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家裏金器丟失

頻道:解夢 日期: 瀏覽:1

1988年11月21日下午,一輛乳白色的面包車行駛在市區柏油路上。車上坐著首都博物館的兩位文物保管員。剛才,他倆接到館裏交給的一個緊急任務:去文物倉庫提取1951年出土的明代萬貴墓隨葬金器:海棠式素金洗。原來,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為向國慶40周年獻禮,組織人撰寫北京市考古成果論文。萬貴墓中的幾件金器被列為主要內容之一,準備從庫房中提出拍攝照片。

汽車從側門開進庫房所在的一處大院內,兩位保管員辦完手續進入庫房。當他們打開金器文物保險櫃時,竟意外地發現這件金器不翼而飛。

此事非同小可,館裏意識到問題嚴重,馬上組織查找。5天過去後非但沒有找到這件金器,反而發現另外5件珍貴的金器文物下落不明!

這個情況立即被上報到市政府,市文物局派來了工作組,會同首都博物館工作人員一起在館屬各庫徹底清查,一個月後仍然一無所獲。

1988年12月26日,案件被報告到公安局:首都博物館發現6件金器文物丟失,即:靈芝耳小金杯帶盞托1套2件;11節金蟠鐲1件;以上均系二級文物。另3件為海棠式素金洗,嵌紅、藍寶石雲蝶金帶扣,嵌寶石花簪,均系三級文物。上述金器分別為明代董四墓、萬貴墓出土,共重827.6克。

市公安局立即成立“·12.16”專案偵破組,全力投入偵破。這是個十分棘手的疑案,是貪汙還是盜竊?一時難以斷定。6件金器丟失的時間、地點也無法確定,一切必須從零開始。

經過對現場的勘查,庫房外圍,門窗,保險櫃和報警裝置都沒有發現作案痕跡。館藏文物由專人專櫃保管,也沒有發現什麼異常情況。根據掌握的情況,偵破組排除了外部人員盜竊作案的可能性。

根據對館內有條件進入庫房人員的詢問和對比庫務日誌,偵查員把文物被盜時間鎖定到了1987年4月到發現文物丟失的1988年11月這個時間內。然而難題並沒有真正揭開,這麼長的時間範圍,又沒有一點破案線索,這件疑案應當從何處著手呢?

偵查員決定先從保管員老劉身上入手。老劉是入黨近30年的老同誌,平時表現一直勤懇踏實,為人也正直淳樸,她保管的金器文物和瓷器一級文物,幾十年沒有出過差錯。她保管的文物很多都比這6件價值更高,都完好無缺。經過分析,偵查員們一致傾向於排除老劉監守自盜的可能。

時間一天天過去了,偵查員們同館保衛科人員對凡有條件進入庫房的人都一一進行了調查了解,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偵破工作陷入僵局。

1989年元月中旬,經市公安局領導批準,偵破組決定將案情公開,在全館發動群眾提供線索,協助破案。在館裏召開的全體人員動員大會上,偵破組的同誌介紹了6件金器失竊的基本情況,館裏也將6件金器的有關資料和照片向大家公開。

幾天時間,館裏職工們反映了幾十條線索。其中,在館裏當過臨時工的小楊提供的一條線索引起了偵查員的註意。

小楊說,去年9月份的一天,館裏銅器庫保管員劉俊奇找到他,說他學開汽車把人家摩托車給撞了,要賠700元錢,手頭一時沒那麼多錢,他說有2個祖傳的金鐲子,讓小楊幫助找賣主賣5000塊錢。小楊答應拿去試試,他怕鐲子是假的,還用牙咬了一下。後來,他托人找到某首飾廠的一位廠長,因價錢問題沒談攏,便又把鐲子還給了劉俊奇。

