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木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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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是一個理論的命題,理論是一個實踐的過程。——題記

馬林諾夫斯基

人類學界誰都知道馬林諾夫斯基是始祖,是開創了一種實踐方法論的始祖。為尋求一種真實,深入田野,將理論實踐化,而後將實踐理論化,他改變了傳統文獻綜述式的研究,通過實踐獲取接近事實的資料,然後形成一種描述事實,呈現異域民族文化及社會現象的文體,這就是“民族誌”。民族誌即寫民族,它要表現異域情調的異質,要表征族群的內在一致精神,這是民族誌所要基於的兩大要素。它因呈現事實並理解社會與文化,有其自身的深度和厚度。

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實的,沒有看到的一定是想象的,不管它有多麼強大的推理邏輯,多麼接近事實的論證都不是人類學家現在所引用的方法,它只能適用於推理或偵探小說,而不是人類學家所追求的科學的客觀陳述。目前作為人類學初學者的我們也只能將實踐作為一個命題來研讀異域文化。

已經說過民族誌是描述異質的有統一民族精神的群體。它所要表現的就是某個族群的特質。每個部落群體都有自己的性格,散發著自己獨有的氣質,那是時間與空間的共同體。因其有時間的積累才會變得美妙而有吸引力,因為這吸引力,其文化又更顯豐富和駁雜。既然作者是寫民族誌類的東西,那麼英國社會人類學家埃文斯·普裏查德在《阿贊德人的巫術、神諭和魔法》一書中所提及的內容無疑都是在描述阿贊德人對客觀事物理解的神秘性和儀式行為,他指出該族人的信仰有其自身的邏輯性和合理性,用超越理性主義的因果關系來解釋人類的幸與不幸。

阿贊德人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任何一個小的部落群體都具備自身所理解且認為合理的完整的生存體系。這樣的生存體系概括來講與大的國家或社會是無異的,無非物質與精神,以《阿贊德人的巫術、神諭和魔法》中的阿贊德人為例。“他們靠耕耘土地、捕殺動物和魚類、采集野果、根莖和昆蟲生存,其主要農作物有;非洲黍、玉米、紅薯、木薯、花生、香蕉,還有大量的豆科植物以及油料植物。”甚至還會用成群的白蟻做食物,也許這只是因生存條件所限而尋求的與我們社會相異的一些物質。他們的藝術品也顯示出高超的技能,而這些工藝的制作技能及季節性工作可能與魔法儀式或巫術相關,這無不體現其精神生活中也具有異質的一面,就是一些和常識性不一樣的東西,從中我們將領會異域民族的異域風光及其異質色彩。既然我們沒有親歷,則把作者所描述的內容假設為既定事實。

人類創造的文化越高,對文化自身的依賴性就越強。

筆者認為文化是無所謂高低的,每個身處自身文化的個體對文化都有一定的依賴性,族群的巫術是其部落的重要文化,他們則事事以其作為依據來判斷其他事物,類似於我們文化社會中的倫理道德,一種評判他事物的標準。

本書前面部分講到巫術,阿贊德人對巫術物質的描述是很有趣的。在他們所理解的範圍中存在一種巫術物質,而且是可見的,他們把巫術賦予了很多意義,很重要的一個就是復仇巫術,這種巫術行動中內含一種矛盾機制,而他們自身卻並不認為這不合理,他們與敵人之間的仇恨並不是持續的,也不會將這種仇恨灌輸到下一代讓其子孫復仇。他們對巫術的態度是怨恨,但並不恐懼,也許巫術在他們中間是一種常態,但巫師還是一個不好的名聲。“巫術的觀念是隨著個人社會經驗的增加而逐步增強的。”他們的感知同我們一樣,但他們的理解卻與我們大不相同。

