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老丈人叫我還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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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斜對面“辦公”

冒充督察組工作人員

……

騙子落網後

被害人才知道

他是一個農民

穿假警服,持假證件,還把“辦公駐點”設在派出所的對面,謊稱自己是國務院派駐下沈暗訪的“中央督察組人員”……騙子落網後,被害人才知道,他只是一個有小學文化的農民。

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藝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在派出所斜對面“辦公”

49歲的吳某藝是平南縣國安鄉的農民,平日裏並無正經工作。2014年初,吳某藝無意間得知一個叫吳某的人在南寧市某政府部門工作,心想這個名字與自己同姓,如果以吳某的名義假扮中央督察組人員,比較容易騙錢,還不會讓受騙的人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真是“一舉兩得”。

說幹就幹。從此,吳某藝就謊稱自己是中央派下來督察工作的人員,叫“吳某”,中央派其到平南縣、蒼梧縣、藤縣一帶,專門查處政府部門的違法行為及政府官員的貪汙腐敗問題。讓人沒想到的是,吳某藝把“辦公駐點”設在平南縣某派出所斜對面,吹噓自己與中央領導極為熟識,還展示了自己穿的“警服”以及各種工作證件、文件。

2014年7月的一天,余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吳某藝,來到其“辦公駐點”反映問題。余某所在的村部分土地被平南縣政府征收來建設某小區,但余某及部分村民不滿征地政策。當余某看見墻上貼著吳某藝穿制服的照片及大大小小的“政府文件”時,相信了他。

同年8月,余某已多次與吳某藝商討解決土地征收補償等問題,吳某藝認為時機成熟了,便打電話向余某借錢,謊稱用於其女兒腦癱治療,如果不借,便不幫其解決問題,余某借給吳某藝3000元。

連續行騙6年

2015年,吳某藝對余某說征地的問題是因為縣裏的貪官多,為了給政府壓力,建議余某及村民們到街上遊行。余某認為有“中央督察組人員”撐腰,便組織了200余名村民拿著橫幅去示威遊行。後余某因非法遊行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在被拘留、服刑期間,余某開始懷疑吳某藝的身份,懷疑其冒充中央督察組人員欺騙村民。

2017年7月刑滿釋放後,余某得知在服刑期間,吳某藝多次找過自己的妻子,謊稱可以“撈”余某出來,繼續索要錢財,多次騙取余某妻子共計1.7萬元。得知妻子被騙後,余某向吳某藝追討錢款,吳某藝不得已,將自己的小汽車作價2萬元賠給余某夫婦。

此前,在2014年初的一天,彼時尚未發覺受騙的余某帶岑某來到吳某藝的“辦公駐點”,介紹二人認識。岑某為解決其土地被政府征收問題請求吳某藝的幫助,吳某藝以同樣的方式騙取岑某的信任後,在2014年至2017年間,以買車、探望嶽父、兒子受傷需要醫藥費等理由以借的名義共騙取岑某1.7萬元。

2017年7月,吳某藝叫岑某和村民們簽訂一份不公平的征地協議,村民們都不願意簽,岑某開始懷疑吳某藝的身份,一直催吳某藝還錢,但其始終不還。直到2020年8月,岑某遇到余某夫婦開著吳某藝的車,便前去詢問情況,才知道真相。

隨後,岑某到平南縣公安局報案。

以各種奇葩借口騙取錢財

吳某藝落網後,其6年來的犯罪行為陸續浮出水面。經查,從2014年至2020年8月案發,吳某藝冒充“中央督察組人員”,謊稱可以解決土地征收補償,以辦案經費不足和給小孩治病等理由從事詐騙活動。截至案發,騙取余某、岑某等9名被害人共計8.27萬元。

在行騙過程中,吳某藝以各種奇葩借口向被害人索要錢財。2018年下半年,蒙某經人介紹認識吳某藝,請求其幫助解決被鄰村侵占土地問題。取得蒙某信任後,從2019年1月開始,吳某藝就經常打電話給蒙某,編造“廣西紀委派人來了,接待和接送辦案人員等要用錢,你要給我2000元”“這次是貴港市紀委要立案,貴港市相當重視,我的車要用油、要送辦案人員加油卡”等各種借口索要錢財。案發後,警方查實,吳某藝共騙取蒙某2.2萬元。

2019年10月,賴某在治療頸椎病時認識了吳某藝,吳某藝謊稱其是“中央督察組工作人員”,會治療包括婦科病等多種疾病、會看風水、擇日。賴某覺得這位“領導”像神人一般無所不能。2020年3月,賴某請求吳某藝幫助看風水,吳某藝以有急事等理由,共騙取賴某5960元。

2020年10月30日吳某藝被平南縣檢察院批準逮捕,並於今年初被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吳某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因吳某藝退回部分被害人錢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吳某藝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黃寶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