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到正下丈兩口紅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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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發生一起女主播自殺後,骨灰遭人掉包配冥婚之事,聞之荒唐,聽之憤慨,當今文明社會,朗朗乾坤之下,竟還有這種糟粕未死,實在令人憤怒之余,不免又要一聲唏噓。

看罷此案,不禁想起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在天津薊縣發生的一起案件,說起這樁舊案,遠比現在這起骨灰掉包案性質惡劣得多!

說起此案,還要追溯到上世紀的1985年,那是6月12日的早晨7點鐘左右,家住薊縣山區的老農常青木早起下地勞作,當他走過自家祖墳地時,猛然發現墳地的東邊又多了一個新墳頭,不覺十分疑惑:“這是誰家死人了?我咋一點動靜也沒聽見呢?”

正如常老漢所說,山區之中,村與村之間相隔都會有些距離,一般在自己居住的村裏發生的紅白大事,不可能沒有一點聲響。農村的白事,須“大辦”才能彰顯出孝子賢孫的一片孝心,首先高搭靈棚,扯地白幡,接著嗩吶悲鳴,哭聲震天,還要將能通知到的親朋必須都必須通知到;鄰裏之間依照老例兒,還會無償過來幫著操持喪禮現場的大事小情,放眼望去,必然是一番忙碌景象。然而近來村裏面一切平靜,憑空多出一座新墳,真讓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常老漢帶著滿腹疑惑,朝著那座新墳走了過去。卻不料走近了之後,不看則可,看罷之後,頓時驚出一身白毛汗,好懸沒背過氣去。

稍微平整了一下心中惶恐,常老漢揉揉眼皮,又仔細看了幾眼,這才肯定並非自己老眼昏花沒看清,他看得真真切切,清清楚楚,眼前這座新墳,只有一面完好,而另一面已經被人掘開,紅漆棺木暴露在外,一具身無寸縷的女屍“坐”在棺材裏面,瞇縫著眼,半張著嘴,似要睜眼張口說話一般。

常老漢盡管久居山地,很少出遠門,但為人老練,見多識廣,年輕那會子又當過護林員,經歷過不少玄玄乎乎、神神鬼鬼的事情,但到頭來都是自己嚇唬自己,根本就沒有那些什麼歪的斜的、不幹不凈的東西。

面對著殘缺的新墳,以及那具“坐”在棺材裏面的女屍,常老漢認定這是一樁掘墳辱屍案,於是一溜小跑回到村裏,找到村書記把目睹到的一幕詳細講述一遍。村書記認為事關重大,立即通過大喇叭招呼村中民兵到村委會集合,他讓幾個民兵快去將現場保護起來,再派幾個民兵挨家挨戶打聽,問一問誰知道那座新墳裏面埋著的人究竟是誰?接著,他親自騎自行車到鄉派出所報案。

派出所的民警趕到後,認為這個案子太大,應該立即通知上級單位處理。中午12點左右,縣裏面的刑偵人員趕到,立即對現場展開了調查。

好一幕淒慘的畫面。墳丘遭人挖掘,棺蓋丟棄坑外,女屍身無寸縷,渾身沾滿泥巴,上身蜷曲,後背緊貼棺材板,身下墊著顏色艷麗的一件碎花夾襖,另有幾件入殮之時穿戴的“裝裹”與潮濕的泥土混在一處,看上去十分紮眼。

檢驗發現,女屍的年齡在20歲左右,身體表皮沒有明顯外傷,敏感部位有抓痕,伴有破裂,背部、腰部、臀部有拖擦痕跡,肩部、腋下、腳腕處有抓握痕跡。

消息不脛而走,周邊幾個村子的村民紛紛跑來看新鮮。有人看到女屍後,驚叫了一聲:“這不是趙豐水家的老姑娘麼?”

刑偵人員立即追問趙豐水是誰?

那人說:“趙豐水是俺們村裏的老實人,他家沒兒子,就三個姑娘,大的、二的都嫁人了,這個老姑娘在縣裏念書,平時也不見怎麼回來。前一陣子,我去水邊撒網的時候,瞅見趙豐水直勾著倆眼站在水邊發楞。我過去跟他搭話,見他的臉色兒不好看,就問他咋著了。他哩哩啰啰磨嘰了半天,才跟我說,是他家的老姑娘不讓他省心。又說姑娘大了,打也不是,罵也不是,多說幾句,姑娘就頂嘴跟他翻呲,他老兩口子一輩子老實,咋著也沒想到會攤上這樣的事。我問他究竟啥事至於這麼糟心。他擺手走了,不肯跟我說。人家的家事,我也沒法摻和,也就沒在多嘴。”

刑偵人員又問:“那你這兩天有沒有發覺他家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麼?”

