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到狗咬了一個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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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

年近八旬的耿大娘在小區裏散步時,被另一業主帶下樓遛彎的兩只巨型貴賓犬撲咬,身上留下多處傷口。盡管視頻監控完整記錄了咬人過程,但狗主人在長達兩個月的時間內,拒不承認咬人事實、拒絕向對方道歉。

養犬當事人的態度及其公職人員身份,使其成為社會關註熱點。在媒體多次介入之後,當事人王某剛登門道歉,單位對其作出停職處理。事件是否就此落下帷幕?發酵至今,當地城管、公安等執法部門為何缺位?

“狗傷人”事件涉事人王某剛登門道歉

承諾不在小區內繼續養犬

在事發兩個月、媒體持續做了十期節目後,養犬當事人、河南省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食品藥品稽查專員王某剛在19日深夜登門道歉。

“你好,大娘,前段時間,我家的狗咬著你了,牽狗的是我愛人,傷口和費用賠償的事,你們過去也沒有提過,有啥要求你說,誠懇地給你賠個不是。”

在道歉中,王某剛向耿大娘及其家人承諾,以後不在小區中養這兩條狗。

耿大娘的家人黃女士19日接受總臺央廣中國之聲記者采訪時表示,王某剛一上來就澄清了我們一家人沒有要錢,因為之前王某剛說他們家人要賠償,兩方談不攏,包括母親打疫苗的錢都是自己出的。“他之前說我們在物業見證下談賠償,是根本沒有的事,需要他澄清。”

事件回顧:八旬老太被狗咬傷

視頻為證卻維權無門

9月20日,78歲的耿大娘散步時被同住一個小區的王某剛餵養的兩條黑色巨型貴賓犬撲傷,視頻顯示,兩條狗站立時甚至可搭到耿大娘的肩膀處,耿大娘的家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老太太被狗拽著圍住咬,6個牙印和抓痕印很清楚,狗主人在場說不是他的狗咬的,是老太太自己摔的。

隨後,河南當地媒體曾多次與耿大娘家屬前往公安、城管等部門,希望能對此事件進行管理、處罰。但在節目中,安陽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中隊負責人表示,大型犬歸公安部門管理,“大型犬城管只管發證,咬人了歸公安部門管理。”

多位公安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犬的管理、辦證應該屬於城市管理部門,咬人是狗主人縱容指使,那就構成了故意傷害。”

記者又聯系到安陽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希望查處禁養犬只,但王某剛及其家人始終沒有開門,城市管理執法局表示“拒不開門,只能要求隊員加強巡查”。

△老人被狗咬留下的傷痕

此後,耿大娘的家屬又前往王某剛的工作單位——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其進行舉報。

“王某剛是公職人員,已經觸犯了《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裏的‘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嚴重違反家庭美德社會公德’條例,我們要求相關部門對他進行違紀處分。”耿大娘的家屬表示。

在此過程中,從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辦公區內走出了一群人,與記者及耿大娘家人間發生衝突,其中有人攜帶警棍等器具。

隨後,王某剛聲稱住院,其單位、物業、城管、公安等各部門均未有進一步的答復,媒體記者在鏡頭前落淚。

當地成立專門工作組

涉事人王某剛被停職

兩個月的發酵之後,等來了王某剛登門道歉。耿大娘的家人表示,“我們就要一個道歉,賠償不要了。他已經到道歉了,這件事到此為止畫上句號。”

據了解,為核實群眾舉報的有關線索,河南省安陽市目前專門成立了工作組。安陽市市場監管局黨組研究決定,從2021年11月19日起,對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食品藥品稽查專員王某剛予以停職,配合組織核查。

地方印發出臺禁養犬只名錄和規定

規範養犬執法不可“避重就輕”

此事之所以發展到今天,養犬人的所作所為之外,與當地的城管、公安部門沒有積極履行職責也有密切關系。

總臺央廣中國之聲記者查詢發現,2018年12月,河南省公安廳等幾部門印發了《河南省物業管理區域內禁養犬只名錄》,禁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大型犬為超過55厘米的犬只(站立時從肩胛部最高點到地面的距離),禁養犬只中,工作犬、導盲犬、助殘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除外。

另一方面,安陽市於2011年出臺《安陽市市區養犬管理暫行規定》,提出:犬只咬傷他人的,養犬人必須立即將受傷人送至衛生防疫機構診治,並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同時,規定中明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是養犬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負責養犬擾民、驅犬傷人及在養犬管理過程中妨礙執行公務等行為的查處。

為何王某剛事件中,沒有對養犬人及犬只及時作出處理?此外,為何原本禁養的大型犬,在節目播出進展中,以可用於“心理輔導”的特種工作犬名義,辦理了證件,王某剛或其家人是否需要心理輔導?這兩只大型犬符不符合心理輔導犬的要求?

截至目前,總臺央廣中國之聲記者撥通相關部門的電話,但未有人接聽。

律師:《民法典》對養犬條例作出規定

造成侵權需承擔賠償責任

原本一件不大的糾紛,卻引發了社會對“維權”和“城市管理”的大討論。

北京安倍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孫敏表示,不論是《民法典》還是地方養犬條例,都對該事件作出明確規定。

“《民法典》規定,動物的管理人如果給別人造成侵權,也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賠償責任的範圍有醫藥費、誤工費、物質傷害賠償、護理費等;如果傷害大,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孫敏表示,如果城管管理不積極,可以向上一級單位進行對於城管的措施不到位進行投訴或是進行一下復議;還可以通過訴訟。但孫敏認為,如果王某剛一直不肯道歉,受害人可以訴諸法律,但各級職能部門不應讓原本不大的事浪費有限的司法資源,如果能積極行使職責,也許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就能落到實處。

“狗把人咬傷後,城管部門是可以進行行政拘留或治安處罰;公安部門可從人身安全角度介入。”

▌本文來源: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ID:zgzs001)

總臺央廣記者/周益帆

圖自河南省公安廳、《小莉幫忙》