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到人被謀殺我背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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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真兇

一樁羅生門奇案

兩位當事人各執一詞

幾乎無解

警方無計可施請出李昌鈺

看神探如何讓血跡訴說真相

《誰是真兇?---李昌鈺系列》

大家好,這裏是奇聞觀察室,我是長風

在1984年的美國,發生了一起羅生門奇案,兩位嫌疑人互相指認對方是兇手,而且還交代出了一個相同的故事,明明知道其中有人在說謊,但卻無法識破,使得真相撲朔迷離。

案件停滯了3年,直到李昌鈺博士出馬,才有所轉機,最終水落石出.

那麼當年究竟發生了什麼,誰才是真正的兇手呢?

下面我們就先穿越回1984年,帶大家重新梳理一下案件的細節

美國·新奧爾良·1984年

新奧爾良(New Orleans)是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南部的一座海港城市,也被人稱為美國最豐富多彩、最國際化、最歐洲範兒的城市之一。

新奧爾良狂歡節Mardi Gras是當地的傳統節日,會持續數日之久,其中的環節包括戴著各種誇張的面具以及裝飾,上街遊玩,街上還有各種各樣的花車,這段時間學校放假,單位停工,人們都沈浸在一片狂歡之中,這是一個充斥著音樂、遊行以及舞會的狂歡季節。

狂歡

1984年2月24日淩晨1:40分,正值深夜,警局的電話突然響起,警員接過電話,另一頭傳來了一個男人焦急的聲音(錄音):

報警人:有人闖進了我的屋子,而且還要殺我

警員:冷靜 冷靜,你家在什麼地方

報警人:我手臂受傷了,屋內到處都是血,我得去看看我的妻子

警員:好的,請保持電話暢通

報警人:哦 天哪,天哪,珍妮特 我的天哪 我想他殺了我的妻子

隨後報警人交代了自己名叫克裏·邁爾斯(Kerry Myers)並且告訴了警方具體位置。

克裏·邁爾斯

淩晨02:43分,新奧爾良警方趕到了案發現場,走進房子後,現場是一片狼藉,受害人珍妮特倒在客廳的血泊中,早已沒有了呼吸,墻面和地面上有非常多的血跡。

在主臥,還有他們2歲半的兒子瑞安(Ryan),頭部受傷,已經陷入昏迷當中。

在一間次臥,發現了6周的女兒薩拉(Sarah),好在莎拉安然無恙,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6周的女兒薩拉

警方趕緊將傷員都送到了附近的醫院

兒子瑞安傷勢較重,送到了重癥監護室,父親克裏身上的傷也不少,左前臂粉碎性骨折,頭部多處淤青,多處裂口,下腹部有刺傷

但慶幸這些都不致命

處理了傷員之後,警方開始對案件展開了仔細的調查

整棟房子內,多個房間都有血跡,最集中的就是客廳,珍妮特仰面躺在客廳地板上,面部遭到了重擊

有大量的飛濺的血液就集中在珍妮特頭部上方的墻面上,旁邊還有一株打翻的綠植,看上去當時是發生了激烈的衝突。

經法醫檢查,確定在警方到達的時候,珍妮特已經去世超過8個小時。

兇器是一支帶血的棒球棍,當時被放在沙發邊上

帶血的棒球棍

除此之外,屋內有大量破碎的物品,如煙灰缸,杯子,盤子,燈罩等等,廚房內還有一把帶血的刀。

警方將證物都做了妥善的封存處理,而且在案發現場拍了近140張照片,一個細節都沒有遺漏。

140張照片

新奧爾良警方的這個操作,值得點贊,因為這為後來案件的偵破提供了關鍵性的證據.

誰是兇手?

