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別人掐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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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老人請個稱心的保姆,家住重慶的林潮(化名)1年多來換了4個保姆,讓他很是鬧心。

2018年底,林潮妻子生了雙胞胎,林母便住到家裏幫忙照看孩子。他打算給母親雇個保姆,給老人“打打下手”。“第一任保姆住了幾個月辭職不幹了;第二任沒待幾天突然撂挑子走人。第三任保姆不太勤快,還支使我媽幹活。”林潮說,春節前他在家政平臺好不容易找了第四位保姆,又遇到退費難的問題。

林潮給老人雇保姆的經歷是當下涉老家政問題的冰山一角。眼下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加劇,伴隨年歲增長,老年人的生理機能減弱,民事行為能力下降,其權益受到侵害的風險加大。

新京報記者近期探訪家政市場發現,老年人找保姆著實是個大難事。老人起夜多、說話嚴厲,保姆動不動就撂挑子;一有“高價單”保姆就立即“下戶”(指辭職)找新雇主。同時,家政公司“可以換保姆,但不退服務費”的規定令消費者尤其是老年消費者難以接受。一些保姆對失能、半失能老人未能做到盡心看護,反而還可能出現傷害老人事件,而家政平臺也只能給出“在家裏裝攝像頭”的建議卻缺乏規範保姆的具體措施。

律師向新京報記者明確指出,家政公司“可以換保姆,但不能退中介費”已構成霸王條款。對於在家安裝監控設備,需提前告知老人和保姆,還應考慮不能侵犯個人隱私,同時簽合同將權利義務約定清楚,細化保姆的工作職責、服務標準等問題。

圖/sato00/adobe/IC photo

◆走訪調查

缺乏契約精神,保姆看到“高價單”說走就走

林潮的遭遇也並非個案。家住北京的鄭臻(化名)父母年近80歲,2019年初父親意外摔倒致骨裂,請保姆的事情就提上了日程。可此後近一年時間裏,鄭臻都沒有請到合適的保姆,“家政公司推薦來的人幹了幾天,就說太累辭職了。即便出高於市場價格的工資,幾乎所有人一聽是照顧臥床的老人,都拒絕了。”

3月7日,新京報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搜索關鍵詞“保姆”,共有293條相關投訴。投訴對象多為家政公司,其中有不少涉及給老人找保姆的內容。一位網友今年年初投訴稱,去年11月23日在天鵝到家找了一個住家保姆,照看骨折的80多歲獨居老人,保姆一直說工資低,並多次和老人拌嘴,其間還每周到別家做4小時兼職。保姆離職後,家政公司也沒有匹配到合適的保姆。

在黑貓投訴平臺、大眾點評上,有很多類似保姆說走就走、缺乏契約精神的討論。“第一個保姆工作一周就提出辭職;第二個保姆嫌我家出了地鐵口路遠甩手不幹;第三個保姆經常請假;第四個保姆工作了兩天就以跟天鵝到家存在合同分歧為由不來工作。”一位網友的訴苦引發了共鳴。

據2020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顯示,家政中介、家政服務投訴量合計超過4000件,投訴內容中合同類占比較多,主要涉及的是合同約定內容不明、家政公司存在服務滯後延遲、家政人員由於自身原因突然離崗等問題。

新京報記者走訪了解到,保姆說走就走,一部分原因是其對原雇主家庭工作存在不滿,另一原因是遇到其他雇主出高價。保姆圈裏也有微信群,群內會相互分享誰家幹活不累薪水又高。

49歲的保姆李姐就直言自己確實曾“說走就走”。李姐在北京當了5年保姆,這兩年看護過3家老人,既有能生活自理的,也有半自理以及完全不能自理的。其中一位老人有糖尿病、尿頻,“晚上經常是剛把尿壺倒了,不到20分鐘又得起來倒,3個月的時候我熬不住辭職了。最近這家老人90歲,整宿不睡,我也熬不住,趕上父親去世我就不幹了,才幹了12天。”在待夠1年的一對老夫婦家,李姐的主要工作是陪著他們做康復訓練,後來不幹就是因為遇上了“高價單”,“這家給6000塊錢,後來有一家給7000塊錢。此外,這家老爺子脾氣也挺特的(方言:特性、固執)。”