劉俊奇今年33歲,在館裏當文物保管員已經有15個年頭了。他平時表現不錯,也很有點事業心,上過幾年夜大,幾次參加全國文物研討會。剛開始館裏發現金器失蹤後,他對旁人說過:“老太太忘性大,準是想不起來放哪兒。”偵破組來後,他逢人便說:“誰敢這麼大膽偷國家文物,抓住非槍斃不可。”偵破組考慮到他一貫的表現,也沒有把他列入重點懷疑對象。現在他有賣鐲子的疑點,一下成為偵破組審查的重點對象。

偵查員們先讓小楊描述金手鐲的特征,又拿出館裏珍藏的另一個完全相同的金蟠鐲讓他辨認。小楊一眼便認出劉俊奇托他賣的那兩個金手鐲的寬度、形狀同這個金蟠鐲十分相似。

萬貴墓出土的金釧

案情終於有了重大突破,喜出望外之余,偵查人員並沒有滿足於小楊一人的認定,他們又帶著小楊驅車趕到郊區,讓小楊領著請另外兩個看到過手鐲的人辨認。事情有時往往並不如預先想象的那麼順利,這兩個人似乎有什麼難言之隱,不願意肯定那對手鐲和金蟠鐲有什麼必然的聯系。

證人的證言不能強求,空手而歸的偵查員並沒有氣餒,他們又連夜趕到另一個見過金蟠鐲的首飾廠廠長家中。這位廠長回憶了那兩個金鐲子的特征,特別強調了金鐲子做工粗糙,像是從什麼東西上剪下來的。當偵查員拿出館藏的金蟠鐲時,這位廠長肯定地確認:小楊拿來托他賣的那兩個金鐲子就是從這個金蟠鐲上剪下來的。

劉俊奇作為重大嫌疑人,被嚴密控制起來。1989年1月26日,劉俊奇被依法拘傳,進了市公安局的看守所。

與此同時,偵查員依法搜查了劉俊奇的住宅和工作間,但是結果令人失望,沒有發現金器的蹤跡。這6件金器究竟藏在什麼地方呢?在看守所裏,劉俊奇面對審訊,不是裝傻充楞就是胡編亂造,時而還來個投石問路探測偵查員的口風,就是不肯說出金器的下落。

萬貴墓出土的嵌包桃形杯

針對劉俊奇的頑抗,偵破組經過分析,作出了以下判斷:劉俊奇沒有前科,第一次盜竊,又是如此貴重的金器文物,心理上必然要承受巨大壓力。在案情公開後,出於懼怕心理,肯定要轉移或銷毀贓物以圖過關。從他在十一圈的金蟠鐲上剪下2圈當作手鐲出賣來看,他事實上已經著手毀壞這些文物。根據上述分析,劉俊奇在毀壞金器時用的工具和轉移贓物包藏用的衣物上很可能會留下金子的痕跡。

找到這些證據,就有把握擊破劉俊奇的心理防線。

按照這個思路,偵破組開始查取物證,他們把將近半車劉俊奇的衣物用具,拉到市公安局技術部門檢驗。這些待查的物品有劉俊奇穿過的十幾雙鞋,有大衣、手套、各種工具。這些東西屬磨損型,時間一長,附著的金子成分會自然脫落。要在這些物品上發現那些肉眼絕對看不到的證據,需要極大的耐心和細心。

負責技術檢驗鑒定工作的技術人員一刻不停地在電子掃描顯微鏡前目不轉睛地觀察。晚上九點鐘,線索終於被找到了,一把劉俊奇用過的尖嘴鉗上剝離下來的細末雜物被放到電子顯微鏡下時,發現了金黃色的微粒。經過化學分析,確定是黃金成分無疑。隨後在放大8000倍的體視顯微鏡下,在另外一塊帶有被硬物劃破痕跡的白綢布纖維上,和一件黑呢子大衣口袋裏,也發現了黃金微粒。