這起案件看起來並不復雜,因為被害人的丈夫克裏就是目擊者,他在電話中向警方提供了整個案發的過程。

克裏說:

我下午3點30分回到家裏,發現妻子被人綁了起來,屋裏還有一個人那人還用棒球棍偷襲我,用一切能拿到的東西打我。

隨後我們扭打在一起,我希望他冷靜下來聽我說,他不聽就算了,還拿刀刺我,後來我搶了刀,刺傷了他,將他趕出了我家。

不僅如此,克裏還向警方交代了闖入他家的那個人非常詳細的信息,如年齡,外貌,汽車車牌號等等

為何克裏知道如此詳細呢,因為這個人就是他多年的好友比爾·豐塔尼耶(Bill Fontanille)

比爾·豐塔尼耶

兩人是老鄉,中學的時候就經常在一起玩,大學後就分道揚鑣了,克裏在大學期間認識現任的老婆珍妮特(Janet),而大學畢業後,克裏和比爾都選擇了回老家發展。

珍妮特(Janet)

所以他們又玩到了一起,關系比以前更好了

後來大家各自組建了家庭

但比爾的婚姻生活並不幸福,妻子還離開了他

組建了家庭

因此,比爾變得脾氣暴躁,曾把家裏的家具電器砸的一團糟

就在案生2天前,婚姻失敗的比爾來找克裏,抱怨他的遭遇和不幸,克裏也順勢回道:我和珍妮特的關系也就那樣,經常吵鬧。

婚姻失敗的比爾

沒想到2天後,悲劇就發生了

警方結合案發現場的情形,認為克裏說的是事實,也就是說兇手是比爾·豐塔尼耶(Bill Fontanille)

那比爾此刻在哪呢?

在醫院!而且他是自己走進醫院的

在醫院的比爾

據醫院的護士所說,比爾來的時候,衣服上染滿了血跡,背部和右側胸腔上部至少有五處刺傷。

他沒有咆哮、沒有胡言亂語,表現得非常冷靜

一直重復了幾句話

“我被刺傷了,我最好的朋友刺傷了我”“

“他會告訴你們,我們合謀殺死我們的妻子,但他沒想到我會真的這樣做”

當警方找到比爾時,比爾給出的說法卻大不一樣。

比爾講述的版本是這樣的:

2月22日,也就是案發前一天,我去克裏家找他,但他不在,我就和他的妻子珍妮特聊天,聊著聊著就沒忍住,做了愛做的事情。走的時候還把棒球棍忘在他家

第二天下午4點左右,我準備去拿回棒球棍,但畢竟心有愧疚,也被怕克裏發現昨天發生的事,所以就故意把車子停在街角,距離他家有一段距離。

車子停在街角

本來這天是周四,克裏應該是上班不在家的,可當我敲了敲門,竟然是克裏給開的門,驚訝之余我並沒有露出破綻,但當我走進屋,克裏就從後面襲擊我

爭鬥中我問:

“克裏,你在對我做什麼,我不明白”

克裏很冷靜地回答:

“我在做我應該做的事”

當時我就想,難道是我給他戴綠帽子的事被發現了

還容不得我多想,克裏拿著刀又刺了過來,扭打中,我也找到了棒球棍瘋狂的回擊,記得擊中了他手臂多次,應該是斷了。後來棒球棍在扭打中掉了,我拿起了煙灰缸,杯子等一切能拿的東西來攻擊他。

打著打著,我們發現誰也不能把對方怎麼樣,僵持了45分鐘後,我們決定不打了,暫時休戰,搞這麼累還不如看看電視,於是從晚上7點看到晚上11點多。

看電視

冷靜下來後,我去浴室清理一下身上的血跡,可當走向門廳的時候,克裏他不講武德,又拿刀偷襲我,雖然我沒有大意,但速度太快,來不及躲閃,被刺中了2刀,然後就又是扭打在一起,我倆都握住了刀,保持這個姿勢,又僵持了2個小時,我身上有傷,不能久待,所以就趁他不註意跑了。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我一直沒看到珍妮特和她的2個孩子,只有聽到她女兒的哭聲

以上就是比爾的口供,過程交代的十分詳細且具體

所用到的工具以及他們的受傷情況,都跟警方的調查結果一毛一樣,這可讓人有點摸不著頭腦了,克裏報警時,可不是這麼說的啊

為了了解事實的真相,警方又找到克裏進行了新一輪的問話。

1984年3月14日,克裏給警方講了一個2.0版本的故事

克裏說:

