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大全查詢夢見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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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酒大概不可少。和家人或親朋好友團聚,或參加同學會,你很可能免不了要喝點酒,白點、紅的。即便不喝,也可能“以茶代酒”以“賠罪”。按所謂酒文化,對長幼男女、社會地位高低等不同對象飲酒各有要求。而除了團圓、交際,在許多地方,春節祭祖也可能需要帶上一點酒,灑地與在天堂的親人共飲。可見,酒溝通的既是人間的人情世故,也是世俗與神秘兩個世界。

那麼,今年過年,你喝酒了嗎?是痛飲還是小酌?所感受的,是情誼的溫暖,還是敬酒的苦惱呢?

今天,我們就邀請你一起去看看早期中國文化裏的“酒”。它並非一開始就是日常飲品。在上古時期的中國(如商周之際),飲酒被認為是社會道德敗壞、政治風氣不好的標誌,飲酒被嚴格限制在祭祀範疇內,“用酒祭祀,以酒的芬香氣味作為與神靈溝通的途徑”。 社會道德和政治文化對酗酒更是做出了極為嚴厲的譴責,而這一觀念對早期中國的社會政治思想文化產生了不可小覷的影響,反對酗酒的文章講到,上天會懲罰酗酒的人。至於日常生活中的飲酒,那是歷經數百年才慢慢變得正當。

上天懲罰酗酒的人

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中國古代很早就註意到酒在禮儀中的作用和意義。在周代的金文以及《詩經》裏有關祭禮的詩篇中,多次提到祭獻給鬼神以及參與祭祀的人們飲用的醴。同時,這些文獻還都提及,祭祀的過程有時還伴有狂歡。本來是娛神的酒,卻被人們狂飲,由此帶來的危險與誘惑促使人們對君主的道德品質、社會政治以及時代產生了許多認識。

如果論及商周之際,貫穿其中的核心思想就是酒與社會道德墮落之間的關聯。著名的大盂鼎的銘文贊揚了武王克商的功績,以及周人在祭禮中的飲酒有節:才禦事, 酒無敢酖,有祡烝祀,無敢……我聞殷墜命,隹殷邊矦、田, 殷正百辟,率肆於酒。( 釋義:辦事的人在舉行飲酒禮的儀式上,沒人敢喝醉,在舉行祡、烝一類的祭祀上也不敢醉酒……我聽說殷喪失了上天所賜予的大命,是因為殷從遠方諸侯到朝廷內的大小官員,都經常酗酒。)此外,西周晚期宣王時代鑄造的毛公鼎銘文也告誡人們不要酗酒。

關於從道德的角度對酗酒做出的更加嚴厲的譴責,我們可以參看《尚書· 酒誥》篇。《酒誥》一般被認為是西周時期的作品,也許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一篇反對酗酒的文獻。這篇文獻記載的是成王或周公向周王的弟弟們發表的講話,告誡他們末代商王由於酗酒而導致了商代的滅亡。

講話的前半部分是說在哪些情況下可以用酒:

《酒誥》

只有重要的祭祀(“惟元祀”)可以用酒;

上天懲罰酗酒的人;

只有祭祀的時候可以飲酒(“飲惟祀”);

“德將無醉”;

只有完成了對長者和君主的應盡義務之後,才可以慶祝飲酒。

這篇講話的第二部分既表彰了商代建立者們的德行,同時也批評了紂的荒淫無度:他“惟荒腆於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這樣,商紂“弗惟德馨香祀,登聞於天”。需要註意的是,在《酒誥》篇當中,“味”是溝通“德”的渠道:商人“庶群自酒,腥聞在上”。總的來說,商的滅亡就是酗酒帶給商人的懲罰。《尚書》其他篇還說,酗酒敗壞了商代先王的美德,上天震怒,但“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以容”。《酒誥》篇最後告誡說,對周人飲酒的情況要進行監控,聚眾飲酒要全部逮捕,若殷商的輔臣百官沈迷於酒中,要教育他們。

古代先民酒器斝,用於溫酒。商湯王打敗夏桀之後,定為禦用的酒杯,諸侯則用角。

《酒誥》篇一再強調,只有在祭祀的時候才可以飲酒,在祭祀之外的其他場合則嚴格禁止飲酒。這也許是第一次將世俗的飲酒與宗教祭祀用酒區分開來,並且對日常生活中的飲酒行為做了嚴厲的譴責。人們用食物、酒醴來娛神,同時參加祭祀的人們又希望滿足自身宴飲作樂的欲望,如何在這二者之間保持一種平衡,是戰國至漢代文獻中討論祭祀時所關註的一個主要問題。

