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在廟堂上香燒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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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趙青 通訊員劉婭 帽峰山坐落於廣州北郊白雲區太和鎮與良田鎮交界處,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四季花開,高森林覆蓋率使其空氣清新、景色秀美、環境幽靜,吸引了眾多遊人假日前往遊玩。

帽峰山風景。通訊員供圖

但沒想到在帽峰山遊人較少、尚未開發的另一側,有人竟然偷偷在半山腰建起了一座山神廟,吸引不少人前來燒香許願。寺廟雖小,危害卻不小,不僅破壞了作占地方及周邊的植被,燃燒的香紙燭寶還極易引起火災。近日,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檢察院聯合森林公安、林業和園林局、鎮政府工作人員開展恢復林地原狀執法工作。

改變林地用途,擅自修建廟堂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作出行政處罰

2017年10月13日,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查明李某擅自在帽峰山半山腰修建廟堂,寺廟及周圍占用場地達261平方米,改變了林地用途。令人痛惜的是,此處是生態公益林,一旦被破壞,要想復原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帽峰山半山腰偷偷建起的山神廟。通訊員供圖

2017年11月19日,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對李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限期將林地恢復原狀,並處罰款2610元。

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作出行政處罰後,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行政處罰決定的內容。法院審查後,認為林業和園林局申請執行恢復林地原狀這一項不具備可執行的內容,於2018年10月12日作出行政裁定,不準予強制執行該行政處罰決定。

隨後,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向廣州鐵路運輸中院申請行政復議,認為其已明確指明林地原狀及李某應具體履行的處罰義務。

法院審查後認為,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具有可執行內容,故於2019年4月17日作出行政裁定,裁定撤銷廣州鐵路運輸法院的行政裁定,準予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即:對李某非法改變用途的261平方米林地恢復原狀。

並未在期限內拆除寺廟白雲法院立案執行後,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

行政裁定書生效後,李某並未在期限內拆除寺廟,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遂於2020年6月12日向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白雲法院立案執行後,於6月17日依法向李某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收到通知書後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李某逾期仍未履行。

11月2日,白雲法院前往林地事跡核查,經核查發現林地上蓋有寺廟,且寺廟中尚有物品。考慮到李某年紀較大,故法院通知其於11月18日前往村委會,責令其盡快搬走寺廟中擺放的物品,拆除寺廟並進行復綠工作。

山神廟圖片。通訊員供圖

11月30日,白雲法院與白雲區檢察院共同前往當地村委會及林地,發現寺廟中仍有人在燒紙錢祭拜。此時的天氣幹燥且該林地屬生態公益林,極易引發山火,故白雲法院當場勒令李某須於12月10日前拆除寺廟。

白雲法院、白雲檢察院與多部門聯合執法違建寺廟成功拆除

12月7日上午,白雲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楊東偉、副局長李致君及白雲區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羅俏蘭帶隊,聯同森林公安、林業和園林局、鎮政府工作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工作。

多部門聯合執法現場。通訊員供圖

執行幹警在現場對寺廟張貼了封條,並對李某進行釋法闡理,李某終於肯主動拆除寺廟。

但因其年紀較大,且暫無法自己找到工程隊拆除,人手拆除具有一定風險,故白雲法院協調在場的森林公安、林業和園林局、鎮政府工作人員等,決定由相關部門找工程隊協助李某拆除該寺廟,費用由李某承擔。

12月9日,挖掘機進場拆除。隨著轟隆聲響起,私建的山神廟應聲倒塌,火災隱患得以解除,但因現在氣溫較低,林地的復綠工作須明年開春方能開展。

自此,帽峰山又恢復了往日的寧靜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