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被下級侮辱

頻道:解夢 日期: 瀏覽:2

近年來,網絡上不斷曝出,部分公司因業績差,采取變相形式體罰員工,有的讓員工做俯臥撐,有的讓員工互扇耳光。

近日,陜西某能源公司員工劉堯(化名)便在網絡上舉報,因業績差,自己在今年2月5日時,遭遇該公司“一號位”高華(化名)的“侮辱性懲罰”:“兩次把燃燒的煙頭按到我臉上,燙了兩個傷疤揚長而去,並稱疼才能長記性”。

3月22日,劉堯告訴記者,事發後,高某多次私下要求和解,稱因醉酒不小心燙到,但他拒絕。

而此前,該公司對高華曾做出處罰三個月績效的決定,但劉堯質疑高華是上級公司領導,兼任該公司負責人,下級處分上級無效,拒絕接受道歉。

3月22日,西安高新唐延路派出所民警表示,事件正在調查,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痛:

“我正和別人說話,他一個煙頭就按我臉上了”

劉堯告訴記者,他今年37歲,是某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陜西某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員工。

2月5日上午,陜西某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通知員工,晚上到西安高新區一飯店參與團建聚餐,劉堯作為片區負責人身在寶雞市,總經理高華單獨發微信給他,表示“辛苦一年了,過來聚餐”。

劉堯介紹,入席後高華便開始言語挑釁,重復了多遍“我從小習慣就喜歡殺個雞,宰個羊,一定要放血,讓他意識到疼”。並稱劉堯及其他幾位同事業績不好,需要被收拾。

“我正和別人說話,他一個煙頭就按我臉上了,我還以為是誰不小心,轉過臉看的時候,第二下又燙到臉上了。”劉堯說,燙完第二下,高華當眾問他,“疼不疼?燙不燙?疼就對了,這樣你才能長點記性。”

事發後劉堯並未與高華有衝突,而是選擇了報警。高新區唐延路派出所民警向現場人員了解了情況,而高某亭在民警到來前離開了現場,劉堯因沒有警方的司法鑒定委托書未做傷情鑒定。

氣:

對方稱“酒後不小心燙傷”,事後下級單位處罰高層領導?

劉堯提供給記者的西安高新醫院的急診病歷顯示,病人“煙頭燙傷致右側面頰疼痛2小時”,其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出,其右側臉頰可見兩處不規則燙傷。劉堯表示,傷勢已有所恢復,但仍有疤痕,醫美人士稱疤痕可以減淡但無法確保消失。

劉堯介紹,該公司的上級公司高層曾向他回復,高華的做法不對,回頭會調查處理,但從此後便沒有下文。

此後,高華也多次要求私下和解,並道歉說自己當天喝多了不小心燙傷他,他則認為高華態度不端,拒絕接受。

劉堯介紹,3月2日,該公司陜西項目組召開反思會,對高華作出處分並當場向劉堯道歉。劉堯拒絕參與反思會,他質疑該處分的有效性,“據說陜西某能源公司對高華做出嚴重的處理,要罰他三個月績效,但公司由河北省公司代管,高華又是河北省公司的常務副總,兼任陜西某能源公司的負責人。他的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都不在陜西,怎麼執行這個處分?下級單位能處罰高層任免的幹部嗎?”

劉堯說,高華用煙頭燙傷他以及當時對他的言語,他認為是一種侮辱。所以,他對高華個人的處理態度和公司處理態度都不滿意,現在放棄和解賠償,“唯一訴求就是公司成立調查組嚴肅處理,涉及違法犯罪移交司法機關,還我一個公道。”

現狀:

當事方拒接電話,警方表示正在調查

網絡公開資料顯示,陜西某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電、冷氣、冷水、熱水、蒸汽的生產、儲存、銷售;分布式能源及其它新能源利用設施的項目建設與管理;新能源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等。

天眼查顯示,陜西某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4月13日,註冊資本20010萬元,高華系該公司高管,職務為經理。

3月21日至22日,為了解高華對劉堯網絡舉報事件的態度,記者多次撥打其手機,一直無人接聽,後發送采訪短信,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同時段,記者就公司處理結果,多次致電陜西某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上級單位——河北某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省公司,試圖從該公司人力總監薛先生、公司總經理盧先生處了解公司對此事的處理態度,但電話均暫無人接聽。

3月22日,記者致電高新唐延路派出所,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其余不便透露。隨後不久,劉堯告訴記者,接到派出所通知,請他下午去做溝通,表示願意出具司法鑒定委托書。

律師:

司法鑒定傷情達輕傷,便涉嫌刑事犯罪

毫達律師四川事務所主任、律師孫順發表示,用煙頭燙傷他人的行為,只要造成傷害就已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當事人劉堯可以申請司法鑒定,若傷情達到輕傷及以上,這位高管便涉嫌刑事犯罪。

湖南芙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朝暉律師表示,煙頭燙傷他人面部的行為應當承擔法律後果,可能受到治安處罰並承擔民事責任。報警後存在處理期限,一般三個月內需要出具治安處罰或者不予治安處罰的決定書。受害者若對結果不滿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刑事訴訟。經司法鑒定,傷情達到輕傷則構成刑事犯罪,但煙頭燙傷一般不會達到輕傷級別。

(來源: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