不能喝的人,在儀式上可能會喝醉

從文獻資料來看,人們通常認為飲酒、用酒來祭祀神靈,是進入神靈世界的最為有效的途徑,但是超出禮儀規定的無節制的酗酒則被看作是道德墮落與政治衰微的表現,並且會受到嚴厲的譴責。文獻記述通常贊同有德的、理性的周人,反對酗酒無度的商紂,這暗示著歷史的發展與文明的進步同時也就是戒酒的過程。在《詩經· 大雅》中有關周人的勃興、發展的記載中,就有反對飲酒的內容,如《蕩》篇第五節說: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天不湎爾以酒,不義從式。既愆爾止,靡明靡晦。式號式呼,俾晝作夜。

商代的紂辛以及夏代的桀癸, 都成為荒淫無度的亡國之君的典型。據記載,他們以酒為池,懸肉為林,使少男少女裸體相逐其間。墨子說,武王夢見神靈鼓動他克商,神靈還說:“予既沈漬殷紂於酒德矣。”韓非子也說:“常酒者,天子失天下,匹夫失其身。”

影視劇中的紂王和妲己

夏桀、商紂荒淫無度,導致亡國,但商、周的建立者在伊尹、呂望這些宰臣的輔助之下,清除了前代昏庸的王室貴族,再次凈化了君主的耳目。因此,荀子說,商湯、文王都收到了遠方送來的珍奇貢品,“故目視備色,耳聽備聲,口食備味,形居備宮,名受備號”。文獻當中有許多聖賢們勸誡君王要戒酒,不要因酗酒而受到蒙蔽的記載,而且這些記載與自古以來關於戒酒的勸誡是一脈相承的。聖人們行事中庸,既合乎規矩,頻頻飲酒,又不過度。如《淮南子》所記載的,“儀狄為酒,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而絕旨酒”。

如果說《大誥》篇將酗酒與王朝政治的衰落聯系起來,並且直接予以道德譴責,那麼,《詩經》當中有幾篇則反映的是既要飲酒合禮,同時又擔心飲酒過量會有危險這二者之間微妙的關系。《小雅· 楚茨》就是這樣典型的一篇。此篇描述了祭祀祖先之前的準備與宗廟祭祀場景。祭祀儀式結束以後,工祝宣布,“神具醉止”。之後,參加祭祀的人們開始盡情暢飲。

在禮儀過程中,飲酒時應懷有敬畏之心,但同時也可能喝醉,這兩方面在《賓之初筵》一詩中都有反映。據《毛詩序》,這首詩是衛武公時期(前812—前758)的詩歌,它描述了行禮如儀與醉酒同時發生時的各種場面。詩的前兩節描述了在舉行射禮以及射禮結束後舉行的祭祀活動中,人們正溫和有禮地飲酒。射中者被邀請到座位上,主客都非常真誠地相互敬酒,這個時候,“左右秩秩”,非常有序:籩豆有楚,殽核維旅。酒既和旨,飲酒孔偕。

此詩接著說,人們用樂舞的儀式來祭祀祖先的神靈,祖先也保佑他的後代,這個時候,和諧而井然的秩序與祭祀的氛圍是非常融洽的:賓之初筵,溫溫其恭。其未醉止,威儀反反。

這種和諧的儀式很快就戛然而止,緊接著的三節描述了人們不顧禮儀與規矩而陷入醉酒之後的混亂場面。賓客們亂作一團,大呼小叫,酒流得滿地都是。(“賓既醉止,載號載呶,亂我籩豆,屢舞僛僛。”)詩中說,那些“醉而不出”者是“伐德”,接著就有一些訓誡的意味了:“飲酒孔嘉,維其令儀。”在詩的最後一節,人們都醉醺醺的,完全破壞了禮的規則,只好將懂禮的專家請來收拾場面了。這是從道德的角度所做的觀察:凡此飲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監,或佐之史。彼醉不臧,不醉反恥。式勿從謂,無俾大怠。匪言勿言,匪由勿語。由醉之言,俾出童羖。三爵不識,矧敢多又。

上文詩句選自《賓之初筵》,說的是飲酒這件事情,有人保持清醒有人醉糊塗。一般都要現場設立監酒官,有的還輔設個史官來監督。好事者不要再殷勤勸酒了,別讓好酒之輩太放縱輕忽。醉後胡說八道的人要賠罪。三杯酒就認不清東西南北,不能再喝了。——編者註

祭禮上能不能喝酒,觀點不一

在其他文獻當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對飲酒禮儀的敬畏之心與感官愉悅二者之間的矛盾與緊張關系。如《禮記》中記載了一段孔子與子貢的對話:子貢觀於蠟,孔子曰:“賜也樂乎?”子貢回答說:“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孔子反駁道:“百日之蠟,一日之澤,非爾所知也。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鄭玄註:“於是時,民無不醉者,如狂矣。”孔子認為,民眾在慶祝豐收的時刻是可以飲酒狂歡的。

在祭禮上,尤其是喪禮當中,人們是可以隨意吃喝的。墨子斥責其如“甉鼠藏”,就像乞丐一樣,帶著他們的家人混食於喪禮之間:五谷既收,大喪是隨,子姓皆從,得厭飲食。畢治數喪,足以至矣。因人之家翠以為,恃人之野以為尊,富人有喪,乃大說喜,曰:“此衣食之端也!”