“——沒有。我就有一回從他家的門口路過的時候,聽見屋裏高一聲低一聲地拌嘴。別的事兒我不知道,你們直接去找趙豐水問問吧。”

正在這時候,突然圍觀人群騷亂起來,同時傳來哭聲。就聽有人說了句:“是趙豐水的屋裏的。”

“屋裏的”是方言土語,也就是老婆、妻子的意思。只見一個五十多歲的婦女哭嚎著撞開人群來到墳坑邊上,一頭紮在又濕又臟的地上,號啕大哭著在地上打滾。此情此景,讓那些心善的婦女跟著低聲飲泣。

在村長的示意之下,幾個婦女過去勸她。她哭得死去活來,瘋一般要往墳坑裏面跳。由於擔心被她破壞了現場證據,辦案人員只能讓人把她架走,同時由一名姓王的警官帶了兩名隊員在當地村民的帶領下去找趙豐水。

見到趙豐水時,他正垂著頭坐在裏屋的火炕上抽旱煙,見到身穿警服的辦案人員,微微擡了擡眼皮,有氣無力地說了一句:“來了啊。”說完,他將旱煙袋放下,雙手捂著臉,嗚嗚的哭出了聲。

在勸慰並安慰其一番之後,趙豐水抹掉老淚。他說自己聽說了老姑娘的墳讓人掘開的事了,他不敢去看,更不忍心去看,所以他沒有出屋。他也意識到公安一定會來找他問案,所以他看到身穿警服的人出現在面前,並不感到緊張。

趙豐水告訴辦案人員,他的老姑娘名叫趙芳芳,18歲,在讀衛校。半個月前,孩子突然回了家,進門就對他兩老口子抱怨,說腦子不夠用,看不進書,跟同學們也不合群,常常受到排擠,所以不想再回校了。兩口子無論如何苦口婆心地勸,孩子死活聽不進去,說什麼也不肯回去。孩子的娘認為事情沒有這麼簡單,於是瞞著孩子去找了孩子的一個同學,問一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那個同學說,芳芳在半年前跟一個小夥子談戀愛,兩人本來好好的,也不知道為了什麼事就鬧掰了,那個小夥子最近又跟別的女生好上了,估計芳芳受不了打擊,所以不願意回校。老兩口子為了這件事情沒斷了長籲短嘆,他們認為老姑娘這樣做不值得,於是接著磨破嘴皮子苦苦規勸。沒想到勸來勸去成了仇,老姑娘一氣之下再不理他老口子。要是他們兩口子稍微關心一下孩子的心情,或許就不會出現後面的事。

王警官讓他詳細說一說,後面的事是什麼事?

趙豐水說,他老兩口子一味地催著孩子回學校,他一怒之下,還拿棍子打了孩子一頓。孩子受不了委屈,喝了農藥,等他老兩口子發現的時候,孩子已經沒氣了。雖然喪女之痛讓他們痛不欲生,但這畢竟是一件不光彩的家醜。於是找了個看陰陽宅的“半仙兒”給選了塊離家稍遠點的墳地。趁著天黑,叫上幾個本家堂兄弟,用了一口堂兄家存放了好幾年的棺木,擡到提前選好的位置,挖坑埋了下去。這是前天晚上的事情,本以為老姑娘入土為安了,這才剛兩天,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都是老姑娘的命太苦,連老天爺都不憐惜。

聽了趙豐水抽抽搭搭的訴說,王警官認為這件事情一定是熟人所為。趙豐水說得清楚,只通知過本家的堂兄弟,外人一概沒有知會。再者是趁夜偷偷埋葬,若不是熟人,誰又能知道埋進去的是個18歲的大姑娘?幹出這件滅絕人倫的事情的人,要麼是趙豐水那幾個堂兄弟中的其中一個,要麼是離著趙家比較近的鄰居,只有知根知底的人,才能幹得這麼利索。

王警官分析認為,趙豐水那幾個堂兄弟作案的可能性較小,畢竟他們與死者多少都有些血緣關系,對已經死去的晚輩下手,實在有違倫理綱常。除非是滅絕人性之人,否則絕不會幹出這種事來。

王警官讓趙豐水好好地再想一想,除了那幾個本家的堂兄弟之外,還有沒有旁人看到或聽到他們趁夜下葬?

趙豐水沒怎麼多想,就說:“也許村東頭的王二混子知道。”

王警官忙問:“誰是王二混子,你為什麼懷疑他?”

