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門市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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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讀者余女士向南都“記者幫”報料,她早年在廣州天河區豪景商貿廣場購買了一處商鋪,2016年開始,商鋪漸漸出現漏水問題,她懷疑是房屋主體的質量問題。為此,余女士多次跟物業和開發商反映,但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現在漏水情況越發嚴重,給租客和余女士都造成不少損失,她卻不知該如何維權,希望記者幫關註。業主反映:商鋪裏有伸縮縫,漏水把閣樓都泡壞了

余女士反映,該商鋪購買於2007年10月,後來才知道商鋪房間頂部有兩棟樓的伸縮縫穿過。“買的時候是現房,我當時不知道伸縮縫是什麼,開發商賣房時也沒告知我這點。”在余女士的購房合同裏,記者也未看到房屋內有伸縮縫的備註,平面圖上也未標記出伸縮縫的存在。

如今這條橫在房間頂部、用鐵板蓋住的伸縮縫,已經成了商鋪漏水的“發源地”。余女士向記者形容漏水情況:“只要一下雨,縫裏就不斷有水出來,流到各處,把墻壁和櫃子、貨物都泡個遍”。

余女士查看被漏水侵蝕的墻壁和閣樓。

商鋪漏水,不僅租金收不高,租戶還因貨物損失要退租或向余女士索要賠償。此外,余女士還表示,她的購房合同也存在錯誤:“首先合同上標明的是住宅而不是商鋪,其次合同沒有附保修條例,沒有對房屋保修內容進行約定。”

2016年至今,余女士先後三次向物業投訴漏水問題,這期間物業經理也換了幾批,但她均未得到任何書面回復或口頭處理意見,“物業甚至連我的投訴書都不肯簽收,但多年來管理費照收不誤。”余女士告訴記者,僅在2019年1月至2020年底,物業公司已收取管理費、公攤水電費等各項費用一萬八千余元。

直到今年1月初,她再次從外地趕回廣州,專程找物業協商漏水維修問題,依然被對方“冷處理”。在余女士強烈要求下,物業答應安排電工用玻璃膠為她補上漏水的縫隙,“但是不能保證不再漏水”。目前,余女士希望物業和開發商能夠認真與她進行溝通,先弄清楚漏水問題到底由誰負責,如何徹底解決這一問題,如果真的是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問題,她要求得到賠償。

記者走訪:整層商鋪多處漏水,甚至已形成地面積水

2021年1月8日,南都記者來到豪景商貿廣場,在余女士商鋪所在樓棟外墻上看到,一塊長條形鐵板將兩棟樓之間的伸縮縫遮蓋住。在余女士的商鋪內部,記者同樣看到長條鐵板出現在房間頂部。

在自行搭建的儲物閣樓上,有兩塊泡爛的木板已被取走,墻壁上都是斑駁的痕跡。仔細觀察鐵板周邊,可看到多處使用玻璃膠封補的痕跡。余女士稱,只要墻縫中有積水,即使不從被封堵縫隙裏流出,也會從墻體滲出,“電工也不清楚主體結構,無法徹底補漏。”

閣樓被漏水損壞的地方。

記者走訪時,商鋪內的伸縮縫和鐵板已被物業公司刷上一層墻漆。

記者隨後走訪了同樓層的其他商鋪,發現漏水問題並非只出現在余女士的商鋪。走訪過程中,另一位業主帶南都記者查看其商鋪天花板和墻縫的漏水處,並表示不下雨時也會有樓上的生活用水漏下來。他曾向物業投訴,但得到的回應是“這個問題無法解決”。在樓層的盡頭,記者發現一角落天花板正在滴水,漏水的地方正好是另外兩棟樓之間的伸縮縫,地面上已經形成一灘積水,湊近還可以聽到水滴落在地板上的聲音。

在樓層公共區域,有天花板正在滴水。

物業聲稱問題已解決 希望與業主私下解決

走訪過後,記者前往豪景花園物業管理處。一名自稱物業領導的男子拒絕了記者的采訪,一直強調他們會私底下與業主溝通解決,但余女士在現場否認對方有與她“私下溝通”;該領導還多次聲稱已經為業主解決了漏水問題,這一說法再次被余女士當場否定。

雙方僵持之下,記者表示希望采訪到商鋪的開發商廣州市德豪房地產有限公司,該經理則表示他們會上報此事。

商鋪外,鐵板覆蓋住的伸縮縫清晰可見。

街道辦:曾參與過協調,建議業主打12345或咨詢住建局

隨後記者致電天河區沙東街道辦,工作人員表示此前街道辦已參與過雙方協調,但由於開發商不屬於沙東街道轄區範圍,街道也只能督促物業盡快解決,因此還是需要余女士與開發商和物業進行溝通。此外,工作人員還建議余女士撥打12345或者到住建局負責房屋管理的部門進行咨詢和投訴。

專家:業主可從房屋質量和購房合同兩點維權

針對余女士的遭遇,某驗房公司工程總監黃先生表示,房屋裏的伸縮縫是重要的建築特征,如果余女士的購房合同和平面圖紙中沒有體現該特征,那麼她可以以“貨不對板”為由起訴開發商,要求按合同履約。

“由於商鋪已購買十多年,已超過國家規定的質保範圍,如果從房屋質量方面來追溯責任方,也許會有點困難。”黃先生稱,“因為使用太久了,過程中有沒有做過損害主體的改造工程都說不清楚,舉證會比較困難。”至於具體是從房屋質量方面進行維權,還是以合同問題進行起訴,他建議余女士咨詢律師,對情況進行更詳細的分析。同時,他還建議余女士聯合其他有類似問題業主一同進行維權。

廣東博敦律師事務所王美舟律師則表示,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之規定,如該問題屬於主體結構工程問題,可以要求開發商維修,否則業主自行維修。商鋪內的伸縮縫長期漏水,是否屬於主體結構問題,余女士可以向房管部門咨詢,或委托房屋鑒定機構鑒定。

采寫/攝影 南都記者 魏誌鑫 實習生 麥紫薇

視頻 南都記者 張馳 實習生 張怡然 陳天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