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瀟湘晨報
據1818黃金眼報道,楊女士反映,她帶兩歲的女兒去遊泳,孩子在泳池內拉了肚子。她承認自己有責任,但遊泳館提出賠償2100塊錢,或者扣除20節課,她想再商量下。遊泳館的意思是,220平方的泳池全部換水、加熱,再加上停業兩天,損失很大,已經沒得商量了。
前不久,為了讓自己的女兒增強體質,盡管只有2歲,她還是在附近的一個遊泳館給寶寶辦了一張會員卡,每逢周六日就帶著寶寶去體驗。
這一天,她和自己的婆婆正常帶著女兒去到遊泳館,重復此前的鍛煉。
女兒下水之後和往常一樣,很快就熟悉起了周邊的環境,看著女兒遊得越來越好,她和婆婆都在旁邊為寶寶加油。
似乎是感受到了媽媽和奶奶的加油助威,寶寶在泳池裏更加手舞足蹈,奮力表演,結果樂極生悲,下一秒無比尷尬的事情出現了。
水中先是冒出了一股氣泡,接著女兒周邊的水就開始變黃了。
意識到女兒的不對勁後,楊女士趕緊把女兒抱了出來,但還是晚了,整個泳池的水,都逐漸變得不再清澈。
見此情景,泳池的負責人走了過來,告訴楊女士,因為他們的失誤,給泳池造成損失,需要賠償2100元錢,或者按照她會員卡中的套餐數,扣除20個課時(每個課時125元)。
可在楊女士看來,卻覺得有點過分。
據她所說,之前過來的時候,都會給女兒帶尿不濕,就怕出現這樣的尷尬,當日是因為奶奶給換的衣服,忘記了這個環節。
泳池的損失他們會賠償,但只願意出1000元。
對此遊泳館方面並不贊同,因為在門口處,告示上寫得清清楚楚,3歲以下的寶寶在進泳池之前,務必要戴好尿不濕,否則造成的影響,需承擔6000元的換水費。
負責人介紹,乍看之下,遊泳館只需要更換泳池裏的水即可,但因為要加熱到恒溫,其中需要的水費、加熱費、以及營業費用等等,總共加起來要三到四萬。
考慮到楊女士並非故意為之,而是也是老會員,所以其他的費用已經不需要她來承擔了。
對此,網友們也意見不一。
有網友認為,因為家長的過失造成的遊泳館損失,賠償兩千多已經是良心價了。
也有網友提出疑問,遊泳館應該如何避免這種情況?還有網友認為遊泳館應該加強相應管理措施。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