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槍殺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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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日, 四川省涼山彜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受上級法院委托在布拖縣看守所對殺害公安民警賈巴伍各的罪犯阿約幹子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及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簽發的死刑命令。宣判後,罪犯阿約幹子與家屬會見後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確認:被告人阿約幹子2015年4月26日攜帶毒品途經川陜交界的京昆高速陜西入口時,被陜西警方現場查獲。因被告人阿約幹子患有嚴重傳染疾病,被陜西省略陽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後阿約幹子一直潛逃。

民警賈巴伍各

2016年7月15日,略陽縣公安局將阿約幹子列為網上逃犯通緝。2017年6月10日,公安機關對在逃犯阿約幹子實施抓捕時,被告人為抗拒抓捕拿出藏匿於隨身攜帶挎包內的手榴彈,兩次投擲,致3名民警1名群眾受傷,趁爆炸之機被告人阿約幹子逃離現場。2017年6月14日,布拖縣公安局專案組根據線索,組織民警對阿約幹子藏匿地區搜捕。在搜捕過程中,阿約幹子舉槍向搜捕民警射擊,造成搜捕民警一人犧牲,兩人受傷。開槍後,阿約幹子逃離現場。次日,阿約幹子在其親屬規勸下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被告人阿約幹子非法運輸海洛因,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阿約幹子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的仿制式長槍一支、制式手榴彈二枚,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阿約幹子為逃避抓捕,先後引爆二枚手榴彈,危害公共安全,致三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公私財物被破壞,其行為已構成爆炸罪;阿約幹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阿約幹子為抗拒抓捕,持槍連續向民警射擊,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犯罪手段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造成多人傷亡的嚴重後果,情節嚴重。

阿約幹子因實施運輸毒品犯罪被取保候審後潛逃,先後在公安機關、公共場所兩次實施爆炸犯罪,並槍擊對其實施抓捕的民警,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雖然阿約幹子作案後在親友規勸、陪同下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但綜合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原審判決和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準死刑,並下達了死刑執行命令。

(來源:中國警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