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代孕、送子等一系列事,皮哥以為鄭爽這個人以後就要消失在熱搜裏了。
不想短短幾個月,她就以“量詞”的身份重新粉墨登場。
因與前夫(男友)鬧僵,鄭爽和張恒分手後向其索賠2000萬並勝訴,張恒氣不過,曝出驚天猛料,並順手@了國家稅務總局。
《倩女幽魂》合同1.6億,77天工作日,日薪208萬也就此而來。
關於這件事本身,我相信大家在網上已經能看到足夠多的信息,皮哥不再贅述。
但很明顯,從借貸糾紛到代孕,從撫養權到天價片酬,鄭爽主演的這出連續劇,並非個例。
“拔出蘿蔔帶出泥”,當我們看到水面上的冰山,就意味著水下巨大的亂象還未顯現。
“鄭爽事件”不是結束,而是剛剛開始。
它揭開了那些你看不到,想不到,甚至做夢都夢不到的——娛樂圈4大亂象。
1、塑料夫妻,婚姻成人性試煉場,馮紹峰、馬伊琍等紛紛中招
從代孕事件和鄭爽對張恒的稱呼來看,兩人似乎是已經結了婚的。不過私事鬧成這樣,沒有誰是無辜的。
受原生家庭影響的鄭爽自然罪有應得,但爆料者張恒也不是什麼善茬。
張恒本來名氣不大,是借著和鄭爽戀愛才漸漸成名,但在戀愛期間,他就在給鄭爽偷偷錄音,應該是本就沒想著能長久和她在一起。
國外代孕的時候,張恒沒花一分錢,事情暴露後又立馬和鄭爽撇清關系,出軌實錘的同時還把整件事捅了出去,算是沒心沒肺的典範。
之後欠債不還,鄭爽打官司勝訴後又放出他與鄭爽一家的猛料揭露其稅務問題,更是落井下石。
吃瓜群眾不禁要問,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娛樂圈的夫妻為什麼這麼薄情寡義,分個手都鬧得要死要活?
莫說張恒與鄭爽,就在前兩天,結婚不到3年的趙麗穎和馮紹峰也分道揚鑣一拍兩散了。
而事實上,娛樂圈的夫妻確實比普通人更容易離婚。
吃瓜這麼多年,每一次造成社媒平臺宕機的熱搜,都是明星結婚、離婚或出軌。“能承受八個明星同時出軌”甚至成了大平臺考核服務器質量的指標。
一方面,明星受到的關註度高,像離婚這樣的事頻繁出現在網友耳畔,自然會有“明星容易離婚”的印象。
另一方面,無論男女,明星們能接觸到的異性和誘惑實在太多,婚姻內部的摩擦和衝突也會更多。
明星也是普通人,他們的七情六欲甚至比普通人更強烈。婚姻總有平淡如水的一天,但無論男女明星,都會在頻繁的表演中接觸到不一樣的新鮮感。
一來二去,可以因戲生情結婚,當然也可以因戲生情出軌。
文章就是因為拍《裸婚時代》和姚笛互生情愫,才導致“周一見”情變,而劉愷威也是因為與王鷗拍攝《莽荒紀》傳出緋聞,之後他和楊冪的婚姻也宣告終結。
因為普遍的社交和應酬需要,明星們在抵制外界誘惑定力下降的同時,對於婚姻和愛情的道德底線也幾乎降到最低。
跟普通人比,他們承受婚姻內部矛盾的閾值太小了。我們都說“床頭吵架床尾和”,可如果你功成名就,就很容易因為一點小摩擦產生分開的想法。
他們不用擔心離婚後結不了婚或嫁不出去,有的人離婚後反而更受歡迎。離婚的成本很低很低,除了孩子的撫養問題會被考慮,其他都不會是衡量標準。
同時,對於流量藝人來說,離婚甚至可以成為一次成功的自我營銷或吸粉,身價也會因為離婚暴漲,所以堅守平淡的婚姻就變得沒有什麼必要。
對他們來說,離婚,只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自由,是一種毫無意識感的符號。
堅守當然可貴,也正因可貴,明星的婚姻才是人性的試煉場,什麼人怎麼樣,看一眼他們婚後的樣子就能知道,不是嗎?