第二天,偵查員又從首都博物館裏提出另一個金蟠鐲送去做類比鑒定。結果很快出來了,劉俊奇所用尖嘴鉗、呢大衣和白綢布上附著的黃金微粒同金蟠鐲含金量相同。

萬貴墓出土的嵌寶石桃形金杯

劉俊奇憑著幻想心理所築起的心理防線,終於在科學和事實面前徹底崩潰。蛇年春節過去後的第三天,劉俊奇不得不交代自己盜竊、毀壞6件珍貴文物的罪行。

1987年4月28日,日本名古屋市文物館展覽籌備組的幾位客人,來館裏挑選幾件參展文物。金器庫保管員老劉提出包括這6件金器在內的13件文物。劉俊奇的銅器庫裏的幾件青銅器文物也拿到會客室供客人挑選。日本客人看完後,幾位保管員各自將落選的文物送回庫房。5月3日上午1點鐘左右。劉俊奇在前院辦公室接到一個電話,要找金器庫保管員。他去庫房叫人時,看見門開著,裏面有人在整理文物。在離他幾步遠的一張長桌上,他發現一個長方形的文物盒。他走過去打開一看,眼前頓時一亮,裏面裝的是幾件黃燦燦的金器文物,正是幾天前在會客室裏曾見到過的幾件寶貝。他左右一看,保管員正在忙碌著,被大鐵皮保險櫃擋住了視線,他周圍沒有一個人。劉俊奇貪念頓生,他就近拿了一張宣紙,三下兩下把文物盒包起來,夾在腋下溜出庫房。

他先是把偷來的6件金器藏在自己的銅器庫觀望,如果一有風吹草動,就打算把金器悄悄放回去或是往哪個犄角旮旯一扔,這樣就查不到自己頭上。但是幾個月過去了,一年過去了,金器庫靜悄悄地沒有任何動靜。

劉俊奇覺得安全了,他決心下手了。他先用尖嘴鉗從金蟠鐲上剪下兩圈,略作加工,然後找到小楊托他去賣,說好了每個以2500元出手。設置過了幾天,小楊又把金鐲子給退了回來。同年9月份,急於用錢的劉俊奇謊稱館裏的工藝品服務公司內部出售金鐲,以每個2500元的價格賣給內弟、小姨子、大姨子一個,另一個由他妻子轉賣給單位裏一位同事。他的三位親戚湊錢買下這個金鐲後,拿到金店打成了三個各重2克的金戒指和一條項鏈。

萬貴墓出土的玉器

劉俊奇的好日子並沒有過上幾天。11月底他聽說館裏金器文物丟失的事不由慌了神。他知道這幾件文物價值巨大,一旦查出準沒好果子吃。他決定把金器全部毀壞扔掉,銷贓滅跡。

劉俊奇在自己工作間裏,先用鉗子把已毀壞的金蟠鐲剪成一公分左右的碎塊,爾後把金簪掰成幾段,又把金酒杯和盞托攥成一團,用腳狠狠踩扁。最後,他把所有金器用一塊白布包好,放在地上用錘子使勁砸癟,金簪子和金帶扣上鑲嵌的碩大紅藍寶石也被他砸成粉末。直到他覺得能將這些東西塞進身穿的呢大衣兜裏而不易被人發覺,方才作罷。

到了當天傍晚6時左右,劉俊奇走出胡同口,先把砸碎的寶石碎末、金蟠鐲上纏繞的金絲歲首丟進垃圾桶裏,又騎車到護城河等幾處,將6件被毀壞的金器投入水中。

1989年3月初,市公安局治安處打撈隊開始對金器碎片進行打撈,經過一整天的作業,打撈隊員終於將被劉俊奇丟棄的一百零八塊金蟠鐲碎塊和被掰成五塊的金洗殘片打撈上來。經過技術鑒定,打撈上來的殘片同劉俊奇賣給三位內親用金鐲打成的戒指、項鏈以及劉俊奇使用工具器物中殘留的黃金顆粒含金量完全相同,罪證確鑿無疑。

1989年4月6日,經北京市檢察院批準,劉俊奇因盜竊、毀壞文物罪被依法逮捕。

萬貴墓出土的金耳環

1989年4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文物局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向首都新聞界公布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