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別人打架殺人見血

頻道:解夢 日期: 瀏覽:2

5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河南洛陽“警務室內傷人案”被告人陳文超家屬處獲悉,5月7日上午,陳文超故意傷害一案將在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法院開庭重審。

據紅星新聞此前《發生在警務值班室的刑案:1人重傷,受害人有錯但因受傷重未處理》報道,2019年4月6日下午,洛陽市金谷派出所社區警務大隊的值班室內發生一起刑事案件。案發前,均在當地從事管道疏通的兩家人因張貼廣告引發糾紛,隨後到警務大隊值班室調解。

據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調解過程中,22歲男子陳文超與34歲男子王誌超發生廝打,陳文超用鑰匙將王誌超右眼打傷。經鑒定,王誌超的損傷程度屬於重傷二級。

事發所在的警務大隊值班室。

根據社區警務大隊輔警張居正的講述,“他們一見面就吵起來了,我們將他們勸開,並讓他們坐下。我在登記他們的信息時,馬騰中隊長在一旁聽他們講情況,但剛說沒幾句後,王西雲(陳文超母親)就用手指著對方,胡雪芳(王誌超妻子)用手撥擋王西雲的手臂,然後這兩個女性就廝拽起來。”

張居正還說到,“王誌超衝上去後,陳文超用手朝王誌超亂打,我們趕緊制止他們。這時我們看到陳文超手裏拿著一串鑰匙,王誌超右眼流著血,又發現胡雪芳頭後部也流著血……我們立即將王西雲和陳文超控制住。”

社區警務大隊民警馬騰也說,胡雪芳和王誌超情緒比較激動,先動手打王西雲的胳膊和頭部,陳文超在旁邊看見母親被打,也衝上去和王誌超廝打在一起;陳文超用右手打王誌超的面部,“事情發生的非常突然。”

因故意傷害罪,陳文超一審獲刑4年。但陳文超及其家屬不服,認為是對方動手在先,其行為具有正當防衛性質。

現場民警證實,本案中,是受害人一方首先動手。洛陽市公安局金谷分局認為,王誌超一方雖有過錯,但結合本案案情,因王誌超傷勢嚴重,未對王誌超一方做出處理。

一審法院認為,受害人王誌超對本案矛盾激化負有一定責任,陳文超正當防衛“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

王誌超傷情被鑒定為重傷二級

2019年12月,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陳文超有期徒刑4年後,陳文超不服,以應按正當防衛改判無罪或按防衛過當減輕處罰、被害人王誌超眼傷鑒定時機和鑒定意見存在疑問為由,提出上訴。

這起案件引發了媒體的持續關註。北京青年報亦曾刊發《警務值班室內的重傷案:護母衝動下的正當防衛之辯》報道稱,陳文超認為,當時其母正在被4個人打,他兩次上前制止,過程中發生流血事件,陳文超堅稱自己系正當防衛,是在制止不法行為。

2020年7月20日,洛陽中院作出刑事裁定,認為陳文超犯故意傷害罪一案原判認定部分事實不清、程序不當,決定撤銷原判、發回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2021年5月6日晚,陳文超家屬告訴紅星新聞記者,5月7日重審開庭,陳文超辯護人將為陳文超進行無罪辯護,“防衛行為和鬥毆行為應當明確區分開來,不能混淆,期待法院的公正審理和判決。”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編輯 郭宇

(下載紅星新聞,報料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