我是在事發當天下午3點45到家的,門是鎖著的,門口沒有看到別的車,當我開門進屋後,比爾就拿著棒球棍從客廳竄出來,接著就對我亂棍攻擊,我趕忙用手臂阻擋,沒幾下,手臂就被打斷了。

還好,他的棒球棍也被我擊落了,然後他用煙灰缸,杯子等各種物品打我,我則拿到一把刀刺他。

期間,聽到了客廳中傳來女人的呻吟聲,應該是我妻子

當時我就問:“我妻子怎麼了”,

比爾說“沒事,我只是把她捆了起來,沒有傷害她,孩子們也在房間裏安然無恙”

說完,我們繼續扭打在一起,兩人都打累了之後,中途休戰了,接著我們就看電視,看到了11點多,我們又打了起來,最後又僵持了2個多小時,比爾才離開我家。

比爾走後,我才發現妻子珍妮特倒在客廳地板上,已經沒有了呼吸,然後報了警。

警方聽完比爾的交代後,是一個頭兩個大,徹底蒙圈了。

兩人說的打鬥環節都一樣,但描述的都是對自己有利,互相指認對方是兇手,那到底是誰在撒謊呢。

一些血跡專家也給警方提供了詳細的鑒定報告,比如棒球棍上有3人的血跡,上面還有比爾和克裏的指紋,衣服上也有多人的血跡等等,可是些根本就無法確定誰在撒謊

衣服上也有多人的血跡

但是案件總不能這麼算了吧,總得有個人要(背黑鍋 哦不)承擔責任吧!

警方仔細對比了比爾和克裏的證詞,又走訪了大量被害人的親朋好友和鄰居,終於有了決定,比爾,就選他了.

首先,比爾的人品有問題

比爾的一個老朋友說,比爾經常謊話連篇,比爾的前妻說,他性格暴躁,經常無緣故的辭掉工作,還有5次輕生的記錄,再根據比爾自己交代的,他給克裏帶了綠帽子,這明顯有違道德,看他就不是什麼好人.

其次,比爾的形跡可疑

有人看到在案發前,比爾拿著棒球棍站在克裏家門口,顯得很冷靜,還有他當天去克裏家時,故意將車子停的很遠,但他之前從來沒有停過這麼遠;明顯是有組織有預謀的

故意將車子停的很遠

還有一個疑點,比爾受傷離開後,他先是開車去了父母家,然後才去的醫院,這不合邏輯啊,受了重傷竟然不是第一時間去醫院.

最後就是奇怪的證詞

比爾趕到醫院時曾說過:

“他會告訴你們,我們合謀殺死我們的妻子,但他沒想到我會真的這樣做”

這話就很有意思,合謀?真的這樣做?他指的會是什麼事呢

警方似有所悟。

基於以上這些,警方認為比爾就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

註意哦!這裏完全是靠猜測給出的結論,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事實依據

隨後克裏作為受害者形象出現在各大新聞報紙和媒體上,都在大肆報道,克裏和至交好友反目成仇,不僅被戴了綠帽子,妻子還被好朋友給送走了。

實際上在當時的新奧爾良,坊間還流傳著另外兩個版本的說法:

版本1:克裏回家後,正好看到了比爾和妻子在辦事,所以大打出手,憤怒的他不僅打傷了比爾,妻子也在打鬥中去世了.

版本2:比爾去拜訪克裏,克裏懷疑比爾給自己戴了綠帽子,所以主動出手,最後兩人打鬥,期間妻子珍妮特被打傷去世了。

雖然克裏也無法徹底擺脫嫌疑,但警方既然逮捕了比爾,就間接默認了克裏是無辜的

而且克裏的朋友們都表示,他人品不錯,是個好男人,所以對他的懷疑也就不了了之了。

1986年5月,經過了長達2年多艱苦的調查之後,陪審團終於以一級謀殺罪名,將比爾送上了法庭。

比爾送上了法庭

審理持續了5個小時40分鐘,結果是,12人的陪審團中有6人支持無罪。

這也就意味著比爾無罪,當庭釋放。

這下警方和法院都尷尬了,2年多的時間,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好不容易送上法庭,卻這麼個結果。

