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自己頭上戴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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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公安機關聯合編輯《偵查經典2000-2002》

1995年8月28日子夜,黑龍江省大慶市肇源縣新站鎮皮貨商史某學家突然發生火災,當火被消防官兵撲滅後,檢查現場時發現史某學夫婦和孩子一家三口都被燒死在自家土炕上,頭部均發現有鈍器傷,因系被他人所害,遂向肇源縣公安局報警。肇源縣公安局立即組織了30多名警力組成8.28特大搶劫殺人縱火案專案組進行偵辦。

王一汀繪制的美術作品《禹州山貨鄉山貨村的皮貨商》,可以很好的表現皮貨商的精神面貌

一張皮貨買賣的上彩照片

案發現場由於過火再加上撲救的緣故已經被完全破壞,因此警方在現場勘查中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起火時又是在夜深人靜的子夜,根本沒有什麼親歷目擊者,案件的偵破從一開始就毫無頭緒,被迫擱置了下來,而這一擱置,就擱置了八年,專案組也被迫解散。

這起特大滅門慘案(殺害3人及3人以上的命案為特大殺人案)震驚了整個新站鎮,警方卻遲遲不能破案,因此在這八年中,肇源縣公安局(期間換了三任局長和四任刑警大隊大隊長)乃至大慶市公安局受到了極大的輿論壓力,成為壓在整個油城(大慶的簡稱)刑警心坎上的一塊石頭。

8年後的2003年3月18日,肇源縣公安局的呂局長正在辦公室裏辦公,9時30分的時候他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是肇源縣婦聯打來的,舉報本縣民意鄉民意村農民王彥國在縣城北街租房包二奶,現在這個“二奶”已經懷孕,正在那所房子裏待產;而他和其原配妻子沒有離婚,兩人育有一個(虛歲)13歲的男孩,這種行為涉嫌重婚罪,要求公安局出警。“這事你們公安局管是不管?!”

肇源縣公安局大樓

“如果情況屬實,就是一起涉嫌重婚罪,我們一定管。”

放下電話後,呂局長立即召集縣局主管刑偵的尚副局長、刑警大隊崔大隊長和當年參加過8.28特大殺人搶劫縱火案偵辦工作的老刑警唐福春(當年的30多個專案組幹警此時只剩下唐福春還在肇源縣公安局任職,其余的要麼退休要麼調走)叫到辦公室,就婦聯幹部的舉報進行部署,重點調查王彥國重婚事實以及對王彥國的親友和社會關系展開調查。

調查發現,王彥國時年35歲,1991年與當地女青年曲某結婚,婚後育有一個12周歲的男孩,正在肇源縣上小學,他們的鄰居反映從來沒有聽說過王彥國和曲某離婚,夫妻倆和孩子依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2002年2月,王彥國在肇源縣某歌舞廳經人介紹認識了時年20歲的內蒙古籍打工妹王某,4月的時候王彥國帶著王某去了一趟北京,回來後就擺了兩桌酒席權當結婚酒席,然後在城北街租了一間房,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此時王某已經懷孕九個半月,預產期在2003年3月末、4月初。至此,王彥國的重婚罪可以坐實,呂局長當即拍板:抓!

3月18日23時40分,刑警大隊崔大隊長帶人包圍了王彥國在城北街的出租房,破門而入後將正摟著“小媳婦”王某在被窩裏呼呼大睡的王彥國銬了起來帶回局裏連夜突審。

由於被抓了現行,王彥國對其包養王某姘居的事實供認不諱,但他狡辯說他和妻子曲某已無感情,待王某生下孩子後就和曲某辦理離婚手續。雖然他的說法在情理上有一定情有可原的因素,但法律無情,重婚罪就是重婚罪,無可辯駁,因此警方以涉嫌重婚罪將王彥國刑拘。

在辦理刑拘手續時,唐福春看到王彥國的檔案履歷中有“1991年在肇源縣販賣皮貨”這一條,突然腦海中一閃:8年前他在專案組偵辦“8.28大案”的時候王彥國就是重點審查對象之一,但當時沒有掌握實質上的證據而結束了審查。如今意外得知此人曾經在肇源縣販賣過皮貨,或許就和受害者史某學一家有交集。

唐福春此時顧不得再辦什麼拘留手續了,將手續材料往身旁的徒弟手裏一塞,一路快步進了局長辦公室,向呂局長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唐福春的這個想法得到了呂局長和尚副局長的高度重視,雖然這二位沒有偵辦過8.28大案,但這個八年前的陳年舊案久懸不破,是肇源縣公安局的一大負面汙點,每一任局長和刑警大隊大隊長一想到這個案子就如鯁在喉,呂局長當即決策將已經塵封了八年的8.28大案的案卷調出,隨後和尚副局長,崔大隊長和唐福春四個人一起連夜認真研讀。結果發現史某學被殺的前一日正好售出了一車羊皮,賺到了一大筆錢,而王彥國在案發的第二天就離開了新站鎮回老家吉林梨樹縣土龍村,當時也因為這個原因懷疑過他,但由於證據不足而否定了他的嫌疑。慎重起見,呂局長向其上級——大慶市公安局主管刑偵分林副局長請示“觸動王彥國”。林副局長的批示是“先搜集必要的證據,待水到渠成時再先發制人,達到朝發夕至一舉拿下的效果。”