“王二混子是外號,他真名叫王二林,他爹娘死得早,他跟他哥哥過日子。後來他哥哥一家子去了遵化,家裏的破屋和幾塊地就全都給了他。但他不好好過日子,賣了地換酒喝,到現在他都三十好幾了,還娶不上老婆,整天這遊那逛,看見認識的女的,也不管人愛不愛搭理他,他攔著人家亂搭咯,弄得十裏八村都煩他。我那老姑娘剛回來的那幾天,總看見他在我家門外面晃蕩,我就知道他沒憋好屁,出門嚷了他幾句,讓他別再往我家門口來。下葬那天晚上,我模模糊糊地看到有個人影站在個村東頭的土堆子上,我當時心裏別扭又發慌,沒顧上看那人是誰,大晚上不正經睡覺,還在外面瞎遊蕩的,除了王二混子,八成沒別人了。”

根據這條線索,王警官帶人立即趕到王二混子家。見破門上面掛著鎖,王警官認為王二混子或許是聽到風聲不對,提前跑掉了。

就在這時,有個三十多歲的村民走過來對王警官他們說:“你們找二混子啊,他跑了。”

王警官忙問:“你怎麼知道他跑了?”

村民說:“我剛從墳地回來,知道了趙豐水他老姑娘讓人從墳坑裏刨出來禍禍的事了。這種缺德帶冒煙兒的事,也就他王二混子能幹得出來。前幾天,王二混子上我家串門,他喝成了醉勺子,說話沒把門的,他說他相中了趙豐水家的老姑娘,他還讓我給他到老趙家保媒,讓趙豐水麻溜地把老姑娘嫁給他。我見他說醉話,就把他攆出去了。這個人是個混子不假,可膽子特別大,前幾年下大雨,從上坡衝下來一口破棺材,他跟人打賭,說他晚上敢一個人坐棺材蓋子上喝酒,後來他真去了。你想,他膽子這麼大,挖墳掘墓的事,也就他敢幹。還有,我早起出門,看見他渾身是泥從外面回來,我笑話他掉泥窪坑裏了,他沒理我就進了他家的破院。現在出事了,他也沒影了,一準兒跑了。”

如此一說,王二混子的嫌疑自然也就更大了。

長話短說。轉天的中午,幾個民兵從一個果園裏面的窩棚裏堵住了王二混子。將其扭送到公安機關,立即對他進行了審問。

起初他裝瘋賣傻不肯招認,後來心理防線被攻破,只能說出了實情。

他承認那晚在土坡上看到趙家兄弟擡棺材的人就是他。他當時就猜出來棺材裏面的一定是老趙家那個整天打扮的洋裏洋氣的老姑娘,他偷偷摸摸地跟著那夥人,熟悉了下葬地點,在轉天的晚上,他喝酒之後,帶著一個手電,用蛇皮袋裹著一把鐵鍬,一把洋鎬,抹黑到了墳地。挖開墳包後,用洋鎬撬開鉚釘,搬開棺材蓋,雙手抓著死屍的腳腕把屍體拖到土坑邊,然後對死屍進行了非禮。

他那晚的興致特別高,足足折騰了四五個小時,累了就歇著,歇夠了接著胡來。約摸到了淩晨四點左右,他認為再待下去一定會被人發現,就想著把屍體放回去,好歹把坑一填,到晚上他再來。

就在他把屍體拖回棺材的一刻,突然聽到有人在遠處咳嗽,並傳來狗叫聲。他心裏一慌,丟下屍體,拿起挖墳掘墓的物什跑到遠處躲了起來。一直等到天亮,他聽聽沒有動靜,就把手電、鐵鍬和洋鎬留在藏身的地方,空手回了家。然後虛掩著屋門聽聲音。當他聽到外面有幾個跑去看熱鬧的村民說話的時候,知道事情已經敗露了,戴大殼帽的一定會拿鐵銬子來拷他。他趁著沒人註意,逃出家門,跑到離家七裏地外的一片果園裏,借著果園裏的破窩棚藏身,沒想到這麼快就被人逮住。看來,老天爺不肯放過他。他罪有應得,願意接受法辦。

最終,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以故意傷害,侮辱屍體罪,一審判處外號王二混子的王二林有期徒刑三年。至此,這樁滅絕人倫的掘墓辱屍案宣告完結。

(註:本文參考自《天津地方法院案例選》,為真實案例,為尊重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家屬,故文中人物均使用化名。配圖取材自網絡,與文中人物並無實質性關聯,僅作為示意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