這沒人坐牢,可不好交差啊,畢竟是一起命案,對於逝去的珍妮特來說,是極其不公平的。

警方心想:既然自己解決不了,那就請外援。

李昌鈺出馬

1987年,新奧爾良警方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只好請到了物證專家李昌鈺博士。

李博士是當時公認的在物證鑒識方面有著絕對的權威,尤其是對血跡方面的判斷,而剛好此案中,案發現場有大量血跡.

李昌鈺博士

李博士在了解案情之後,也是一臉驚奇,他說自己處理過六七千起案件,但卻從未見過這樣的情況,兩個互相指證的嫌疑人,講述了一個相同故事,唯一不同的是故事的開頭和結尾,打鬥還持續10個小時,期間還看電視、休息,這簡直是匪夷所思。

李博士知道,對於受害者家屬來說,調查出案件真相,將兇手繩之以法,這是給予他們最大的安慰。

於是夜以繼日的調查,了解李昌鈺辦案思路的人都明白,他查案通常都會幹一件事:

重建犯罪現場。

重建犯罪現場

這可是他的拿手好戲,雖然距離案件發生已經過去了3年,現場的血跡等證據早已被清理幹凈,但房子還在,而且格局並沒有改變。

李博士來到案發現場後,根據警方之前保存的證物和拍攝的近140張現場照片,完美的還原了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李博士認為,比爾和克裏所描述的打鬥的過程應該是真實的

但是打著打著竟停下來看電視,這聞所未聞的。調查了幾千起案件,從未聽說過有這樣的事

還有一點,案發現場的房子並不大,珍妮特就倒在客廳,是一個很顯眼的位置,但是克裏和比爾的證詞都沒有提這一點,仿佛從頭到尾的打鬥都沒有看到一人躺在旁邊,這顯然說不通。

李博士懷疑

因此李博士懷疑,這兩個人很可能都在說謊,或者這起案件就是他們合謀犯下的。

不過這依舊只是懷疑,重點還是要找到證據。

李博士將警方保存完好的證物進行化驗,重點檢查的當然是比爾和克裏當時所穿的衣服。

經過仔細的檢查,李博士發現了之前新奧爾良警方從未發現的線索。

李博士在現場

第一:珍妮特倒下的墻面上血跡,有新舊血跡重疊的現象,說明發生了多次攻擊,期間有不小的時間停留。

第二:比爾和克裏的衣服上都有大量血跡

這些血跡有一個特點,就是有很多都是中速噴濺血跡,中速噴濺血跡形成的前提條件是,鮮血經過擊打產生

檢測

比爾和克裏在扭打中是不會產生這種噴濺血跡的,那麼血跡就是來自珍妮特,因為珍妮特頭部墻上就有大量的噴濺血跡,是棒球棍擊打造成的。

即然中速噴濺血跡是擊打造成的,那就可以說明一個殘酷的事實

中速噴濺血跡

珍妮特遭受擊打時,還是活著的。

而比爾和克裏的衣服上都有大量噴濺血跡,說明珍妮特遭受擊打時,他們兩人就站在旁邊。

造成這樣情形只有兩種可能,要麼是其中一人在擊打時,另一人在旁邊看。要麼就是兩人交替擊打珍妮特,直到她去世.

第三:克裏襯衫左側有大量的血跡

對此克裏給出的解釋是,珍妮特倒在地上,他上前抱了一下,所以沾上了血跡。

這個謊撒得很低級,因為他左側襯衫上是揮灑式血跡,也是血液經過擊打後濺在衣服上。擁抱只會造成一般的接觸性血跡。

測試

李博士再結合墻上的噴濺血跡和珍妮特倒地位置,得出結論,兇手揮棒時用的是左手,更嚴謹地說,揮棒擊打最多的是用左手,也就是說兇手是個左撇子。

而剛好克裏就是個左撇子,再加上他左側的襯衫上有揮灑式血跡,這不剛好呼應上了嘛.

