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靳恒偉律師解答:

持刀入室搶劫罪的量刑標準:持刀入室搶劫屬於搶劫的嚴重情節,根據具體情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入室搶劫罪的既遂認定:

1、搶劫罪侵犯的主要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因而界限應當是以行為人是否占有公私財物為標準。

2、搶劫罪不僅侵犯財產權利同時還侵犯人身權利,而且人身權利應當被認定為主要權利,因此即使未搶到財物但是給當事人的人身造成危害的也應當認定為犯罪既遂。

3、財物的到手和致人重傷或死亡與否是區分本罪既遂和未遂的標準,如果沒有搶到財物但是致人輕傷的應當被認定為搶劫未遂。

4、犯罪的既遂,只是針對犯罪的基本構成要件是否齊備來區分。結果加重犯或者情節加重犯,只要具備法定的加重結果或情節,就是齊備了所有的構成要件,成立既遂。筆者認為應當區分普通搶劫罪、轉化型搶劫罪、加重搶劫罪三種不同情況。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

靳恒偉律師解析:

搶劫罪未遂的界定

1、搶劫罪侵犯的主要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因而界限應當是以行為人是否占有公私財物為標準。

2、搶劫罪不僅侵犯財產權利同時還侵犯人身權利,而且人身權利應當被認定為主要權利,因此即使未搶到財物但是給當事人的人身造成危害的也應當認定為犯罪既遂。

3、財物的到手和致人重傷或死亡與否是區分本罪既遂和未遂的標準,如果沒有搶到財物但是致人輕傷的應當被認定為搶劫未遂。

4、犯罪的既遂,只是針對犯罪的基本構成要件是否齊備來區分。結果加重犯或者情節加重犯,只要具備法定的加重結果或情節,就是齊備了所有的構成要件,成立既遂。應當區分普通搶劫罪、轉化型搶劫罪、加重搶劫罪三種不同情況。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4點: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財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財物,或者迫使其當場交出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靳恒偉律師,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律碩士。專業領域:投資股權、房產建設工程、刑事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