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四股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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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漢魏晉時代墓葬出土的金屬叉形器,歷年來,有不少學者關註並研究,其中所涉及用途是最主要的探討方向。此前較常見的功用解釋,主要有以下幾種:棘幣,筆 架,三子釵,繞線板,纏線器,假發固定飾件。上述定義都是不同階段做出的判定。同時也有學者在討論鏡臺、鏡檻、鏡架時涉及相關信息。

這類漢魏晉時期流行的“叉形器”實際上有相當大的區別。除了叉首數量不等外,還有一個特別明顯的區別,兩個叉頭的叉形器,叉首都沒有穿孔;兩個以上叉頭的叉形器會出現數字不等的穿孔,並且是兩邊叉首都有對稱穿孔。將其進行區分後,會對其功用提供有意義的考量。

區分列組如下:

第一組:叉形器首部沒有穿孔,叉首為兩股,多為絞繩結帶扣或龍蛇樣動物交尾纏繞,兩側對稱。

目前發現實物可區分為兩個分型。A、絞繩結帶扣,雙叉首。B、龍蛇樣動物交尾纏繞,雙叉首。就劉芳芳披露連雲港灌雲博物館收藏的連雲港東海郡龍苴城遺址出土的銅叉形器和銅鏡組合圖,從叉首尖部交抵處的內收卡壓狀態信息,這類兩股龍蛇樣纏繞和絞繩結帶扣叉形器,確實有可能達成“鏡架撐”的功能。

連雲港東海郡龍苴城遺址出土銅鏡及撐架

但有幾個問題,仍需要考慮:第一,古代銅鏡的紐主要是捆紮鏡綬;第二,已經考古發掘的早期鏡架或者圖像信息,可確認漢晉流行鏡架主要是插置固定,許多是落地鏡架組合;第三,漢代未有高樁家具流行,就以幾案廣泛使用論,僅僅用此叉形器支撐銅鏡很容易滑脫傾覆,固定效果很差;第四,漢晉流行大紐銅鏡,但因銅鏡尺寸不同,鏡紐孔穿間距不定,此類撐架的通行性好像很低,一旦鏡紐孔徑大於或小於“銅叉形器”叉首尖內頂角寬度,則無法卡扣,很難再支撐鏡立,故此型“銅叉形器”是否絕對就是“鏡架撐”,還需要更多考古綜合信息的獲取。

第二組:叉形器有穿孔,也可區分為兩個分型。

A 型:叉首為三股,僅中間叉頭有穿孔,共計兩孔,叉股兩側為無穿孔龍 (獸) 首 形 (部分略有簡化現象,且有些磨損導致造型消失) 裝飾,兩相對稱,中心有穿孔叉頭長於兩側龍 (獸) 首裝飾。B型:叉首為品字3U形四股狀,每個叉頭都有穿孔,共計八孔,無其他裝飾,兩側對稱。

前述第二組A型三股龍首叉形器,就各地發掘簡報材料,雖然多有盜擾,但幾乎都和石(黛)硯板共出,僅個別有鏡伴出,由此可以確認此型器和石 (黛) 硯板的關聯為主要狀態,且明顯發現多例線繩纏繞痕跡殘留。鞏文也觀察到此類叉形器考古發掘品有線繩纏繞痕跡,且多和銅鏡、石黛板同出,因而推測這類叉形器,有可能是男女混用的和假發固定飾件有關。

就前揭兩組四型叉形器的分型排序,可以清晰發現第一組和第二組並非一種功用的器具。就其墓葬遺存物伴出現像和鏡、叉形器的實體組合實驗,可確認劉芳芳的推論有成立的可能,第一組雙叉首無孔器是能做為合適尺寸鏡紐的“鏡撐”使用的,但具體確認仍需要科學考古發掘獲得更多的組合信息,以解決前列的其他幾個疑問。同時第一組A型的絞繩結帶扣,類似“吉祥結”的繩索紋樣概念,未必不是其使用功能信息的隱示。