皮張買賣

4月中旬,市局林副局長親自前往肇源縣公安局聽取匯報,隨後決定成立由大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徐副支隊長為組長、刑偵大隊侯大隊長為副組長的專案組,和肇源縣局的同誌們密切協同,重啟偵辦8.28大案。

在對王彥國深入調查中專案組發現:他雖然很早就開始做收皮貨生意,但在這一行當中並不是一個行家裏手,他收上來的皮貨因為保管不善,總是賣不上好價格,因為缺乏經營之道,案發當年——即1995年的收購皮貨的賬目表明王彥國當時已經負債一萬多元。而受害者史某學卻因為經營有道而將生意做得有聲有色,根據曾經和他們打過交道的皮貨商反映:他們多次看到王彥國騎著他的紅色幸福250型摩托車到新站鎮史某學家中請教皮貨生意經驗,在案發前一天,也有人在鎮裏發現了王彥國的蹤跡。這些也是八年前對王彥國有作案嫌疑的重要依據。

幸福250型摩托車,罪犯王彥國就有一輛這樣的摩托

一張收購皮貨的膠片底片,可以以此腦補王彥國、史某學等人交易皮貨時的場面

不過,8年前的8.28案專案組成員曾經核實過王彥國的行動軌跡,當時有八九個人、包括王彥國的妻子曲某證實在案發當晚王彥國和同村人去河網箱偷魚,被看網箱的人發現並追趕,連衣服都來不及拿,光著屁股跑回家,當時的專案組由此排除了對王彥國的懷疑。

此時面對8年前的詢問筆錄,新的專案組成員們認為王彥國在案發當晚出現在南河偷魚這一條,按照一般思維推理,這是一個巧合情況;按照偵察思維分析,史某學一家三口被殺,王彥國偷魚不成險些被抓,連衣服都來不及穿光著屁股蛋兒逃回家中,說明他當時既不在家也沒有作案時間。第二天又起早趕往渡口乘船,然後再乘火車前往老家梨樹縣收購皮貨。案發當天王彥國所有的活動軌跡都有人證實,卻無一人證實王彥國在案發當年存在經濟拮據的情況。只要有經濟拮據這個情況存在,王彥國就有劫財殺人的動機。因此,專案組決定再找王彥國之妻曲某核實情況。

曲某當時並不在肇源縣,而是因為忍受不住王彥國設外宅“包二奶”,一怒之下到雞西她的姐姐家打工去了。呂局長帶著唐福春和偵查員劉偉駕車趕往雞西,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在一個小飯店找到了打工的曲某。曲某在得知呂局長他們的來意後當即大哭起來,一邊哭一邊大罵王彥國不是個玩意兒,在被問及8.28大案時,曲某遲疑了一陣後說:當晚六點(18時)左右,王彥國穿著一件西裝上衣和一條短褲騎著摩托車離家,說是去南河網“整魚”,半夜0時多才回來,而且還光著身子。

在被問及其他情況時曲某則支支吾吾地欲言又止,呂局長對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史某學一家三口人八年前被害,兇手一直沒有抓到,當時王彥國就是調查的重點人之一,現在需要你說句實話,不管誰是兇手,我們也好給死者全家三位亡靈一個安慰。”

曲某又遲疑了好一陣後又說:當晚九時(21時)左右,她因為不見王彥國回來,擔心他掉河裏出事,曾經到王彥國的父母家找過人,她公公(王彥國之父)和大伯(王彥國之兄)為此從21時到23時找遍了整個南河(方圓2公裏)也沒發現王彥國和他的摩托車。至於其他情況,曲某反復說:時間太久,記不清了。

呂局長他們返回肇源縣後,專案組開會分析案情,認為8年前曲某提供的筆錄證言中並沒有提到21時至23時王家人到南河找人的情節,此處必有隱情,而曲某肯定還知道些什麼沒有講出來。專案組經研究決定再赴雞西找曲某,曉以利害,言明政策,最終感化了曲某,她承認她當年在8.28大案上作了偽證並詳細證實了案發當時的情況:案發當天深夜,王彥國回來時,是推著熄了火的摩托車進門的。我問他為什麼沒穿衣服,他說在南河網箱整魚時差一點被人抓住,西服上衣和短褲都被人拿走了,並對我說“如果公安局的人來問我昨晚幹啥了,你就說我在家”,並且讓我公婆、大伯和嫂子跟我統一了口徑。第二天早晨還沒起床時,他就急忙讓我把他剩下的一條西褲撕碎打成袼褙(用碎布或舊布加襯紙一層一層地粘在一起裱糊成的厚片,多用來制作布鞋、紙盒、書套等物),並且告誡我說“這袼褙不能用,就放在那兒,別人問我那套西服,你就說整套西服都被打成袼褙了”。第二天上午,王彥國離開民意村到吉林梨樹縣姥姥家待了一周。曲某還說案發後王彥國見到警察就害怕,見到屯裏來輛車也要找一個地方躲一會兒。

