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情敵離開

頻道:解夢 日期: 瀏覽:1

儋州一男子林某某

捉奸不成

竟駕車故意撞擊“情敵”轎車

儋州市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對林某某提起公訴。儋州法院經審理,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兩年。

2020年11月的一天,

林某某的妻子謝某某與朋友聚會

到深夜仍未歸家 ,

林某某因擔心妻子安危

而使用手機定位功能 查找其位置。

林某某根據定位的位置,

駕車至儋州市那大鎮某中學附近路段,

發現謝某某與張某某

在一輛轎車的後排座椅上聊天 。

林某某懷疑謝某某出軌,

於是大力拍打張某某的車廂

要求謝某某下車。

張某某見狀心中恐懼,

便爬回駕駛座企圖駕車離開 。

林某某駕駛自己的車輛

緊跟其後,

並多次撞擊 張某某的車輛

最終導致張某某駕駛的車輛翻車 。

林某某駕駛的車輛

也因此撞到路邊的樹上,

所幸無人受傷 。

三人分別從損壞的

轎車中出來後,

林某某當場撥打了報警電話,

並在現場等候民警處理。

經儋州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

張某某的車輛

損失價值達36269元。

事後,經過解釋與協商,

張某某對林某某

一時衝動的行為表示諒解 ,

請求對林某某從輕處罰。

儋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

林某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價值36269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之規定,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於林某某投案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同時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遂向法院提出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兩年的量刑建議。

儋州法院經審理,

完全采納檢察機關的定罪意見

和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

來源: 海南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