對於保姆說不幹就不幹的現象,天鵝到家的中介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公司一旦發現,就會把保姆列入黑名單。”

保姆收費標準不明確

新京報記者註意到,家政行業收費雖然有固定的市場價格,但做不到每一項都有明確的收費標準。

3月1日,在愛儂家政,工作人員根據“家中有86歲老人,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的情況,向記者推薦了月薪在5000元到5500元(中等價位水平)的保姆。

對於定價是否有相關標準,收費是否與保姆的技能、證書掛鉤,是否可提供與技能相關的收費明細,工作人員回復稱“這是北京的市場價”“沒有這麼細的規定”“一般都是覺得合適了雙方再商量”。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律師彭艷軍認為,簽訂合同雙方應該在合同上將權利義務約定清楚,除了明確約定服務的時間、內容、價格等之外,還要將保姆的工作職責、服務標準等細化,並且在合同中約定有關的違約處罰條款。這樣或許有助於提升保姆的契約精神。

家政公司稱“保姆可以換,錢退不了”

保姆流動性強的背後,與家政公司“可以換保姆,但不能退中介服務費”的條款規定不無關系。而且,不僅是中介服務費,在其他環節也存在退費難的問題。

林潮是2020年12月底在天鵝到家找到第4位保姆,繳納了3500元保姆工資與2610元中介服務費。適應了一段時間後,保姆提出希望由雇主直接給自己發工資,於是林潮向公司申請退還保姆工資。

據天鵝到家的工作人員介紹,在今年春節前公司確實允許由雇主給保姆發工資,後來才規定保姆的工資必須得由公司來發。林潮在當時提出的要求是合規的,可從今年元旦前申請,一直到1月14日,這筆錢也沒到賬。

“其間我多次聯系,他們每次都說已催促財務進行退款,請等3個工作日。”林潮無奈向3·15、黑貓等平臺發起投訴,20多天後這筆錢終於退回。林潮說,如果是老人申請,恐怕根本不會操作。

合同期內如果沒找到合適的保姆是否能退中介服務費?天鵝到家的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稱,“之前可以退,比如交6000元服務費,先扣10%(600元),剩下的5400元除以12個月(約450元/月),按實際雇傭時間扣費。今年是合同簽完13天以內,退1000元中介服務費;超過13天後,不退中介服務費。這是公司規定。”

愛儂家政北京一家門店的工作人員則介紹,對保姆不滿意可以換人,即使超過了一個月也不會有手續費。“哪怕一天換一個,一個月您能換30個,不可能沒有滿意的。但如果找不到合適人選,也不會退還中介費。”

律師彭艷軍認為,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構成霸王條款,霸王條款無效。“可以換保姆,但不能退中介費”就是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霸王條款。

此外,在天鵝到家工作人員提供的保姆家政服務合同中,針對“合同期滿與解除”一項,2020版本明確提到信息服務費在扣除10%必要費用後,剩余90%按比例分攤到服務期限內,按月扣除。而在2021版本中則沒有提及。

圖說:在天鵝到家提供的保姆家政服務合同中,針對“合同期滿與解除”一項,2020版本中規定信息服務費按月扣除(紅框部分)。2021版本中則沒有提及。新京報記者 秦勝南 攝

彭艷軍認為這屬於合同條款約定不清楚,即使有口頭說明“服務超過多天不退服務費”的說法,消費者也可走法律程序維權。“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可以參考本行業、本領域的通用做法和規則等確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也就是應該按照對雇主有利的解釋。”

◆行業延展

保姆虐殺老人案屢有發生

在涉老家政問題中,除了找保姆難、退費難,更令人揪心的是保姆對老人態度不好,虐待、毆打老人,甚至出現為工資殺害老人的極端惡性情況。

據公開報道,2015年1月6日,保姆陳宇萍受雇到廣州番禺區照顧97歲的馮某,她向家屬提出如老人去世,沒做滿一個月也要收取一個月工資。為快速拿到工資,2015年1月7日陳宇萍采用掐頸方式將馮某殺害。2020年5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陳宇萍執行死刑。

