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兩只狗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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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攻擊猴子過程。(視頻截圖)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鐘俊怡

近日,貴陽花溪區青巖小學附近,一男子牽的兩只狗和一只獼猴發生打鬥,而獼猴最終因傷勢過重不幸死亡。

目擊者:兩只狗對獼猴撕咬,狗主人未盡力阻止

11月14日,市民楊女士給記者爆料,14日下午一點半左右,在青巖小學附近,一男子牽的兩只狗對一只獼猴進行撕咬,而狗主人並沒有盡力阻止將狗狗拉開。

記者在楊女士提供的一段視頻上看到,事發地在一個十字路口,視頻的一開始,一名男子用力拉著兩只狗,而兩只狗正在攻擊一只躺在地下的獼猴,那時候,猴子還擡起左手反擊了一下,不知為何,狗主人突然放松繩子,兩只狗繼續攻擊著猴子,隨後狗主人將牽狗繩用力往後拉,其中一只狗直接將猴子咬住拖到了人行道垃圾桶旁,這個時候,狗主人再次放松繩子,狗狗繼續攻擊猴子,又過了幾秒鐘,狗主人才用力完全把兩只狗給拉開,而此刻躺在地上的猴子似乎已經奄奄一息。

記者從視頻中看到,兩條狗體型不小,整個過程,旁邊還有幾個小孩在觀看。

“一開始路過時,我還以為是狗打架,後面我看到兩只狗在咬猴子,我以為狗主人也是猴子主人,還在想,怎麼不拉開。”楊女士告訴記者,後面她才發現狗主人和猴子並無關系。並且狗主人非但沒及時拉開,剛開始打鬥的時候,狗主人還在用手機拍攝。

隨後,楊女士就用手機拍攝了這段事發經過。

楊女士繼續補充道,由於自己之前一直在外面,最近才回來,對這只猴子的情況不了解,聽家裏人說,以前周邊也出現過猴子,但是不清楚是否對居民造成了困擾。

狗主人:只是想嚇唬猴子,沒想到一下子沒拉住

記者了解到,楊女士隨後將視頻發在了自己的抖音上,於是狗主人主動和她取得了聯系。

記者從狗主人和楊女士的聊天記錄中看到,狗主人告訴楊女士,他在附近開了一個商店,附近小學生和買東西的人比較多,他準備牽狗過來將猴子嚇到馬路對面去,結果沒想到一下子沒拉住,造成了意外,並強調自己不是有意的,希望楊女士能將視頻刪除。

楊女士答應對方暫時將視頻屏蔽,並告訴對方去派出所講清楚。

楊女士告訴記者,猴子傷人這種事時有發生,站在狗主人的角度,附近有學生或者娃娃,擔心猴子傷人,牽狗出來嚇一下,她也可以理解,但是當發生打鬥的時候,應該及時拉開,不知道狗主人是不是擔心狗反過來咬他,還是什麼原因,狗主人自始至終並沒有盡力阻止將狗狗拉開。

自然資源局:獼猴傷勢過重,不幸死亡

記者了解到,附近群眾報警後,當天下午兩點左右,派出所民警到達了現場。

11月15日,記者聯系上了派出所民警,民警告訴記者,他們當天接警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看到猴子受傷,就馬上用捕捉網將猴子暫時固定,一方面防止其他野狗對猴子再次進行攻擊,另一方面也防止猴子逃跑再次受傷,隨後馬上聯系自然資源局派人來救助。

那麼現在猴子的情況究竟如何呢? 記者聯系了花溪區自然資源局。

“當天接到這個情況後,我們趕緊派人去接猴子,看到猴子傷情比較重,我們立刻準備將猴子送往紮佐野生動物園救治。”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說,但從接到送的過程中,不到20分鐘的時間,猴子因傷情過重不幸死亡,隨後他們將這只猴子帶到林場掩埋,進行了無害化處理。

那麼狗主人牽狗出來造成的這種意外情況,需要擔責嗎? 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表示,雖然獼猴屬於保護動物,但是狗和獼猴之間的打鬥,屬於動物之間的打架,從目前的法律法規角度上來說,沒有追究或者處罰的相關規定。

截至記者發稿時,記者暫未聯系上狗主人。

律師:是否擔責分情況來看

海南海石建律師事務所鄒松律師稱,如果這是一起意外事件,狗主人並沒有傷害的故意,我認為原則上是不需要承擔的責任的。

從法律上來說,這類事件的賠償,分為民事賠償和行政賠償兩種。

如果這只猴子是有主人的,比如是別人飼養的或者是屬於動物園的,那麼相關單位和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狗主人進行民事賠償。

對於行政賠償來說,如果狗主人本意只是想嚇唬猴子,沒有指使兩只狗咬猴子,狗主人並沒有傷害的故意,屬於意外事件,是否需要承擔行政責任,需要相關部門來調查。

遇到獼猴怎麼辦?

遇到猴子等野生動物時應保持冷靜,正常情況下,野生動物會主動避免與人類的直接接觸。

遇到猴子搶食物時,不要與其爭鬥,更不能主動攻擊,最好的方式是,在獼猴發現你攜帶食物前,將食物隱蔽,不要將食物拿在手上,對猴子不戲逗、不圍觀、不投食、不攻擊,避免被抓傷、咬傷。

如果在森林公園、山區等戶外場所遇到猴子,請保持正常速度走開,避免快速奔跑驚擾到它,更不要為了拍照而過分接近動物。

如果居民發現有獼猴靠近住所,可把門窗關閉,以避免猴子入室搗亂或傷人。如果獼猴誤闖入家中,首先打開門窗,讓動物有自行離開的通道,如果長時間逗留在家中,可以向林業部門和公安機關尋求幫助。

來源:貴州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