第四:根據醫院當時的記錄和照片,克裏身上被刺的傷口比較淺,如果兩人是大打出手,急眼的人,造成的傷口不應該是這樣的。

李博士結合他發現的證據,認為在本案中,兩人的打架鬥毆很可能只是假象,又或者說只是障眼法。

他們是在講述一個令警方信服的故事,而事實的真相是,兩人都參與了用棒球棍擊打珍妮特的過程,期間珍妮特並沒有去世。

李博士推測過程

可是克裏和比爾在接下來長達10個小時內,並沒有報警或者將珍妮特送去醫院,他們反而停下來商量對策,想著如何才能脫罪。

說著說著發現珍妮特還活著,於是又舉起了手中的棒球棍,所以才造成墻上的血跡有新舊重合跡象。

最後他們想出了一致的口供,並且還假模假樣的打鬥了一番,造成兩人都負傷,讓故事顯更加的真實。

看電視

李昌鈺博士的這些推論,並不是憑空想出來的,現場血跡和證據並不會騙人,李昌鈺一直認為

通過證據還原事實的真相,這是物證專家的本職工作。

雖然李博士通過血跡和證物,推理出了案件的大致過程,比爾和克裏兩人都應該對珍妮特的生命負責,不過究竟誰才是主謀,誰是幫兇,這點他並不能確定,這一切還需要交給法庭來審理。

後續……

1990年3月28日,這起案件新一輪的審判又開始了,此時距離珍妮特去世已經過去了6年。

這次走上審判席的,不僅僅只有比爾,還有珍妮特的丈夫克裏。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雙重審判,而且是在同一個法庭審理,這在美國歷史上是非常罕見的。

對克裏做宣判的是法官個人,而對比爾進行宣判的,是12位陪審團。

整個審判的過程相當復雜,因為同一個證人,可能要面對兩方律師的提問和回答。

過程持續了11天,其中有2天,李昌鈺博士向法院解釋有關血跡方面的證據,尤其是中速噴濺血跡。

事實證明從血跡的角度來看,克裏和比爾與案件都脫不了嫌疑。

最終,法院作出了的宣判

克裏·邁爾斯,被判二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克裏·邁爾斯

比爾·豐塔尼耶,被判過失殺人罪,判處21年有期徒刑。

比爾·豐塔尼耶

此結果一出,新奧爾良市人民是一片嘩然。

本來以為只是其中某一人說謊而已,沒有想到性質更加的惡劣,兩人竟然都放著活著的珍妮特不管,反而是密謀如何串供,如何脫罪,不管誰是舉起棒球棍的主謀,他們的罪行都不得饒恕。

被判處21年有期徒刑的比爾,只服刑了10年時間,在2000年11月14日就假釋出獄了,被判處終身監禁的克裏,路易斯安那州赦免委員會對他實施了兩次減刑,只要服刑 30 年,如今已經刑滿釋放了。

刑滿釋放

他們減刑的原因,一方面是在獄中表現良好,另外一方面也要歸功於珍妮特的家人,他們選擇了放下,選擇了原諒。

赦免委員會也向公眾表示,

“這一決定是基於他在獄中的行為,以及受害者家人在委員會聽證會上作證支持克裏·邁爾斯先生的事實”

在他們出獄之後,當地的居民表現出了極大的寬容,選擇了接受他們,希望他們能夠好自為之,在有生之年做一個善良的人。

受害者家人

其實本案最離奇的是,克裏和比爾自始至終也沒有交代作案的動機以及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

李昌鈺博士也只是推斷出了大概的過程,並加以猜測,這件事情的具體前因後果仍然是一個經久不衰的謎團。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故事,我是長風,那我們下期再見

參考資料:

https://law.justia.com/cases/louisiana/supreme-court/1989/89-kk-0030-2.htm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4oxZVZo_Rc

https://www.nola.com/news/crime_police/article_32028af6-aedb-5d27-8022-5e5ce8a9915d.html

書籍-《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

作者:奇聞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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