“毒保姆”陳宇萍事件後,“執死雞”一度成為網絡流行詞。粵語裏“執死雞”原意是撿到便宜,後被網友意指“保姆照顧臨終病人獲取外塊”的惡劣行為。

保姆為快速拿到工資而故意殺害老人並非孤例。2014年12月13日,何天帶到廣州南沙區照顧70歲的老人何艷珠,與家屬約定每月2500元工資,並提出如果不足一個月老人歸西,也要給足一個月工資。2014年12月16日,她以肉湯下毒、尼龍繩勒脖等方式殺害了何艷珠。據公安機關偵查,何天帶在此前一年半的時間內,涉嫌利用做保姆的便利以類似手法,犯下另外9件故意殺人案。其中2件未遂、7件造成老人死亡。2016年5月4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何天帶死刑立即執行。

據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20年以來,至少有3起引發社會廣泛關註的保姆虐待老人事件。2020年5月12日,江蘇溧陽警方通報,上崗僅8天的保姆虞某采取衣被蒙頭、坐胸口、頭部等手段,致83歲的癱瘓老人死亡。2020年8月3日,溧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虞某批準逮捕。

2020年5月至6月,保姆張玲娃在北京豐臺區擔任保姆期間,多次毆打其看護的患有阿爾茨海默病、行動不便的85歲老人。2020年11月20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張玲娃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2020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徐某某在北京朝陽區看護患病老人黃某某期間,為發泄不滿情緒,多次采用推搡、擊打頭面部、扇耳光、薅頭發等方式虐待黃某某。2020年9月3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據北京市老齡協會權益保護處與北京老齡法律研究會2020年12月撰寫的《涉老侵權風險防範和幹預路徑研究》顯示,在走訪調查中,很多老年人擔憂未來自身權益能否得到保護,誰能來主動保護自己。尤其是沒有子女的或子女因重殘等原因沒有贍養能力的老人,十分擔心自己晚年的監護問題。

安裝監控設備能否為老人換來安全?

針對保姆虐待、毆打老人等情況,家政公司目前也無法給出更合適、更具體的預防和約束舉措。在家中安裝監控設備逐漸成為大多數雇請保姆者的共識。

一些家政平臺幹脆直接建議“可以在家裏裝個攝像頭,保姆也不會覺得侵犯隱私,這樣對雙方都好”。也有家政公司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雇主需要跟保姆提前告知家中裝有監控一事,由保姆確定是否接受。

監控系統成了雇主或保姆取證維權的重要一環。在家中監控保姆是否合法?安裝監控調查取證能否作為法律證據?能否解決眼下涉老家政中的突出問題?

律師彭艷軍表示,雇主家是保姆的工作場所,就像在辦公區域安裝監控一樣,不屬於侵權。雇主可以在客廳、老人或孩子的房間安裝監控設備,但對保姆房間以及衛生間、洗浴室等涉及個人隱私的空間,不能有監控。視頻監控屬於視聽資料,屬於法定證據種類,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不過,安裝監控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範保姆行為,但更多是一種事後取證的作用,並不能制止保姆的惡劣行為,提高保姆的素質才是根本。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泳昕則認為,安裝監控涉及老人和保姆雙方隱私,須征得雙方的同意才可安裝。保姆也有權拒絕給裝有攝像頭的家庭提供服務,因為合同關系下的雙方都有選擇權。

如何保障老年人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有尊嚴地生活,是老年人權益保障的重要一環。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就明確提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完善傳統服務保障措施,為老年人等群體提供更周全更貼心的服務。

全國兩會期間,有不少代表委員關註如何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質量的話題。其中,圍繞涉老家政方面,全國人大代表、茂名市社會福利中心主任李蘭表示,建議實行關於保姆執業資格的“一票否決”制。建立完善區域性大數據信息管理平臺,設立“紅名單”“黑名單”,形成獎勵懲戒鏈條,強化約束,以有效保障老人的合法權益。

全國人大代表、首都博物館首席研究館員齊玫建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進行修改,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制定有關實施條例,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涿州範陽醫院院長周松勃在今年兩會中提出,建議加強養老服務機構護工人才隊伍建設,對推進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有重要意義。

此外,北京市老齡協會權益保護處與北京老齡法律研究會在《涉老侵權風險防範和幹預路徑研究》中建議,應將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一系列數字技術應用到涉老侵權風險的防範與幹預中,通過智能監控及時跟進風險的趨向與處置措施。

新京報記者 秦勝南 王萍

編輯 王琳 校對 楊許麗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