類似的批評也可見於其他文獻。據《鹽鐵論》記載,賢良引用孔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的例子,來批評當時的人們將喪禮只當作吃喝的機會。根據賢良的描繪,在古代的理想社會,人們都有道義之心,只有在祭祀的時候才飲酒吃肉。當然,《鹽鐵論》的記載有一些誇張的成分。在講到禮的起源的時候,也有這種理想化的情景。《樂記》說,禮樂其實就是為了抑制人們過度飲酒:夫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是故先生因為酒禮。壹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故酒食者,所以合歡也。

當然,這種過於理想化的敘述反映的並非是歷史的真實情況。從睡虎地秦代法律文書中的記載可知,飲酒宴樂是祭禮的一個重要特征。在祭祀的時候,人們會指責一鄉人放“毒言”,這其實是一種巫術,人們相信,與人交談時,唾液濺人,就會傷害到別人。人們害怕被傳染,因此拒絕與此鄉人一起吃飯飲酒。顯然,這裏的背景就是鄉裏的祭祀。《睡虎地秦墓竹簡》中就有這樣的記載:丙家節(即)有祠,召甲等,甲等不肯來,亦未嘗召丙飲。裏節(即)有祠,丙與裏人及甲等會飲食,皆莫肯與丙共桮(杯)器。

無特殊原因聚會喝酒,要受罰

《酒誥》絕不是中國上古時期發布的最後一篇禁酒令,除了道德因素之外,嚴格禁酒還有其他的原因,包括酒的專營之類的經濟方面的原因。

秦代經常頒布限制酒的生產和消費的禁令,漢代也實行過類似的辦法。秦代關於農業的法律規定,住在農村的平民經營酒的買賣是違法行為。嚴格的禁酒令在大赦的時候也會有所松動,如漢文帝時就允許飲酺五日。通常三五人如無特殊原因而聚會飲酒,按漢代的法律,是要受罰的。武帝時,曾一度實行酒的國家專營(“榷酒酤”),但在鹽鐵論之後很快廢除了此項政策。王充也寫過《禁酒》,他對河南的地方官員強調說,不要沈湎於酒,防止過於猖獗的犯罪行為發生。這些古代的禁酒令在千百年之後依然是文人學者們討論的對象。

王莽時的羲和(大司農)魯匡提出將酒的生產與銷售完全由國家壟斷經營,這也許是歷史經驗對後世政策產生影響的一個最好的例證了。魯匡也認為,酒在祭祀當中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有藥用價值,接著他又從另一個角度指出,歷史上由於濫飲曾導致了社會的衰微。他說:酒者,天之美祿,帝王所以頤養天下,享祀祈福,扶衰養疾。百禮之會,非酒不行。故《詩》曰“無酒酤我”,而《論語》曰“酤酒不食”,二者非相反也。夫《詩》據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禦也。《論語》孔子當周衰亂,酒酤在民,薄惡不誠,是以疑而弗食。

這裏是說,酒用於祭祀,也在筵席中被人們暢飲,它的純潔與其成分反映出時代的道德水準,同時它也讓人聯想到由飲食的精致與純潔反映出的更崇高的精神力量。康達維教授(David Knechtges)指出,類似的情況在中古早期的一些文獻中也有所反映,即飲酒的不同程度與所達到的聖賢的不同程度是相關的。《酒賦》(一般認為是西漢鄒陽所作,其實應為六朝時期的作品)開篇就說:清者為酒,濁者為醴;清者聖明,濁者頑騃。

總而言之,按這裏所說的,歷史與處在歷史進程中的人就像祭祀的時候用的酒一樣,總是在清與濁、明與愚之間搖擺。人們應當遵守照禮的規定來飲酒,但有時又不得已而屈從於感官的誘惑,人性總是在這二者之間徘徊不定,而人與神靈的溝通與交流也就同樣徘徊於這二者之間。參加祭祀的人們要能禁得住各種感官欲望,同樣,按照禮的要求來飲酒也是一個自我修煉的過程,是與歷史上的先王以及超越於世界之上的更高的力量交流的一種鍛煉。《孔叢子》當中的《楊柳賦》描寫在柳蔭樹下,同好摯友聚在一起開懷暢飲,賦詩明誌,其中反映的正是這種思想:於是朋友同好,幾筵列行。論道飲燕,流川浮觴。肴核紛雜,賦詩斷章。令陳厥誌,考以先王。賞恭罰慢,事有紀綱。洗觶酌樽,兕觥並揚。飲不至醉,樂不及荒。威儀抑抑,動合典常。

《早期中國的食物、祭祀和聖賢》作者:[英]胡司德 譯者: 劉豐 版本: 浙江大學出版社·啟真館 2018年12月

作者:胡司德

整合:西西

編輯:榕小崧、沈河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