2、比1.6億還高的片酬,還有沒有?數據造假、壓榨同行,娛樂圈水到底有多深?
雖然早早就有廣電總局的“限薪令”,但張恒曝出的鄭爽片酬,依然超過所有人的想象。
1.6億,什麼概念?
月薪5000,你要從東漢開始打工,到現在才能掙到這麼多。
中500萬彩票,你要連中40次。
中國A股市場4279家上市公司,只有近1700家年利潤超1.6億。也就是說,中國有一半上市公司的一年掙的錢,不如鄭爽77天的收入。
這個數字高到你根本無法想象,反正皮哥這個境界,已經緊著在算1.6億一天能賺多少錢了。
即便掙這麼多,爽媽依舊在抱怨,影視這個行業不好幹。
明星天價片酬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範冰冰光偷逃稅就達2.5億,其收入更是天價。
也是在範冰冰偷稅漏稅事件後,廣電總局出了明星“限薪令”。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顯然“限薪令”在執行上還需要改進。
巧的是,昨天將自己生父告上法庭的張若昀,其父代簽的合同額也高達2億。
同樣,鄭爽和張若昀不是個例,更何況他們還算不上一線炙手可熱的明星。
這背後的天價片酬,不知道還有多少。
這裏皮哥想討論兩個問題:
第一個,為什麼制片方要給明星這麼高的片酬?
編劇汪海林曾有過這麼一條評論,皮哥覺得說得有理:
大多數制片公司不懂劇本,不懂演技,是外行管內行。他們只會看到誰火,火就有流量,有流量就能賺錢,所以大多數投資都給了藝人,尤其是流量藝人。
而假數據、控評、刷屏、打榜、惡意營銷泛濫的今天,明星只要花點小錢,就能制造一片熱度爆表咖位假象,以此作為獲得高片酬的籌碼。
鄭爽就熟知這種操作,她曾在采訪中毫不隱晦地說過這個事實。
久而久之,流量明星只靠熱度就完成了高片酬到高知名度的“良性循環”。娛樂圈開始劣幣驅逐良幣,生態漸漸被搞壞,天價片酬到處飛。
第二個問題,高價片酬從哪裏來?
羊毛出在羊身上,錢不會憑空出現,也不會憑空消失。流量藝人高收入的大部分,都來自對劇組本身的壓榨。
不知道《倩女幽魂》的總投資多少,但鄭爽一人就拿走1.6億,其他工作人員的薪資肯定被無限壓縮。
有人在豆瓣控訴:這戲把老子累得要命,差點猝死。
一天平均工作18個小時,天天熬夜往死裏幹,一天只能睡3到4小時。劇務簡直就是在“熬藥渣”,一周時間工作人員必崩潰,於是每周換一批場務。
夏天的時候,劇組工作人員不僅喝不到冰水降溫,還要給嫌熱尥蹶子的明星往山上扛空調。
“至少10個人才能從山腳到山頂,演員被空調吹爽拍了,轉場後又得找人搬走。”
這樣的工作人員,薪資多少?200塊!
一個日薪208萬,一個累死累活200塊,差10000倍!明星的命真就比普通人值錢這麼多?
就這,制片方還一直跟劇組人員抱怨,說沒錢沒錢。結果鄭爽薪資曝光後,底層的工作人員才知道錢去了哪兒。
按照汪海林的說法,鄭爽一人的薪資大概應該是制作整部《倩女幽魂》成本的3倍所有。
她一人拿了1.6億,拍電視劇總共花5000多萬,能拍得出好片子?
況且,你鄭爽,值這個價嗎?
