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見雞和雞屎周公解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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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親生兒子能順利結婚,老人想盡辦法將養子趕出家門,卻又接二連三地以索取生活費、喪葬費、追加生活費為由,四次起訴已經沒有關系的養子,最終養子反擊。為何養子十七年不與家裏人聯系?又是為何養父母一家會如此對待這個養子?

變了味的報恩是其壓力巨大

《傳奇故事》講述了這樣一個案例,南京的周鳳珍老人一家,與自家的長子發生了一些令人無奈的事。面對記者的詢問,周鳳珍與小兒子李文春都不願意提及,甚至李文春說:已經與他“失聯”了。

隨後經記者了解,李文喜已經17年沒有回家看望過母親,但是他同樣住在南京,甚至在2013年,父親去世,大哥都沒有回來。老父親臨終前還跟李家大姐李文霞說:如果他回來了,你們兄弟姐妹還是要繼續處,畢竟你們都已經二十幾年了。

處理完父親的事,算出三個子女每人要承擔3700元的喪葬費,但是長子李文喜卻拒絕出錢。他們憤怒地直接起訴了李文喜,要求他承擔這筆喪葬費。那為什麼作為長子,不僅十七年不與家裏聯系,還拒絕承擔父親的喪葬費?

據李文喜說:這就是個無底洞,他們會變著法的來問我要錢,都是獅子大張口,那我的日子怎麼過?李文喜回憶道,李家大姐早年嫁到了鄰村,小弟先是讀了大學,成為家裏少有的文化人,後來又找到了工作。但是至於長子李文喜,只讀書到初一,然後就到工地做起了泥瓦匠。

後來家裏蓋起了新房子,名字是李文喜的,所以也由李文喜來照顧老人。隨後小弟因為工廠倒閉,在外面上了沒兩年的班就回來了,吃喝都靠父母。但是就是因為小弟的回來,母親周鳳珍的態度大變樣,尤其是結婚後。

李文喜說:“我們還在睡覺,直接房門一蹬,雞屎往我們身上潑,還拽我們的被子。”

每次母親數落完李文喜,小弟還會緊接著找茬。據李文喜和妻子回憶:當時李文春用膝蓋頂著我,用拳頭打我太陽穴,他想要我的命,李文喜的妻子就只能大喊救命。如果不是妻子勸自己,自己就已經喝藥自殺了。隨後李文喜怎麼也想不明白,為什麼家人會這樣對自己,這時嶽父嶽母的話讓他不禁出了一身冷汗。

皇帝愛長子,百姓疼幺兒

李文喜說:“因為家裏的房子在我的名下,如果不把我擠走,李文春就沒法結婚,農村人娶個老婆,肯定是要有房子的。”

李文喜在那一刻終於明白了,之後正巧妻子懷孕了,就帶著妻子搬了出去,也盡量不再與家裏來往。所謂的“失聯”十七年,就是這麼來的。

一家人對於小兒子的偏愛有些太明顯,李文喜對此苦笑著說:因為我的父親跟養父是好朋友,我是“壓子”。原來李文喜是李家人收養的。當年李家的兩個兒子都夭折了,正巧李文喜的親生母親也去世了,李家就收養了李文喜做“壓子”,為了鎮住下面的孩子。

但是對於李文喜的說法,周鳳珍卻一口否認,是因為他們同情這個沒娘的孩子,所以才收養的。但是不論是出於憐憫還是有其他目的,李文喜到李家頭幾年的時候,李家人還是對他比較好的。

伴隨李文春的出生,李文喜也曾跑回過親生父親家,因為這家人從那時起,就對他特別的不好。但是由於生父條件不好,知道已經沒有選擇的李文喜,決定讓李家接受這個長子,開始一心為李家當牛做馬。

但是周鳳珍卻認為李文喜在誇大事實,李文喜說:在結婚以後也欠了一些外債,就沒再像以前那樣工資悉數上交,但正因如此,李家人的態度變了樣。在李文喜搬出去不久後,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李家人要求解除與李文喜的收養關系。

李家人要求李文喜一次性地拿出將十八年的養育費,但是法院稱沒有這個法律,但是當場解除了李家人與李文喜的收養關系。按理說,李文喜已經不是李家長子,但是接下來的事,對於李文喜而言,簡直就是災難。

一場永不停息的狂風暴雨

不到一年,李家人再次起訴他,要求分割當時那套寫著他名字的房子,當時李文喜對房子建設也有貢獻,但是想到還是老兩口貢獻大,於是李文喜就沒有再爭。最終法院判定房子的產權屬於老兩口,但是老兩口要支付給李文喜九千六百元補償金。

如果房子還給他們,自己能拿到那賠償費,李文喜也就認了。但是兩年後,老兩口竟然又將他起訴了,要求他支付贍養費,這次“突襲”讓李文喜頗感意外。明明已經解除了收養關系,為什麼還要付贍養費?

原來根據法律規定,李文喜還是需要向李家兩口付贍養費的,李文喜頓感無奈,這個肯定是那個有文化的李文春搞出來的,不然老兩口怎麼會知道這個,面對這一條規定,李文喜只得執行。當時老人欠李文喜九千六百元一直沒給,李家人表示,就用這九千六百元抵了贍養費。

李家人先通過脫離關系,到房屋析產,再到索取生活費,強制執行四個步驟,不僅房子換了新主人,還讓原本屬於李文喜的錢也拿走了,即便是這樣,但是事情依舊沒有這麼輕易地就結束了。

李文霞說:“當時我父親就說了,他已經喪失人性了,就要一直告他,讓他不好過。”

2006年。他再一次被養父母給告了,理由還是贍養費。在2010年,李家老兩口以生活費標準提高為由,要求李文喜追加生活費用,並且承擔一萬多元的醫藥費。對於李文喜和李文春的生活標準而言,李文喜騎電動車,李文春開轎車,於情於理李家也是不缺錢的。

隨著時間發展,李家以贍養費的理由,索取的數額越來越大,後來那套原本屬於李文喜的房子趕上拆遷,老兩口分得了四十四萬元。但即便是有這些錢,老人還是會以沒有生活經濟來源為由,向李文喜索要贍養費。

據了解,李家已經把這44萬給了小兒子李文春,拿去買了三套房,所以周鳳珍便說自己手裏沒有一分錢。而且為了買房子還欠了一些債,債讓小兒子去還,但是自己的生活還是需要這個“大兒子”承擔責任。

皇天不負有心人

對於養父母的無理要求,法院再一次判定李文喜不僅要追加生活費,還要承擔三分之一的醫藥費,李文喜已經受不了了。於是在2011年,李文喜起訴了李家,要求分割房屋拆遷所得的那三套房產,但是李文喜以失敗告終。法院判定在1997年就已經與兩位老人解除了收養關系,沒有任何親屬關系的資格去談論財產的事情。

2014年12月,兩家人最後一場官司裏,法院駁回了周鳳珍的訴訟請求,李文喜終於不用再給錢了。因為一方面收養法規定的條例中,只規定了生活費,沒有規定喪葬費,另一方面是李家人與李文喜從來也沒有約定過喪葬費該如何承擔。

好在最終李文喜還是擺脫了除去生活費以外的其他費用,隨後在記者采訪時,李文喜還說出了一個埋藏在心裏很久的秘密,那就是現在做夢還是會夢見李家人。可能在李文喜的潛意識裏,李家還是給過他溫暖的,他也是認同養父母給過他一個家的。

面對別人的無理要求,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人應該感恩,但是不要一味索取別人報恩,親情恩情都要講究將心比心,不能單方面的索取卻不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