漢魏晉時代頭釵飾的實際組合使用狀態難以保存且考古發掘所得一般屬零散配件,幾乎不可能完整存留至今。至於墓室壁畫及其他漆材或別的介質繪本所獲取也僅是部分信息,史料文字記載則更趨平面化和想象狀態,難以具體顯現頭釵飾的原貌。

第一組 A、B 型及第二組 A、B 型叉形器,從其龍蛇首、雙頭龍 (獸) 首多齒狀態和多孔結構形態,可以否定“三子釵”的頭釵功用。

因為任何時代頭釵飾品的光滑便插功能是第一原則,如果極易於掛扯頭發,肯定是不能做頭飾使用的。至於太昊棘幣一說,時代和功用皆不符,已早為學界否定,無須贅述。此器呈相對較薄的片狀,無法單獨支撐豎立,故這種形體形狀也否定了筆架說。再就整體叉形器出土和大量石硯 (黛) 板的同伴出現像,以及繩索纏繞痕跡的遺留信息,雖然令人容易聯想到梳扮儀妝用具,尤其是大膽推測的假發固定飾件的可能。但如果細觀察發掘和存世實物叉股間的線繩纏繞狀態和線繩多層重疊,同樣會發現這類器物難於自己去固定假發裝飾。古時假發飾品不是提前布好就是由仆從侍奉。當時制作如此大量的假發飾件搭配假發頭飾,且普遍入葬,明顯不合常理。排除前述各類功用後,僅就叉形器出土殘留痕跡和狀態分析,繞線板和纏線器的判斷,的確更接近實際功用的可能,股叉間殘存的多層纏繞線繩痕跡就是最好的證據。但是否還有更進一步可以推定的使用方式的可能呢?就前述大量發掘信息,石硯 (黛) 板同伴出是非常重要的現象。石硯 (黛) 板除了常識理解的眉黛勾妝功用,還有一個重要的基礎功能,那就是研磨書寫。此類叉形器集中出現在漢魏晉時期,所出土墓穴埋葬位置同樣多為京畿府州重地,其中多數逝者身份高貴,這無疑也映現了墓葬主人的知識屬性。閱讀、文函,獲得知識,生活公務,文藝雅興,書冊簡卷是最常所及之物。石硯(黛)板,銅削、鏡子、有纏繩痕跡叉形器,身份高貴的無論男女亡者,所有信息的一同出現,當絕非偶然。漢魏晉紙張批量普遍出現使用前,簡牘之卷一直流行入晉,並為政府間公文類記錄而大量使用,民間知識階層更是如此。若甘肅臨澤縣出土西晉末期民訟簡冊,湖南郴州蘇仙橋古井出土西晉惠帝司馬衷年間桂陽郡郡府文書簡牘。尤其是甘肅省張掖市臨澤縣黃家灣灘墓群編號M23的墓葬中發現的一批保存較為完好的西晉湣帝司馬鄴年間木簡。該批簡牘共計27枚,計900余字,發現時放置於M23號墓墓主棺蓋上,根據其上殘留的編繩痕跡判斷其原本應系以細麻繩連綴的成冊簡牘。

鞏義站街晉墓出土叉形器繩線捆繞痕

前揭各類墓葬發掘信息及伴出物、且聯系墓主人的等級身份,並考慮漢魏晉時期官府、貴族及社會治理層面所用簡冊公文書牘狀況。有理由推判此類第二組 A、B 型多孔片狀叉形器,很有可能是如削刀般的在特定歷史時期流行的一種文具。即專門用來捆縛系紮簡冊卷牘書繩的專用“簡冊捆紮器”。並隨晉代以降紙張流行後,簡冊卷牘消失而隱退。特別是叉孔應該也有固定鏈接扣緊的功能。但至於具體使用方法還有待思考。同時也期待日後考古發掘能有更清晰的關聯使用呈現獲得,以明就裏。(作者: 閻焰)

來源:文博中國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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