巫術的使用與死亡的巧合這類事情在我們看來就像一個神話或者更像一個懸疑案,但沒有偵探用足夠科學的知識來解釋這樣的一些巧合,把死因歸於巫術,作者普裏查德所見證到的事實似乎也不能將其證實或者證偽,然而它就是一個所見到的事實。從精神層面來說它只能表現為阿贊德人所信奉的一種信仰,魔法人類學中把信仰系統分為巫術和魔術,兩者統稱為魔法,且巫術是一個人與生俱來的邪惡的魔法。贊德人也認為任何與生俱來的異常特征都不是吉利的。這也正好印證了人類學家對巫術的定義。巫術是技術與科學的中間物,與技術和科學都存在著嚴密的關系。我們不能用科學解釋的種種現象在他們看來都可以用巫術解釋,書中有一例說土著人昂戈西被大象所傷,然後提出一連串的問號:為什麼是這個人而不是其他人?為什麼是這個時候,而不是在其他時候?為什麼是被這只大象而不是被其他大象刺傷?所有這些都被認為是有巫術作用。“事實不能解釋事實本身,或者只能對事實本身作部分解釋。只有把巫術考慮進去,事實才能得到充分的解釋。”而我們的解釋只是一個偶然性或者運氣的問題。

阿贊德人把所有不幸歸於巫術,也會預期巫術會對他們的很多活動造成幹擾,其實我們理解就只是一些客觀因素造成的失敗。比如一個學生的考試不好,我們會分析他可能是不愛學習,平時不努力或者考試的時候沒有發揮好,而這些因素到了阿贊德人那裏則會變得很簡單,就只緣於兩個字——巫術,一切都是巫術使然。但是他們並不對巫術感到恐懼,且認為巫術是一個很平常的客觀存在,如同我們的流行感冒。他們對不幸的反映是行動而不是分析,因此也不會進一步去分析使用巫術的原因。

有時候他們只是借用巫術來掩飾自己的主觀失誤,這時的巫術只是我們尋找的客觀因素或借口以使別人覺得自己並不是因為愚笨、懶惰等主觀因素而造成的錯誤。他們似乎沒有看到個人的異質性,而把這種異質性寓於普遍性之中,如果某人發生不幸,那麼一定是巫術作用,而不是簡單的巧合。他們用巫術等神秘原因來解釋一切異質性,用巫術解釋時空的巧合,普理查德說:在我們看來,(某一事件的發生)唯一聯系的是時間和空間的巧合。我們沒有解釋為什麼兩條原因鏈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叉,因為他們之間沒有相互依賴的關系。而事實上,我們真的能夠解釋時間與空間的巧合嗎?“他們之間沒有相互依賴的關系”,盡管時間與空間在某處交叉促使某一事件發生,這裏的“某處”既非時間也非空間,而是兩者的融合,卻無法尋找到相互依賴關系的基點,筆者認為也許可以這樣辯護一下。對於充滿無窮奧秘的時空,有時候我們也是無能為力。也許對於未來的人類,現在的我們就是以後他們研究的土著人。

在“巫術和夢”這一部分,目前對於夢的解釋似乎仍沒有很科學且很具有說服力的理論。土著人肯定沒有看過弗洛伊德的《夢的解析》,但他們有自己解析夢的方式,那就是和巫術聯系在一起。其實我們中的很多人也相信夢是可以預示未來或遠方的事情的。他們也相信如此並且用巫術解釋,就像中國很多人做夢之後會熱衷於尋求周公,以此解夢。

一個異域部落的生活就像展現在我們眼前的舞臺劇,由於不在其中,我們也不能完全確定其表演的東西是真是假,但它就是這樣日復一日的在上演,同每一個人的生活一樣。任何一種表現形式都是一種生存狀態。然而所有一切均像戈夫曼的擬劇論,有前臺和後臺,而我們只能看到前臺或者說我們看到的都只能用前臺來展現。

巫術其實並不神秘,它在贊德人群中是具有社會意義的。筆者認為贊德人使用巫術只是一個理由而非理性。“巫術是唯一允許幹預介入並且決定社會行為的原因”。它是一種社會集體認同的,由先驗信仰保障的,對社會有整合功能的一種崇拜儀式。

參考文獻:

1、(美)克利福德 、馬庫斯:《寫文化:民族誌的詩學與政治學》

2、(英)E. E. 埃文思·普裏查德 :《阿贊德人的巫術、神諭和魔法》

3、(美)歐文·戈夫曼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