打袼褙的婦女

4月10日,專案組連夜突審王彥國,王彥國心理防禦堅固,死不承認。認準案發時隔時間長,警方證據難以搜集,拿他沒有辦法,又不能對他“上手段”,有恃無恐。只是將他八年前的敘述內容反復重復而已。

4月11日,大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梁支隊長和徐副支隊長聽取了肇源縣公安局的專題匯報,徐副支隊長認為有必要暫停對王彥國的突審,冷靜思考下一步計劃。

經討論,專案組決定應當先對王彥國進行升格處理,在適當時間押解到大慶市公安局審訊並繼續搜集外圍證據。設法去尋找八年前和王彥國一起去南河偷魚的同村人,落實當年缺少的證言材料。同時請求黑龍江省公安廳刑警總隊派專家帶測謊儀來大慶助陣。

測謊儀

5月3日,黑龍江省公安廳的4名刑偵專家攜帶測謊儀來到大慶市公安局,對王彥國進行測謊。四個審訊組按照審訊提綱每組突審一小時,在四個小時內向王彥國提出1000個關於8.28大案的問題,測謊結果顯示王彥國有75%的回答是在撒謊,25%的回答是有準備的狡辯。測謊結束後,專案組針對王彥國75%的謊言結果重新制定突審方案。

5月16日,和王彥國一同偷魚的同村人王洋在河北被找到,他證實史某學一家被殺的當天他根本沒有和王彥國在一起(八年前的專案組並沒有找到他取得筆錄);同時,王彥國母親羅某在反復的政策宣傳下也坦白王彥國當年曾經向她訴說過殺死史某學一家三口的經過。當晚,專案組再度突審王彥國,經過三天的較量後,終於在5月19日全面擊潰了王彥國的心理防線,讓他交代了1995年8月28日夜進入史某學家殺人劫財的經過。

1995年8月下旬某日,王彥國到史某學家請教生意經,當時史某學正好和大慶市安廣鎮的兩個男子談妥了一筆買賣,賺了兩萬多元。王彥國就此產生了整死史某學一家搶錢的想法。隨後他準備了一把鎯頭(在新站鎮土產公司廢品收購站趁人不備撿的)和一副白線手套(自家所有),於8月28日18時將鎯頭放入他的幸福250摩托車的工具箱裏,手套直接戴在手上,跟妻子曲某說和王洋去南河網偷魚後推著摩托車出了門。出門時他穿著綠色豎條西服,老黃色豎條短褲和白色回力鞋。於當晚20時左右來到史某學家,當他進門時史某學一家剛剛吃完晚飯,史某學正在東屋收拾碗筷,史某學的妻子和孩子躺在炕上休息。王彥國坐在炕頭邊上和史某學聊了一會兒關於皮貨的事,王假意稱想買一張皮,史某學說家裏沒有。王彥國就說要回家,史某學說這麼晚了就別回了,在他家住一晚,第二天去古龍鎮和尚誌市收點貨回來,還能減少點費用。

一個典型的東北大炕,史某學家的炕應該差不多就是這樣的

當晚王彥國睡在炕頭,他的邊上分別睡著史某學、史妻和孩子(從炕頭至炕稍,都是頭朝裏躺),當天史某學喝了酒所以很快就沈沈睡著了。看史某學一家三口已經睡熟,王彥國起身出屋,從摩托車工具箱裏拿出鐵榔頭別在腰上進了屋,從兜裏掏出線手套戴上,在醞釀了十分鐘後,王彥國一狠心朝正在熟睡的史某學頭上錘了數下,史某學哼都沒哼一聲就不動了。史妻感覺到了動靜起身,王彥國立即朝著史妻的頭上錘了數下,史妻一頭倒在了史某學身上;隨後王彥國又喪心病狂地用鎯頭將還在熟睡的孩子錘殺。隨後王彥國從史某學的褲兜裏翻出1000元錢,然後找到一瓶汽油撒在炕上,用打火機點燃,又將屋內放置的煤氣罐閥門擰開後出屋、騎上摩托車逃回家。因為在作案時衣服上已經沾了血跡,就把外衣和短褲、襯衣、襯褲、白手套、打火機和回力鞋扔進嫩江中,然後在江中洗了個澡,赤身裸體的就回了家。回家時大約是23時,妻子曲某問他衣服哪裏去了,王彥國回答“偷魚讓人攆了,衣服沒拿,跑回來了”。

第二天吃完早飯,王彥國就告訴曲某要回梨樹縣老家看看牛行。然後就帶了1000多元贓款出門,先是讓舅舅羅某某騎摩托車送他去碼頭,然後乘船去了大安市,在大安乘坐火車去了梨樹縣,在老家躲了一周後正好遇到公安局的人來梨樹縣核實情況,然後他用去南河網偷魚這套說辭糊弄了核實的民警,這一瞞就瞞了整整八年。

至此,這起隔了八年的舊案終於告破,兇手王彥國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