就這樣,在一份曝出的,不知出處的明星片酬單中,鄭爽還排不上號,可想這裏面水有多深。
3、娛樂圈裏的那些“暗箱神操作”,鉆漏洞,見不得光的,終會被扯在陽光下暴曬
跟範冰冰一樣,鄭爽此次的高片酬,依舊是靠陰陽合同進到腰包的。因為廣電的限薪令,她的陽合同只簽約了4800萬。
而另一份1.12億的合同,則是註資給了爽媽控股的第一家公司。
陰陽合同為什麼這麼好玩,國家屢禁不止?當然還是利益。
這份陽合同4800萬,符合國家的限薪令,符合政策和法律,原本要繳納40%也就是2000萬的稅,但爽媽讓鄭爽以她控股的第二家公司藝人的身份出演電影,只需繳納20%的稅,這波操作就逃稅1000萬。
另外的1.12億,繳沒繳稅咱不清楚,但以爽媽的尿性,肯定要玩一玩手段,占一占國家的便宜。
兩份合同一起,鄭爽片酬依舊是1.6億,不僅完美繞過了限薪令,還逃了很多稅,對一向摳門的鄭爽來說,豈不是爽歪歪。
可讓人氣憤的是,像《倩女幽魂》裏日薪200塊的劇務,一個月還要向國家上繳稅額履行自己的公民義務。
這些77天掙1.6億的藝人,卻使盡渾身解數偷稅漏稅,占國家便宜,占社會便宜占人民便宜。
更可怕的是,這裏面肯定還有很多道道,是我們不知道的。
4、涉嫌洗錢,娛樂圈大染缸,染的是人還是“錢”
在張恒的爆料中,鄭爽還涉及了一個我們大家不常聽到的領域:洗錢。
對話記錄中我們看到鄭爽很機智的用了一個詞替代,叫合理化。
大家可能對所謂的“洗錢”有點陌生,皮哥來舉個例子。比如某人去南美地下賭場掙了1.6個億,想要把這些資金帶回來。
這麼多錢裝行李箱是不可能的,如果要開公司或者投固定資產,巨額資金是需要說明來源的,所以也行不通。
所以就需要一個途徑,來把這些黑錢進行洗白,讓它有合理合法的依據。在銀行數據高度公開,資金源頭追溯技術已經十分成熟的今天,這1.6億要從根子上洗幹凈,是很難的。
但很快有人發現,影視行業是洗錢的最佳途徑。
首先,影視行業動輒投資上億,很多大片動不動就花幾千萬造一座“山”,造一座“城”,完了再炸了。
具體花了多少錢,樓都倒了只剩下渣渣,那100萬的渣渣和1個億的渣渣你怎麼判斷?
其次,明星片酬上也可大做文章。
比如某明星一部電影的市價片酬是2000萬,我給你開2個億,許諾你事成之後多拿500萬。
這樣一來,明星出演一部影視作品,最後拿到的錢是2500萬,另外的1.75個億,就變得“合理”了。
所以作為觀眾,我們看到那些投資5億10億的大片,最後拍出來爛到辣眼睛?可能其中真正用來拍電影的錢,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都不到。
而鄭爽在聊天中透露的,也是靠某種APP幫明星們“合理化”財產。這款App叫“M77”,鄭爽曾在節目裏說過,做這個App的初衷是為了和粉絲聯系更緊密,在一起玩玩遊戲。
鄭爽這次栽了是肯定的。
除了這些,皮哥已經瑟瑟發抖。娛樂圈到底還有多少亂象沒被曝光,這是我所不敢想的。
作為普通人,我們或許只是吃吃瓜而已。
但站在全社會,甚至整個國家的角度來說,如果一個行業的生態已經到了這個地步,那就應該徹底進行整頓了。
冰山一角已令人瞠目,整個冰山將是你我等普通人所無法想象的。
文/皮皮電影編輯部:蜉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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